一、种种阴损手段迫害
二大队大队长是刘国玺,副大队长是张海生、张海洋、陈学士;队长有田禹、胡仲曙、王凤宝、朱晓晨、吴雪谜。大队长都是靠迫害法轮功学员升迁,小队长为了升官发财也运用各种阴损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饮食起居上,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每顿饭只给半个馒头,菜基本都是汤。如果不吃就会被强制灌食。与其他劳教人员相比,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要早起一小时,晚睡一小时,中午不许午休。每天比普通劳教人员少睡四小时。
即使进入初冬季节,恶警不许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睡在床上,要睡在没有褥子的桌子上,只允许盖一床被子。
除睡觉外,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小椅子上十八个小时,身体要求挺直,两腿并拢、手放在膝盖上,而且不许微动。一旦动一下,恶警安排的包夹人员辱骂殴打。在酷热难耐的夏天,许多法轮功学员的臀部发生溃烂,脓血渗透衣裤,粘成一片,站起时伤口受牵扯,疼痛钻心。
恶警们不让法轮功学员吃饱,也不让随时上厕所。要求上厕所和要求加饭量都要写书面申请,经恶警批准才可以去,不批准就只能忍着。
恶警张海生曾对包夹人员:“你们在社会上的流氓劲哪去了?怎么不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使?”这些因为盗窃、打架而被劳教的人,在恶警的暗示、教唆、放纵以及利用减期的诱惑下,丧失人格,积极配合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精神上,恶警也想尽坏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和凌辱,并以此为乐趣。恶警张海生张狂地对法轮功学员说:“明慧网说我们是地狱的小鬼转世,我们就是又怎么样?”
恶警们执法犯法,污辱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还表现在私拆法轮功学员家信,把信的内容乱添乱画,甚至撕毁许多内容。恶警们限制和拒绝法轮功学员与家人相见,却向家属撒谎说法轮功学员不愿与家人相见。
向外地劳教所转送法轮功学员
北京新安劳教所去年向外地劳教所转送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北京新安劳教所二零一零年向内蒙古赤峰劳教所及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转送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北京新安劳教所向内蒙古赤峰劳教所转送三名法轮功学员:王乐飞,男,三十六岁,在北京自营公司,被非法劳教两年;李艳春,男,四十多岁,河北省高碑店人,此次被非法劳教二年;朱国全,男,四十四岁,内蒙古赤峰宁城县人,在建筑工地工作,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北京新安劳教所向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转送四名法轮功学员。曾泰,男,四十四岁,原四川省红原县电力公司职工,二零零九年离开工作单位,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门广场遭恶警绑架,被绑架后曾在北京新安劳教所二大队遭迫害,这是第三次被非法劳教,此次劳教期二年六个月;另一法轮功学员吴怀宏,男,被绑架后曾在北京新安劳教所二大队遭迫害。王岩明,男,四十四岁,山东淄博人,二零一零年五月在北京雍和宫附近被绑架并劳教二年六个月,此前于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任宏伟,男,三十二岁,辽宁省抚顺人,在北京某公司任就职讲师,二零一零年四月在回家路上被劫持并抄家,家中孩子才刚满周岁。
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四十平方米的屋里住二十人,非常拥挤。早晚主食都是玉米面发糕,中午一个白面馒头,每顿菜都是白菜汤。而且在吃不饱的情况下每天让劳教人员超时工作,平均每天强迫做奴工十一个小时,每天超时四、五个小时,而且星期六、星期日不让休息,用最原始的方法压榨劳教人员的体力牟取黑利。劳动中不给劳教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劳教人员身体损害很大。
北京新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用语言难以表达。
北京新安劳教所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安劳教所二大队,邮编:102609
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相关人员:
正所长:于万池,手机13384217700
副所长:曹双义,手机13384215777
管理科长:洪绍民
五大队大队长:宋占国
政委:王某,手机13304915168
五大队教导员:裴国义
副教导员:吴凤雷
后勤队长:刘唯一
生产大队长:赵剑羽
副教导员:赵兴林、王武华、包满合、王东平
中队长:谢广兴、茹臣、高志国、曹义州
二大队大队长:曹岩
二大队教导员:李岩
副教导员:广胜利
副大队长:王德深、赵刚、梁维桐、丁喜春
二大队中队长:李成瑞、张连存
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东军、房金森
朝阳市劳教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某大队,邮编: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