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书写师父经文但没有署师父名”的问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七日】我地有一位同修,书法很好,多年来为很多同修和常人书写了师父的经文《富而有德》、《修内而安外》,一些同修把他写的字精心装裱,并挂在客厅,但是这些经文有的没有署师父的名,只盖了同修的印章,有的只是写上“师尊富而有德”,也没有明确地写明师父的名字。在此想与同修们交流一下。

师尊在《转法轮》第三讲的〈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中提到:“不允许你用我的原话当成你的话讲,否则,就是盗法行为。你只能用我的原话讲,加上老师是怎么讲的,书上是怎么写的,只能这样去谈。为什么呢,因为你这样一说,就带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当成法轮大法来传,否则你传的就不是法轮大法,你等于破坏我们法轮大法。”所以多年来,大法弟子交流时提到师父的法都会加上“师父说”或是说“师父提到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理解……不是师父的原话”。

口头上提到师父的法都是如此,那么把师父的经文写下来并装裱起来,是不是一件更应该严肃对待的事呢?同修的本意是好的,想通过这种方式洪扬大法,但因为身处大陆的环境,所以觉得写师父的名字放在客厅或发表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但我们还应该想到,当常人看到时不会知道是师父写的,而只知道同修的名字,而到了下一代弟子,是不是更加分不清是谁写的了呢?无形中,我们是不是也做了“盗法”的事甚至是“乱法”的事?即使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师尊告诉弟子:“乱法有多种形式,其中以内部弟子无意的破坏最不易觉察,释教的末法就是这样开始的,教训是深刻的。”(《精進要旨》〈惊醒〉)明慧网上曾发表同修的交流文章《敬法的心》。同修只是因为改动了音频的格式(并没有改变师父的讲法),后来严肃认识到这是不对的,从新下载了明慧上的音频格式,将原本送出去的MP3从新换了回来,这是大法弟子对大法与自己修炼负责应有的态度。

当我们与那位同修交流这个问题时,同修表示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但又提出,他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曾经在书法展上看到过写师父的经文但没署师父的名的书法作品,在常人中拿了奖。可见不止一个有这方面特长的同修做过这件事。个人认为,这种证实法的方式是不妥的,我们要先确保不改动大法的一点,维护好大法,才能去洪扬大法。

在此也想与将写师父经文的书法作品挂在家中的同修交流,我们的行为是出自于敬法学法的心,还是掺杂了一些对所谓名家的“名气”,将其作为一幅作品来对待的心呢?如果心态不纯净,在挂的时候不写师父的名是不是怕心的一种体现呢?(当然不是说一定要强为,只是觉得心性达不到时,就不要做。)是不是本身就没达到敬师敬法呢?有同修说,给常人看了,写了挂在常人家里,常人都很喜欢内容(但是有的人不知道是师父写的法),但那是师父慈悲,是法本身在起作用,而不是我们的做法就一定是对的。明慧网上一直有同修关于敬师敬法方面的交流文章,不同层次对敬师敬法也有不同的要求,越最后我们应该越要走正。

写这篇交流文章的时候,有很多来自后天观念的干扰,怕得罪同修,怕影响这个影响那个,说到底都是维护自己,不想让自己受到伤害的心。但还是坚持写出来,不当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