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监控,剥夺人身自由
省电大针对法轮功学员刘子清专门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纪检书记赵捷(后调离电大)把刘子青叫到办公室,(在场的有保卫科长韩希伟等)将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种规定念了一遍又一遍,什么每天、上下班之前都要先到人事处报到,节假日出门要请假,若离开福州市时必须在三日之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动身……等等,赵捷念完一遍就问一下刘:“记住了没有?”赵捷要刘记住,却不肯把它念的要刘子青遵守的这些写在纸上的东西交一份给刘。刘听的不耐烦了反问一句:“上厕所要不要请假?”然后站起身就走了。旁边那些人马上指责刘不尊重领导。赵捷甚至提出,单位里无论是谁,只要看到刘子青背着挎包出门上街,都应上前询问刘子青去哪里。一有情况马上报告。想要调动全单位的人都参与迫害。
人事处安排了刘子青家对门住户黄蓉瑛及传达室的工作人员暗中监视刘子青,当然都有报酬。为了区区几百元钱报酬,刘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样的人、几个人、什么时候去刘子青家,都有人去向单位头目报告。
二零零零年夏天,刘子青被单位软禁在五楼办公室内,不准下楼。晚上就在办公室用几张办公椅拼凑起来过夜。然后派人将刘子青押送回家,并且强行在刘子青家中卧室里搭个单人床,与刘子青的床并列,安排单位女同事 ,轮流住在刘子青家中(刘子青独身)。在单位头目的刻意安排、教唆下,这些女同事堂而皇之的轮流住在刘子青家,监视刘子青的一举一动。二十四小时对刘子青贴身监视,刘子青去哪里就跟去哪里,随身带着笔记本,每天都在笔记本上记录当天情况,第二天将此笔记本交给来接替的人记录。当时安排住在刘子青家监视的人有:商怡、林碧凤、游璇、邹月英、薛峰、沈宁真、李金钗、林秀莲、张莉、肖珍、黄丽军。单位头目还安排了各处、室领导分别找刘子青谈话,所谓思想教育。今天这个头目把刘子青叫去灌邪党理论,明天另一个领导再继续,打电话到刘子青家约时间,此事后来被刘子青抵制后不了了之。
刘子青家的骚扰电话不断,搞的刘子青不能象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当时几个单位干部都分别把刘子青叫到办公室,要刘子青放弃炼法轮功。刘子青坚持说自己的信仰没有错,法轮功能使人身心健康,使人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说自己原先信基督教十几年,许多问题搞不明白,教堂里牧师也说不清的问题,看了《转法轮》这本书后都明白,劝领导也去看《转法轮》。刘子青还写信给领导,对他们讲真相,他们根本不听不理睬,就是要迫害。刘子青于二零零一年先后两次写了辞职报告交给人事处处长,但都没得到任何答复。
刘子青在自家被搅的不得安宁,单位头目可利用职权随时对刘子青采取极端措施,于是她离开自己住宅回父母家住。权欲熏心的政客们岂肯放过,赵捷、叶文华、马成斌、林碧凤、施宁娜、陈旭、韩希伟、张理钗等人紧接着一路追寻过去,到刘子青父母家骚扰。他们到住楼传达室、居委会、当地派出所等地,说刘子青是法轮功份子,是危险人物,会扰乱社会治安等等,要他们配合监控。这些地方部门的人也参与了进来,时不时派人到刘子青父母家“关照”。有位上门“关照”的居委会人员无奈的对刘子青说:是你单位的人老是来,今天又来人,说要加强监控力度,所以主任才叫我来你家看一下。当马成斌、陈旭、韩希伟、张理钗等人的身影多次在刘子青父母家所在地的传达室出现后,传达室的工作人员江××及其丈夫张××就开始警惕的目光盯着刘子青父母,所有来找刘子青及其父母的人都要仔细盘问一番,有时还以“没有这个人”为由,不让来者进入。有次刘母的朋友来刘家,被传达室挡住不让进,说没有这个人,刘母的朋友绕一圈到刘家路边的阳台下一直叫刘母名字,刘父母听到后出门将其带进来。刘父亲将客人带进来后问传达室的人,为什么不让我家客人来?传达室的人推说:“不知道”。以后,如有朋友、同事来,刘母总是担心客人被挡住不让进而白跑一趟,所以都要站到传达室外路边等候,等客人到了,把客人带进来。传达室将住户出入大门换锁后,江××挨家挨户送新钥匙,就是不给刘家新钥匙,并对刘子青父亲说:你去找领导。刘子青父亲找到本单位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只得将原因说出来:是因为你女儿炼法轮功,你女儿单位的领导多次来特别交代过……。
十几年来,福建电大的叶文华(男,现年五十八岁)一伙人从来没停止过对刘子青的监控,只是手段方式不同。直到现在,他们还经常到刘子青居住处的传达室、居委会要求他们要继续配合监控刘子青,不停的追问刘子青每天什么时候出门,出门干什么,有没有人找她,是什么人找她等等。好在现在人们逐步了解真相,不象过去那么配合。传达室的人就拒绝去跟踪刘子青,居委会的人也对福建电大的官僚提出应该发工资给刘子青。
二、电大头目骚扰刘子青父母
福建电大头目不仅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子青,还对其父母施压。时不时打电话将其年老多病的父母叫到电大单位。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福建电大单位又打电话要刘子青父母去一趟,中午刘子青父母按时赶到电大校内。学生处郑树民处长,郑德全副处长将刘父母带入一房间。郑树民问刘父母:刘子青在什么地点炼功?与法轮功的哪些人来往?刘父母说不知道。郑树民说:刘子青拿共产党的钱反对共产党。刘父母说:她从小身体就不好,只是炼功锻炼身体。两个处长说:锻炼身体为什么去北京?刘子青就是反对共产党。郑德全一边在纸上不知写什么一边说:你们是她父母怎么可能不知道刘子青与法轮功哪些人来往,你们要交代,要说实话!……当时房间里共四个人,天气闷热,没开空调、风扇。两个处长反复追问,一再要刘父母说出并承认刘子青与法轮功学员来往密切,是要反对共产党。这样持续了许久。(在中国大陆人人尤其是在官场中混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大陆这个独裁专制国度,共产党领导一切,一个人一旦被定为反党分子,将意味着他们面临的会是灭顶之灾。)郑树民、郑德全两个处长反复对刘父母说刘子青就是反党。后来郑德全故意不说签名,装着好奇的询问刘父:老刘,你的名字是怎么写的呀?你写给我看一看啊。刘父告诉郑自己的名字是这样写的,郑德全要刘父写给他看,示意刘父写完自己名字后,郑德全接着说:“你爱人的名字是怎么写的?你也写给我看一看。”刘父不知其中有诈,写完自己姓名后,于是把刘母的名字也写上。郑德全欺刘父年老头脑迟钝,用这种伎俩达到不让其看文字内容而骗取签名的目的。写完后郑德全、郑树民没说什么,时间也不早了,就叫刘父母回去。
两位老人又累又渴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回来后有一天,刘母对刘父说:那天把我们叫到电大问时,那个郑德全一直在写什么?他干嘛问我们的名字是怎么写的,叫你把我们名字写在哪里?哎呀!两老人忽然明白了,吓了一跳,原来郑德全耍了一个花招,用这种手段使刘父无意中签了名。因此都后悔自己太相信省电大干部,太顺从他们了。不知郑德全骗签名的那张纸上写了什么,他说话那么不善,写的也绝不会是好东西。两位老人心里非常难过,觉得无意中害了女儿,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后来省电大人事处处长林成建(现已调走)到刘家时,刘母躺在病床上对林成建说:即使是杀人犯,审问后也要给犯人看完后才叫其签字,怎么能不给我们看文字内容耍手腕骗我们老人签名呢?后来两位老人考虑到以后自己不在世时,福建电大头目可能会拿着自己签名的那份材料(不知上面写什么)加害女儿,于是将自己在福建电大校内遭受非法审问及被骗签名过程写了下来,并声明刘父所写的夫妻俩的名字作废。
福建电大头目如此欺辱老人,觉得还不过瘾,时不时还要打电话到刘家骚扰,并且还不止一次的派人专程分别窜到刘母单位和刘父单位,对刘子青父母单位的有关领导,首先把刘子青抹黑一顿,然后就要单位配合做刘工作,共同监管监控。刘子青父亲单位领导及刘家楼下单位同事李某就不止一次的对刘父亲说:老刘,你要管好你女儿……
三、经济上截断
在中共未迫害法轮功之前,刘子青因患眼疾而按病退提前退休在家,单位根据她情况已按内退给她办理有关事宜,工资按人事处工作人员的计算方法打折后发放。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单位要刘子青重新上班。刘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押送回来后,单位就将非法押送刘子青其他人员的飞机票和路途上其它各种费用总数合计后全部都从刘的工资中扣除。二零零零年底以不在教育管理岗位工作为由解除刘子青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的聘任。二零零一年起停发刘工资。从二零零一年底直到现在,在这长达十年的时间里,福建电大非法停发刘子青的全部工资及其它福利,一分钱不给。经济上截断,断其生活来源,妄图以此逼迫刘子青放弃修炼法轮功,向单位头目屈服。按政策规定,凡是住房面积未达到应享有的面积时,应给予人民币补贴。连现有的房屋面积补贴,叶文华也要特别交代具体经办人林某,不要给刘子青办理住房面积补贴事宜,林某说他必须听领导的,叶文华交代不准办,他就不会办。所以当时(二零零一年)虽然刘子青符合条件,办理住房补贴的各种材料齐全,但被单位卡住不上报,致使刘子青无法领到其本应得到的住房补贴约一万六千元(经内行人估算)。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刘子青打电话给经办人林某,要取回自己的房屋土地证(其他人早已取回土地证),林某说土地证在郑德全那里,叫刘自己去向郑德全要。刘奇怪的是自己从没委托郑德全,郑德全怎么能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走自己的房屋土地证。在刘子青的追问下,林某才说当时(二零零二年中旬)赵捷交代说:刘子青的土地证不要发给她本人。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郑德全向林某要走了刘的土地证。林某说自己要领工资,要吃饭,只能服从领导。现土地证在郑德全那里。刘问林某,郑德全拿走土地证后有无签名?林某回答“没有”。郑德全也明白干这种事的不光彩,所以名字都不肯签。刘的父母担心女儿再被单位头目绑架,不让她去单位。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两位老人去省电大找郑德全,省电大的人一会说郑德全在开会,一会儿说郑德全去出差,避而不见。得知刘子青父母来向他讨回土地证,大概是因心虚自知理亏,郑德全不敢继续扣压,于是土地证又回到林某那里,刘子青父母后来又去了省电大几次要土地证,单位以各种借口不给予。过了几年,直到经办人林某要退休,刘子青才领回自己的房屋土地证。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灵。叶文华、赵捷、郑德全追随中共迫害修炼人,如不及时自省和弥补,即使侥幸躲过人间法律制裁,也逃不过天惩。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7/13/126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