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绑架的亲人就关在这!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五日,武汉市至少十九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市民遭到绑架,包括:青山区的夏阳、朱春莲;武昌区的冯震、冯云(冯震弟弟)、李国华、熊炜明、李火生、韩淑华、田细娥、付国启、蔡秀英、朱汉斌、王军玉、赵克难、段小仙;汉口的王红玉、张甦、程静、张伟杰等等。截至六日十三日,其中多人仍下落不明。
据一份在武汉市当局中传递的公开信《敦促武汉市长责令有关部门释放我们被绑架的亲人》揭露:这起群体性绑架作案者竟然是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一处)的警察,他们身穿便衣,既不表明身份,又不出示法律手续,而且使用流氓的手段绑架市民和非法抄家,业已触犯“绑架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入室抢劫罪”。而且,长时间非法剥夺了被绑架者的亲属们的知情权。
公开信说:“作为家属,我们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也没有见到任何有关法律手续。我们到武汉市公安局去询问,他们竟百般推诿,最后只同意给我们家属转送衣服进去,却不告知我们关押地点,我们也见不到人。导致我们至今未知我们的亲属身在何处、是否受到虐待、生命安全是否有保障?”
经四处打听,当得知亲人被劫持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后,一些亲属当即找过来,洗脑班门卫却否认关有这些人,还装模作样地把登记本给亲属看,亲属们发现上面一个熟悉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都没有。却看到上面有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的人登记的,当被问到里面关押的是什么人时,他只说是“保密单位”,电话也是“保密”的。
然据可靠消息,那些失踪至今的遭绑架者,就关在此,并且正遭受着肉体和精神的摧残。例如:被劫持在此的武汉市硚口区工商局法轮功学员周爱玲,遭警察江某(女,三十多岁,从沙洋劳教所调来的,很凶残)毒打,脸被打肿,面目皆非,张甦看到后说了声“怎么打成这样?”警察马上说:“下一个就是你。”紧接着,在警察刘成(队长,四十多岁)的指挥下,五、六个警察将张甦双手反绑,摁在地上一顿暴打,直到张瘫在地上起不来。张现已被转到二楼“学习”。张伟杰也被打的很凶。
酷刑演示:毒打 |
据调查,这只是“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持续近十年的罪恶的一个现在进行时的片段而已。遭其迫害者逾千人,遍布湖北全省。中共湖北省“六一零”对“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有一个公开的规定,就是对全省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的洗脑,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就是所谓“转化”(即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并以高额工资、丰厚的奖金和职务升迁等诱惑。因此“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猖狂,迫害手段五花八门。 下面摘选几个受迫害案例。
刘丽敏被迫害致视力模糊、走路困难
刘丽敏,原湖北省残联工作人员。二零一零年六月,这个曾经为许多残疾人做过好事的善良弱女子,被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经常遭毒打、罚站、不许睡觉、不给饭吃、单独关监室,期满却不释放,而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姓邓警察(一个男性大胖子副队长)和一名女警察不停地折磨她,警察不让她睡觉,长达几个月罚站。绝食灌食,电警棍电得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后被打的不能站立瘫软在地上,走路腰都直不起来,身体非常虚弱,视力模糊,走路困难。邓某还得意的对学员说,就是要把你们打清醒,你看楼下那个,打得他见我就吓得发抖。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被迫绝食
张思峰,男,五十多岁,武汉华源电力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职工,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遭绑架,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近三个月。
张思峰先被单独关进一个房间,遭一、二十名犹大围攻,无效,又强迫绝食和灌食。一胡姓警察,三十多岁,从沙洋劳教所调来,对张说:“你还蛮舒服,又吃又喝,别人来了都绝食”。张说:我为什么绝食?警察说:你要吃饭必须报告,“报告政府我要吃共产党的饭”;要上厕所必须说“报告政府我要上共产党的厕所”;不说就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
张被逼迫绝食八天。到第八天,他们将他绑在一个椅子上,由一万姓男警察医生观察他的身体状况,由一名年约二十几岁的王姓女护士警察在几名保安的配合下,实施强灌。他们灭绝人性的将插管插到喉咙气管处不动,人几乎被窒息,痛不欲生,整个脸部胀得通红,然后,将插管上下来回抽动一、二十次,直到插管见血才摆手。每次王姓女护士警察灌食时,将陈馍馍用自来水浸泡搅拌后强灌两大瓶,瓶有尺把高,满满两大瓶。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灌食迫害也无效,警察就采取第三套方法——酷刑。打他的凶手是胡姓警察。他们采取超人极限的方法整夜不让他睡觉,被他们长时间罚站两个多月。腰不能直立,腿不能行走,还让他罚站。就在绝食绝水八天中,一也没停止过罚站。他们邪恶的说:“我们六一零是超出法律之外的,我们打人就象家长打孩子一样。”
这是张思峰第二次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受迫害,全部残酷迫害是有警察何伟亲自策划实施的。八年前的二零零二年,张思峰第一次被劫持进来时,也是遭遇了何伟的毒手。
“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武汉女牙医王晓鸣被六个彪形大汉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遭受了近四个月的野蛮折磨。王被绑架时穿着拖鞋,脚被警察踢伤,肿得像包子,拖鞋也穿不进。关在墙角站着,稍动就打,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不能蹲下,更不能靠墙和桌子,手也不许擦汗。
一天夜里,警察江某(三十多岁),一个很丑陋的女队长,恶狠狠的说,中心的饭这么好吃的,你每天在这混,你白吃白喝还装什么糊涂。我就给德,随之一耳光打过来,我就不怕失德,又一耳光,我不怕下地狱一耳光,我不怕遭报应又一耳光。……。王的脸被江某打肿;次日晚,从该所另一个队派来像日本人的男警察邓某,大个子壮如牛,和江一起打,一个抓头发一个打,还用板凳铁脚放在王的脚趾上,然后一百八十多斤的邓某往上蹦起来压坐上去,江某又抓起王的头发往她跟前拖,邓某一个劲的笑,说:“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
酷刑演示: 用书打耳光 |
四十三天的“春风化雨”实为腥风血雨
湖北省麻城法轮功学员戴从礼,男,年近六旬,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警察龚健(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和手下对戴从礼进行残酷折磨,罚站三十五天,不让吃饭睡觉上厕所,用开水烫、烟头烫、拖把戳、点穴、用肘撞、掐脖子、拧皮肉、拳打脚踢等等酷刑折磨。戴还被龚健一拳打落一颗门牙。
酷刑演示:用烟头烫 |
戴从礼在四十三天的“学习”、“春风化雨的转化”中头发全白,记忆严重衰退,身体虚弱,全身伤痕累累。经过四个月的酷刑摧残后,戴从礼又被绑架到沙洋劳教所九大队继续迫害。两年后戴回家时受迫害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配备了两个医生,其中一个姓王,工作包括强制灌食、治疗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伤势等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滚动办班,每期四十五天。每期一般到中期才殴打学员,强迫“转化”一段时间(伤势好了)后才能到院子内放风,再关押一段时间后才放出来,所以一般都看不出伤痕了。
以“学习”“教育”的名义绑架关押迫害
这个被夹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马湖安逸园(墓园)之间的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隶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其职能是什么?无论是中共湖北省“党委”机构序列还是政府机构序列,拟或在湖北省司法厅的官方网站,谁都没有列出这个机构。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何以肆虐至今?其实,这一切都是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以所谓“学习”、“教育”来“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而进行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特别设立了凌驾于现行体制之上的非法组织、专司迫害法轮功。
据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前身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成立于二零零二年,设立于武汉市庙山汤逊湖畔一废弃院落里。整个“教育”安排都是直接按照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的密令执行的。其所劫持的第一批法轮功学员的名单来自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二零零二年六号文件。二零零二年六月,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总工会主席黄远志前往检查,加剧了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传出首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华中师范大学王浩云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劫持一个多月期间,受尽诽谤、羞辱、打骂、威逼利诱,每天十七、八个小时被轮番灌输谬论,不让睡觉,在她的房中经常凌晨三点多钟还听见对她的吼叫声,怒骂声。正是由于在洗脑班精神压力太大,导致她的精神崩溃。更令人心寒的是,一些迫害王浩云的邪恶之徒为了推脱罪责,居然毫无人性地对外宣称她有精神病。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通告,追查各省市洗脑班及责任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与张幸福(中心负责人,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刘勇军(洗脑班主任)、江成方(副主任)、田明、毕慧琼、龚建、毕鹤梅、何伟、刘成(干警)等被列入首批名单中。
二零零九年四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搬到现址,与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墙之隔,同劳教所一样,四面高墙,围住一栋半房子和一块草地,占地面积大约十亩,据说是花费老百姓七千多万元的血汗钱建造起来的。其平面布局如下图,其中二楼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刑之所。
洗脑班大楼平面图
目前,“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属劳教所编制,下辖两个队,受湖北省“六一零”直接操控。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每天都在大量消耗着民脂民膏。这里的警察每天除做恶外就是吃喝玩乐,配有五部高级豪华专车,靠欺骗造假手段每年都被评为湖北省“先进单位”。这个“先进”就是靠广大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泪水,甚至生命换来的。中共中央“六一零”经常光顾这里,还派记者采访报道,把它作为“样板”向全国推广。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据说是全国的典型,中央“六一零”多次组织全国的“六一零”人员到这里参观学习。据洗脑班工作人员讲,全国只有北京、长春、武汉三个地方是以所谓“学法攻心”的形式做转化工作的,北京已取消,长春也准备取消,所以仅剩的武汉是重点,多次现场经验介绍会在这里召开。参观团来之前,惯常的虚假准备工作要做两天,没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关着门不让参观。
部份迫害责任人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工作人员有四种:干部、陪教、帮教和保安。干部一般来自“六一零”、劳教所或监狱,陪教一般来自社会,帮教是被挟持的原法轮功学员在高压和谎言欺骗下成为犹大,保安则是从各警官学校招聘来的临时工。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首任负责人是原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张善于用唱白脸的角色来掩盖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不久官升至湖北省司法局副局长,举家从沙洋迁到武汉,张妻李华也调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任主任科员。沙洋劳教所曾传出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等迫害案例,二零零一年被中共树立为“与法轮功做斗争”的先进单位。“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中的“干部”大都来自沙洋劳教所。
张幸福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现任所长是周水庆,副所长张修明,还有一个女的副所长姓张,四十五岁左右。张修明,男,六十岁左右,当兵出身,好勇斗狠。他曾经是二零零一年三月成立的沙洋劳教所男严管队的大队长。张修明是将天门法轮功学员李柄华(音)迫害致残的首恶,此迫害案例已被联合国备案。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核心骨干有大队长龚健,副大队长毕慧琼(女),分队长刘成和何伟。这些人以前都是沙洋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人。龚健具体负责“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转化”,每天定方案的指挥策划,安排谁攻心,谁打人,谁罚学员。他曾毫不掩饰的公开叫嚣:“在这里还没有一个不转化的,没有一个不后悔而走得出去的,可以说确实有很多人是被我们打清醒的。”
一分队队长何伟,手下有三个恶警,一个姓胡,一个姓邓,这俩恶警年龄都在三十岁左右,经常酷刑折磨学员;另有一个女恶警刘贫。二分队队长刘成,手下有两个恶警,一个姓彭,另一个是江姓女恶警,经常殴打法轮功学员。
现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修明,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江黎丽,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何伟, 一分队队长
刘成, 二分队队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高伟(男,队长,1.72米左右);女警刘琼、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湖北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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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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