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证实法不是证实自己的方法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在整体配合上出现在具体做法上的不同的意见和认识,这就存在证实法还是证实人的方法问题。

比如每个人都有一个办法,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都有不同的道理和不足,如果大家都坚持自己的意见,那么怎么配合呢?有时甚至为争论到底采用哪种意见而贻误了该做的事,这怎么能完成救人的使命呢?

我们在配合时放下的是自己坚持自我的观念,即使真的按照某位同修的不够完美的建议去做,大家共同配合,弥补不足,也会使事情成功,因为我们都按照师尊的要求放下了自我,心性得到了提高,那么“心性多高功多高”(《转法轮》),我们的状态也就达到了法在一定层次上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做的事也就必成。我们这时按师尊的要求向内找、放下人的观念,证实的是法。相反,如果我们都坚持己见,认为自己的办法如何能使某事成功,而不愿配合他人,这都是在证实自己的方法本身,根本上是在证实自己,这样的心性下做出的事,无论在人的层面上,那方法看上去多么完美,心性达不到法的要求,做出的事自然达不到证实法的效果。

即使在方法本身并不完善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默默的配合,默默的补充,那么这个过程就是我们放弃私、放弃个人观念的过程,是站在法的基点上,为的是达到救度世人的效果,而非执著于自我或陷于在事物表面看问题。如果我们都能用神的思维境界和角度认识法、理解法,那么众生得救的希望就大了。

个人体悟,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