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促中华电信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台湾立法院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通过中华民国一百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主决议,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与新唐人亚太电视台续约,提供中新二号(ST2)卫星服务,并要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向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报告中华电信有无违反电信法。

立法院预算协商时,朝野一致认为,官方控制的中华电信是在台湾民主及法律保护下得以成为台湾电信龙头,理应负起维护台湾民主自由的核心价值与支持报导真相的独立媒体之社会责任。

不分党派 共同决议给新唐人中新二号卫星服务

立法院院长王金平表示,基于中新二号卫星是中华民国政府唯一具有主控权的通讯卫星,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完成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通过这项主决议就是保障新唐人,否则中华电信若是提供新唐人其他商业卫星服务,届时可能会面临因被中共干扰,随时有被解约的危机。

立委柯建铭表示,新唐人亚太台续约受阻案是非常严重的言论自由与媒体生存问题,尽管行政院长吴敦义有裁示,若是中新二号没有频宽,中华电信得找别颗卫星提供给新唐人,但是这都是暂时的敷衍之词,私人公司很容易因中共压力就退缩,唯有把新唐人留在中新二号才能保障新唐人的媒体言论自由。

立委杨丽环表示,新唐人电视台的言论自由可以充分表现中华民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虽然与中华电信是商业的签约行为,但是新唐人亚太台的存在可以体现台湾对言论自由的尊重,所以国家有必要给予更多的保障。

立委王幸男表示,朝野协商会议上,交通部次长说,已经跟新唐人协商要提供别家商业卫星并保证播出,当场遭他反驳。王幸男说,这些都是没有保障的,以新唐人母公司的经验,商业卫星常屈服中共压力,所以决议文提到,一定要中新二号,另外,NCC主管机关一定要加强监督中华电信,不能再以频宽不足搪塞新唐人。

立委高志鹏表示,中华电信不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令人怀疑是否因中共压力,一个政府官方控制的公司,如今还要立法院通过决议执行合约,实在是很夸张。他质疑,连NCC都说不介入,意味着后面有不为人知的黑手操控。既然立法院已经通过决议,中华电信就应该要遵守,他会持续观察监督这件事,不希望黑手影响台湾的新闻自由。

立委翁金珠说,媒体自由应该要更自由,执政党有偏差时,立法院要负起督促责任。她表示,民进党团认为,中华电信以中新二号频宽不足,不跟新唐人亚太台续约是推托之词,通过这个主决议是朝野同意的,未来会就决议的要求推动执行,所以交通部、中华电信没有理由再推迟续约案。

台前驻美代表:政府不应屈从中共干扰

有传闻指出,台湾中华电信不积极回应与新唐人亚太台的卫星续约,主要是中共要挟一旦新唐人登上了中新二号卫星,将不惜干扰这颗卫星。对此,台湾前行政院副院长吴荣义说,台湾要看中共脸色做事,这样不是很糟糕吗?前驻美代表吴钊燮则认为,如果政府屈从中共压力,干扰台湾的言论新闻自由,等于破坏台湾民主的价值与原则。

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五月二十四日在跨部门会议上裁示,中华电信应该优先将中新二号卫星的频宽租予新唐人亚太台,一周过去了,中华电信并无积极回应。

吴荣义表示,中华电信的不作为,会让人误会是台湾政府或是中华电信故意拒绝给新唐人频宽,这对国际看待台湾的通讯自由有负面的影响。

吴钊燮说,新唐人亚太台与中华电信中新二号卫星的续约问题,已经引起国际关注。前一段时间他到美国,很多国会议员非常关心新唐人亚太台续约受阻案,分别向他询问有关的情况。

吴钊燮认为,行政院长吴敦义除了在口头上做出裁示,负责任的行政部门更应该白纸黑字,明确要求中华电信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