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是沈阳市沈北新区原沈北新区街一小学体育教师。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中共邪党法院罗列编造的伪证,王敏都一一否定,并陈述法轮功学员没有违犯国家的任何法律。王敏要求审判长拿出法律条文来,审判长拿不出法律条文来,就狡辩说:“法律条文在我脑子里。”作为执法人员的法官,执法犯法,践踏法律。
最后,法官逼迫王敏签字,王敏说;我没犯法,不签字,我要签了字,对你不好,一是你执法犯法,将来会追查你法律责任的,二是我为了你好不能签,我不能让你犯罪。就这样,法官将王敏放回来了,并告诉王敏下周一定给个说法。
此次非法庭审可以看出,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共所下发的红头文件都收回销毁了怕清算,所以法官说法律条文都在“脑子里”。“六一零办公室”的指示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