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长达逾十年之久,鉴于孙治安充当中共的打手还在继续迫害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我们决定将其罪证曝光,也为后人了解这段历史备案。
自从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与中共相互利用全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截止到2010年10月,仅据民间通过明慧网曝光的不完全统计:锦州市凌河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者有11人,被非法判刑者为6人次(其中最长刑期12年),被非法劳教者为71人次,这些迫害案例都与孙治安的直接参与有关。
以下是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孙治安等恶警多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锦州百货大楼职工石忠岩被迫害致死
石忠岩,男,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安乐里45-119号,是锦州市百货大楼职工。因进京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非法劳教两年,2000年7月被绑架到锦州劳教所迫害。在锦州劳教所被迫害期间,被强制参加超负荷奴役劳动,遭到打骂、体罚、野蛮灌食、强制洗脑、酷刑折磨等多种迫害,耳膜被打穿孔。
石忠岩 |
2002年9月至12月,锦州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不妥协就进行暴力折磨。使用高压电棍电击、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用床板打嘴巴、强迫长时间固定姿势坐小木板凳、毒打等凶狠手段,再将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关押,由“犹大”围攻。石忠岩曾被铐在老虎凳上7天7夜,恶人不让他睡觉,恶警还不时的用电棍电击他。因石忠岩拒绝放弃信仰、抵制迫害,被劳教所非法加期10个月。2003年4月21日,石忠岩被迫害得生命垂危,23日被送到锦州205医院抢救,26日凌晨1点,石忠岩含冤离世,终年45岁。
石忠岩被迫害致死后,锦州劳教所和锦州凌河公安分局恶警对石忠岩的家属威逼恐吓,禁止搭灵棚,禁止亲朋好友参加葬礼,并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将石忠岩的遗体火化。在锦州各公安部门串通一气下,锦州劳教所对迫害死石忠岩一事非但不负法律责任,还要挟家属要想拿回石忠岩的骨灰还得交劳教所两万元,家属愤慨拒交,至今石忠岩的骨灰仍被劳教所非法扣留。
案例二:曹淑芳被迫害致死,多名参加吊唁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曹淑芳,女,锦州市锦麻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康宁里44号楼五楼。在2002年8月4日被康宁派出所恶警迫害致死,终年61岁。
2002年8月4日下午4点,康宁派出所恶警王殿玉伙同王宏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曹淑芳家中,并先将曹的丈夫高国瑞劫持到南屋,限制了老人的自由。一恶警在北屋看着曹淑芳。不一会儿曹淑芳老人从楼上坠下,当时屋中只有一个年轻力壮的警察和曹淑芳两人,老人怎么能从楼上坠落我们不得而知。高国瑞老人听到外面沉重的声音,惊呼着赶紧下楼去看老伴。然而就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刻,恶警王殿玉竟然无动于衷。在没经过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老人家里翻箱倒柜,不但抄走了大法书籍,而且还把家里仅有的7000元抢走,只给老人剩下12元钱。强盗也不过如此吧。就这样,王殿玉用自己的恶行夺去了一个宝贵的生命,又抢走了老人赖以糊口的钱!
8月5日清晨4点左右,群众渐渐散去,凌河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上来五六十人将曹的子女和亲友打伤,抢走曹的尸体,送到锦州附属第二医院太平间。曹的家人当场拍下了死亡后的照片,恶警怕罪行败露,强行将底片曝光。次日大雨倾盆,雷惊天地,整整一宿,恶警们无不闻雷丧胆,私下里说:这雷打得真怪,就象在头顶上一样。
曹淑芳去世后两天,她的子女、亲属要求有个公正的说法时,公安局长威胁说:你要是要说法,全部下岗,停发工资。你到哪儿也告不赢,没人敢接这个案子,并把曹的子女所在单位领导全部找来向他们施加压力。
8月8日,有近200名法轮功学员去锦州殡仪馆为同修曹淑芳吊唁。锦州“六一零”头目李协江、凌河公安分局孙治安亲自指挥便衣警察七、八十人来到殡仪馆,在吊唁仪式刚刚开始他们就下令抓人。据当事人回忆,当时警察抓人手段十分野蛮,有的警察一手抓着学员的脚脖子,一手抓住衣领,使劲儿往车里扔;有的警察抓住学员的头,狠狠地往车门上撞;有的几个警察打一名学员;还有一名女学员被两个警察狠狠地扔入车内,当时咣当一声,肋骨撞到车座上,当时人就不会动了,眼镜被警察踩得粉碎。恶警们还劫持了一辆送葬的大客车。当天共有4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被戴上手铐脚镣关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一至四个月,罚款3000到5000元不等。这些善良的民众仅仅因为参加了同修的葬礼就遭到如此残酷的迫害,这些警察到底是公安还是公害?难道这就是中共宣扬的人权最好时期的表现吗?
曹淑芳老人生前处处为别人着想,乐于助人。多年来,整个楼道的卫生多数是她清扫;她曾几次捐钱修筑楼前的马路;在小区内修花坛、栽花除草;社区街道铺地砖时,天气太热,她就义务为干活的人买冷饮,买雪糕……认识她的人,无论大人还是几岁的孩子,一提起曹老太太都说她是难得的好人。
曹淑芳老人的去世对于患病多年并需要人照顾的丈夫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每天以泪洗面,在家破人亡、生离死别的痛苦中煎熬着,心力交瘁,身体每况愈下。孩子们也失去了一个好妈妈,这个家从此变得凄凉。
案例三:法轮功学员项英被非法重判12年
项英,男,37岁,2008年2月25日被锦州凌河公安分局、龙江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凌河区法院非法重判12年,现被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
2008年2月25日早6点多钟,恶警用手机定位的方式找到项英家。首先由龙江派出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扮演夫妻,说自己是楼下的住户,以水漏为名敲门。项英父亲将门打开后,龙江派出所所长刘玉柱和警员李铭等十来个恶警冲进屋中,强行将项英戴上手铐、套上头套绑架,还抢走项家的6万元购房款和项英妹妹的金耳环等物品,还强迫项英的父亲在十张白纸上签字,并硬拽着项英母亲的手按手印。项英被恶警绑架到凌河公安分局五楼,铐在铁椅子上一整天,期间恶警问项英一些问题,因项英没说话,恶警就自己编写记录。晚上项英被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项英被非法批捕后,在公安机关递给检察院的卷宗里,恶警李铭将在项家抄来的6万元现金写成26000元,这些钱至今未归还。
项英被关押在第二看守所期间受尽了折磨。当时管十七号房的警察是于毅(此人现在调到南山监狱),因项英不能吃东西,前五天没人管,后来看人不行了,看守所找来附近诊所的人给项英灌食并注射不明药物,之后小便里都是药味。项英被拉回第二看守所,由两人架着来到管教于毅办公室,于毅照着项英的臀部狠狠踢了一脚,然后叫恶警把项英架到办公桌前,于毅将项英戴着手铐的双手按在桌子上,十指分开、放平,在项英手指与手指之间插上铅笔和油笔,用力在桌子上来回搓项英的十个手指,项英疼痛难忍,但他一声没吭。见项英不吭声,于毅又把项英按在地上,用脚踩其头部,又给项英戴上背铐,在地上来回翻转项英的身体,最后将项英拖到屋外,扔在地上。后来项英又被拖回十七房中。在大约一个月后的一天,于毅又将项带到办公室,把项英衣服扒光,人摁倒在地上,拿来一盆凉水往项英身上倒,项英冻得直哆嗦,于毅一边倒一边说给他洗洗澡;倒了凉水后于毅又拿来热水往项英身上倒,最后又往项英嘴里灌类似米汤的东西,并讲一些下流语言,然后拖回十七房。后来项英开始呕吐,人很瘦,整天躺在铺板上。
2008年6月13日上午10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项英非法开庭,家属为项英请了两名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从法律和事实上都阐明了项英无罪,并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期间严重违法,但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与“六一零”部门勾结,非法重判项英12年。之后项英被送到锦州入监监狱,后又被送到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至今。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王贵令遭受的迫害
王贵令,男,51岁,原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职工。他因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关押在锦州市劳教所。在那里他历经苦难,受尽折磨。
2000年春,王贵令因在户外炼功而被非法拘留,之后又因不写保证书而被劳教。11月1日,锦州劳教所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队。恶警们强迫王贵令等学员从早6点到晚10点坐小凳(双手扶膝,两腿并拢,身体挺直)不许动,不许说话。同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对学员进行精神折磨,并派“四防”(帮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24小时轮班看管,一天只允许上3次厕所,还禁止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接见。
2001年8月,王贵令被释放回家。不到一年时间,又遭绑架并被第二次劳教。在那里王贵令遭受酷刑洗脑,他回忆说:“2002年12月30日上午,我被二大队两名恶警、一名刑事犯从劳教所新收大队提到二大队后,恶警杨廷伦向我宣布:强行转化是政府(其实是邪恶的江泽民集团)行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说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于是将我双手背铐上,戴上头盔,用大桌子把我挤到墙角;两名恶警每3个小时一换班,并配有多根电棍等刑具,同时反复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我就这样站到晚上9点后,由恶警队长李松涛领头,恶警杨廷伦,张春风,张加彬,还有一名姓安的刑事犯,一齐动手,将我双手用手铐背铐上,把我两腿双盘上,用力向后拽拉至极限,然后用绳子捆绑上,摁坐在瓷砖地上。半小时后,他们没有达到目的,就又把我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袜子,用多根电棍电,听说都是多少万伏高压新电棍,电我前心后心、两脚心。这期间绑我的绳子被两次挣断,当时我被折磨得痛苦程度无法形容……”
2003年,王贵令历经磨难,终于走出了魔窟。可谁知5年后,在中国举办奥运会的前夕,2008年2月25日清晨,王贵令在家中又遭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龙江派出所等恶警劫持,据目击者说他当时被恶警打掉5颗牙,头还被黑头套套住。
王贵令现被非法判刑,并劫持到辽宁盘锦监狱迫害至今。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锦州市凌河区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还有:王素清、邵海波、孙继红、满桂荣、唐秀荣、陈贵霞、刘学智、沈学菊、孟素清、王艳秋、谷长琴、郭淑杰、薛蕾、付艳,王丽阁、陈思蒙、项英、殷志友、姜大伟、彭英、张素兰母子、苗建国、华玉奎、邵明刚、胡凤奎、邵金华、宫树仙、乌树贤、李刚、王芳、施桂兰、于小艳、王冬梅、陈景珍、曹玉华等人,由于篇幅有限,不能将他们的被迫害事实具体阐述,然而每一个迫害案例都直接与孙治安有关。
除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外,孙治安还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每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都伴随着巨额的经济利益,非法罚款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这种高额罚款大部份不给开收据,不给出证明。在对法轮功学员抄家过程中任意掠夺学员的私人物品、钱财,几乎到了“见钱就拿,见东西就抢”的地步。孙治安还利用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关系,漫天要价,勒索钱财,上饭店,上歌厅,给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伤害到的不仅仅是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还有他们无辜的亲人和家庭。据不完全统计,迫害法轮功11年来,孙治安直接获利达上百万元。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在此奉劝孙治安,象你这样被中共欺骗与指使去迫害法轮功学员者其实才是最可怜的,因为一个人无论做了任何事都要自己偿还,所以人生才要有选择,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即使别人告诉你可以干,也要自己真正想一想,你能不能真正地负担得起那个后果,这才是一个理性的人应有的思考。其实人做了好事就会有好的回报,做了坏事也自然难逃良心的谴责、人间的法网、天地的报应。所以上天也在用不同的方式来提醒和警告迫害者,“多行不义必有报应”。
中共的存在和迫害不会长久,执行中共的命令执法犯法迫害善良无辜,是对自己前途的不负责任与葬送。11年的参与迫害,你已罪行累累,就算你现在想改过,能够赎回未来的机会也不多了。请为自己和家人择善而行吧!
孙治安 手机:1394169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