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一:二零零五年九月的一天,辽宁省凌源市杨杖子镇派出所所长张杰、副所长王荣、警员孙国华、郑印,伙同凌源市国保大队陈志、张树连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淑莲家,将其骗至镇派出所后强行绑架到凌源拘留所,拘留二十八天后放回,并将师父讲法录音和录音机拿走,向派出所所长张杰交一万元钱后放回。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早八点多,杨杖子镇派出所赵兴文伙同凌源市国保大队,凌源特警,朝阳市国保大队多人,到法轮功学员李淑莲家将其绑架至刀尔登派出所后,又返回其家破门而入,翻箱倒柜,衣服扔了一地,拿走大法录像带一套,大法书一套。将李淑莲送凌源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放回。
实例二:刘玉兰,家住辽宁省凌源市杨杖子镇百牛群村,今年四十九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午,镇派出所所长齐荣、李彬、镇政府人员、村书记陈秀娥等十多人闯入刘玉兰家说,不许炼法轮功并把她的《转法轮》书给抢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刘玉兰去北京上访被抓,镇派出所用车把她接回来并送凌源拘留所迫害一个月,政保科付延龄跟她家属要三千元罚金,家属没那么多钱就给了付延龄一千元,也不给开票。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晚,镇派出所所长齐荣、李彬、王世良、抗树军等突然闯入刘玉兰家,强行将她带到镇派出所,第二天送到凌源拘留所迫害2个月。
实例三:王玉兰,六十一岁,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去北京为大法讨公道,十月十五日被抓,杨杖子镇派出所所长齐荣参与把王玉兰送往凌源看守所迫害一个月。齐荣向家属敲诈一千元,董志民敲诈家属七千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阴历三月初六晚上,王世良、李斌六、七人等突然闯进王玉兰家中,强行将她带走,非法送到凌源看守所迫害两个多月。齐荣向家属勒索八千元现金,王玉兰回来后向齐荣要还非法勒索的现金,齐荣只退还六千元,剩余两千元被齐荣占为己有。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早七点十分左右,王玉兰正在院子里干活,赵新文带领五、六个警察突然闯进来,进院就有一个个子不高的警察说:王玉兰找你谈两句话,说完就往屋里闯,因不认识此人就把他拦在外面,他们就让她上车,把她拉到派出所没让下车,直接拉到北营子派出所做笔录,送到凌源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王玉兰走后,赵兴文骗她家人说:给她送到马三家,罚一千元钱。家属担心送到马三家去就给赵兴文一千元钱。
实例四:二零零四年齐荣、王荣、王世良、李彬等警察将李军绑架,先送到凌源看守所,后又非法劳教二年送到朝阳劳教所,因有心脏病,八天回家。二零零五年九月份一天上午十一点多,王荣、孙国华、张杰等四人突然闯进李军家,把他从家绑架到凌源看守所关押迫害二十多天后,又把他送到朝阳劳教所劳教二年。
实例五: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半,杨杖子派出所教导员刘海涛带领五六个警察开车到王树媛家把大法书、师父法像、大护身符给拿走。下午警察把她送到凌源拘留所,又让拿一千元钱。第二次又把王树媛带到派出所,又签字又按手印。第三次是二零一零年阴历正月,刘海涛又开车到她家让她签字,那写着拘留十五天,原话拿一千元钱。
实例六:五月二十七日早五点二十分,四名警察在潘素菊不知道的情况下,跳墙进入院内开开大门,强迫她开屋门,不给开他们就扯坏纱窗,跳窗进屋就翻。两名警察穿着特警服,两名警察穿着便衣,其中一名穿便衣的警察向她出示一张写着检查证的纸,其它内容没有看,然后又出示公安局证,他说我是公安局的。随后两名特警看着潘素菊,不让她动,另外两名便衣警察把屋里屋外翻个遍,后又到她儿媳妇(不修炼)的屋翻,随后又到前后院翻,见仓房锁着就向她要钥匙打开仓房,不给钥匙他们威胁如果不给就把房门砸开。他们见潘素菊真的不给钥匙,就用铁器把房门砸坏了,屋里全翻遍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把翻到的东西装在一个口袋里,里边有大法书《转法轮》一本,MP3二部,手机一部,大法师父法像,真相资料,大法真相标语,《洪吟》、《洪吟二》小本经文。
实例七: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早上五点左右,四个警察跳墙进了李淑芬家,叫她开门,把门打开后他们就进了屋。一个二十几岁的小特警看着李淑芬不让动,那三个人就先到西屋翻又到东屋翻,把所有的角落、柜子全都翻了,拿走了师父法像和经文、一本《转法轮》、《精進要旨》、《洪吟》、一本《九评共产党》、一本《绝处逢生》,还有以前手抄经文,两部MP3、光盘。参与绑架的是凌源国保大队的陈志,刀尔登派出所李彬与两名特警。李淑芬被绑架到拘留所,检查身体结果不合格,当天回家。
实例八: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四点三十分,凌源市刀尔登派出所全体警员带领凌源市国保大队及特警乘四辆警车,未出示任何证件,翻墙越户,对北营子法轮功学员王洪兰、李淑芬、马翠珍、王庭益和南营子李树兰、潘素菊、刘伟绑架强行搜查,同时又去了百牛群镇非法搜查了王玉兰、李树莲二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他们把李树芬、李树兰、李树莲、王玉兰四人铐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将李树兰送往沈阳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经体检不合格放回,将李树芬铐到市拘留所,体检不合格放回。潘素菊走脱,马翠珍早已外出,将李树莲、王玉兰二人非法刑拘半个月,同时将供销社法轮功学员胡秀云家搜查后,将其夫妻二人带到派出所非法讯问,并令写“材料”以验证刑警所需之笔迹,未果放回。
这些恶人到王玉兰家,将小卖部、箱柜、缸、菜窖全部翻腾查找,抢去全部法轮大法书籍、师尊法像、真相资料、毛笔字练习本、笔记本、商品彩纸、老年人健身手球、香炉等,装了4编织袋用车拉走。
揭露当地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法轮功学员李淑兰,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可是从2009年到2011年,屡屡遭到刀尔登派出所裴仁和李斌非法骚扰和绑架迫害,多次到商店骚扰法轮功学员李淑兰,不出示任何证件私闯民宅,入屋后野蛮乱翻抢走很多大法书籍和真相材料。
2010年10月28日晚上七点多钟,刀尔登派出所裴仁、李斌带领数人非法闯入民宅绑架李淑兰,裴仁、李斌进屋二话不说看见师父法像拿起就往地上摔,摔碎还用脚踩,李斌拿起DVD就给拽下来,翻遍所有屋子,把东西翻的乱七八糟,真比强盗还狠毒,他们把翻出来的所有大法书籍,还有两个师父法像,DVD,MP3、电脑全给抢走了,同时要把李淑兰带走,他们的野蛮的行为和强盗、流氓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强行把李淑兰的鞋和衣服都给弄掉了,李斌强行推拉李淑兰时,殴打她胸口当时觉得胸闷。他们把李淑兰带到派出所,让她签字说不炼了就放她回家,李淑兰不签便迫害她在派出所沙发上坐了一夜不准睡觉。第二天天刚亮,裴仁让李斌把李淑兰送到凌源拘留所,体检做心电图时,李淑兰感到胸闷,憋气,心慌意乱,腿发软,一夜没睡觉,早上又没让吃饭,天还很冷,再加上李斌打那一拳,强行带上车到公安局,怎么进的拘留所,怎么上的楼,李淑兰什么都不清楚了。据知情人说:李淑兰是被人背上楼的,他们把李淑兰背上来扔到冰凉的地板上就跑了,李斌凶狠狠地不管李淑兰的死活逃之夭夭了。他们走后知情者看见李淑兰躺在凉地板上什么也不知道,慢慢的扶起李淑兰又给喝点水,她这才清醒过来,就这样李淑兰被非法拘留15天才回家。李淑兰被非法拘留期间,裴仁和李斌跟其家属说要劳教一年,家属听后非常着急,李淑兰丈夫身体不好,又开着商店,女儿和儿子都不在家,这一走这个家就散了。裴仁和李斌趁机向家属敲诈了5500元现金,裴仁勒索无辜善良人的钱财,做了亏心事最怕曝光。这一次他们迫害李淑兰,抢走的物品,榨取的钱财,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
2011年李淑兰的商店因经常被派出所的裴仁和李斌非法骚扰,影响正常经营和生活,再加上2010年他们敲诈的钱,造成商店资金周转不了,电脑被他们抢走不能做蛋糕,商店也开不下去了,被迫无奈关闭,李淑兰回家后靠打工维持生活,其丈夫身体不好,在家只能干些轻活。
5月27日早4点多钟,李淑兰家还没开大门,刀尔登派出所裴仁带着特警翻墙进院,李淑兰刚穿上衣服想下地做饭,一抬头看见两个特警站在她面前说你别动,这时就看见裴仁又开始翻柜,把屋里的东西全翻了个底朝天,把衣服扔了一地,真比土匪、强盗还凶,李淑兰问他们有搜查证没有,他们说翻完给你看,可是到走也没拿出任何证件。他们是执法犯法,把屋翻完又到儿媳妇屋翻看,儿媳妇还没起来他们就叫开门,裴仁把李淑兰的手机、丈夫的手机和给女儿买的新手机都抢走了,还有好几个MP3和MP5,几本大法书等也被抢走,最后让李淑兰签字说法轮功是所谓的邪教等等,李淑兰拒绝签字,中午十一点多他们再次把李淑兰带到凌源拘留所,说要拘留十五天,拘留所的管教让李淑兰给家打电话来交饭费,李淑兰告诉儿媳妇交230元,第二天李淑兰丈夫又给交了600元,可她只呆了五天花费200元,又白搭400元。到了第六天刀尔登派出所李斌到拘留所,把李淑兰提前提出来送往沈阳非法劳教,他们让她签字时,对他们说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字不能签,李斌又说你到底签不签,李淑兰拒绝签字,于是便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李淑兰带上车送往沈阳的车,但经检查身体血压高,劳教所不收。
在现代的法治社会,法律是用来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说通俗一点法律就是维护善良的准则。然而在中共独裁暴政体制下,以非正常的法律手段和非正常的法律机构行非法之事,中共从历史的过去到现在的今天,它亵渎、践踏法律和侵犯人权的无数事实,中国的法律已经失去了其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当中共要暴力统治公民的时候,要欺骗、噬血百姓的时候,那警察便沦为中共的打手,成为社会上危害百姓的黑恶势力,这足以揭开中共法律的面纱,让世人看清其邪恶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