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议员呼吁韩国政府停止遣返法轮功学员(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自从中共开始大规模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一些法轮功学员为了躲避迫害来到了韩国。目前,除一名法轮功学员通过法律诉讼获得了韩国难民资格外,到目前为止,其余的法轮功学员的难民申请都没有得到认可。同时,韩国政府将十名在韩国未获得难民身份的法轮功学员遣返回中国。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韩国法务部首尔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工作人员闯入法轮功学员金某家中,将他们夫妻二人强行带往出入国管理事务所。金某的妻子中途走脱,金某被连夜移送至外国人拘留中心,随时面临被强制遣返回中国的危险。

'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先生'
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先生

'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先生致信韩国驻英国大使,呼吁韩国停止遣返法轮功学员'
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先生致信韩国驻英国大使,呼吁韩国政府停止遣返法轮功学员

欧洲议员的呼吁

就目前在韩国的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处境,来自英国的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Roger Helmer)先生公开致信韩国驻英国大使,呼吁韩国政府尊重人权,停止遣返法轮功学员。信件译文如下:


尊敬的秋圭昊(Choo Kyu-Ho)大使:

我是以欧洲议会议员、欧盟韩国议会交流代表团成员以及曾经的韩国居民(1990/4)的身份给您写这封信。

我了解到在韩国有一百名左右的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在韩国申请难民被拒绝,他们中的十名被强制遣返回了中国。如果这一切属实的话,说明韩国政府违反了国际条约的规定,同时使这些被遣返回中国的法轮功学员陷于被迫害的危险之中。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就此事给予回复,确保韩国政府履行对寻求避难者的义务,同时确保他们的安全。

诚挚的
欧洲议会议员罗杰·赫尔默

中共的幕后黑手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韩国政府消息人士对韩媒记者透露,中共分管宣传的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二零零九年访韩期间,曾明确示意并胁迫韩国政府“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出韩国”。此后不久,韩国法务部开始对法轮功难民申请者做出否决处理,遣返法轮功学员事件自此开始。在过去两年时间内,韩国政府先后六次强制遣返了十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

二十六岁的中国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先生此前向韩国法务部提出难民申请被拒,此后韩国法院也驳回了他的难民诉讼。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将他列入非法滞留者名单并欲强制遣返。

一位现场目击证人表示,出入境这次抓捕行动极为反常,一般情况下韩国警方绝不会强行入室抓人,特别是夜晚。而在当晚六时左右,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职员在没有任何拘捕令的情况下,入室强制抓人。

金先生被带往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后,闻讯赶赴的数十名韩国民众与法轮功学员一起,整晚守在出入境大门前,抗议韩国法务部违反联合国难民公约、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呼吁出入国管理事务所释放金先生。面对此情,韩国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官员承诺次日早上十点放人。孰料数小时后,金先生于七日半夜二点被迅速转移到华城外国人拘留中心。

据韩国出入国管理法条例中规定,被关押在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人员有七天上诉时间,然后决定是否送往外国人拘留中心,送往外国人拘留中心意味着将被强制遣返。韩国法务部对金先生的处理过程极为罕见,这说明法务部剥夺了金先生应有的七天上诉权。

各界谴责韩国政府屈从中共

韩国各界民众对此认为,韩国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对韩国国家形象的损毁,也使整个大韩民族背负着不仁、不义的骂名。因为这不光是违反了关于难民地位协约的第三十三条“禁止强制送还”的原则,与即使稍有迫害可能也要进行难民认证的国际准则也相差甚远。

韩国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韩国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的难民审理标准太过苛刻,极有可能涉及外交方面的因素,即中共压力。同时,韩国政府此举违背了法务部出入国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节第二行规定:“法务部长官对于没有得到难民资格批准的个人、特别对于需要进行人道考虑认证的情况,根据总统令可以给予其滞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