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一个或两个普教人员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监视他们的一言一行。他们之间不能提“法轮功”三个字,更不允许炼功。齐齐哈尔富裕县法轮功学员张明石,是一个很普通很老实的农民,被打的左脸明显高于右脸,脖子上有三、四个拇指大小的包,左大腿有外伤。主要参与打人者是中队长石剑。
初进这个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都要被强迫写所谓的“三书”,说是所规队纪。写不写都要受到体罚:即晚上9点开始坐小板凳到半夜11点钟,由普教人员轮班监督。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罗宏勋被强制坐了十天小板凳,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金杰被强制坐了三十天,多少不等。劳教过程中也会受到坐小板凳的惩罚,如近期马上要释放的法轮功学员刘景周也遭受了这种迫害。
酷刑演示:强制坐了小板凳 |
包夹在管教的指使下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辱骂、恐吓和威胁,有时也动手打。包夹的生活用品,如牙膏、香皂、洗衣膏、手纸等都由法轮功学员提供,有时也使用手段向法轮功学员勒索袜子、裤头、衣物等物品。就连普教给管教(从大队长、教导员到中队长,一直到普通警察)洗衣服时用的洗衣膏、肥皂也几乎都是勒索法轮功学员的。
八月份省局来检查,李中队长给每人发一小卷儿纸,说是生活用品,并告诉大家:“记住,上边要问发没发生活用品?就说发了。”
非法被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到车间编汽车坐垫儿,活儿多时周六、周日也得不到休息,伙食也很差。庆安县法轮功学员孙磊君,刚进来时左脚腕骨折,小腿发黑,每天照样得上四楼车间参加八个多小时编汽车坐垫劳动,两个小腿肿的很厉害。
在这种高压环境中,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状况大多都不太好,但不到有生命危险时是很难保外就医的。
十多年过去了,绥化劳教所的恶警们仍不遗余力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甘心充当被邪党利用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