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伪“国家机密”背后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个“执法人员”,在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达两年,并引发血案。9月22日中国大陆一家媒体记者首先曝光“性奴案”后,记者却随即被当地市委“问话”,同时被警告“性奴案”属于“国家机密”。受到威胁的记者不得已连夜逃离河南。

此案启发中国大陆网友盘点一系列中共当局的“有中国特色的‘机密’”。网友列数:特供食品是“国家机密”、官员的财产是“国家机密”、贪官背后的女明星是“国家机密”;还有人补充,湖南育才中学踩踏事故、株洲垮桥事故、王家岭矿难等事故的死亡数字也是机密,外交部三公经费(公费出国、公车消费、公款吃喝)也是“国家机密”。

洛阳“性奴案”的曝光,让人看清这些伪“国家机密”的掩盖之下,其实都是中共的龌龊与罪恶。当然这不是中共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运用所谓“国家机密”来掩盖罪行。在互联网上用“维权”和“国家机密”搜索,会得到一百万相关条目,几乎都是近年来利用“国家机密”打击中国百姓维护合法权益、寻求公正的案例,难怪网友感慨“荒唐的国家机密”、“机密何其多”。这让笔者不由得想起了早在一九九九年发生的一起所谓“泄露国家机密”事件。

1999年9月27日,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抬头赵家村法轮功学员赵金华,一位42岁的普通农村妇女在田地里干活时被张星镇公安派出所绑架,10天后即10月7日被迫害致死。在她去世之前,中共警察一直使用种种酷刑折磨她,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一边折磨一边问她“炼不炼”,她一直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说一个“炼”字。赵去世后,烟台法医作验尸解剖,报告是: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x60厘米范围内,皮下有瘀血。结论是:多处受软物体击打而死。

赵金华
赵金华

赵金华1995年修炼法轮功后,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身体健康,道德升华,是村里公认的好人。赵金华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很快传到海外,并被广泛报道。然而招远市委、市政府、市公安为了追查是谁泄露了“赵金华被公安打死了”这个“机密”,成立了10个专案组,每组至少6个人,采用疯狂抓捕、刑讯逼供、开除工作、非法劳教等手段,迫害牵扯近百人,他们有的最多被非法关押达70多天;还有被劳教的,罪名之一就是“泄露国家机密罪”。

据美联社,法新社,路透社等报道,透露赵金华被殴打致死消息的四名山东法轮功学员刘金铃、李兰英、池云玲、陈世环,被中共当局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罪名拘捕,其中李兰英和陈世环1999年12月被非法劳教三年。

其实,从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所谓“国家机密”一直是中共试图掩盖罪行的惯用借口,从未停止。比如国际社会广为人知的陈子秀被害案中,陈子秀的女儿也曾因所谓泄露“国家机密”而被拘捕。

陈子秀生前和两个孙儿的合影
陈子秀生前和两个孙儿的合影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华尔街日报》以《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天,陈女士说,修炼法轮功是一种权利》为题,头版长篇报导了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中共地方折磨致死的遭遇,引起国际广泛关注,记者伊安•约翰逊因此报道而获得该年度新闻普利策奖。五十八岁的退休女工陈子秀女士是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关徐家小庄人,因为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当地警察抓捕并拘禁在潍城城关街道办事处强制“转化”,最后于二月二十日被毒打致死。

文章描述道:“警察用沉重的塑胶警棍毒打她的小腿、脚、后腰。他们用赶牛用的刺棒猛击她的头部和颈部。整夜都能听到从行刑室里传来陈子秀凄厉的叫声。暴怒的地方官员逼着她赤脚在雪地里跑,要求她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这个五十八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二月二十二日,陈子秀女儿张学玲和兄弟一起去辨认尸体。她看到角落放着她母亲破碎、浸满血迹的衣服。她母亲的小腿呈黑色。背部有一条鞭痕。她的牙齿被打断,耳朵青肿。陈女士的家人试图控告,但是没有律师愿接受此案。三月十七日,陈子秀的尸体未经家属同意即被火化。四月二十三日,陈子秀的女儿因向《华尔街日报》叙述事情真相,而被中共以所谓“泄露国家机密”罪抓捕。五月一日被释放后,张学玲女士带着五岁的孩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用尽了所有法律渠道,想给惨死的母亲讨回一个公道。然而,她不但没有替被酷刑致死的母亲讨回公道,反而在一年后(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潍坊市潍城区公安分局劳教三年。

赵金华、陈子秀及李兰英、陈世环、张学玲等的遭遇,只是12年来千千万万在中国大陆遭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一个缩影。从1999年中共发动迫害开始起,“国家机密”就成为一种迫害手段,并且在“国家机密”的掩盖下,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一直延续至今。

2006年8月15日,人权律师高智晟被秘密拘捕后,中共也是同样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拒绝高智晟家人委托的律师会见高智晟。2009年2月4日,高智晟在陕西的家中被警察帶走后,“失踪”至今。高律师到底接触了什么样的国家机密呢?原来他亲自调查了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实,并将翔实的调查报告以公开信的方式公布于众。说白了,这“国家机密”就是中共背地里干的血腥罪恶。

二零一零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Nowak)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递交的年度调查中,指控中共对法轮功的人权侵犯还在继续,并专门提到了所谓“国家机密”是中共用来迫害民众的一种手段。诺瓦克在报告中写道:“在我遇到的例子中,中国当局拥有最制度化的方法来打压异议人士。政治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疑有分离主义倾向的少数民族,以及信仰团体,如法轮功,经常被指控犯有政治罪,如通过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非法提供境外个人国家机密罪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这些人被捕后不仅面临酷刑折磨的高风险,这个集权国家还常常用判劳教作为政治罪的刑罚。劳教采用了压制、羞辱和惩罚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变被拘禁者的人格以达到破坏他们意志。”

12年前,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罪犯们就开始了用“国家机密”掩盖罪恶的手段,而中共倾全部国家机器维持了12年的系统性大规模迫害,又使更多的大小中共“执法人员”们有机会“实践”此手段,并逐步将其扩展到其它各领域。他们当然也会用同样的手段对待其他无辜民众,用同样手段掩盖在其它领域的犯罪事实。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网友感慨的“国家机密何其多”。这些伪“国家机密”的背后,是无数的骇人黑幕,是中国社会公义之不存,这才是最令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心忧的。

西谚云:“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平民百姓虽然没有权力,却可以通过传播真相,曝光这些伪“国家机密”背后的罪恶,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制止中共对中国公民犯下的罪行,这是中国人迈向有实质意义的社会公义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