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妙悟(2)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接前文《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妙悟(1)》)刚到县城一下车,在外地打工的儿子打来电话问:“妈在哪里?”我一听话不对劲,知道家里出事了,忙问:“怎么了?在县城。”儿子说:“咱们家被偷了。”我问:“什么时候?”他说:“刚刚。”我又问:“把电脑拿走了?”(因家中电脑最值钱)他说:“把媳妇的白金戒指、黄金项链偷走了。”啊!这分明是不让我来开这次法会,想让我马上回家。想到这,我马上把手机关掉,不让家里那乱七八糟的“音”来干扰我。

开完法会,下午回到家里,见村里的同修正陪着媳妇谈这件事情。我马上说:“别哭了,等你爸回来给你一千块钱。”(丈夫在煤矿上班,每次休假就回来)。媳妇破涕为笑。

事情是过去了,可我见到偷项链的人就是不给好脸看,怎么看他也恨得不行。想想自己是个修炼的人,没有偶然的事情发生,于是我联想到一个故事,大概意思是:有一个小偷,把一个村庄的人家差不多都偷了,就是没偷那个最有钱的人家。后来小偷犯事了,当县官审小偷的时候问:“你为什么不偷那个富豪?是不是有勾结?”小偷说:“我也想偷富豪,可是人家那房脊上站着金甲神呢,我進不去院。”(因为富人平时积德行善助人为乐,所以有神保佑。)我就想,我是一个大法弟子,有师父法身保护,还有护法神护法,为什么会被偷了东西?肯定有修炼的因素在里面。

过了一段时间,大约是一个月吧,我去另一个村的同修家坐坐。忽然师父经文《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中的一段法打入我的心里,师父讲:

“特别是在正法期间,所有宇宙中的正负生命都想在这次正法中能够被救度,包括最高的层层无量巨大的神,特别是它那些个世界的众生,因此它们都在世间、三界之内插了一脚,它们能失去这万劫不遇的救命机会吗?你得救我,都说你得救我、你得救我,但是表现形式可不象世间的论理认识那样的,求人时要很礼貌的、很谦卑的才行:你救我、我得先感激你啊、我给你提供方便,可不是这个。在它们来看,你要能救了我,你得能到了我这层次才行,你得有这个威德,你才能救了我。你没那个威德、你没达到我那么高,怎么救我?那么它就让你摔跟头、吃苦、去你的执着,然后把你的威德建立起来,你修炼到了哪个层次了,你才能救了它,都这么干。

所以我过去讲,大法弟子作为一个修炼人,看问题和人应该是反过来的。有的人觉的碰到不高兴的事了就不高兴了,那你不就是个人吗?有什么区别呢?碰到不高兴的事的时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时候、修心的时候。”

从这段法理中悟到:很高层次的生命急切的等着我提高层次后解救他们,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再大的难我也不在乎。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心脏部位有一种炽热感觉,舒服的很。我知道是师父帮我拿掉了坏物质。从此我也把仇恨小偷的心放下了。

从同修那儿回家后,发现小偷把偷走的东西也从墙外面扔進了院子里了。媳妇打开包装的盒子一看什么也不短,一个白金戒指,一个黄金项链,一个真相护身符,都在里面,一样不缺。这是第二件事。

再一件事就是剜心透骨的向内找,在利益方面表现的难更是加大。

我村一老年同修缺房住,因执着儿女亲情,儿孙满堂,有多少房子也不够,并且当爷爷的要成为儿孙们的大翅膀,遮住这个,还有那个。此同修买了一块房宅基地,要给二孙子盖房用。和我家的一块宅基地正好是前后巷,我家宅基地在后面。他为了给儿孙们多盖房子还要买我家那一块宅基地,我家人不愿意卖。他就把地基下在了我们的巷道路上,目地是通过断我家宅基地的道,逼迫我家把宅基地卖给他。

我急得哭,问丈夫怎么办,丈夫说:“告状。”当时想也不对——同修之间闹纠纷,让别人怎么看待大法,说谁不好也代表着大法的形像。这时忽然脑子显现了一句法:“万事无执著 脚下路自通”(《洪吟二》〈无阻〉)。我在心里说:怎么会通呢?就我们这弱势不可能通。虽然话是这样带着情绪说,可一直剜心透骨的向内找,尽量做到“你要你就拿上”。再往后修,证悟到一个理:师父讲“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卫者,他将为宇宙中的一切正的因素负责。”(《导航》〈美国西部法会讲法〉)既然为正的因素负责,就应该纠正一切不正确状态。我们大法弟子,是后人的榜样,不能让后人说我们大法弟子断巷、断道,我再不计较宅基地卖不卖的问题了,如果他命中有,那他就拿去。

悟到这个理后,“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由于种种因素使他不得不拆掉地基,往前挪,退出后巷来。

文章写完了,我的心里有一种用语言无法表达的轻松,高兴。在此,谢谢师父,帮我拿下这颗执著心,并加持我,说出了我要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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