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以下是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迫害包括被绑架、抄家、勒索、非法关押、劳教、判刑,还有暴力洗脑……从人身迫害到经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作为正常人的一切生存权利。而以下的案例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1、张长征,女,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进京为大法鸣冤,遭北京便衣警察殴打。一拳打在脸上,顿时起了个大包,由驻京办人员押回关进德州市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发资料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零三年某月,在散发资料时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送济南劳教二年。

2、王凤琴,女,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身心受益。九九年七二零,由德州市政法委和单位德州市药材公司人员把王送德州市国泰宾馆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天,勒索九百元钱。

二零零零年十月,被不法人员绑架到德州新湖饭店洗脑班,逼迫写保证书,后来被单位开除。

二零零二年底,被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德州市凯悦宾馆洗脑班,逼迫看邪党造假宣传,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三年初,被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和北京公安警察从娘家绑架,劫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父母病逝都没让回家看望。

3、程凯枫,女,二零零三年,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告,被110恶警绑架到看守所,由于她的坚持信仰,又把她绑架到济南劳教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她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恶警们用各种方法迫害她,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不让睡觉,不让去厕所,导致她下身浮肿,恶人恶警还经常凌辱、谩骂、恐吓她,逼她没日没夜的做奴工。她的丈夫受连累,失去了工作,被迫和她离婚,孩子失去母亲,好端端的一个幸福家庭被邪党给拆散了。

4、聂素君,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早晨,她和同修进京护法,被警察劫持到北京丰台体育馆,后劫持到单位关押了一个月,德城区东地派出所警察尹光舰勒索丈夫五千元钱。十一月份左右,又把她绑架到德州军分区招待所的,监控软禁了一个多月,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武振远又敲诈家人五千元钱,并说:“法律是维护政权的。”九九年冬的一天,单位主任领着几个人,提着摄像机,逼迫聂素君说出不炼功的保证,并强行录了像,强迫丈夫做保证。

二零零零年的一月,单位又要强行拘禁聂素君到单位,聂不配合他们,在强大压力下,丈夫无奈把聂素君送入精神病院。十月份,单位又把聂素君家拘禁在宿舍门卫室长期监控,无人身自由。十二月份,聂素君再次进京为大法师父讨公道,被便衣劫持到张镇派出所。恶警耿连生逼迫她们说出姓名地址。聂素君不说,就冷冻迫害,还不停的打嘴巴,后又劫持到北京拘留所,由单位政保科人员和东地派出所警察尹光舰把聂素君绑架到东地派出所关了一夜。之前恶人向其丈夫又勒索了五千元钱。第二天,他们又把聂素君绑架到德州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受到非人的待遇,吃着猪狗不如的食物,还逼迫她做奴役。在非法提审她时双手铐上手铐,过新年都没让她回家和家人团聚。一个月后,她丈夫托关系给她办理了取保候审,看守所又逼迫其丈夫交了数额不知名目的费用,同时公安分局再次勒索聂的丈夫五千元钱才肯放人。聂素君也没消停过,东地派出所姓张的警察上门骚扰恐吓。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东地派出所警察把聂素君欺骗到派出所,第二天,把聂素君绑架到济南章丘女子劳教所,并强行逼她在劳教书上签字。在劳教所里,受到恶警的迫害。逼迫她干奴工,从早晨五点起床到晚上十点睡觉,不许说话,长时间坐硬板凳,不转化不让睡觉,强迫看诽谤诬蔑大法录像,强迫写放弃信仰“真善忍”不炼功所谓的保证书。由于长时间的迫害,精神思想受到很大压抑,导致经常发高烧。几个月后,聂素君的腿就不能下地走路了。劳教所不愿承担责任,就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家。回来后,单位每月只发给聂素君一百至二百的生活费,以后连这点生活费也不给了,扣两年工资,还强迫她到单位交思想汇报。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劳教所又打来电话问聂素君还炼不炼法轮功?她郑重的回答了他们,恶警恐吓“你等着,我们这就把你弄来!”无奈聂素君被迫离家出走。几天后单位就找到了聂素君,并叫她丈夫看管,监视她的行踪,定期汇报情况。她丈夫不想让聂素君再受迫害,到医院给开了腿残疾的证明,这才解除了对聂素君的非法劳教。在聂素君被迫害期间,中共邪党恶徒们前后敲诈勒索其家人约四万多元钱。

5、车宪起、胡钦兰夫妇:二零零三年三月,胡钦兰和丈夫车宪起上济南照顾年迈的母亲,由德城区公安分局警察张宗明、于修红等六人,驱车将两位老人押回。同时抄家,抢走电脑等,并把二老关进看守所。张宗明非法提审车宪起,逼迫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逼迫干奴役活、夜间值班,背监规等,非法关押一个月。四月底又被德城区公安分局恶警段慧娟等把二老劫持到德州凯悦宾馆洗脑班。恶人王建松、杨中福、张素芳逼迫老人每天看天安门“自焚”伪案,写不修炼的保证书。一切费用均由自己承担,每人二千至三千元,非法关押约二个月。六月二日,由德城区张宗明、刘大伟、段慧娟和河西派出所季佳军等人将正在发高烧的胡钦兰,强行打针后,从凯悦宾馆洗脑班直接押送到山东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先是把胡钦兰老人关在铁笼子里,直不起腰,只能蹲着,观察是否是非典。将车宪起劫持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三年。经查体因车宪起血压高拒收,刘大伟等又以“取保候审”为名,敲诈其女儿逼交九千元,季佳军又敲诈勒索一千元说是交通费。在劳教所,胡钦兰遭受种种迫害。每天逼迫看诽谤诬蔑大法的造假录像,干奴役活等,吃饭、洗刷、上厕所都受限制,有时憋的尿拉在裤子里。对坚定的学员关小黑屋,吊铐等酷刑折磨。胡钦兰身体出现严重的咳嗽、胸闷、无力等症状,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回家。身体越来越差,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份含冤离世。

二零零四年四月,河西派出所(现德州商贸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李敬增、于修红、鲁英杰、李海洋、齐某某等人,土匪般疯狂抄家,再次将车宪起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逼迫干奴役活做花芯,一天七、八个小时,如不干活,狱头就指使犯人打骂,吃的是带泥巴的菜汤子。一个月后,再次将车宪起劳教三年。警察给车宪起戴上手铐强制送到淄博王村八三厂医(劳教所所属医院),强行输液、输氧、打针吃药。开的药是磺胺,心脏病吃后过敏。在劳教所,每天被强行逼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广播、逼写认识,体罚等,逼迫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戴手铐又被押至周村军队医院查体,经诊断确实血压太高,有生命危险,最后才肯“保外就医”放回,所有费用均由本人拿。

6、车国萍,女,车宪起的女儿。在车国萍的孩子才四个月时,当地中共恶徒们窜到车国萍婆婆家把她绑架到河西派出所关押一宿。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德州凯悦宾馆洗脑,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等。不但野蛮抄了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还停止了她丈夫的工作,敲诈勒索其婆家二万元钱,逼交住宿、生活费二千元钱。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几个警察闯到车国萍的婆家将她绑架,婆家被抄的一片狼藉,恶警抢走电脑、书籍等,并用摄像机、照相机拍照。车国萍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一个月,遭勒索一万元钱后才被放回家。

7、车奇聪,男,大专毕业,车宪起的儿子,在电厂管财务,当年才二十几岁。九九年七二零,德州电厂郭良、高振之等人把车奇聪软禁在电厂招待所洗脑,强制逼迫他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十月份,车奇聪发表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德州市刑警大队警察冯国旗、河西派出所季佳军、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张宗明等十几人疯狂抄家,抢走电脑、录像带等私人物品,并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车奇聪绑架到分局拘留所十五天,后仍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和本厂法轮功学员于莲春被软禁在单位居住,侵犯人权长达三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车奇聪上北京为法轮功讨公道,被押回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同时抢走电脑等私人物品,关押了四十五天时,又被劫持到本厂宿舍监视居住。期间,河西派出所警察屠明友和单位政工处的赵传升逼迫车奇聪放弃信仰,遭车奇聪拒绝,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再次把他送回看守所。车奇聪对恶徒们的恶行进行抗议,绝食六天,生命出现危险,不让回家,仍软禁在单位宿舍。同年十月,警察屠明友等人将车奇聪绑架到德州市“六一零”,在德州东方宾馆设立的洗脑班。因车奇聪不放弃信仰“真善忍”,两天后,又把他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山东淄博王村第二劳教所劳教。同时,厂邪党组织还编造不实之词,诬蔑车奇聪“违法”,给予他“开除厂籍,留厂察看”的处分。在邪恶的黑窝里,车奇聪经历过电击,就是用电棍电击身体;体罚,就是长时间站立或坐蹲着;熬鹰,就是长时间不让睡觉;还强迫奴役劳动等等,于二零零三年释放。

二零零四年大约四月份,车奇聪、再次被绑架看守所,一个月后,车奇聪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两年。车奇聪同样经历了上次邪党恶人们的体罚、熬鹰、奴役等种种迫害,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回家。

8、罗玉凛、孟庆文夫妇,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罗玉凛、孟庆文进京为大法鸣冤回来后,单位德州德棉集团针织厂非法拘押罗玉凛两个月。在二零零一年初,将罗玉凛劫持到王村劳教三年,将孟庆文绑架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孟庆文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德城分局建设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等,并把丈夫罗玉凛绑架到德州市看守。半月后,德城区公安分局恶警把孟庆文、罗玉凛夫妇再次非法劳教。孟庆文被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罗玉凛被送到王村男子劳教所。经查体罗玉凛有肾病等,劳教所拒收。公安分局恶警和罗玉凛的单位人员,硬是凑足了一千块钱塞给劳教所,将罗玉凛非法劳教。

9、唐芙慧,女,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浑身都是病,常年吃药住医院,是厂里有名的大病秧子。九七年修炼法轮功。按照书中“真善忍”要求自己,重德行善做好人,甩掉了多年的大药罐子,疾病全无。单位的职工都有目共睹。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八,德城区公安分局武振远、张希坤和湖滨北路派出所所长汤国庆和一女警带领市农机厂保卫科魏世岭闯进家中,强行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并把她带到公安分局、派出所,敲诈家人五千元钱放回,没有任何手续。以后单位、派出所人员经常到家骚扰。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唐芙慧在家被德城区公安分局刘大伟、段慧娟,湖滨北路派出所副所长、单位米涛、魏世岭等七、八人,强行拖上警车关进德州市看守所,二十多天。武振远、刘大伟等向家人勒索一万五千元,狂叫:“不交钱就劳教”。唐回家后,刘大伟等还企图把她送洗脑班迫害,在家人的坚决抵制下,未得逞。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湖滨北路派出所片警姓蔡的和一警察闯进家中逼迫唐芙慧照相、按手印,逼迫放弃信仰,并花言巧语哄骗配合他们,家庭有困难帮解决等,遭拒绝。

10、李志勇,男,老实忠厚,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国棉厂有名的大好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单位二国棉厂保卫科王文革带着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汤国庆和德城区公安分局刘大伟六、七个警察,闯入家中,到处乱翻,抢走大法书、资料等。带李走,李不配合,恶警们蜂拥而上,拽胳膊,抬腿的,把李从四楼拖到楼下,强行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恶徒们叫李志勇穿号服,干活,李不配合,就把他关进小黑屋里,吊铐成大字形,长达七、八小时。恶警刘大伟和一警察非法提审,逼迫李志勇放弃信仰。遭拒绝并绝食抗议。经家人多次要人,一周后才肯放人。刘大伟向其亲属敲诈三千元钱,否则就劳教。在奥运期间,湖滨北路派出所警察到单位骚扰,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

11、李宝英和张俊英,女,二零零四年六月,为叫更多的人明白真相,到复印店印资料,被人诬陷,被德城区公安分局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二十多天后,张俊英的家人被勒索四千元钱后放回。李宝英在德州市看守所十几天后,又转送到济南洗脑班强行洗脑一个月,逼迫放弃信仰真善忍。回来后,德城区邹里小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等人不断的骚扰,迫使李宝英流离失所数日。

12、徐世英,女,九九年七二零,徐世英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北辰公安局警察劫持非法扣押一天两宿,二十二日被押回德州德城区东地派出所。二十四日东地派出所片警罗会军、王英林等六七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经文等私人物品。又把她押德城区马庄居委会一宿,后被劫持到邪党党校洗脑。十月份,德城区东地派出所罗会军和东地办事处张书记等人把徐世英绑架到德州宾馆洗脑班关押半个月。二十三日又把她劫持到德州新湖饭店非法关押二星期,强迫看诽谤诬蔑大法录像,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十,德城区公安分局武振远、张宗明等人把徐世英绑架到公安局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份,七辆警车载着警察包围了徐世英家所在的居民楼,张宗明等将徐世英绑架到东地派出所,关在楼梯口的铁笼子里了一宿。在铁笼子里徐世英看见一百元钱,第二天早晨交给王英林,王说“这炼法轮功的真傻”。罗会军拿着手铐把徐的双手铐上送进德州看守所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徐世英再次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当地驻京办人员劫持,铐了一宿,后被东地办事处张某带回,送进德州看守所一个月,过年都没让回家和亲人团聚。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七,邪党开两会,东地办事处张和东地派出所罗会军、一司机被把徐世英绑架德州纺织宾馆洗脑班,非法关押四十八天。后由恶警罗会军、张某、李民三人开车将徐世英劫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女子劳教所,徐世英被隔离关在又黑又潮的小屋里两个多星期。被逼迫干活,缝制床上用品:床罩、被子等。从早八点干到晚上十、一点钟,干不完的活,自己拿着挤休息时间也得完成。第二天照常出工干奴役活。徐世英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底回来,劳教所批语:继续监视。

二零零四年的秋天,徐世英向世人讲法轮功的美好散发光盘,被人诬告。东地派出所六人私闯民宅,进行抄家,抢走真相光盘七、八十份、纸一箱,并把她女儿的存折、包里的一百多元钱偷走,占为私有。几个人长期轮流监视,白天二人,晚上四人,半个月不让出门,无人身自由。徐到德城区公安分局向张希坤要女儿的存折和包里的钱,被张希坤诬蔑成是“活动经费”不给。同年十二月份,东地派出所徐海珊等二人闯到建筑公司宿舍徐世英家,非法抄家。徐世英的丈夫因妻子多次被绑架、关押、劳教,精神上受到了很大伤害和压力,得了脑血栓半瘫,需要人照顾,邪党警察们才不得不放手。

13、李俊平,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进京为大法讨公道,遭便衣警察电棍殴打,拳打脚踢强行拽进警车,关押在门头沟看守所,被勒索三百多元,驻京办人员押回,被关押在德城区东地派出所一个小破屋里,后又被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犯人们的歧视和坏人的辱骂,每顿饭吃小黑窝窝头,一小碗白菜汤。她的家人被勒索近万元放回。从这以后,派出所、办事处等人经常到家或丈夫的单位进行骚扰,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每天都担惊受怕中度日。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刚过,邪党开两会,她正在伺候病瘫的母亲,被东地派出所女警和她丈夫单位人员欺骗,被绑架到德州市纺织宾馆洗脑班。每天逼迫看邪党诽谤大法的谎言宣传,逼迫写认识,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上厕所有人盯着,遭人辱骂,无人身自由,洗脑班由一个叫曲培华书记负责,逼迫在转化书上签字。四十多天后,邪党两会结束放回,勒索家人生活费三千元。东地办事处一男一女又闯到她家,逼迫她放弃信仰。二零零二年某月,她在医院伺候母亲,东地派出所两名警察强行让她在事先准备好的“保证书”上签字。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她兄妹三人去走亲戚,途中她向世人讲法轮大法好,被陵县汽车站一个高个的警察绑架到公安局。政保科长张德兴、吴桂国等人非法提审后,把她们投进陵县看守所。为了证明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无辜被抓,她俩绝食抗议。看守所头目多人威胁恐吓,要给她们灌食等,她俩拒绝警察们的无理要求。在公安和狱警的指使下,她的哥哥(未修炼,曾心脏病大手术过),遭到坏人们的无辜毒打,被打的满头都是大包,浑身疼,一直打的他也承认是炼法轮功的为止。分给的饭,狱头先吃,剩下的才轮到他,身上穿的好衣服全被扒光,换上一身犯人的破衣服。一周后张德兴、吴桂国等六、七人把他们送到本地德州看守所。因几天没吃没喝,人瘦的脱了像,走路摇晃,经看守所和公安局商量后拒收。张德兴等人又把她们拉回陵县企图再次迫害,结果看守所也不收,张德兴等警察才肯放手。在这期间,德城区公安分局段慧娟等人还抄了她的家,当时她的母亲瘫痪在床,急需儿女照顾。她的哥哥因遭恐吓毒打,回家后上医院看病,吃了好长时间的药。

14、黄建华,女,九九年七二零进京为大法鸣冤,警察绑架到铁路派出所二楼的大厅里(当时有五、六十法轮功学员被关在此)。到了晚上,全体学员被骗上了大客车,说是送到信访办,结果被拉到了丰台体育场,后安全返回。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的,德城区公安分局的刘大卫、张希坤、段慧娟等,突然闯进黄的家中,象土匪一样把楼上楼下翻了个乱七八糟,抢走大法书和《九评》等,并把黄建华老人强行绑架关进德州市看守所。并抄了她儿子的家,把她儿子、儿媳(未修炼法轮功)带到派出所非法关了一天。在看守所里,黄建华被迫交被褥费一百元、生活费三百元,一切生活用品必须买看守所里的,而且是高价。被逼迫穿号服、罚劳役干活十几个小时,不让睡觉、有时罚站、遭辱骂、勒索家人钱财五千元,被非法关押三十五天放回家。回家后,警察时不时的打电话骚扰正常生活。

15、崔济萍,女,二零零三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区建设街派出所的几名警察李涛、刘小东、王强等五、六人突然闯入她家,非法抢走她家的电脑主机、炼功磁带、大法书籍,将她送至德州市看守所。每天逼迫做奴工扎纸花,必须完成规定的数量,从早上一直干到晚饭后才能完成。吃的是黑面馒头,没有油水的菜汤,菜汤里有没洗净的虫子、草、泥沙、苍蝇等等,连咸菜也不给。买一份带肉的菜十元一份,肉是臭的。日常用品卫生纸五元一卷,洗衣粉(400克)五元一袋,其它的比市场价高出许多倍,高价出售。家人为了她少遭罪托关系,前后花费近二万元放回(包括主机等)。

16、李培华老人,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她去北京为大法师父鸣冤,被警察强行绑架到昌平的一个派出所,第二天又被送到德州驻京办关了2天,后由她单位拉回德州并向她要了三百元车费,在单位拘留了半个月。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她被德州610强行绑架到德州纺织宾馆洗脑班非法关押近2个月。在“洗脑班”没有自由,逼迫看央视电台“天安门自焚”造假宣传,写认识,上厕所有人盯着,学员之间不许说话,最后扣生活费三千元。她的老伴本身有心脏病,因无人照顾,又担心妻子的安全,导致病情加重,住进医院。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区北园派出所,六、七个警察把李培华老人绑架到派出所,审讯资料来源等,老人不配合,把她放回,让单位扣发她三个月工资。

17、耿顺英,女,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到炼功点炼功被公安人员登记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后,经常被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警察和单位领导骚扰,被逼迫写“保证书”。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警察三男一女闯入家中搜查,抢走大法书籍,把她强行带到派出所,不让和家人见面。而后被非法投进德州市看守所一个月,失去人身自由,被逼迫穿号服、被罚劳役,逼家人叫被褥一百元钱,生活费三百元,加上罚款损失一万七千元钱,从此失去工作。每到敏感日派出所警察到家骚扰,给家庭带来极大痛苦。

18、刘桂香,女,六十多岁。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进京护法,被便衣绑架到丰台体育场。在高温四十度以上,阳光下曝晒,没吃没喝,半夜押往山东禹城,后被德州信访办接回原单位春晓服装厂。厂长齐某、李某强迫写“保证书”,关押三天。回家后,德城区东地派出所恶警尹光舰、张亮时常到家骚扰,乱翻东西。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她在路中被单位齐厂长等人劫持到区经委,当天被送到新湖宾馆非法扣留,派两名看守看管。十一月十八日,又把她从新湖宾馆送转单位,还是由人监视居住。在这当中,东地派出所的恶警王英林来单位骚扰,命令单位扣押她工资。二零零零年过年也没让回家。区经委肖书记下令,“不转化”不准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七,她再次上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恶警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被驻京办押回,十四号被德州区经委和齐厂长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武振远让家人交六千元才放人,不然就送劳改。最终逼迫家人拿五百元,才肯放人。东地派出所的王英林经常来家骚扰,并派人长期监视。七月十一日,东地派出所张亮和安全局特务七、八个人,闯入她家,绑架把她到拘留所。派一个女特务监视她,半个月,逼交二百六十元钱才放人。九月中旬,她偶然发现警察在她家放了窃听器,她立即销毁。邪党警察急了,在她家周围布满了好多便衣特务,二十四小时监视她的行动。十月二十四日,厂长等人把她到单位。第二天,她被转到针织宾馆,扣押一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她和同修再次到了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被便衣警察拳打脚踢强行拖进警车,关押在门头沟派出所,绝食十二天,正念闯出。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德城区公安分局张希坤等带领新湖北路派出所男女警察七、八人,进屋处乱翻,抢走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切割机、两台录音机、师父的法像等。在看守所,她绝食抗议,学法轮功没有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绝食第十天的时候,在邪党公安政保科恶警和看守所狱警、狱医的合谋下,强行给她插管灌食。由犯人王文娟、狱医姜大夫等五人一拥而上,把她胳膊腿四肢绑在床上,四个人死死的按住,姜大夫插管,憋的她喘不上来气,恶人们再不拔出,人就没气了,就把管子拔出来,鲜血喷的他们满身都是。恶人们仍不放过她,又把她拉到德州人民医院插管灌食。在一位医生的劝说下,她决定进食。恶警们又把她拉回看守所。区政保科科长武振远、张希坤向家属勒索二万元放人,不交钱就劳教。由于家属没有钱交,在看守所我被关押了两个月后,在十一月十一日,由恶警刘大伟、段慧娟、还有不知名的女警把她押送济南劳教所,经医生检查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刘大伟打电话逼迫她姑娘拿一千元去公安局领人,结果她姑娘把家里仅有的五百元给了刘大伟,才把她放回家。

19、路秀明、张敏,女,也被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也被恶警勒索几千元钱后放人。

20、李秀娥,女,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李秀娥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便衣警察绑架到丰台体育馆,在太阳下暴晒。第二天早拉到滨州公安局,(这里关押了很多学员)给她们录像。后由德州公安拉回到南陈庄大队关押三天,又绑架到邪党党校洗脑一天,逼迫写保证书,二十三日当地警察抄了家,抢走大法书籍等。大约十一月份,被绑架到德州于官屯派出所洗脑班,关押三天,逼迫写保证书,放弃信仰,勒索二百元钱放回。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李秀娥再次上天安门为大法鸣冤,被便衣抓到德州驻京办押回,关进德州看守所,二十九天后,勒索家人五千元放回。正月初八,德城区公安分局恶警张宗明、刘大伟和于官屯派出所警长抄了家,抢走大法书、录像带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再次上天安门为大法鸣冤,被四、五个劫持在天门附近临时搭建专门关押学员的活动房里。特训武警脚穿大皮鞋连踢三脚,踢在头部、脸上,火辣辣的。后被绑架到北京郊区八角派出所,一恶警问是炼法轮功的吗?她不配合,被特警连踢六七脚,被折腾了一宿,天亮时,被恶警脱下棉袄冻着,一恶警一脚把她踢跪下,倒在地上。下午又被关押在驻京办。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李秀娥又被德州陈庄乡恶警王泽强,陈公堤口书记等人绑架到于官屯派出所,和法轮功学员林平背靠背,一只手伸在铁笼子的外边铐在一起,不能动。在铁笼子里导致休克,三个警察把她拖到床上,叫来了车拉到德州市立医院,到了下午趁恶警们吃饭的功夫,她正念走脱。当天半夜,于官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二十来人把她家包围了(李秀娥不在家)。从此被逼无奈,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从北京回来,恶警王泽强勒索家人一千五百元钱。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散发资料时,被俩个恶警绑架到德城区铁西派出所,恶人们把她铐在暖气上一宿。第二天,德城区运河派出所恶警季建军和王指导员和办事处的人绑架到运河公安分局,黑天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勒索家人二万元钱。当时,恶警李景增说,一年以内不出事,2万元再退给李秀娥。结果一分钱也没退。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运河公安分局季建军等三个恶警开车从大队回来,把她骗到德城区盐店口派出所后,直接把李秀娥送到济南女子第一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里,黑天白天不让睡觉两个多月,由犹大看着,整天坐小板凳,不许动,坐的屁股都烂了,还逼着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骂大法师父,写月小结等。李不配合,被恶人们逼着连蹲四天四夜,不许站起来。恶警队长孙娟、副队长孙陪丽、还有恶警张洪芬、耿笑梅等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使犹大们每月逼写月小结。李秀娥不写,耿笑梅叫犹大拽着她的手写:不练邪教。十一月二十八日到十二月五日,逼迫整整连着蹲了九天,不许站起来,两天两宿不让上厕所。解手憋的难受,蹲的累了,在原地活动活动,恶人们拽着头发打,用脚踢、踏。为了减少解手上厕所,李秀娥只好饿着不吃饭,实在憋的不行了,上厕所必须打报告。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最邪恶的是:一大队正队长孙娟,副队长孙陪丽、张洪芬。

21、康密巧,女,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在九九年七二零这天,康密巧进京上访被北京便衣劫持到永定门广场,由单位出车拉回,非法关押在德州一个宾馆里三天,强迫她放弃信仰,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逼交一切费用四百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康密巧再次去天安门为大法鸣冤,被警察绑架到德州驻京办,后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德城区公安分局勒索五千元,加上所谓出车费、看守所生活费共被勒索七、八千元,给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在这期间,她的女儿、儿子被逼迫下岗,到处找康密巧。

二零零六年,康密巧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河西派出所,遭到警察们的拳打脚踢,关进看守所。河西派出所、国保大队大队长季某等不法人员合谋,将康密巧劫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没多长时间,康密巧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的脑血栓,半边身体瘫痪,劳教所才叫家人用担架抬到单位医院抢救,后来发展成脑出血,长期生活不能自理,需人伺候。康密巧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离开人世。

22、信文华,女,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发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近一个月,勒索家人五千元钱放回。

23、曲秀华,女,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日晚,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德城区车站派出所恶警绑架并抄家家,把曲秀华投入到德州市看守所。家人被勒索一万五千元钱后,于九月二十日放回。

24、刘凤珍,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进京为大法鸣冤,被当地遣回遭到迫害。

二零零一年,邪党开两会,被绑架到德州纺织宾馆洗脑班数天,扣生活费三千元。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晚,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德城区长庄派出所恶警绑架至派出所。德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六一零”恶徒张希坤、长庄派出所等六、七人,对刘凤珍的单位办公室和住宅非法搜查,抄走救度世人的大法真相资料、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十八日上午,将刘凤珍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勒索钱财数万。

25、李汝兰,男,六十多岁。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讲真相时,被邪恶之徒绑架,关进看守所。二十五日,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警察抄家,非法关押一个月,勒索家人一万元放回。

26、邓新花,在七月九日讲真相时,被邪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于官屯派出所。

27、程碧,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程碧和同修到北京向政府反映情况,被北京警察强行绑架至丰台区体育场,没吃没喝。七月二十一日,被本地公安押回关押在德州市棉麻公司宾馆一周,强行转化,逼迫写所谓的“三书”。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两个警察,闯到程碧的家进行骚扰,十二月二十五日,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等人,闯到单位要绑架她到看守所,遭到领导拒绝,未得逞。二十六日凌晨二点,上午,湖滨北路派出所几名警察,就强行将她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家人找到张希坤要人,两次勒索四千元钱。不但没放人,在看守所迫害她半个月,又将她绑架到德州市国泰宾馆“洗脑班”,关押半个月。这里关押了许多学员,无人身自由,互相之间不许说话,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录像片,被强行洗脑。

二零零七年九月上旬,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片警李国治带领几名警察,几次闯入程碧工作的地点和家里,进行骚扰。九月十四日上午,张希坤带了五、六个人闯入她工作单位,抢走了她的手机、钥匙和办公桌内的大法书籍和日记,并抄家,抢走私人物品:电脑、新唐人电视接收器、移动硬盘一个、MP3一个、大法书籍等,把她绑架到湖滨北路派出所。下午,国保大队恶警刘大伟威逼程碧放弃信仰,强行绑架至德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对程碧打骂、关禁闭、罚站吊铐;程碧拒绝搜身和填写登记表、照相、按手印、穿号服、强制手工劳动。遭拒绝。“六一零”恶警两次提审。九月二十九日上午,恶警刘大伟带领几名警察,把程碧强行绑架到一辆警车上,送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劳教所,程碧被强迫照相、医院透视、抽血后,把她投进一大队遭迫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孙娟、杨晓琳、孙群丽、耿狄梅、刘建会、梁巧玲、张洪芬、肖英、史咏梅、李玉、李敏、李昵等人。

为了达到让程碧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目的,前三个月曾对她进行了隔离、封闭关押、挨冻、限制大小便、晚睡早起、不让洗刷、不让见亲人、长时间罚坐塑料板凳至臀部肌肉肿烂、强制洗脑等残酷迫害。接着逼迫她下车间劳动,几乎每天都干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活,还经常强制早晚在宿舍干糊纸盒、贴标签等手工活。因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导致她每半个月来一次例假,每次持续半个月,而且流量很多,经常流到裤子里,有时晚上疼的睡不着觉,在床上打滚,有时在厕所呕吐,即使这样也不让休息。一次程碧痛晕在车间里,仅让休息两个小时,就又逼迫回车间劳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起床、上厕所、洗刷、排队、走路、吃饭、喝水、干活、睡觉均不许说话,二十四小时被社会上的劳教人员监视,她们随时向恶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吃饭限制半个小时、洗刷五至七分钟、洗澡和洗衣服一共十至十五分钟,喝水限制次数,上厕所限制时间,经常大便没有解完就被赶出厕所,夜晚经常听到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房间里传出来撕心裂肺的声音。在劳教所,程碧被迫害了一年零六个多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她回到了家。

十几年的迫害,给程碧的精神和肉体造成痛苦和折磨;给她的家庭和亲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丈夫被迫和她离异;给她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八万多元。

28、韩美成,男,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向世人发放《九评》真相资料时,遭恶人举报,被袁桥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掠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刻录机,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其家属找到市政法委某人向其交了五千元钱,韩美成并未放出。德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范素云直接参与。将韩美成九月十一日早五时,秘密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29、王宏春,男,五十八岁,家住德州市抬头寺乡罗李庄。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晚,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恶警李国栋、叶海军突闯进王宏春家,不由分说野蛮抄家,抄走大法资料和复印机一台,并将王宏春夫妇和另两名女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

30、郑寿芹,德州市河东开发区袁桥乡大杨庄村民郑寿芹,于二月二日在家中被袁桥乡派出所恶警于某等二人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因郑寿芹不放弃大法修炼,四天后被劫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31、吕翠兰,女,五十多岁。德州金属公司退休职工。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小红(化名),在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左右,在邹李小区德建集团宿舍内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遭该辖区派出所恶警绑架。

32、河北景县女教师付金花:于八月十四日被德城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33、解天佑,男,四十五岁,河北籍法轮功学员;谢国富,男,河北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德城区东地派出所十多警察,开两辆警车闯到河北故城县法轮功学员解天佑的临时住处,绑架了解天佑、谢国富,抄走十多套卫星接收设备、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及部份现金共计约三千元。谢国富后被放回。恶警当天将解天佑劫持到德州看守所。在看守所,解天佑遭警察指使刑事犯人毒打;每天被强迫奴役,做花圈等殡仪用品,其原材料都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每日三餐仅一、两个小馒头和面糊汤,只能维持不被饿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解天佑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淄博官庄第二劳教所。

34、武秀云,女,六十多岁,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她被关进德州市看守所,每天五个小黑窝窝头,没有菜,白菜根子的半勺菜汤,一个星期一丁点咸菜。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于二月二日,扣四百元伙食费,家人被勒索五千元钱后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武秀云在家伺候有病的公公,河西派出所的警察七八个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把她绑架到看守所一个月,勒索四百元伙食费。十一月初,河西派出所的一个姓王的警察到她家乱翻一气,翻出二十多份资料,把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时的早上,德城区公安分局恶警刘大伟等人把她劫持到济南劳教所,劳教一年。在查体时,肝脏有毛病,不收。刘大伟上下楼跑了好几趟,劳教所还是不收。刘大为还不死心企图把她送本市洗脑班,武秀云单位领导不同意,刘未得逞。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德城区河西派出所国安季大队长带着七八个人闯进武秀云家,说有人举报,进行抄家,并说厂公园写法轮大法好的标语是武写的,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在他们争执时,她说她有乙肝大三阳,进去把你们这些反对法轮功全部传染上。看守所拒收,恶警季大队长急了,又把她带到139医院(现在的第二人民医院)叫他们给查肝功,显示病情严重,恶警们才肯放她,但逼迫她交三千元取保费,遭武秀云家属拒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德州一国棉保卫科及五、六个自称是国安的恶人闯到武秀云家二零零零年底,她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金水桥,喊法轮大法好等,警察用胶棍打她头部,用拳打她脸部,把她的眼镜打碎,她什么也看不见,就找她的眼镜,一警察从地上捡起眼镜照着她的前额投来,打在她右眼眉的上方,鲜血瞬时流了下来,(现在还留下一伤痕)而后强行把她推上车,带到德州驻京办事处。

35、郭彩慧,女,五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末,向世人讲真相被构陷,将郭彩慧绑架到德州看守所。

36、吕翠莲,女,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上午,在市场向世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诬告,被劫持到新河派出所,后又关进德州看守所。在绑架吕翠莲时中共的匪警不顾世人的影响大肆叫嚣说“上房揭瓦不管,拦路抢劫不管,就是管炼法轮功”。

37、刘丽华,女,四十多岁,黄河崖村农民。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在德州黄河崖的集市上,向世人发放真相资料,被人诬告,黄河崖公安派出所的四、五个公安恶警开着警车将刘丽华强行绑架到德州看守。

38、于淑华,女,河北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早八点多钟,在德州市城隍庙步行街向世人讲真相时,被五、六个警察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近两个月后由所在居住地带回

39、张连云,女,五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五月在德州期间遭德州公安警察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