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个问题,我曾与同修切磋:“把这些钱用在大法上救人是不是就善用了?”有的同修也说:“邪党欠我们的钱多了,这点儿算什么?”我也动摇了。后来在压力、在人心的作用下,我接受了这些钱,还为自己找理由,觉得这下可有很多钱做大法的事了。
对于家属的馈赠,有时看到人家大老远拿来点儿不值钱的东西硬给推回去,人家还不理解,甚至伤心。我也为难的收了好几次。当时心里也别别扭扭的,可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也觉得不对劲儿了:这样做会不会损德?这样做如何做到师父说的“截窒世下流”[1]啊?
我又与同修切磋,有位同修的话使我清醒了,他说:“就你清,就你好,旧势力不甘心,在往下拽你,让你与别人一样浊。馈赠推不出去、为难,那不是情吗?怕人说、怕人不理解,没这些心,人家也不说、也理解了。”我恍然大悟:我拿不干净的钱来做大法的事还以为是做好事,其实是玷污了大法的神圣,那跟出去抢钱回来救人有什么区别?还有威德吗?所以,按照法的要求修才是修,顺着人心走,不是修炼。
我下决心用法立刻归正自己。说也奇怪,就在那一两天里,那些商家挨个到我这来,我一一讲明我拒绝这些钱的理由,讲了真相,而他们也都象商量好了似的,都很理解。此后再有馈赠礼物的,我的心在法上,再也不动了。慢慢的,这些事情也不出现了。
现在社会中行行业业都会面对着各种不正的风气,我们大法弟子如何助师正法,给后人留下最正的路,那真得事事对照法,多找人心、去人心,不能含糊。执著时往往想找法理说服别人,而真正实修时是静心学法、同化法、正人心、去执著,才能真正的提高心性。
层次有限,以上是我的浅薄认识。
[1]李洪志师父的诗词:《洪吟二》〈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