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劳动教养制度引进于前苏联,它在前苏联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刑罚,在中共这里演变成了一种非刑罚惩罚措施。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共发出的《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中,该指示表明:“对这次运动中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除判处死刑和因为罪状较轻、坦白彻底或因为立功而继续留用的以外,分两种办法处理。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够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用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会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够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发给一定的工资。”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教养制度从滋生上就是法制体系以外的怪胎,是为中共在政治运动中整人服务的。消灭地主、资本家是要图财害命,“整风”、“反右”是诛心,诛心就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如酷刑等,消磨人的意志使之屈服,劳动教养制度便根据中共的需要产生了。
一九九八年中国成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字国,被劳教的人没有经过一个合格的法庭经由正当的程序做出公正的判决即被剥夺人身自由,这是严重违反公约精神和原则的。二零零零年,《立法法》实施后,由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与之相抵触。
权力的本性就是膨胀,尤其是没有任何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公安机关自己决定哪些人被劳教,哪些人要被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导致“不够劳教条件的,作了劳教处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降格劳教处理。”这种绝对的权力在实践中便带来了大量权力寻租的空间,造成冤案冤狱、金钱交易等等各种乱象。广受指责的劳教所死讯频传,名目多样,有“骷髅死”、“洗脸死”、“睡觉死”、“冲凉水死”、“激动死”……就是这一制度草菅人命的恶果。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个常识几乎人人皆知。劳动教养制度不单单与《宪法》抵触,弊端又那么显而易见,为啥至今不废除呢?原因有二。
一是便于中共迫害人民。特别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迫害法轮功、维权人士、异议人士、上访群体等等,劳动教养制度可以绕开法律途径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三年,遭劳动教养迫害的学员达十几万人次。进了劳教所的黑窝简直就是到了人间地狱,几十种酷刑:毒打、电击、老虎凳、死人床……被任意使用,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下,劳教所都有死亡指标。狱警在毒打法轮功学员时叫嚣:“打死你算自杀”。
虽然法律在邪党的手中早已沦落为杀人的凶器、打人的棍子,但是它惧怕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受《宪法》保护,是天赋人权,是无罪的。如果废除劳教制度,无罪辩护的正义之声响彻中华大地,会引起强大的民众反迫害行动,中共迫害就维持不下去了。
刘坎华(时任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国保大队队长)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再次绑架了王明铎。十一月二十五日,刘坎华既不通知家人也未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就把王明铎强行押到唐山开平劳教所。在去的路上刘坎华曾恶狠狠地说:“这次你甭想出来,我就是想治死你,让你死里头,让你死都不知怎么死的。”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强行关进劳教所。
王明铎从被绑架之日起就绝食抗议,劳教所对王明铎毒打、折磨。两个月的摧残,致使王明铎骨瘦如柴,遍体是伤,严重肝腹水,生命垂危。在这期间劳教所多次给刘坎华打电话,催促其去接人,刘坎华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王明铎的妻子找刘坎华要人,他也是用各种理由搪塞。
开平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数九寒天,将生命垂危身无棉衣的王明铎放在车后斗上,硬是冻了四、五个小时,将王明铎拉回沧州扔到家中,掉头就走,亲人们看到王明铎已脱了相,原本很胖结实的身体现在成了皮包骨,多处青紫,只能躺着,吃不下饭,并伴有腿肿,脚肿,肚子肿胀,小便失禁。王明铎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八时离开人世。年仅四十四岁。
卫朝宗,男 ,四十岁,河北省沧州肃宁县大法弟子。卫朝宗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底在沧州住处被沧州市公安局防暴大队非法抓走,在那里恶警用皮带抽,打耳光等折磨他,第二天被送往沧州市第一看守所。卫朝宗绝食抗议,恶警们用各种刑具折磨他,他们打累了,就命令五、六个犯人打,并讲:“使劲打,打死算自杀。”
卫朝宗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被绑架到石家庄劳教所,在那里,他坚强不屈,恶警恼羞成怒,对他进行严厉监控,二十四小时不许随便动,一动就是一个耳光,管教人员稍不顺心就拳打脚踢,百般折磨,甚至把他吊起来上大挂。每天只给一口馒头吃。三个月的时间将他折磨得皮包骨头,瘦得变了形,奄奄一息。八月一日劳教所怕承担责任,通知其哥哥将其接回家。卫朝宗回家后已不能进水进食。遭受三个月的野蛮摧残,于八月十日在家中含冤去世。
这样的肆意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大量发生,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黑龙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前进劳教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令人发指。对普通百姓的迫害也是如此,有人因为在互联网上发一个帖子,两个老汉因为吵几句嘴,有的因为土地被抢占抗争而被劳教。
各地劳教所还直接参与中共另一罪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来自云南,目前居住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材料工程师王晓华曾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中共投入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又谓云南省春风学校)五大队迫害。王晓华证实,“被非法关押期间,即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所医院(相当一个县级医院)非常意外地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包括心电图、X光全身透视拍片、肝功血液检查等等,而这种检查对一般劳教人员是绝对不可能的。当时警察们说:‘共产党为了转化法轮功,可以不惜一切代价。’随着中共贩卖人体器官的惊天黑幕大曝光,现在回想起这种检查,显然是为了收集数据,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在中国的看守所和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普遍的抽血,而且数量很大,因为正常的抽血体检,血常规、化学指标加上肝功只需要两管血,六-十毫升。而移植需要的就多了,组织配型、肝炎病毒、巨细胞病毒、艾滋病、血常规、肝功能、凝血、配血、妊娠试验等等项目一般需要八管血,四十-五十毫升。黑龙江省哈尔滨劳教局、四川女子监狱、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吉林省辽源市白泉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广东省广州天河看守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等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集体抽血已经在世界媒体上曝光。
二是劳教制度可以为中共聚敛财富,肆意的抄家、罚款,每天十几个小时被强迫做奴工,是邪党对这一制度爱不释手。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份报告,共有约十九万名中国人被关押在三百二十个劳教所内。据大陆新闻报道,劳教人员每天创造的价值惊人。每个被劳教人员平均每月创造的价值约为五千元,但劳教所每月支付给他们的工资仅为八元钱。
据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七日报道,目前,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关押的人数将近三百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多人,占总人数的一半,这里一共有三个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四大队。在劳教所强制奴役劳作被美其名曰“习艺劳动”,但实际上是为了赚钱,把被劳教人员当作廉价奴工,超负荷榨取利润,每个大队的产量与警察的奖金直接挂钩。
河北女子劳教所揽过各种各样的加工活,在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期间,迫使被劳教人员用纸包一次性筷子,量非常大,为伊利、蒙牛奶箱穿过提手,大卡车集装箱成车运输。在此期间,曾糊过月饼盒、也包装过牙签、筷子等。
近年二、三大队主要加工河北益康棉纺织有限公司的超细纤维清洁巾,这种清洁巾有多种颜色和尺寸,这里主要加工清洁巾尺寸是38cm×40cm,颜色为粉、蓝、黄,厂家叫作三色清洁巾。另外还有儿童尿布、眼镜布、竹纤维厨房用布、鱼鳞布、擦车布、玻璃布,茶巾、浴帽、超细纤维PU等。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益康棉纺织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范围除大陆外,还远销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很多地区:日本、北美、东欧、中东。
中共的劳动教养制度的罪恶不仅仅局限于对民众的迫害,使中华大地冤狱丛生,这一制度的罪恶还在于它将法律的尊严践踏殆尽;使法度尽废;使许许多多公安警察、狱警执法犯法,将良心出卖换取眼前利益。这一罪恶必须停止也必将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