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梁柏等领着国安特务躲在各个角落,还有的躲在普通的私家车内,按照头目的命令停靠在金川区法院四周指定的位置上,特务躺在后座通过电话接受指令,传达给假装成司机的特务,其中车号为甘C-04783的普通桑塔纳,甘C-18950的桑塔纳2000(黑色),甘C-03786(蓝色东风日产),甘O-00045(李新华、代宝吉坐在里面)不停的移动偷拍,还有几辆无牌照的商务车不停的在金川区法院门前的路上反复绕行。
路过的世人好奇的不停打问:到底是谁开庭?警察这么大的动静!
“今天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的亲人请了北京的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他们害怕世人了解真相,已经两次非法更改开庭时间了”。
“怎么不请金昌的律师?”
“金昌六一零给律师下发内部文件,不许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那怎么不许人进去旁听?”
“害怕旁听的人明白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害怕公检法违法构陷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曝光。”
“原来是这样啊!他们太缺德了!”
有些接到邀请函的金昌百姓也赶到金川区法院想听一听正义律师如何辩护的,大家聚到入口,结果法院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后来又说:“有身份证也不行,还要有法院发的旁听证,结果进入法院楼内的有七、八十人,除了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和刘志萍的亲属共三人外,其余全都是六一零安排好的人,有各个派出所的警察(全穿便衣),几个法轮功学员工作地方的书记、保卫科长、社区人员,还有安插的安全局特务。最终进入法庭现场旁听的大约有三十多人。
开庭前一天,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工作的金昌市供电公司书记和保卫科长送旁听证给陈旭中的母亲,恐吓她参加庭审有风险,试图阻止陈旭中的母亲参加旁听,一看陈旭中的母亲态度很坚决:“一定要参加旁听”,又改问:“你如何去?”陈旭中的母亲说:“我自己会去,不用你们管”。
当天所有到法院办事的人也不许入内,只能在警戒线外等,或者由门外的警察带话给法院内的人。
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声称陈旭中是金昌的法轮功负责人。律师辩护:“请出示我的当事人是负责人的证据”,公诉人立即无语(注: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炼,做好人,不仅没有违法,而且对社会有益。是不是负责人,也不能成为所谓的“证据”)。公诉人又说:“有人供称陈旭中从兰州购买了光盘和手机”。律师辩护:“购买空白光盘和手机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又谎称:有人举报陈旭中某日某时给他打了语音电话。陈旭中说:“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们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调查。
整个过程公诉人一直在构陷,均被律师与陈旭中一一否定。最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陈旭中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陈旭中已经被超期关押几个月,这完全是违法行为,并且要求法院立即无罪释放陈旭中。
陈旭中也在最后陈述阶段再次重申:“我无罪,你们的一切构陷我都不承认,我要求立即释放我!”
法官在庭上宣布休庭,声称合议庭要商议,并且表示他们要向上级汇报后再说。
事件回放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一、绑架、构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十八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 当日晚上约九点,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十二点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三点。
此前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一一零,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余成红的丈夫陆军也受牵连被金川集团公司三冶炼厂办洗脑班,每月开三百多元,还必须坚持天天上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十七日、二十三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十二月七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十二月九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十二月十四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
二、害怕民众旁听 非法庭审二次改期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结果却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 法院没有解释原因,仅称“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据悉,此宗中共迫害好人的案件引起当地民众的关注,当天下午二点左右,就有许多人到金川区法院外等候旁听。
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在下午近三点时到达金川区法院,不料书记员告诉说:“陈旭中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并说:“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 书记员称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并且强调:“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
在法庭外面等候的人们没有离开。直到快五点时,一群警察从法院走出来,经辨认是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出来的人坐满两车,原来他们早早就躲在法院办公楼内。 当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最后出来时,被人认出,有人大声警告他:“你再别做坏事了。” 李叙和嘟嘟囔囔说:“我也不想干,没办法,上面逼得不行。”李叙和又反过头问:“是谁通知你们来的?” “是你们通知我们来的,法院大厅里公示牌上写的清清楚楚”。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帮助法院广发邀请民众参加旁听的请柬,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律师、看守所警察,许多民众还收到了手机短信、手机彩信邀请参加旁听。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希望参与旁听的民众陆续抵达金川区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有人私下里又告诉,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开庭的时间。事实果真如此吗? 原来金昌市中共610恶人暗地里将投诉律师的告状信寄到北京,在开庭前两三天,又临时通知律师:开庭还没有准备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十一点,金川区法院周围便衣躲在旁边的牛肉面馆里,还特意安排两辆没有挂牌照的小车,不停的在法院门前的路上绕,每辆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开车,女的偷偷摄像,便衣的头目还不停的打电话向他的上级汇报。
迫害责任人:
张永生: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出入境管理)手机号码:13909459598
李叙和: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8396178。
贾得兰: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电话:8396179
李庭琴: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员:电话:8396180
代宝吉: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 13830566862, 8811323(单位)。
安来寅: 13830576942
王 群: 13519466070
贾 军: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梁 柏: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特务
金昌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0935-8396023
金昌市信访局局长:张菊英(女)
金昌市信访局专员:马某某 手机:13909459989
陈永锋 金昌市610办主任 8221309 13830588137
李新华: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队长
刘国禄:现任金川区政法委书记,协调金川公安分局、金川区法院、金川区检察院工作。
王奎文: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主任 手机:13993586052
金川区综治办电话:0935-8213192
金川区610办电话:0935-8331115
金川区联防办电话:0935-8329258
。金川区综合办电话:0935-8329258
张慧凝:原金川区法院审判员,后到金川区司法局,现任现任金川区政法委副书记,主管维稳办。金川区维稳办电话:0935-8236979、
石鸿:金川区610办公室书记。13993560306
顾长寿: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02年任金川区法院院长,2008年任金川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任金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
王永刚:原任金川区检察院检察员,在2002~2003年参与了几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后任金川区法院院长2008年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等的诬判,已被列入法网恢恢恶人榜,追查国际已对其人发出两份追查通告。
电话0935-8213016手机:13909459168
段赴明:原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长,现任金川公安分局巡视员,构陷法轮功学员陈旭中的主要策划者。8396104 13993589588
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警察
李玉俊 13830568698
李生云13993588100
赵龙天13739366498
张俊萍13993578879
雷 军13909458295
韦万俊13909458312
路鼎明13830579304
张殿海15209459915
赵永新13993587765
郭尔成15309458078
魏 鸿13993570871
张耀强13884509309
王 亮13993578910
吴春霞13993588817
李玉焕13909452165
张瑞雄13993578913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邮编737100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40号
人员名单:(加重符号者,曾参与迫害)
张有杰,于 湘,张忠明,李永东,李春慧,瞿晓萍,吴雅洁,肖春玲,何建辉,闫好霞,陈 亮,王永江,赵积春,朱 婧,田广新,张银红,蔡林汝,李忆菲,钟龙才,龙 瑶,董开荣,陈 红,郎俊奇,杨万龙,姚 琳,沈勤学,亢万虎,马 琳,张一迪,王 鹏,冯玉斌,肖 忠,石 晶,桑振德,张文有,芦鹏芸,程 光,彭 毳,施丽群,孙荣涛,王恩惠,陈 凯,蔡国钰,祁 雎,徐 岩,刘 勇,杨立强,俞志斌,李玉霞,李金虎,张晓宁,韩晓芸,何丛华,徐发光,孙 泉,张君霞,鲜爱文,王永功,马连霞,郭金刚,吕 东,贠发明,仲桂兰,杨开成,桑伶平,白延瑞 严天平,李玉芳,王金义,孙志珍,祁世萍,王有金,刘延权,仲述军,王建芬,丁国文,张 虎,王永刚,李 伟,范吉升,樊新兰,谢玉平,王永斌
金昌市金川区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严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法官)
李永东(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树申的法官)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名单:
科 长: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长: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诉科科员
张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赵 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许 丽;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贺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顾家华: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马鸿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杨红娇: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环:13309453613,18909453613
刘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贺利琴 汪优是迫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案件的公诉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都要经过科长韦万顺之手。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王副检察长 0935-8335900 13909458910 18909458910
蔡斌副检察长 0935-8336550 18793605181 18909451181
段玮山副检察长0935-8336529 13993596233 18993516233
杨红娇 0935-8393855 18909450180 18909455180
马院花 13993577120 18993507120
郝旭环 13309453613 18909453613
刘 明 15009450329 18909450329
反贪局
李泽堂 0935-8336600 13993596239 18993506239
刘尚杰 0935-8336357 13830560189 18909455189
甄沛兴 0935-8337397 13195955995 18909455995
黄泽民 0935-8337335 13830599791 18909455189
朱兴琴 0935-8336937 18909456285 18993516285
薛小西 0935-8393862 13993598868 18909453868
王华天 0935-8336937 13014152588 18919357588
张 丽 13993599011 18919359011
反渎局
王克华 0935-8337032 13993569656 18919357656
陶积联 0935-8336555 13993566388 18993516388
张玉莲 0935-8337607 13830596116 18919358116
晏贵宾 0935-8336208 13739360680 18993507680
郭立新 0935-8393865 13085953389 18909453389
王生瑞 0935-8393859 13830586979 18919356979
预防科
徐 贤 0935-8393856 13993598836 18993507836
香仲英 0935-8337331 13993580611 18993507611
顾长虎 0935-8337031 13993596258 18993507258
李振铃 0935-8393866 13993596259 18993506259
王胜天 0935-8393869 13830568242 18993508242
民行科
姚立亮 0935-8393856 13884529253 18909459253
李玉民 0935-8337125 15809458766 18919358766
郭正明 0935-8393869 13830568071 18993508071
任庆娟 0935-8393867 13993588859 18993507859
姜有红 0935-8393859 13619356800
技术科
王小玢 13884516346 18993506346
潘从宝 0935-8336552 13993590360 18993505360
王晓琼 13659345739
程宝红 15097022200 18919351200
王忆冰 0935-8393859 15109453385
监所科
田 勇 13993590515 18993506515
赵伯荣 0935-8336055 13993596980 18993507980
张新刚 15101916129 18909456129
颜 辉 13993598029 18909456029
控诉科
薛明亮 0935-8336515 13830565057 18993505057
陈季平 0935-8212000 13884508199 18919350199
潘存喜 0935-8337023 13993598985 18993507985
邓汉民 0935-8393858 13993562256
芦鹏云 0935-8336505 15209458018 18909457018
法警队
徐天礼 0935-8393861 15009458899 18919359898
童学川 0935-8337597 13993596211 18919351211
汉 虹 0935-8393861 13993596265 18993507265
张建荣 0935-8336238 13993596231 18993506231
李有琴 0935-8393860 13884528800 18993507800
邱维玉 0935-8335161 13209458699 18909454699
石代芳 0935-8393860 15593590975 18993507975
鲁国瑾 0935-8335161 13195958696 18909457696
李金林 0935-8393860 15101916803 18909456803
门卫
刘廷义 18993512990
李发成 13085950385
张永珊 15109459289
郭祥云 13399458602
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魏玉成 15809356684
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保洁
李秀梅 13195951699
曹永霞 15809457169
张 健 0935-8337387 13209453751 18909456751
贾得霞 15339718559
张润梅 13209455512
赵 凯 0935-8393851 13993599159 18919359159
许 丽 0935-8393853 13619357999 18919357999
传真 0935-8336028
贺利琴 0935-8393853 13993596302 18993506302
顾家华 0935-8393855 15101919286 18993507286
邱兴美 13079390584
张振过 13519469670
马鸿雁 0935-8393855 13519465815 18909459815
兴旺奇 13195958866 13079395253
金昌市公安局局人员名单(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6号;邮编737100)
局 长:高永宏
副局长:弭善庆,张永生,刘建国,朱生念
国保处:尚克武(处长),张余胜(副处长兼政委),
李新华(反*教支队支队长),范吉忠,周俊国,
其他警察:
宿 峰,臧智慧,黄晓燕,陆 林,王日新,张艳文,李 雯,陈兴国,胡忠山,张 舒,何晓卉,杨嘉宾,刘长副,杨小清,杨小玲,王多刚,黄旭光,杨智慧,高 峰,李 强,连 岷,雷小宁,王吉天,郝 云,卢有智,马登校,陆明生,熊 焱,杨 辉,尚兴勇,沈秋燕,王 军,张横承,李佐军,李玉萍,刘 斌,孟 兵,陈学新,王杰武,柳晓英,毛义勇,刘学斌,张海燕,张 静,沈 燕,许立信,徐时汉,杨玲玲,杨玉聪,王玉静,王江华,赵 军,刘成刚,陈强红,王晓娟,王永胜,许 涛,孙 霞,刘生席,赵 强,胡宏伟,马永昌,李海云,王英玲,朱艳青,张治忠,唐玉莲(音),吕 培,吕鹤年,吕 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