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体弱多病,由于身体不好,我九岁才上小学,上小学时父亲去世了,家中的经济条件非常不好,上初中时我对武术锻练非常感兴趣,后来又迷上了气功。在气功热时,我也学了一种假气功,当时年轻,显示心比较重,给人看病,看了几个后,觉得非常难受,就不再给人看病了。一九九六年大约三、四月份的一天早晨,我在家附近的苗圃内跑步,遇到了原来一起练气功的朋友,交谈得知,她现在炼法轮功了,说怎么怎么好,还有书《转法轮》。听她说,当时市里只是有几本《转法轮》,她就有一本,并说明天拿来借我看看,如果我想学就把《转法轮》送给我。我当时不好意思拒绝就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当我赶到我们相约的地方时,她已经在那里等我了。记得那天是个星期天(休息)天有些阴,当我看完《转法轮》的〈论语时〉,心情非常激动,因为我知道这就是我要找的。从下午大约二点左右一直到第二天凌晨,《转法轮》全部看完,我思想中的一切,迷茫、疑惑一扫而光,只觉得海阔天空。可是书看了两遍后就还了回去,就没再看书,只是炼功。直到一九九七年时,辅导员叫我到她家集体学法时才真正走入大法修炼中来。
真正修炼后我的变化非常大,用单位一位同事的话说:我没学法轮功时,性格内向,脾气挺酸,心眼还小;炼法轮功后,变得心胸宽了,也爱说爱笑了。在道德水准方面提高的也很大,举一例说明:我当时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工厂车间是流水作业,我有一次干一批工件数量很大,这种工件以前别人也干过,干完后需要检验人员抽检质量,然后核对数量,当时工厂有计效考核,干的越多收入越高,这种工件我干了一阵后,有一次检验员抽检完质量后,我又要他核对数量时他却对我说:别人干这种活时都多报数量,只有你干,一个也不多报,以后数量我就不用核对了,我相信你。
一、讨公道 骑单车去北京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发起了全国性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为了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和本地四人(二男两女)集体骑车去北京上访。以下暂称他们“甲、乙、丙、丁”。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晚,相约来到了乙家,怕家人担心,所以我和甲同修都是瞒着家里人出来的,我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路费只好向单位的同事借了五百元钱,加上兜里的二十元钱,共计五百二十元。
大家的心情是非常的复杂,一夜几乎都没有睡觉。九月二十日凌晨大约三点左右,大家都起来了简单收拾一下东西正式出发了,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自行车,我是一辆二六型自行车,但只有前轮有闸,后轮却没有。九月的半夜比较凉,大家都是随身带一些简单的衣物,和毛衣等,出发的时候就穿在身上,等到早上八、九点钟时温度升高的时候就脱下毛衣等衣物装在袋子里再赶路。
大约晚上七点左右,我们已经骑过依兰县城,来到一片荒地,四下里没有村庄,因为天已经黑了,我们就打着手电找到了个大沙坑露宿,原以为沙坑至少可以避一避风,暖和一些,殊不知沙坑是最凉的,即便我们把带的衣物都穿在身上,也无法抵遇寒冷。由于根本无法入睡,所以天还没亮就起来继续上路了。
走到大约依兰到哈尔滨之间的时候,丙发生二次“意外”。第一次是在一个下缓坡时丙摔倒了,但并不严重,大家都没有在意,只是简单的询问一下,(由于骑车走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一个速度,相互是有一段距离的),就接着赶路了。
走了不长时间路的前面有一个很长很长的大坡,我第一个先下了坡,这个大坡看起来坡度不算太大,但是很长。我刚一下坡时没觉得怎么样,几十秒钟后便觉得可怕了:头发全都立了起来,两耳呼呼生风,全身的衣服都被下冲时产生的风吹了起来,双手死死的压住车把,因为当时只要车轮稍微有一点倾斜,自行车就会翻,人也会被巨大的惯力摔出去,十分可怕。我当时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一直冲到坡底;回头看坡上时,只能远远的看到几个人影站在那,同时看到一辆汽车也停了下来,我知道出事了。等我又重新骑到上坡时,汽车已经开走了,甲、乙、丁三人站在道旁,丙趴在地上。丙是在刚一下坡时就摔倒了,而且昏过去了。这一次摔的很严重,一颗门牙被摔掉一半,大半边的脸都变成了紫黑色。又等了一会丙醒过来,大家都问她怎么样?还能不能再走了,她说没事,在地上趴了一会,丙慢慢的自己站了起来,骑上又继续上路了……
事后,丙调整了自己的心态,神奇的事随即发生了,在我们五人中,丙骑车速度是最快的,谁也追不上她。而她却不太累。
二、风貌感动着世人
走到辽宁沈阳有一个叫新民的地方,有一个现代科技示范村,种的是葡萄。当时已是晚上七点多钟了。这个村子的经济条件比较好。村中路是水泥路面路两边有路灯。当时大家就站在路灯下吃几口随身带的馒头,喝几口自带水瓶的凉水,正好有一位女士出门倒垃圾,问我们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这么晚上站在这里吃饭。由于当时的环境非常恶劣,广播、报纸上到处都是诽谤大法的声音,所以当时我们没有告诉她实情,只是说我们是做生意的,走到这又没有旅店,只好站在路灯下吃晚饭了。
那位女士十分善良,(五十多岁)她说:那你们就到我家里住吧,我家今年新盖的新房,儿子刚刚结婚不长时间,而且今天儿子、媳妇回娘家去了,房子正好空着。我们看到女士这么热情就随她進了路边她们的新房。房子确实是新的,宽敞。明亮墙上、门上还贴着大红的喜字。吃过饭,女士就让我们到她的房间休息,我们坚决不同意。因为我们几个人满身的尘土,在人家的新房中过夜不好,因为师父教导我们做什么事首先要想到别人,女主人一看我们坚持。就说:隔壁是我家的旧房子,你们实在不在这儿住,那就在旧房子里住一宿吧,那里什么都有。我们说好。到隔壁一看里面有一张大床,屋里也很干净,我们对女主人说,我们就在这住一宿吧,明天我们一早就走,我们起早走我们会把房门关好。晚上休息时甲说我们不能这样走,我们要证实法,说真话。怎么证实法呢?我们决定走时给女主人留一张字条,告诉她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是依法去北京上访的,电台、报纸上说的都是假的。最后我们给女主人留下了拾元钱住宿费,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我们把字条和钱留在了床上关好房门,又出发了。
走到了吉林的一个地方,也是农村,名字已记不得,也是天已经黑了,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让我们借宿在他们家。这一次我们直接告诉老人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是依法上北京上访的,电视、报纸说法轮功不好都是假的,我们师父是在教我们做好人。
老大爷早年是一个闯关东的,他非常支持我们,他说:人做什么要有毅力,不能半途而废。大娘对我们也非常好。老人家的屋子是普通农家摆设,对面的两铺大火炕,我们五个人占了一铺火炕。由于疲劳,我们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和衣而卧睡着了。那一觉,我们都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真舒服啊!
可是没睡多大一会,大爷大娘都把我们叫醒了,原来大爷大娘看我们没吃饭,就煮了一大盆热乎乎的面条叫我们起来吃。农村的面盆很大啊,可是我们五个人把整整一大盆的面条都吃了,只觉得世界上最好吃就是面条了!第二天早上我们也很早就起来了,大爷大娘也起来了,走时我们给大娘大爷留下了大约是十五元钱住宿费,大爷、大娘推着不要,我们说这钱不多,可是您一定要收下,因为我们的师父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最后大爷大娘收下了钱,于是我们又出发了。
有一天,走到一个地方是个丘陵地带,且是山路。那天天气很热,我们带的水都喝完了,就边走四下里看是否有人家。快到中午时,看见路旁不远处有一个窝棚。门是用布做的,我们把门打开一看,里面没有人,只有一张支撑起的木板床上有草垫子,还有锅、碗等。但没有水,墙角有几个小西瓜(是那种半熟不熟的),我们四下里喊了半天,也无人应答,我们就决定先拿几个小西瓜吃,等主人回来再给他钱。我们一共吃了五个小西瓜,吃完了主人也没回来,我们就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去上访,走到这里没有水了,吃了他五个西瓜,给他留下五元钱作为费用,我们把字条和钱留在了床上关好布门。
正要走时,主人回来了,是一位瘦高的中年男子,他说是放马的,当他听说我们吃了他五个西瓜给他五元钱时,他眼泪就流下来了,他说:那西瓜是用来喂马的,你们不用给钱,以前有的人从他的窝棚路过,把他们的生活用具都拿走了,也没说给钱的。我们告诉他,我们和别人不一样,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是真正的好人,电视、报纸说的都是诬陷我们,让他记住“法轮大法好”,他说记住了,中年男子没再说什么,只是在默默的流泪……
三、风雨兼程
还有一次由于着急赶路,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我们来到一处村庄,是一个朝鲜屯。由于报纸、电台都是诬陷的宣传,加上天色已经很晚了语言又不通,我们就走到一村里一所小学时,决定在那里露宿。小学校没有大门也没有守门人,我们打着手电,发现靠墙有一块大黑板,我们就把黑板放倒,我们就在学校的操场上露宿了。刚刚躺下一会黄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我们一看睡不了了,就把黑板放回原处,冒着雨连夜上路,一宿没睡一直骑到天明……
大约走到是吉林省地界时,还有这样一件事:那天我们也是因为着急赶路走过头了,已经是晚上大约七、八点钟的样子,天很黑没有一点亮光,好象要下雨,道路两边是已经割完了的玉米地,地头上堆放着一捆捆的玉米秸秆。一看前面没有人家,我们只好把地头的玉米秆铺在地上,身上再盖上塑料布,就休息了,由于每天都骑车都在十个小时以上大家都很疲惫,所以大家躺下就睡着了。塑料布是乙带的很长,五个人长度是够了,可是宽度不够,所以大家盖住了头和上身,但是腿和脚是露在塑料布外的。
大约半夜时,大家都被雨水落在塑料布上的劈叭声惊醒了。雨早就下了,我们上身由于盖着塑料布,所以是干的,但鞋和裤子都是湿的,裤子用手一攥就可以出水。大家一看睡不了了。就只好又连夜上路。
九月末的天气很凉啊,加上鞋和裤子都是湿的,所以感觉非常寒冷,但大家都没太在意,只想只要骑车快点就可以暖和一些。路是一直是在上坡,坡度不太大,骑了大约不到一小时,意外发生了。
这时雨已经不太下了,只是有风了,很凉。由于天黑看不清楚几米远的景物,所以大家都在道的中间骑着车。甲和丁走在最前面,乙和丙在中间,我落在最后。我和乙、丙相距也就十几米远,但我只能看见乙和丙的身影,甲和丁则完全看不见,只能听到甲和丁的对话声音。前面的路隐隐好象有个弯,我突然听到丁大叫了一声。
紧接着听到前面的乙和丙大声的在喊着甲和丁的名字:“你们在哪”?等到我追上乙和丙时,我们三人都下了车,站在那半天听到丁在很远处说:“我们在这里没事”。原来拐过了弯是一个立陡的坡,由于天黑甲和丁谁也没有看见,甲是第一个掉下去的(只能这样说),因为那个坡实在太陡了,甲当时只觉得头发全都立起来,两耳呼呼的风,刹车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能刹车,结果也只能是一个摔出去,而且不知会摔到哪里去,当时天很黑也根本看不见路上有什么。如果路上有一个大一点的石子或者树枝的话,那结果和摔出去是一样的。
遇紧急情况时,大多数人都会惊慌,即使有少数人胆大不惊慌,也会很紧张不知道怎么办,特别是车子在下冲时,速度非常快而且道路不直,道而是曲折的,而且坡底下是一条小河,河上有一座桥。河的两岸都是石头砌的护坡,你如果一紧张就会冲進道旁的沟里或撞到树上,那是和冲進河里没有什么两样的。甲在从坡上往下一掉的一瞬间,大脑非常清醒,心里十分平静没有怕,当时头脑中反映出的智慧是:尽量使车子骑在路中央,由于天黑看不见前面的情况,他便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路两边飞快向后倒去的树影,来大概的保证自己骑在道路的中央。一直穿桥而过到了对岸。乙是第二个掉下去的,他当时惊的大叫了一声啊!但他随即想到了师父,心马上平稳下来,只是尽量的压住车把,把车子尽量的控制在道路中间,以防止冲到沟里,最后也平稳的冲过了小桥到了对岸……
四、可敬的同修们
经过十五天的长途跋涉,我们到达了河北省燕郊镇。在燕郊一个叫宋各庄的一个村子租了一间民房,房租大约是一个月三百元,有一个很大的院子。
在这十五天的长途跋涉中我见证了一个神奇。我骑的是一辆破旧的二六型自行车。可以说除了铃不响剩下哪都响。从我们当地到北京大约一千五百公里,一路上除了打了几次气外,我的车子哪里也没坏,也没扎过车胎。多年以后我曾经问过我们当地的一位自行车爱好者能不能骑车从我们当地骑到北京。他说:那必需的有后勤保障,如果没有后勤保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二天,我打电话联系了早期到京上访的家乡同修,家乡同修告诉他们住在北京通州区,离燕郊很近,我们决定由甲和我去和家乡的同修联系,因为我年轻,记忆力好,我和甲还是骑车一个多小时到达通州区和家乡的同修联系上了。
由于家乡同修是七二零时到京上访的,当时全国各地上访的人非常多,而且他们很多人都知道同修的传呼号,家乡的同修非常忙,因为很多人来上访,下了车就打这传呼号,所以家乡同修每天都在接站,并帮助全国各地同修联系住的地方。我和甲在同家乡同修联系时结识了深圳来的画家秦同修,由于事隔多年只是依稀记得他是个瘦高个子,由于家乡同修的住处人已经满了,实在住不下了,秦画家和另外一些深圳来的同修,还有一些外地的同修同我和甲一起回到宋各庄住宿。大约是在宋各庄住下的第三天我和另一同修外出办事。等我办完事回到宋各庄住处时,这里已经没有人了。因为他们很多人都被非法抓捕了。秦画家之所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他的经历:秦画家在深圳打工,妻子是新学员得法才一年多,没有工作,只能靠秦画家打工维持家用,他们是法轮大法的受益者(他的妻子没修炼时,不能生育,修炼后才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宝宝)。秦画家要上北京上访,他妻子不同意。秦同修说:我们是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当师父和大法受到诬陷时,我却不能站出替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我还够一个人的标准吗?他的妻子听他这样一说,便不再反对了……
当警察来到宋各庄非法抓捕他们时,乙和秦画家还有一些同修机智的走脱了,在走脱的过程中,村子有一家失火了,于是乙和秦画家放下行李(把行李放在田地里),也不管警察正在抓捕他(她),和村民一起救火。当时邪党不法之徒要求看到炼法轮功的人必须上报抓捕,而村子的村民包括联防队员都知道他们是炼法轮功的,可是没有去上报,也没有去抓他们,因为村民知道炼法轮功的是真正的好人!
警察走后,乙又回到租房处,听房主抱怨说:因为把房子租给了你们,警察非法罚款二千元。乙和同修协商后决定,由我们大法弟子凑钱,给房主的损失补上,并告诉房主,警察的罚款是非法。我们的师父告诉我们要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做事要考虑别人,所以我们决定你的损失由我们来承担,房主听后非常感动,他说:你们才是真正的好人,他们(警察)才是真正的犯罪份子。
我出去办事时,在回燕郊的路上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由于着急赶路错过住宿的地方,当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没有人家。又骑一会车,我发现路边有一个杂货店是卖日杂的。我下了车一敲门,出来一位老大爷大约五、六十岁的样子。我说:“老师傅我是过路的,错过住宿的地方,想在你这里借宿一晚,不知是否可以?”老大爷说: “行 ”,可等到我進了商店的门,老大爷又反悔了说:“你不能住店里,我给你草垫子,你就在门外睡吧。”
商店的门外有一个门头,有门框但没有门很冷,跟野外没什么区别,我一看老大爷心里有顾虑,就说 :“行” 。我当时只穿一件衬衫和夹克衫,下身穿了一条单裤。老大爷拿了一条草垫子给了我,就把商店的门在里面插上了,我就把草垫子铺在门头角上,这样可以避一避风,和衣而睡。由于太凉根本也睡不着,就这样迷迷糊糊,早上我看一看表已经四点多钟了,天还很黑,我想把草垫子还给老大爷接着赶路。我仔细的听了一听屋内是否有动静,老大爷是否起床了,一听屋内毫无声响,也没有灯光。我知道老大爷还没有醒,这时如果去敲门势必会把老大爷惊醒,打扰他休息。
一直等到大约六点多钟,屋内有了声响,灯也亮了起来,我这才敲商店的门。老大爷把门打开,我对他说:老师傅,我是炼法轮功的,骑车去北京上访。我身上的钱不多了(大约共计十几元钱),感谢您让我借宿,我给您伍元钱的住宿费,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收下。
老大爷听我说完,一把抓住我的手说:“小伙子,真是对不起啊!我不知道啊!我怕你是坏人所以没让你進屋住,真是对不起啊,这钱我不能要。”老大爷说话时眼圈已经发红了,我对他说:“大爷这钱您一定得收下,因为我们老师教我们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现在电视台、报纸说的都是谎言。”老大爷说:“从你身上我看到法轮功一定是好的!”经过再三的推让,老大爷说:“钱我收下,可是你一定要吃完饭再走。”我一看老大爷一再坚持,只好同意了,老大爷马上生火做了一小盆面条,吃完饭我上路,走了一会儿,我回头看时,老大爷还在门外向我挥手呢!
五、依法上访遭绑架
我回到通州区家乡同修住处后,乙提出要我和她一起去宋各庄的地里把放在那里的行李取回来,我同意了。当我们取回行李拐过弯马上就到住处时,就在弯曲处一个中年穿风衣的男子抓住了我的车把,“是炼法轮功的?”“是的。”“怎么来的?”“骑车来的”。中年男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都是好人啊!”接着旁边的两个便衣说:“跟我们走。”我说:“我们犯法了吗”?便衣说:“你们没有犯法”。我问:“那你们为什么抓我们?”便衣回答:“我们没有抓你们只是请你们跟我们走一趟。”
到了派出所警察便把同修都关到派出所的铁栅栏里。接着警察给当地驻京办事处的人打电话。第二天,我们又被非法关押到当地的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发生这样一件事,在一个房间当时有十几个同修,也站着七、八个当地的警察。这时有一个男人走進了房间里,由于时间太长,他的长相已经忘了。旁边的警察介绍说:“这是咱们当地的,政法委张副书记。”这位张副书记進屋就说:“你们犯法,不遵守法律”。当时有一位同修说:“请问张书记,这里可不可以说话?说话犯不犯法?”书记说:“当然可以说话,说话当然不犯法。”同修说:“那好,请允许我说几句”。书记说:“你说吧”。同修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您和我相比在法律方面应该是专业人士吧?在法律方面应该比我们懂得多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书记回答:“是”。同修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上访的权利。书记说:“人家已经规定不允许你们上访……”,同修说:“你那不允许上访的规定是和宪法相抵触,不允许上访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另外我们上访是因为我们相信国家的法律是平等的,相信政府会秉公处理的,我们才来到北京上访的,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我就是土皇帝没有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不会上访,那么我们依法上访,你们却把我们抓起来,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你不在执法犯法吗?”书记无语,转身离开了房间。
事隔多年,每当回忆起我们五个人一同上访的经历,禁不住潸然泪下。谨以此文,见证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