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区的公检法人员:你们好!
新年是家人团圆之日,然而被非法关在抚顺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他(她)们只是为了做好人,坚持自己的信仰,被抚顺市公检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至今。他(她)们不能和父母妻儿、亲朋好友团聚,给他(她)们及家人带来的伤害,是抚顺地区公检法人员造成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善良民众的迫害。十三年过去了,本地的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到抚顺公检法人员绑架、非法劳教、诬判。有的被迫害的已经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其实,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抚顺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迫害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触犯了中国现行的多部法律。迟早是要受到人间法律和天理的严惩的。
天意难违、天理永恒,很多参加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受到了天理的惩罚。如:抚顺原国保支队长郝建光因积极参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而死亡;原新宾永陵派出所所长郭华伟,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强行把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并都被重金罚款,多数的罚款都不给开收据。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被逮捕,至今仍然被关押。原任清原县夏家堡镇派出所所长的肖成伟,今年才四十八岁,听从中共的指令,参与迫害当地的大法弟子而遭报,如今躺在床上七年了,连家人都不认识了。
最近据悉,抚顺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预谋要加害被非法关在抚顺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在此,我们奉劝抚顺公检法人员为自己和家人着想,停止迫害好人。呼吁抚顺地区的民众尽自己一份力量制止抚顺公检法人员这种犯罪行为。呼吁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归还被警察抢劫的个人财物。
抚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简介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据不完全统计,抚顺市至少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都是由于遭抚顺公检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诬判,使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接或间接被迫害致死的。他们是:魏在鑫(男,六十三岁,抚顺市科技进修学院)、武占瑞(男,抚顺市房产局)、李英(女,望花区岫岩街)、徐大为(清原县)、卢广林(清原县)、陈素兰(女,五十三岁,抚顺市高湾经济区)、刘青春(清原县)、陈敏(女,新宾县)、韩福祥(男,六十六岁,清原县)、黄克(男,三十一岁,望花区)、梁素云(女,三十六岁,顺城区)、刘玉清(女,四十岁,望花区古城子街)、张友金(清原县)、王秀霞(女,四十二岁,清原县)、钟云秀(女,二十七岁,清原县北三家中学)、仲宏喜(男,四十八岁,抚顺市戈布新村)、邹永萍(女,五十四岁,新宾县)周玉玲(女,抚顺市)、邹桂荣(女,三十六岁,抚顺市新宾县)唐铁荣(女,五十一岁,新宾县)、张文阁(五十六岁,新宾县)、周梦绪(男,三十五岁,新宾县)桑树清(女,六十三岁,清原县)、盖春林(清原县)、陈继祥(男,新宾县)、吴光远(男,新宾县)吕仁清(男,新宾县)、魏明华(女,清原县)、李德相(男,三十七岁,新宾县)、女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死于抚顺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死于抚顺教养院)。
还有更多的法轮功学员曾经或至今被绑架、非法关押、洗脑迫害、被非法劳教、被诬判关监狱受非人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据不完全统计,抚顺地区至少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警察不出证件绑架好人、私闯民宅抢劫财物。亲眼目睹的居民都说:如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中共统治下,警察道德如此的低下,比过去的土匪坏多了,只有在中共邪党政府才能教育出这样的警察。下面仅几例: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抚顺老年法轮功学员韩志云(音,七十四岁)、张乃复(音,七十六岁),在大街上和人说话、赠送物品,被新屯派出所绑架。在身体体检不合格、拘留所拒收的情况下,东洲公安分局拒不放人,非法给两位老人开了十五天的非法拘留票,对年已古稀的老人都不放过。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一天,抚顺市国保支队、抚顺顺城公安分局、新宾县公安局联合出动几十名警察,在彭越的指挥下绑架抚顺市、新宾的法轮功学员近三十名。公安警察未经允许闯入民宅家中先绑架法轮功学员,然后就是翻箱倒柜抢劫财物,室内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扬长而去。目前新宾还有张德艳、王玉梅、汪桂华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抚顺市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国保大队、清原镇派出所、清原腰站派出所等出动近五十名警察,执行所谓的辽宁省F08专案行动。清原县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清原公安配合抚顺市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跟踪、电话监听、蹲坑已经有三个月时间了。至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盖永杰、刘丽英、刘海涛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
法轮功简介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法轮大法的法理直指人心,用人类最浅白的语言,讲出了宇宙间最精深的道理。大法的修炼永远是自由的,不强迫任何人修炼,修炼者来去自由。全世界约有一亿人在学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盛况,开创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辉煌。法轮大法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超过三千项。法轮功书籍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中国多家媒体报道过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轮功修炼者心性提高后的真实表现。一九九八年,前人大老干部在对法轮功深入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是犯罪行为
信仰自由、言论自己是人生存的基本权利。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是“真、善、忍”宇宙真理。是应该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即使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经构成犯罪,触犯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诸多法律。
绑架法轮功学员,已构成绑架罪。触犯《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刑法》第八十一条。抢走法轮功学员家电、财物和现金等,已构成抢劫罪或盗窃罪,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构成了侵占罪。
参加迫害法轮功的直接执行者,一定要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中共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实,所有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及其江氏集团出卖了:参与迫害者必须自己承担责任。
迫害法轮功在国际上犯的“反人类罪”、“酷刑罪”或“群体灭绝罪”
所有参加迫害法轮功的在国际上被定为是“反人类罪”、“酷刑罪”或“群体灭绝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该组织的宗旨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成立的“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六一零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希望知情人保留并公开迫害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恶人的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曝光江泽民流氓集团的邪恶。为了人类的正义,为了人类未来的美好,为了中国人不再被邪党迫害,在这历史变化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参与者必然受到严惩,参与迫害者利用有限的时间抓紧赎罪吧。
选择善良远离邪恶保平安
中共是靠谎言起家的非法组织,是真正的邪教。在其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实践着其“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的九字恶诀(见《九评共产党》)。中共夺取政权以后靠谎言宣传欺骗了一代又一代善良的中国人;中共靠搞政治运动(杀人)维持政权,和平时期的六十年竟然害死超过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可见中共是一个杀人犯罪的团伙。中共仇恨“真、善、忍”,为了铲除法轮功,残酷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目前已经得到证实了的:中共竟然不施麻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卖给外国人牟利,现在国际社会广泛揭露、谴责中共这种伤尽天良的滔天大罪(您通过破网软件上动态网、无界浏览、大纪元、新唐人电视台等可以看到真实信息)。善恶有报、欠命还债是天理,罪恶累累的中共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恶事,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中国人,老天爷看得清清楚楚,现在是上天清算它的时候了。
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距今二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石头断面上惊现“中國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六个大字被中科院地质专家鉴定为天然形成。藏字石在向人们昭示着天意,可谓上天的忠告。古语说过:“天垂相,见吉凶”,退出曾经加入的中共党、团、队组织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护佑。因为中国人在加入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时都是举起右手宣誓:要把生命献给它。除了共产党,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政党要求人在加入时发这样的毒誓,随着毒誓的发出,这个生命就从此成为共产邪党的奴隶和工具。这样的毒誓内容是一个卖身的契约。成为中共组织的一员了,在天灭中共时这个人的生命就要替它还债了。选择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就废除了加入时曾经发过的毒誓,这个生命就不会被它控制了,就能平安度多劫难。
顺天者昌,逆天者亡。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顺天意合民心。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已有一亿三千万人声明三退保平安了。
选择未来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三年过去了,法轮功学员选择反迫害,是在维护着他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这些权利也同样是所有中国人的权利。法轮功学员抵制中共作恶,就是在维护人间正义,维护社会正气。他们是在为所有的人付出。
现在很多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选择保护法轮功学员,拒绝参加迫害法轮功,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那些还在追随中共作恶的人,你们应该知道:中共每次“运动”后,都要抛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那些以“执行命令”为由追随中共作恶的人,随时都将面临着被中共卸磨杀驴的危险。文革结束后,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自杀;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此外,还清查出文革中“表现积极”的支左干部七百九十三人,把他们拉到云南秘密枪决,最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了事。你们该清醒了,何去何从,如何选择,关系到你的未来。中共末日就要到了,明智谋身,良知决断,不要一错再错,毁己害人!真相还没有大白之前,还有机会,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吧!
希望抚顺市公检法人员选择善良,拥有美好未来。
在这历史关键时期希望家乡的人民,选择正义与良知,得到上天的护佑,都能平安幸福!
抚顺法轮功学员
你们好!
在貌似和平的年代里,你局管辖的广州市法制学校长期关押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在那里,法制学校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非法禁闭,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情节极其严重。
广州市610洗脑班对外称“广州市法制所”,学校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一个最邪恶的手段就是单独关禁闭。每个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一个象笼子一样的房间里,摧残和折磨人的精神,强制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在这里,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人身自由、各种生存的权利,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日夜都被监视着。不许随便坐,甚至不许随便张嘴(防止背经文);尽管外面就是空空的大院,但法轮功学员从不被允许外出活动,终年不见天日;让法轮功学员在孤独难耐的寂寞中消磨意志,摧毁正念;长时间没有人说话。罪恶情景犹如“文革”再现。即使当班警察都难以理解。洗脑班的一个警察曾坦言:如果我要是这样被关在这里,别说几个月,只一个星期,我即使不疯,也会变成傻瓜。
在正规的监狱里,禁闭是对犯人在监狱里违反监规的惩罚,而且时间都有明确的说明。这个邪恶的610洗脑班凌驾于法律之上,关押法轮功学员没有日期限制,关禁闭成了法轮功学员的生存方式,警察和管理者完全不顾法律、丧失人性,以非法劳教、判刑相威胁,以精神折磨为乐事,广州市洗脑班可以不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关押人,完全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并视同犯人一样对待,故其性质是非法的、违宪的,是严重侵犯人权的“私设监狱”、黑监狱。
在市洗脑班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情况不同:有的是先被非法劳教,期满后又遭关押;有的是被非法拘禁,拘禁期满后再遭迫害;有的法轮功学员是在家中,或者正在工作单位上班就被绑架进来;还有的是被以“谈话”为名诱骗而来。
对于法轮功的问题,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刑法》都对人享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有明确规定,而非法剥夺这些权利反而有罪。信仰及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符合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在中国大陆已经有超过三十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作了无罪辩护,多位律师辩护词题目就是“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而且从国际大环境来看,迫害发生以来,已经有三十五名中共高官在海外被起诉,其中被海外法庭宣判有罪的就有五人。随着诬蔑法轮功的谣言一个个被揭穿,中国百姓已经越来越清醒了。说白了,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中共一直在执法犯法!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随着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在全世界的调查全面展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大小凶手即将面临历史性的审判。
历史证明,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始终逃不了清算。二战中那些纳粹战犯、侵华战争中那些杀人刽子手、文革中那些迫害人的打手,最终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目前在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建立档案,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都会被追查到底。
在历史上那个判耶稣死刑的人彼拉多知道耶稣无罪,但犹太长老出于妒嫉,不愿放过耶稣,彼拉多生性懦弱怕影响升官。于是就拿水在民众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就命令鞭打耶稣,并钉上十字架。
可是耶稣的死,绝不因彼拉多说过“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他就无罪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判一个人是否有罪,依据是法律条文和证据。彼拉多作为当地最高司法官,在耶稣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耶稣有罪的情况下,不去维护司法尊严,反而放弃职责,判无罪者死刑。
当彼拉多宣判完耶稣的死刑,他那曾被耶稣治好绝症救了性命的独子彼罗就扑倒在地,当即死了。彼拉多不久就发烧病倒了。然而这只是报应的开始,不久,彼拉多就遭到排斥,在罗马国会上受到审判和处分流放,田产也充了公,落得身无分文,过着奴仆一样的生活。但罗马皇帝的愤怒并未平息,不久又下令赐死他。在绝望与疯狂中彼拉多自焚身亡,尸体同巨石一起捆绑丢入河里,却沉不下去,依旧在河面上漂浮,被鱼群吞噬。
老子有一句话:“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近报自身,远报子孙”。你可能知道国务院主管财政的总理黄菊吧?那是江泽民的心腹,他在职时一次从国库拨款三千亿给江泽民用于迫害法轮功,不久癌症死了;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宋平顺,积极制造天津抓人事件,为中共炮制了“围攻中南海”的骗局。其后宋平顺抛下亿万家产自杀了;编导“天安门自焚”伪案的中央电视台导演陈虻同样暴病而亡;河南登封公安局长任长霞,刚抓完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第二天车祸死了;你已经知道了重庆市薄熙来和王立军吧?他们可是迫害法轮功的“干将”,也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使者,王立军还是全国公安的“楷模”,现在怎样?
法轮功修炼没违法,是哪条法律让法轮功学员被禁闭在那里?执法者不按法律办事,是中华民族悲哀, 作为广州法制所的主管部门,不应该继续纵容属下部门犯罪!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所以,请贵局领导们,希望你们在百忙之中,能够关注一下这些善良人的遭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制的国家里必须依法办事,这才能体现出国家法律的威严性。为了我们的民族,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未来,让这些被非法关押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都回家吧。
广州法轮功学员
你好!
自从今年二月六日,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王立军携带机密材料闯入成都美国领事馆,踢曝了江泽民派系掌门人——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前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来密谋政变,计划篡位的阴谋。随后,周永康贪腐、淫乱、私设武装、建立第二权力中央;周永康、薄熙来与谷开来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尸体的罪行也随后被国际媒体曝光,谷开来判死缓,王立军判十五年,薄熙来被双开、待审,进而波及周永康和他们的总后台——江泽民。
其实除了人间法律的审判,更严厉的审判是在上天的掌握之中。您可能听说了,导演天安门所谓自焚案的陈虻得胃癌,在四十七岁突然死亡;播报自焚案的中央电视台主播罗京四十八岁得淋巴癌痛苦的死去;小品《卖拐》诬蔑法轮功,作者、演员与编剧相继遭恶报。赵本山演完《卖拐》,其父患肺癌到了晚期后死亡,他本人突发脑出血,术后脑里留下十一根钢钉。四十六岁的女演员高秀敏在长春家中突发心肌梗塞去世(媒体曝光高秀敏死于吸毒)。作者何庆魁的大儿子在广州撞大货车,当场死亡。范伟在内蒙拍片时,摔入路边一个深两米左右的沟里。诊断为第十二胸椎骨裂,导致胸椎骨骨折。编剧尹兴军,四十九岁时,突患严重心脏病病倒,之后离职休养。
高秀敏死后,赵本山的助手赵钢表示根本不敢相信这个消息,太突然了,想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会这么安排。迫害法轮大法者,是罪大恶极者,上苍都有记录。老子有一句话:“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近报自身,远报子孙”。谁种什么果子都要自己品尝,一定是这样的。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那些行恶的警察及家人车祸死的、病死的、惨遭横祸的报应大量出现,仅在海外媒体明慧网上报道的就有上万例。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功法,教导人们按照宇宙法理“真、善、忍”做个好人,提升道德,同时可祛病健身。迫害法轮大法是迫害佛法,对神佛犯罪。
中国这几年,天灾人祸为什么那么多?江泽民利用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不仅跟随他行恶的人成了陪葬品,同时也给我们的民族也带来了灾难。历史上强大的罗马帝国因迫害基督徒,迫害了修炼的人,四次瘟疫亡了国。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朋友,您可能为共产党辛苦了半辈子,却还不知道共产党到底是什么?!看看《九评共产党》这本震撼华人的书吧!您可以回忆一下,六四天安门学生被枪杀的场面,就不难相信共产党在各种运动中,迫害死了八千万我们的同胞。
作为街道社区工作者,由于你们的工作和老百姓接触较多,你们也是最了解老百姓的。自从江氏“血债帮”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以后,“上边”经常压下来一些超出你们工作职责范围之外的“任务”,强迫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比如目前街道社区搞的“反邪教”宣传,就是对法轮功直接抹黑、造谣的仇恨宣传。
中共从迫害法轮功开始,很多命令都是通过610秘密下达。他们的文件被列为“绝密”级别,并采取“原文回收”的方法销毁。一边迫害一边销赃是他们害怕被外界拿到证据日后遭到清算。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给邪党卖命,颠倒黑白,宣传仇恨,昧着良心做事,留下罪恶证据,不是太傻了吗?你说在中共的手下,它给我钱,不干没办法。可是中共没安好心,它要你宝贵的命,你愿意献给它吗?其实你真正守住良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保护善良,谁都会佩服你,因为你站在了正义的一边,“邪不压正”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其实,你们心里应该最清楚炼法轮功的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自1992年5月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迅速传播,许多感人的故事不胫而走:身患绝症的摆脱了病魔,夫妻不和的恢复了家庭和睦,多少浪子回头成了好人。即使在遭受迫害的十多年中,法轮功学员在自身遭受巨大苦难的同时,没有对社会及他人有任何暴力举动,始终坚持和平反迫害,向民众讲清真相,实践着“真善忍”。
我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经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公务员法》第9章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赶快醒悟吧!贵州藏字石面上,自然形成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已经告诉了我们: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
为了您和您的家人,不要等到共产党卸磨杀驴的那一天。自救的路只有一条,做起来并不难!
那就是第一:离开血债累累,而又不信神的中共这条大船,退出与共产党有关的一切组织,包括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从心里退出来,解除当初对着党旗发的誓言,抹去印记,求神佛的保佑,不当天灭中共时的陪葬品。
第二:利用您的职务之便,销毁一切诬蔑法轮功的邪恶宣传品,善待和营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并搜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证,提供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将功补过、逢凶化吉,给您和您的家人留条后路。
朋友,这些慈悲的忠言,您听到了吗?时间稍纵即逝,珍惜吧!不要让遗憾成为永远的遗憾!祝您和您的家人永远幸福平安。
中国大陆法轮功修炼者
2012年12月
——给陕西宝鸡市各级官员及民众的信
大家好!
下面是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一篇报道的部份片段: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廿八日对法轮功学员张玲、贺长华和张云深非法庭审。三位出庭的正义律师均为受害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其中郭律师长达几十分钟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辩护令在场的几十名公检法、610人员和旁听者受到极大震撼。郭律师不仅从宪法、法律的角度和大法弟子的实际表现论证了法轮功不是×教组织、当事人无罪;同时严肃的指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定罪违反了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和“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违背了宪政精神。郭律师在辩护词的最后说道: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系和涉及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一原则,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符合宪法的行为受到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郭律师呼吁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做出本案被告无罪的公正判决。
看了上述报道,不知你有何感想?最近宝鸡市和部份县乡镇村还在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抓捕和骚扰,象宝鸡的柴秀芳,被从家里非法抓走;张爱连在讲真相时被受邪党欺骗的人诬告而被关进看守所;扶风县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发现一方是四位大法弟子,就将他们非法关押并判刑。十八大前后,各县各级官员不同程度的对大法弟子进行恐吓、骚扰,给大法弟子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你们知道吗,你们才是真正的在犯罪!在受中共蒙骗和唆使下,对公民在光天化日下犯罪。你们中有些人在知法犯法,有些人还不知道自己在犯法。象郭律师这样的正义律师,自从迫害以来层出不穷。
二零零四年,“全国十大杰出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曾三度上书全国人大和胡锦涛、温家宝,强烈呼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发表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指出:“当今最迫切的是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在京的李和平等六位著名律师联合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作了慷慨陈词的无罪辩护,其正气荡气回肠,场面极其震撼!
辽宁省律师王永航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向最高司法机关发出公开信,全面系统的阐述中共当局操纵立法与司法机构,打着法律旗号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荒唐与错误,从根本上揭示了这场迫害的非法性,要求立即纠正错误,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新华社前副总编,九十岁的李普先生,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发表文章公开为法轮功辩护。越来越多的正义良知之士,勇敢的站出来为法轮功呼吁、鸣冤。
作为政府官员,你们知道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法轮功源于佛家修炼法门,1992年经李洪志先生在中国传播。由于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同时又能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在当时众多的气功中,脱颖而出,并迅速传遍大江南北,为人们所喜爱。《转法轮》一书出版后,供不应求,印数达到了上亿本。1996年《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北京市十大畅销书之一。19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被中国气功学会誉为明星功派;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得“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法轮功获得“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1998年,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源地长春考察,给予法轮功很高的评价。同年,部分人大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功法,教人按照宇宙法理“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道德升华,同时可祛病健身。现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仅港、澳、台地区就有几十万人修炼;印度有八十多所学校的师生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三千多项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法轮大法是利国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国家的高德大法!
大法弟子信仰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是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因此迫害法轮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1、迫害法轮功构成“灭绝种族罪”、“酷刑罪” 等严重罪行。
灭绝种族罪和酷刑罪是公认的国际犯罪。江泽民及中共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灭绝种族罪。
同时,中共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普遍对法轮功学员施行酷刑。从拳脚的殴打,到电棍的电击;从吊铐、反铐,到不许睡觉;从野蛮灌食到打毒针;从指甲钉竹签到坐老虎凳;从长时间的罚坐、罚站、罚蹲,到夏天的烈日暴晒、冬天的风吹水淋;从全身固定的死人床、铁椅子到令人窒息的黑屋子和无法直身的铁笼子;从暴力强迫的放弃信仰、灌输洗脑、思想汇报,到超长时间、超大强度、非打即骂的奴役劳动;……。无数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数量繁多、各式各样的酷刑所折磨,许多人活生生身上多个器官被挖掉拿去赚钱。许多人被折磨致死、致疯、致残。就这样使几百万大法弟子失去生命。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等人已经触犯了中共已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及《禁止酷刑公约》中所规定的灭绝种族罪和酷刑罪,同时其他参与迫害的人员也已经触犯了酷刑罪。
仅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法轮功学员已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台湾、香港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二十九位中共迫害元凶以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罪名提起五十多起诉讼。而近几年法轮功学员对中共迫害元凶提起诉讼的数量仍在增加。在中共迫害元凶被绳之以法之前,法轮功学员会一直在全世界对中共迫害元凶的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进行控告。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宣布成立,将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的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
2、迫害法轮功触犯了中共《宪法》、《刑法》等法律,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多种罪行。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故意杀人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等等多种罪行。
政法委,这个在宪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踪影的组织,中共却给了它凌驾于宪法和其它法律的“超级”权力,中央政法委书记级别被提升到政治局常委,可以指挥公、检、法、司法、国安等名义上应由人大和国务院管辖的国家机器,同时,政法委大力扩展武警部队,使其能与军队抗衡,成为“中共第二权力中央”。
江泽民通过政法委610系统,操控公、检、法、司和各级党政机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等迫害政策,前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策划“天安门自焚伪案”,谎言和仇恨宣传伴随着冤狱、酷刑、虐杀、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人体器官牟利……谎言欺骗着数以亿计不明真相的广大民众,挑起他们对法轮功和“真、善、忍”修炼者的仇恨。
江泽民动用了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四分之一以上的资源迫害法轮功,耗费了中国天文数字的财力物力。中共为了“维稳”,目前政法委主控的国内警察、武警等安全预算开支已达7000亿,超过军费。
中共的犯罪也使大量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人员罪恶满身,面临着万劫不复的深渊和法律的公正审判。
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共一党专制独裁统治几十年来,为维护它的特权稳定,搞了十几次各种名堂的政治运动,整死、害死了我们骨肉同胞八千多万,比一、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总和还多。一个人杀人,法律要判死刑,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常言说得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谁干了坏事都得偿还。善恶有报是历史的规律,谁也抗拒不了。
二零零二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迄今已有两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中科院专家考察证实,中外一百多家媒体报道。天灭中共,真是天意啊!天灭中共时,必然要祸及其党徒及其追随者。
近几年来,“六一零”、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他们很多人年轻力壮却突然得怪病或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有更多的是得了绝症,还有的是突然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仅在国外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人能够惊醒,引以为戒。再不要助纣为虐,给自己招灾。只举几个典型例子: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她乘坐的车与另一辆车追尾,车里的其他人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上却被撞死,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连她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
中央电视台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作人陈虻得胃癌死亡,死时四十七岁;中共喉舌、四十八岁的中央电视台主播罗京大肆诬蔑法轮功得淋巴癌痛苦的死去。
今年年初,薄熙来与其心腹重庆副市长、原公安局长王立军闹翻后,薄熙来要杀人灭口,二月六日王立军化妆成女人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薄熙来闻讯派出七十辆警车包围领馆,最后国安部官员将王带往北京。王立军把相当数量的秘密材料交给美方,其中包括薄熙来及家属的贪腐证据;薄熙来、周永康密谋联手搞掉习近平的夺权计划与证据;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相关证据等等。
三月十五日,薄熙来被免职下台,王立军和薄熙来被法办,周永康也摇摇欲坠,江泽民集团核心人物纷纷落马,这三人都是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现在中共高层已没有人愿意再替江泽民背负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王立军、薄熙来倒台、周永康失势,表面上是共产党内斗内讧,其实也是天理报应的体现。
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不要做中共的替罪羊为其陪葬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而且中共把罪责也推给了你们。
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可能有人认为,政策是上边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我们就是干的这份工作,不听上边的能行吗?是,政策是上边定的,但是,从非法抄家、巨额罚款、抓捕、审判、判刑,到用野蛮残酷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甚至致残、致死,随意蛮横的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诉辩护权及家人探视权利等等,可都是下边干的,请问,这是哪些法律、条例规定的?是哪个上级指使的?有书面证据吗?
很多被欺骗和利诱后的官员、警察荒唐地认为自己也是“既得利益集团”中的一分子,因此干着坏事还理直气壮地说:“共产党给我发的工资!”可是,他们好像根本意识不到,共产党只是把纳税人的钱拿出零头分给他们堵住他们的嘴,却在暗地里把更大的罪责同工资一起发给了这些人。迫害法轮功这样一个涉及上亿人的大冤案,可不是个小事,劝君千万不要继续执迷不悟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都是暗箱操作,口头传达较多,不留痕迹,不就是到关键时候好推卸责任吗!当历史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迫害好人的都将遭到清算!那时,哪个上级会来替你承担罪责呢?
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能幸免,而且漏网者,无时日长短,被终生通缉。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
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中共正在进退维谷、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等几十个迫害干将,已经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到了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你怎么逃脱你自己的罪责?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的牺牲品和陪葬品!在中共邪党的问题上,谁上当,谁丢命;谁合作,谁倒霉。中共是魔鬼,与它的一切关联都是与魔鬼建立的契约,最终难逃陪葬的命运。
那一天现在还没到来,就是还有赎回未来的机会,“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们真诚劝告那些附和、参与迫害好人的人,要把眼光放的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一点小利就助纣为虐,种善因会结善果,种恶因会结恶果,“害人终害己”这些古话可是不能忘啊。
如果你还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扭转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
如果你没有参与迫害行恶,就继续守护你的良知吧,为制止凌辱、迫害、结束疯狂屠戮做你该做的,为你自己、为中国的希望。
如果你被胁迫参与了罪恶,请你及时选择弃暗投明,清洗自己,将功赎罪!立即远离中共,站到正义善良一边,用自己的选择从清算名单上为自己除名,不再助纣为虐。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求得自保。自救的路只有一条,做起来并不难: 第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三退),废除当初加入中共时为其“奋斗终生”的毒誓;第二,善待和营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抛弃中共、摆脱魔咒,是你的唯一选择!
看清安全路,别让假相和利益蒙住你的眼。不久的将来,中共的惊天罪恶将全面曝光,真相将大白于天下。《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未来就在你自己手中,愿君千万珍重!
一位关心你的大法弟子
四川大法弟子
李春城的仕途生涯在二零一二年的十二月份戛然而止。这个已在中共十八大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的四川省委副书记,这个人称“薄熙来的把兄弟”、周永康的嫡系人马,江氏集团的一员,已被中共中央纪委作为反腐目标正式调查。随着江氏势力在高层的衰败,这个自诩为“明白”的中共官员以并不明智的所作所为和立场选择,注定成为一颗被抛弃的棋子,走向悲惨的结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刚当了一年哈尔滨市副市长的李春城,调任四川成都市副市长,很快取得了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周永康的喜爱和信任,先是提拔他当泸州市市委书记,后又调回成都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十六大后,又升任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直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邪党中央免职落马。
从表面上看,李春城是栽在腐败和权力斗争上,实则不然,纷繁复杂的局是对世人的迷惑。在法轮功已成为全球焦点及中共上层的派系斗争是由对待法轮功的分歧而引发推进的今天,李春城的被淘汰出局是与其迫害法轮功有关的。他与王立军、谷开来、薄熙来一样,败就败在“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给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他今天的结果,是从他选择追随周永康,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的一员的那一刻就注定了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周永康以积极推行迫害政策,吸引江氏关注,二零零二年到北京担任公安部长。而已成为周永康亲信的李春城,此时也积极推行对法轮功学员的全面迫害。以成都为例,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的十三年中,成都市、区、县各级、各地政法委、六一零、国保、公安、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基层邪党街委、乡委人员,对成都市数以十万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从搞所谓“人人过关、人人表态”、高压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到骚扰、监视、抄家、罚款、绑架、关监、洗脑;迫害范围波及成都市十九个市区县所有地方,数千人次被非法劳教,数百人次遭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有名有姓者一百多人,这还不算因长期被骚扰、监控、抄家导致死亡的人数。如果加上因恐惧迫害而放弃修炼导致死亡者,那是数以万计。
在李春城任职期内,成都还相继非法设立多个洗脑班(所谓“法制学习班”,实则法西斯式的黑监狱):新津洗脑班、金牛洗脑班、武侯金花洗脑班、成华洗脑班,等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欺诈哄骗、精神虐待、肉体折磨、下毒、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伤残乃至虐杀法轮功学员。
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是位于新津县花桥镇蔡湾的对外谎称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新津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千余人次,至少虐杀七名法轮功学员,并进行大量投毒和人体试验,颇受李春城的青睐。其场所本是空军某研究所改建,后在李春城直接“关照”和指使下,合并了一墙之隔的新津戒毒所,扩大升级迫害。
在李春城管辖范围内,还出现众多灭绝人性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恶性迫害事件。位于成都市区的成都空军医院(四二五医院),已有录音调查证实,该医院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二零零六年年初,北京清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肾移植中心主任李宏辉被调往该部队医院,协助进行肾移植手术的原因是“成都供体来源多”,该医院医生多次坦承“有年轻健康、炼法轮功的供体”。
同样位于成都的华西医院,护士说他们一天内做六个肾移植,肾来源丰富。
与器官移植相关的专利,从参与研究的国内大学进行分析,从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四年,九所大学申报了十三项专利,其中四川大学独占鳌头。而四川的肾移植中心,成都市就有七个,四川其它地区五个。
李春城在任期间,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目前有姓名可查的为二百三十三人,成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姓名可查的七十八人,还有众多失踪、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尚无法统计。
另有“追查国际”调查录音证实,李春城深涉周永康把器官移植供体——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
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李春城已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成立并发表公告;自从王立军事件揭开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黑幕,“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罪行更是深受全球各界强烈谴责。中共灭绝人性欠下累累血债,已使自己走上绝路。
所有的迫害行为必将受到清算!届时,不仅国际特别法庭,就是中国现行法律也足以把参与者定罪。李春城的所作所为害人更害己,最终自食其果。
我们再一次严正告诫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四川各级中共官员:立刻停止犯罪!坦白交代记录和揭露他人的罪行,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法网在收,法网难逃,中共解体在即,请考虑自己的未来,退出中共一切组织,站在全世界正义的一方!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王林口派出所绑架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孟秀丽及她的两个女儿。此事在阜平县造成轰动。两女儿分别被阜平县看守所非法拘禁了五天和十四天,孟秀丽被阜平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后一直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目前,家人已为孟秀丽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然而阜平县国保大队故意刁难,妄图非法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靠着人民(包括法轮功学员)缴纳税收养活的你们,却以种种借口为自己开脱,处处事事充当着中共的打手,迫害着中国社会中的这群最好的人——法轮功学员。名利只是过眼烟云,请听听我们善意的劝告,为他人更是为自己负责。
“我们只是执行上级命令。”这是你们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别忘了,你们的责任只是依据法律执法,可你们现在不是在执法,而是在打着“执法”的旗号执行某些个人的“命令”,而这些命令可以肯定的说都是违法的!你们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好人,却非要毫无法律根据的去构陷,去绑架,去折磨,去非法关押,甚至迫害致死,反过来又把怨气发泄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共产党不让炼就不能炼,或者说,愿意炼就在家炼,发什么传单讲什么真相!
请问:法轮功学员炼功犯法吗?发传单、讲真相犯法吗?犯的什么法?连你们自己都回答不了这个简单的问题。法轮功学员所做的,都是宪法允许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是受宪法保护的。可你们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打击好人、陷害好人、迫害好人。特别是,你们明知中共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却用什么“执行上级命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开脱。这不是掩耳盗铃吗?要知道,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你们自己。这一点在邪党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教训太多了,想你们肯定明白这一点,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共产党对你们就是不讲法律!”确实,共产党从来都是把法律当成控制、迫害老百姓的工具。中共搞的什么“三反”、“五反”,杀地主、杀资本家抢夺他们的财产;“知识分子改造”、“反右派”,斗知识分子、杀民族精英;以所谓“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为名,彻底摧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崇尚马列毛主义的“打、砸、抢”;八九年“六•四”镇压爱国青年学生;九九年开始残酷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等等,共产党搞了那么多次运动,什么时候讲过法律?所谓“依法治国”只是愚弄中国老百姓,欺骗国际社会的幌子。
请问,公检法司的朋友们,你们在这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做共产党的“忠实护卫者”吗?看看中共内部毛刘、毛林、毛周之间的“你死我活”的所谓“路线斗争”,看看王立军、薄熙来的“鱼死网破”,看看你们那些吃喝嫖赌的领导大员们,再看看你们彼此之间为了一点利益勾心斗角不择手段的同事,总之,看看这个造成八千万冤魂、人神共愤的共产邪党,它值得你们去卖命吗?你以为为它卖命很荣光,它可不把你当自己人,关键时刻反过手来就拿你当替罪羊。
不要以为你们靠着共产邪党就可以跋扈嚣张,上天已经在贵州掌布乡向全球发出了通告:“中国共产党亡”(上网查掌布乡国家地质公园“藏字石”),其实你们靠的只是一面危墙,它可随时都会坍塌。赶紧从心理上脱离它才是明智之举,只有真理和良知才是我们永远的依靠。
“我怎么还没遭报应?有的人不但不给后代积德,相反,还由于自己的作恶多端而遭现世现报。有的人很嚣张,声称“不怕报应!”让我们来看看身边的例子吧:
张五进,男,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赵玉锁,男,法制处劳教科科长;张应华,男,司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三人驱车赶往阜平县,要与河北省国保总大队人员共谋绑架法轮功学员事宜。车至中途,突然冲出高速公路,赵玉锁、张应华当场毙命,张五进甩出车外,多处骨折造成重伤;
周秋来,男,阜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因积极迫害法轮功遭报应,得半身不遂;
李克强,男,阜平县公安局刑警队长。曾将法轮功学员五花大绑进行凌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李到保定追赶上访群众,乘坐的小车撞到大货车上,李坐在司机后面,车上好几个人只有他一人当场死亡;
李俊英,男,阜平县法院人员,曾枉判法轮功学员张秀忠四年徒刑,一天从房上掉下来,摔断三根肋骨和胯骨;
张进辉,男,阜平县原国保大队队长,从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九年,一直是本县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犯之一,后撞车把腿撞伤;
马保忠,男,阜平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由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家里老出事,调离了,说这不是人干的。
上述遭恶报的,还仅仅是在河北阜平曝光出来的案例,实际人数会更多。
在对“真善忍”如此泾渭分明的无端的迫害中,难抵中共邪党宣传蛊惑和上级的威逼利诱,正邪不分,善恶不辨,最后选择了一条欺压良善、违背天理的不归路,可悲可叹!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正式成立,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将像当年迫害犹太人的希特勒纳粹党一样被送上国际法庭。真诚的希望你们守住那一点点良知,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阜平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