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十一月二十九日九点三十分开庭,开庭当日临时改为21庭十点。到庭的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一名公诉人,两名被指定的律师。姜允楠的家属没有得到通知,所以没到场。两位法轮功学员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下午二点多,昆明法轮功学员缪青和姜允楠,在回家的路上,被昆明官渡国保大队便衣开车拦截,抢到二人的包包,翻出神韵光盘,拍照。对缪青的质问,领头的国保大声吼道:“缪青,不准动,穿制服的是警察,给她铐上手铐,拖到车上。”其实那些穿制服的是被临时喊来的警察,并不知情。非法搜查包包拍照后,“穿制服的警察”抢走包中的钥匙,分别去二人家中抄家,抢走家中电脑,光盘,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
当晚八~九点,二人先后被带到官渡分局(春城所)铐在椅子上提审。所有参与人员都不透露姓名,怕曝光。姜允楠在提审中平和的讲大法真相和修炼体会,警察听后无语。缪青拒绝回答非法提审的任何问题,说:你们连姓名都不敢说,本身就是违法操作。半夜一点左右,缪青被带往官渡空军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送回家。
四十一岁的缪青女士,云南艺术学校美术教师,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课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关押在女二监迫害。她丈夫也是该校的美术教师,两人都非常有艺术才华。在恶警非法抓捕缪青时把属于她丈夫的现金、电脑及其搞艺术设计的器材全部抢走,价值约五万多元。这种非法抓人,非法没收个人财产的行为就是邪恶的六一零及国安大队恶警的行为。缪青被非法抓捕后,一直坚决抵制邪恶的迫害,曾多次绝食,在众多的恶警和死缓罪犯要对她进行捆绑强行灌食时,为抵制邪恶迫害,她被迫从高处跳下致使腰部受伤,一条腿两处骨折,后康复。缪青被长期关禁闭至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