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惧强大压力担起聘请正义律师的重任
去年上半年,本地发生了一起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市、县两级国保警察伙同属地派出所警察二三十人,在同一时间绑架了两个资料点的三名同修,并非法抄家,抢走数台电脑、多台打印机和其它大量私人物品,还有巨额现金,给本地证实法救度众生造成极其惨重的损失。
事件发生后,市邪党政法委还在本地召开所属区、县“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现场会,成立所谓的专案组,企图扩大迫害范围。当时,本地每个大法弟子都面临巨大压力,讲真相的形势一度陷入低谷。一段时间后,在整体正法形势的带动下,本地同修逐渐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反迫害营救同修活动。
期间,我主动去找受迫害同修的家属,希望他们能够配合大法弟子的反迫害活动,到公安机关去要人,结果令人失望。被绑架的B同修和C同修是一对老年夫妻,长子修炼大法,几年前被病魔拖走;次子离婚,在外地打工;其他俩个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对父母因证实法救人而被抓不理解,别说和他们谈话,就连见个面都很难。而另一名被绑架的D同修,其家属同样不理解她,并对其他同修抱有成见。我和D同修家属谈过数次,没有任何效果,但却从谈话中了解到,本地公、检、法部门在市政法委的督办下,要给三位受迫害同修判刑。D同修家属已经为D同修聘请了律师,在庭审中做有罪辩护,希望法院轻判或少判。我一听十分震惊:怎么能让律师为D同修做有罪辩护呢?那将给本地正法形势造成多大负面影响啊!我当时尽力劝阻,但对方根本不听。
我立即找到经常与我联系做事的A同修,和他進行交流。我俩一致认为:我们必须聘请正义律师为受迫害同修辩护,绝不能让普通律师在法庭上信口雌黄,诽谤大法,毒害众生。
我俩当即去见本地两位总协调人,和他们谈了这种情况,希望他们出面协调此事。谁知他们听后什么也没说。过两天后,我俩又去找两位总协调人,一位总协调人说:聘请律师这件事,你们能做就做吧,我们支持。一听这话我的心就凉了,当时虽然嘴没说什么,可怨心却返出来了,心里说:这件事这么重要,事关本地全局,正应该你们总协调人出面做,你们不做,却推给我们。我马上感到自己这个想法不对头:本地证实法有多个项目,总协调人能各个项目都去做吗?而聘请正义律师只是个临时项目,不一定非得由总协调人去做。大法弟子人人都是负责人,我们在证实法反迫害中应该主动去做,不能啥事都依赖协调人。可自己为啥一想到这个项目就希望总协调人去做,而没有想到自己去做呢?表面上看是依赖心,其实背后隐藏着一颗不易察觉的怕心,因为这个项目牵扯面广,难度大,站在常人角度上看,出面协调这个项目很容易成为邪恶迫害的目标。人心找出来了,咋办?是進还是退?这固然是个选择。我决定选择“進”。既然有人心,那只能在证实法反迫害中修去。A同修也是这个选择。于是我俩决定担起这个临时项目的协调重任。
当我决定做这件事情后,那几天,我家的座机铃声不时的响起,一拿起话筒,对方就撂下了,而话筒总是有丝丝拉拉的杂音,象是被监控的样子。一天晚上睡觉,梦见两条细长的蛇钻進我的卧室。我一下子就醒了,感到腰际有异样的感觉。我赶紧发正念,清除一切迫害我肉身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我清醒的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相,都是冲着我的怕心来的。“开弓没有回头箭”,我要做的事是宇宙间最正的事,谁也阻挡不了我,谁也动不了我。我在给师父上香时说:师父,弟子把一切都交给您了。弟子决心走正脚下的路,如有偏离,请师父点悟。有师在,有法在,弟子什么也不怕!
二、圆容整体充分发挥整体的巨大威力
当我和A同修着手运作这个项目的时候,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比想象的难的多,最大的问题就是家属不配合。尽管本地其他同修也找过D同修的家属,向他们讲真相,劝他们不要聘请普通律师,由本地同修聘请北京正义律师为D同修做无罪辩护。我甚至跟D同修的家属表示,辩护费由我们想办法。但D同修的家属就是不同意。期间也给B同修和C同修的子女打过电话,开始还接,后来连接都不接了。俩老人还有大儿媳和已经离异的二儿媳,她们也修大法,但都在外地打工,一时联系不上。没有家属的配合,这个项目真的无法运作。
零八年,本地有数名同修遭非法庭审,其中一名同修的家属是大法弟子,而且正念较强。她主动要求聘请正义律师为家人做无罪辩护。我当时虽说参与了,但只是给她提供一些正义律师的具体信息,帮她出出点子。A同修则配合她做些事情。联系律师、接待律师等等具体事宜,都是她冲在前头做,A同修配合她。结果那次搞的非常成功,影响很大,对改善本地的环境起到了很大作用。可眼下怎么办?面临的压力太大,遇到的难度也太大,难道就这么知难而退、偃旗息鼓吗?当然不能。
我当时很是着急,牙突然疼起来,嗓子也疼,说话都变腔调了。我知道着急也是一颗人心,是自己要修去的人心。神会着急吗?神遇到什么事都是慈悲祥和的、金刚不动的。我没做到,说明自己修的有漏,距离神的境界还差的很远。现在急心冒出来了,也是一件好事,正好修掉它。那往下怎么运作呢?师父的法点悟了我。师父说:“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实法中协调一致法力会很大。无论大家集体做事还是自己单独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样的事,这就是整体。”[1]自己本是大法弟子整体中的一员,为什么不重视整体的巨大威力呢?这个项目事关本地正法全局,必须依靠整体去做,才能走的正,走的通。
我去找A同修交流,A同修也是这个想法。于是,我俩去找总协调人,请总协调人在本地城乡大法弟子中将聘请正义律师为受迫害同修做无罪辩护这件事拿出来進行交流,在法上提高认识:这件事该不该做?基点放在哪儿?怎么去做?对此,两位总协调人表示支持,并很快付诸实施,组织城乡同修召开不同规模的法会,在法上進行交流,整体提高,整体升华。
通过学法交流,本地所有同修都积极支持为受迫害同修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认为这是正法形势的需要,是师父为我们开创的一个反迫害的重要项目,基点就是证实法救人。同修们都表示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自此,本地城乡所有同修在全球四个整点发正念的时间外,增加发正念的次数和时间,内容是:彻底清除企图利用庭审加重迫害三位受难同修的一切另外空间的邪恶生命与因素,不认可普通律师为D同修做有罪辩护。发正念能集体在一起发的,就在一起发,能到公、检、法机关附近发的就近距离发。两位总协调人也经常来发正念,鼓舞了其他一些同修走出来。
同时,本地有条件的同修还将本地政法委、六一零和公、检、法机关所有人员的手机号码和家庭座机号码提供给我,我及时发到网上。一时间,海外真相电话源源不断的打進来,震慑了邪恶。有些同修还给本地公、检、法相关人员写真相信,直接寄给本人;有的同修还直接找在公、检、法部门工作的亲朋好友面对面讲真相,劝他们不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
因三位受迫害同修做真相资料的规模很大,与周边几个市、县都有联系。我们又和周边市、县的同修進行协调,请他们在不影响当地证实法救人的前提下支援我们。他们说:大法弟子是整体,你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他们也组织整体发正念,支援我们。同时往我们这里打真相电话,发真相信息,寄真相信。一个更大的整体形成了,在另外空间,那该是多么殊胜壮观的正邪大战的场面啊!
期间,本地大法弟子在全县城乡大面积铺了数次真相资料,将邪恶迫害三位大法弟子的恶行曝光,用善心唤醒世人的善念良知,起到了很大的镇邪灭乱和讲清真相的作用。这里要说明的是,在散发的真相资料中有一篇劝善信就是本地总协调人写的,很有力度,并被明慧发表。
本地大法弟子形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整体,奇迹自然就产生了。很快,B同修和C同修两个儿媳的打工地点找到了,先后有五六名同修自掏路费主动去省城找她们,请她们当聘请律师的委托人。因二儿媳已经离异,只能由大儿媳当委托人,大儿媳欣然同意。但她给私企打工,时间很紧,只能在开庭时回来,联系律师的事她没精力去做。大伙说行,我们联系。
委托人的难题解决了,令我信心大增,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往下什么也做不了,做了也白做。
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我和A同修每做一件事情,都主动去找总协调人沟通,及时交流情况,研究下一步怎么做。开始我还没什么想法,一段时间后,我心里就不平衡了,心想:这不是常人搞的汇报那一套吗?每次去总协调人也提不出什么新的东西,费那个时间干啥?就不愿意去。A同修不止一次的催促过我。冷静想想,是自己拧劲了:这怎么是汇报呢?这是圆容整体啊!是按照师父说的在做,师父看着高兴,那自己为什么不平衡呢?原来是执著自我、证实自我那颗心冒出来了,它难受了,不平衡了,因为我每次去都是在销毁它,它能干吗?人心冒出来是个好事,及时修掉它。法理清了,做起来就主动了。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增强整体意识,不仅涉及整体的事要及时和总协调人沟通,就连我编辑的每一份真相传单也都拿给总协调人过目,请他们提修改意见,使之更加完善。
就这样,本地大法弟子在项目运作中很快形成了一个坚强的整体,奇迹则不断涌现:明白真相的警察暗中帮我们和被关押的B同修传递消息(C、D同修关押在省城),使我们在运作中经常处于主动地位;检察院起诉科先后两次把三位受迫害同修的卷宗退回公安局国保大队,替我们争取了宝贵时间;当我编辑真相传单需要恶警照片的时候,一名外地同修就及时的把所需要的照片传过来。在此,我向这位外地同修说一声“谢谢”。
三、发生矛盾首先找自己不断扩大容量
在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这个项目中,联系正义律师是很关键的一环。零八年那次非法庭审我们请的律师是省内的,他在法庭上为受迫害同修做无罪辩护时,有理有据,十分精彩,赢得法庭内旁听者的一阵阵热烈掌声。可惜的是,因恶徒诬告,该律师当年年检没通过,被取消执业资格,无法再为受迫害同修出庭辩护了。否则,这次聘请的律师头一个就是他。
由于受该律师的影响,我对正义律师从内心敬佩不已。几年来,我非常关注明慧上发表的有关正义律师的报道文章,对一些正义律师的名字耳熟能详。根据这些名字我们逐一和他们联系。他们手头都有案子。经过努力,最后总算为B同修聘请了一名北京律师(L律师),并在电话中定下来。
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是个难题,因B同修和C同修的子女都在外地,躲的远远的,连电话都不接,费用只能由本地大法弟子解决。本地不少同修听说聘请律师需要费用,纷纷慷慨解囊,最终由总协调人帮助解决了费用问题。一切都有了头绪,但庭审时间却一直弄不清楚。为了以防万一,不被邪恶钻空子,我和A同修决定让L律师先过来一趟,调阅卷宗,熟悉案情,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和L律师一联系,L律师表示同意,并定好来的日期,让我们清早去省城接站。
到了接站那天,A同修起早带车去省城接站,我留在本地给L律师安排住宿。一大早我就上街,看过本地比较有名的几家宾馆,最后确定下一家条件最好的宾馆。宾馆有高间、标准间和普间三种。高间每晚住宿费一百二十元。询问后了解到,宾馆现有一些高间还未订出,而预订客房需交押金,如果不住,押金则不退。我想:既然还有一些高间,那就等L律师有准信儿后再订,也不迟,以免律师来不上,押金钱就白花了。大法资金有限,可不能随便浪费啊!
正常说,接站车上午九点多就能返回来,可直到中午也没回来。期间我和A同修联系两次,他说L律师到了,要去见省城那位三年前曾为本地同修做无罪辩护的律师。直到下午三点多,A同修才将律师接回来。谁知未到中午,宾馆的高间就订满了,但标准间还有。高间与标准间只区别于有无淋浴设备上,其它方面完全一样。我只好把L律师安置在标准间。我跟L律师解释一番,并说只住一宿,明天就换高间。L律师挺不高兴。我和其他同修一脸愕然:这难道就是北京律师吗?这和我们心目中的北京律师的形象差远去了。
当B、C同修已经离异的二儿媳代替大儿媳在委托书上签字后,L律师却说儿媳签字不生效,必须由B、C同修本人或其亲生子女签字才行。我一下子傻眼了:以前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L律师是不是在故意刁难我们呢?其他同修对L律师也很有想法,有同修要求把他辞退。我没同意,一是再联系别的律师恐怕来不及;二是影响不好,这是最主要的,那样做会在北京律师界给大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那可不是件小事,关系到师父安排的整个正法進程。从网上看,L律师在过去几年给各地同修做无罪辩护,不畏强权暴力,伸张正义,捍卫人权,做的非常好,那为什么到本地却有如此不尽人意的表现呢?
师父说:“碰到矛盾了,不管我对我错,会想自己:这件事情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不是真的我出现什么不对了?都在这样思考,第一念思考自己、想问题,谁不是这样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人。这是修炼的法宝,这是我们大法弟子修炼的一个特点。碰到的任何事情,第一念首先想自己,这就叫“向内找”。”[2]我向内找自己,一下子明白了:L律师的表现完全是冲着自己对北京律师的依赖心、崇拜心来的。北京律师无论怎样优秀,正义感如何强,但毕竟是未走入大法修炼的常人,是配角,我们大法弟子才是这场正邪大战中的主角。相由心生,境随心转,L律师的表现完全是我内心世界的外在反映。想到这,我心里亮堂了。可现实问题怎么解决呢?B、C同修的子女都在外地,就是在本地他们也不会签字的;C同修关押在省城,也不行;唯有B同修在本地,但他身陷囹圄,委托书能拿進看守所吗?
在这关键时刻,A同修自告奋勇,说他找本地一位熟悉的律师朋友去看守所,把委托书捎進去,让B同修签字。结果不长时间,A同修就拿着签好字的委托书回来了。L律师深表满意。次日L律师调阅了卷宗,因庭审时间还未确定,L律师就先回去忙别的案子。
很快,我们又为C同修聘请一位北京律师(X律师)。
当得知确切的庭审时间的时候,离开庭仅剩几天时间了。我的急心又返出来了,马上通知L律师和X律师律师快点赶来,但两位律师却说有急事,晚点来。后来知道,因有其他两位北京律师分别为两个地区的同修辩护,因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请L律师和X律师代为出庭。L律师和X律师从大局出发,就答应了。
我急的了不得,心想:聘请北京正义律师这件事在本地大法弟子中轰动很大,如果L律师和X律师期间出现差错,不能出庭,我怎么向全县同修交代呀?又一想,这不是为私为我的心吗?怕砸锅丢面子,怕受指责,明显的是一颗面子心,同时也是怕心。我尽量的克制自己,不让人心表现出来,以免影响其他同修。同时坚信两位律师一定会提前赶来,按时出庭,因为我们走的正,师父和众神都会帮我们。
离开庭只剩一天时间了,L律师和X律师才先后赶来。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A同修突然提出不干了,自动撤出。我很震惊:几年来,在证实法中,我数次和A同修合作,关键时刻A同修总是挺身而出,一马当先。这次怎么突然撤梯子了呢?我脑海里打進师父的诗句“对的是他 错的是我”[3]一下子明白了:A同修没有错,错的是自己对A同修有较强的依赖心,A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相信只要自己把人心放下,A同修照样一如既往的全身心的去做。果然,第二天A同修就早早的来到宾馆,昨天的事就象没有发生过一样。
非法庭审如期進行。那天,法庭内座无虚席,连过道都站满了人。旁听者除了三位受迫害同修的家人亲属外,绝大部份都是本地的大法弟子。尤为显眼的是,台上坐着两位北京律师,底气很足,而D同修家属聘请的律师却没有出庭。
在正念的加持下,三位受迫害同修表现的非常好,坚定祥和,利用一切机会证实大法。庭辩中,两位北京律师的辩护非常精彩,有理有据,无懈可击。很难想象,仅仅一天时间,两位律师要调阅卷宗,会见当事人,撰写辩护词,而最终的辩护却是如此出色,简直就是奇迹!法庭上审判人员和公诉人一直打不起精神来,公诉人除了例行公事的念念起诉书外,就没再说什么。所谓审判长也只是程式化的问一些问题,或有两次象征性的打断一下律师的发言,别的也没说什么。据说,法庭内安装的监控设备那天全坏了,什么也没录上。我知道这是场内同修持续发正念的结果。
后来,三位同修虽然都被冤判七年徒刑,但C同修却因出现严重病态被“保外就医”,没有投進监狱。
非法庭审结束了,我的临时协调任务也划上个句号。回过头来看整个的过程,是一个修炼的过程,期间通过向内找发现了自己许多人心,也在过程中去掉一些执着,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庭审前应该向世人广泛散发邀请书,借机讲真相,扩大正面影响,从而救度更多的世人。由于当时自己忙于做事,忽视了救人这个基点,其实潜意识里有人心作怪,比如干事心、怕心等。
今后我一定要加倍珍惜最后的修炼机缘,抓紧学法、去人心,抓紧救人,圆满完成正法赋予自己的神圣使命。
谢谢师父!
谢谢各位同修!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2]李洪志师父经文《什么是大法弟子》
[3]李洪志师父经文《洪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