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王立军的下场说明了什么?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现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寻求庇护,后走出美国领事馆,被北京的国安人员带走一事受到国人的关注。人们不禁在问:昔日在中共警界很风光的人到底因为什么事而遭此下场?表面上是因为他的贪腐以及在中共内斗中被剔除,然而翻开王立军在迫害法轮功方面的罪行,深层的原因便一目了然。

疯狂迫害法轮功,步步升级

明慧网披露,二零零一年,王立军在辽宁省铁岭市任公安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他亲自指示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还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并唆使恶警使用警犬恐吓、撕咬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王立军在锦州任公安局局长,为了自己的名利继续参与迫害。据营救法轮功学员数据库显示,辽宁锦州是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区之一,至少有五百多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抓捕关押,其中至少七十一人被迫害致死,此外还有三十多人被迫害致残。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他亲自给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下指示,将法轮功学员李凤秋在早晨上班途中绑架,直接送入沈阳马三家劳教。他给下级下达的抓捕理由是 “法轮功阻碍二零零八年开奥运会,头头脑脑都得抓起来”。(注:法轮功修炼没有官儿当,没有头头。)二零零八年二月,中共借奥运加强迫害法轮功,王立军一马当先,亲自部署辽西三市(锦州、朝阳、葫芦岛)的统一大抓捕,一时间,恶警共绑架近一百名法轮功学员,现已有三人被迫害致死,其中锦州被绑架的学员人数最多,达三十多名,恶警抢劫钱物无数。王立军因迫害法轮功得到公安部奖赏,拿钱让他到美国公费旅游一周。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王立军被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由锦州公安局调任到重庆市公安局担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自王立军调到重庆以来,就在重庆对民众推行文革式的洗脑。除了花费数亿资金大搞红歌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步步升级,在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后,王立军为了捞政绩、表功,给重庆市每个公安分局及下属派出所下达“严打”指标,重庆每个公安分局及下属派出所为完成指标任务可以不走任何法律程序非法骚扰、绑架、拘禁、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跟踪、蹲点、强行撬锁、破门而入、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学员财物、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的流氓手段。所谓“办案”的六一零恶人,公安分局、派出所恶警编造一个谎言的诬陷报告,就可以给法轮功学员定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关进拘留所、劳教所、监狱进行非法迫害。奥运前后重庆市被绑架、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有二百四十多个。

二零零九年,重庆有一百八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十八人遭非法判刑,有七十六人遭非法劳教,有五人遭精神病院迫害。二零一零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数据有待统计。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六日重庆地区被迫害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被绑架迫害的学员达三百四十几人,其中有二百五十七人遭绑架,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劳教,有六十几人遭到邪党居委会或恶警的骚扰、恐吓。大部份学员的家遭到恶警的抢劫。有些区县甚至搞人人过关,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劳教所等黑窝迫害。为了“铁桶式”的施展中共邪教的洗脑术,中共当局除了大量招编警察外,还收编了许多协警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对所谓的重点人头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跟踪监控。据悉王立军和薄熙来等还对中共邪党保证,要把所谓的“2010-2012年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这个所谓“三年计划”改为两年,妄想在两年之内对重庆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搜捕、洗脑等迫害,以捞取个人政治资本、妄想实现其肮脏的仕途晋升。这些数字还只是突破网络封锁在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案例统计,远不是迫害案例的全部。

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一名知情人士向大纪元透露了中共沈阳苏家屯集中营大规模秘密虐杀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并焚尸灭迹的惊天黑幕。消息传出,全球震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王立军给他们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二零零二年,此证人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被强迫灌食,已经是伤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一名是沈阳军区总医院的军医,另一名是第二军医大学毕业的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十五楼的一间手术室内,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目击了活体摘取这名女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全过程。

除了这位警察作证时的录音和文字记录,另外还有证据显示王立军直接参与了活摘器官行动。王立军尽管没有相应的学历,却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国际法医颅面鉴定协会副主席,其发表的论文也多是和法医颅面鉴定有关的。在他官方简历中,却有一段和他公安局长工作毫不相关的、任职期间取得的器官移植研究成果,叫作“在国内首次进行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试验研究”。在学术文章《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试验研究》中,从没做过移植研究的王立军也是作者之一,原因是若没有他提供人体鲜活器官,移植试验根本无从谈起,这是否直接证明了王立军参与了器官移植?

善恶有报,莫作中共的替罪羊

中国是一个有着上下五千年文明的古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使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儒释道文化交映生辉,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报应。《西游记》讲:人心生一念,天地尽悉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中共夺权六十多年来,给广大民众洗脑,大肆宣扬“无神论”,使一些人丧失了理性,不计后果的参与所谓的运动中。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一开始,对参与迫害者的恶报就如影随形,特别是在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机构内部,在直接绑架、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干警当中,在指挥、策划迫害的政法委等部门,替中共卖命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恶报频频:有的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却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的家庭遭遇种种不测;还有更多的得了绝症……。事实证明,在法轮功问题上,谁只要和中共江泽民保持一致,积极参与迫害,最后就会连自己的命也要搭进去,甚至还祸及自己的亲人。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宣扬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任长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她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汽车,车上其他三人都没有事,唯有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撞死了,而且死后三天眼闭不上,她的妹妹都说她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了。

熟悉中共历史的人都知道,每次运动之后,中共都要抛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那些“党叫干啥就干啥”,以“执行命令”、“执行公务”为由,帮助中共作恶的人,随时都面临着卸磨杀驴的危险。其实在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也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文革期间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一九七六年文革结束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等人要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这时刘传新已不能再说是毛泽东叫干的、江青叫干的,在追查开始前的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刘传新就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些看守员和审讯员,此外还清查出文革中“表现积极”的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不了了之。王立军的例子也可以说明问题,虽然在迫害法轮功中风光一时,但是到了觉得他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被无情的抛弃,沦为阶下囚了。

罪恶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

二战后国际司法界的一个例子或许可以说明问题:在六十多年前对德国纳粹罪行进行审判的纽伦堡大审判一开始,所有纳粹战犯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这个理由是“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杀害犹太人是在执行法律。”“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是世界上共同信奉的法律古训,因此所有纳粹战犯都有理由说:杀人是在执行法律,审判陷入僵局。德国著名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个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他的这一思想被法官们接纳并达成共识:纳粹战犯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种罪恶。再次开庭,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原理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纽伦堡审判才得以顺利完成,并将包括集中营护士在内的迫害参加者判处了绞刑。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不论以何种形式制定了什么“法律”,或者采用已有的法律,都是严重的践踏人权,从根本上毁坏人类的道德,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远超纳粹恶行的犯罪。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法律”本身就是恶法,其立法过程就是其犯罪的过程。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三十余名中共高官因为迫害法轮功,已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了法庭,王立军的被捕,也是他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中共一直用谎言和暴力来维持其统治,在一次次政治运动中共造成八千万善良百姓的非正常死亡,遭到上天的清算是中共逃脱不了的命运,所有加入过中共及其附属组织的人,如不退出也难逃脱厄运,为了自救,全球已有超过一亿一千万人宣布退出党团队,不再与邪党为伍,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那些没有认清中共本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要停止作恶,退出中共,用行动救赎自己的生命,时间不等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