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在报道中提供传单、报刊等真相资料的名称和简介,会让读者明白法轮功学员制作传播的是什么真相,甚至会留意这类真相材料。这也是向读者推介明慧网提供的丰富的真相资料,同时读者也会明白制作散发这类材料本来就是公民的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知情的权利。
另外,报道中经常提到“讲真相”这个词,很多读者不一定清楚法轮功学员到底讲的是什么真相,我们可以简单的解释一下,如法轮功学员向周围的人们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或者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的事实真相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发表了《炼法轮功获健康 余开红讲真相两次遭劳教》的报道,叙述了余开红的故事:
余开红,原汉中粮油公司的职工,一九九七年被迫下岗。当时的她,身体有病,独身一人无依无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几次想去出家,可庙里不收。就在她最艰难的时候,有法轮功学员送给她一本《转法轮》,并告诉她,只有修炼才能改变命运。当时她似信非信。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她错过了集体炼功的环境。后来她病得身体无法支撑,不吃不喝,昏昏迷迷时想起了法轮功,就在家里学炼,虽然动作还不准确,效果却已非常明显,她的身体迅速康复,头脑也清醒了。周围人都很惊诧她的变化。
面对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迫害,身心受益于法轮功的余开红无法沉默,她用自己的经历向周围的人证明法轮功的美好,揭穿中共的谎言。
上面的叙述让读者知道法轮功学员讲的是什么真相,为什么讲真相,这本身也向读者讲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