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咸宁市被迫害致疯、致残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采用各种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致疯、致残的也为数不少,咸宁市就有这样的事例。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疯的有三人,被迫害致残的有四人,其中最小的当时十九岁,最大的当时七十一岁。现列举如下:
1、汪靖华:男,一九八七年出生,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彭碑村人。曾就读于汀泗中学和咸宁高中,期间因向同学讲法轮功真相被学校作为重点迫害对象,多次遭到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及学校多次骚扰、恐吓,并被逼退学,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熟悉汪靖华的同学与周围的人都知道,从小学一直到高中,他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但成绩好,而且为人善良。曾在汀泗中学任校长的黄某某曾对人讲:“星期五大扫除,所有学生都跑光了,他还在那一个人把地扫干净了再走。”但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他的善良,并没有获得学校老师的肯定,却因为炼功,修真善忍,而备受歧视。
老师们故意借口他成绩下降,阻止他炼功,曾将他独自锁在空房里一天。但他在二零零四年上半年咸宁高中的考试中,脱颖而出,直录咸高。在咸高两年的学习中,老师们并没有关心他的学习,却不断对他施压,学校校长朱某某和其他领导,还多次给家长施压,使家长经常指责孩子。
班主任王少华,积极配合“六一零”、公安局非法查抄汪靖华的抽屉,翻查他的行李。曾将他扣押在公安局一天,后来让他家长在保证书上签字,强行要求家长陪读,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汪靖华的同学因害怕也逐渐的疏远他。最后学校逼他退学,在家长强烈要求下,才同意让他休学一年,结果一年后却拒绝他入学。
学校、公安局、“六一零”各政府机构不断施压,还恐吓家长一同向孩子施压,使汪靖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成绩直线下降,这种全方位的压力,连成人都无法承受,何况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得精神崩溃。
“法轮功人权”已经将汪靖华受迫害案例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作为中共践踏对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公约的例证。
2、姜亚伽:女,三十多岁,嘉鱼县人,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姜亚伽和丈夫带着八个多月的独生子到北京依法上访,被中共北京朝阳区恶警非法抄租住的房子,并把她母子俩非法关押在昌平收容站,她的还在吃奶的儿子也被一起非法关押。那时每天只有二个窝窝头,第三天被非法遣送回咸宁后,从此其丈夫长期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断了她家的唯一的经济来源;她也被嘉鱼化工局无理开除;儿子又小,公婆又不在本地。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超过了她的极限承受力,导致她精神失常,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傻笑,不讲卫生,经常把家里弄得脏兮兮的,那么好的漂亮儿子也被弄的脏兮兮的,也不让儿子上学。
3、徐勇:男,三十多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零零年上访途中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后因检查出其有病而释放。二零零零年底,他又因为向人讲清真相而再次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从劳教所释放后,没有在家中呆过一天,其所在工作单位就把他劫持在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病科进行迫害,曾被放出来几天,就又被邪党人员们抓去继续关在精神病科迫害。徐勇被迫害得失去了知觉,导致精神失常。
4、徐德明:男,七十八岁,原咸宁市食品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因炼法轮功,受中共邪党司法、行政人员的迫害,被绑架、骚扰、无理降级,行走十分困难,几乎成了残疾人。
一九九七年九月九日他开始学炼法轮功,时时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很快各种疾病不治而好,身体健康,家庭和睦,为人清正廉洁,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充份肯定。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和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一时间乌云滚滚,上级领导给他极大的压力: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温泉公安分局副政委钱建新、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三人闯入他家,随后来了几个一号桥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抢走了他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音像制品等私有合法财产,并把他绑架到一号桥派出所非法审讯一个多小时,后来他的儿子把他接回家。
过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七八个警察,用车把他绑架到温泉宾馆(原来的地区招待所),非法关在一个房子里,软禁起来,不让他睡觉,并用三班倒的方式通宵轮流审问他,搞刑讯逼供,要他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他不配合。
同年七月十八日,当时的市纪委副书记吴××、市经贸委科长余祖庆闯入徐德明家,把他们做的“见面材料”给徐德明看。两天后,市纪委副书记吴××宣布对他的处理:职务由副县级降为正科级。地位变了,待遇变了,名声臭了,他的家人对他怨天载道。他心里清楚,自从他修炼法轮功那天开始到现在,他没有找单位报销过一分钱的医疗费,他是法轮功的直接受益者,面对打压,他不能昧着良心去说法轮功的坏话。可是,中共公安、行政人员、他的家人却都对他施压。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他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和打击,他的身心的压力承受到了极限,终于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早晨出现了“脑血栓”的症状,在后来的五年中又出现过两次严重状态,目前生活、行走极不便利。
5、黄层秀:女,七十二岁,原赤壁市教师。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赤壁市和湖北省洗脑班恶人的残酷迫害,在毒打中她的双手被打断,生活不能自理。
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上午八点,赤壁市教委主任胡某,鲫鱼桥派出所警察汪波一行五人到黄层秀家强行将出看守所才一个月的她拖上车,说是到派出所打个转,黄层秀一路高呼“法轮大法好”,车开到派出所后,汪波开始打她的嘴,将她的嘴打肿了,并将她左手掰断。黄层秀抗议,他们置之不理。连车都没下,他们一行五人直接将黄层秀送湖北省洗脑班,黄层秀一路高呼“法轮大法好”。车开到洗脑班后,洗脑班出来几个人,一个人拿警棒,两个人拿毛巾塞住黄层秀的嘴,黄层秀呕出毛巾并喊他们住手,他们才停手。后经医生检查,查出黄层秀左手骨折,脱臼,心电图检查后,医生说她哪儿都坏了,洗脑班不收。中午一点他们又将黄层秀送到家门口。黄层秀的女儿说:“简直忍无可忍了,你们口口声声说是为我妈妈好,今天是我亲眼所见,你们在迫害她!”邻居当场指责派出所的不法行为,说:“早上好好的一个人,下午回来手就断了,实在是不象话。”
黄层秀双手被毒打致残,生活无法自理。
6、杨冬香:女,五十多岁,温泉开发区岔路口居民。二零零零年新年,杨冬香被秘密绑架后非法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后又被转到武汉市戒毒中心,由几个吸毒犯包夹折磨,超时间超强度奴役劳动,最后被迫害得眼睛也看不见东西了。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戒毒中心要家人接回治疗,花了好几千元,也未见好转。二零零一年六月,杨冬香重新开始炼法轮功,不久视力开始恢复。7月份,又被岔路口派出所白玉平等绑架,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十五天。绝食抗议又遭多次野蛮灌食。回家后又遭恶人屡次上门骚扰。
7、方隆超: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杨畈村法轮功学员,原是长江水利局工程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到北京依法上访,被中共武汉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残酷的迫害。在沙洋范家台监狱期间,他的右耳被恶人打聋了,听力急剧下降。
四、咸宁市被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手段五花八门,其中就有非法抄家的迫害手段。中共恶人假借抄家获取证据的名义,从中非法捞取钱财,牟取私利,这才是中共恶人非法抄家的真正目的。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被中共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次数也多,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被非法抄过很多次,家中早已经被洗劫一空,其经济损失无法用数字衡量。中共的这一招,就是在落实江泽民的“经济上截断”的法西斯政策。现列举若干例如下:
1、鲍娟:女,三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九点,法轮功学员鲍娟正在单位上班时被赤壁市公安局恶警绑架,并非法抄了她的家。
2、陈腊容:女,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国保支队长金国新等人到法轮功学员陈腊容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很多私人合法财物。
3、邵清明:男,七十多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杨家垴居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由于咸宁市邪党党校里的恶人诬告,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岔路口派出所的恶警左水生、陈迪坚跑到七十多岁的邵清明家中骚扰,说经核对笔迹在公安分局的真相传单是邵清明所写,甚至妄想非法抄家并通知分局来人企图绑架邵清明。家人坚决抵制,分局只有恶警金国新一人来了,最后不了了之。但邪恶之徒威胁邵清明的儿子(未修炼法轮功)不到派出所写保证就强行抓人,并说他们不抓邵清明但谁去他家就抓谁。临走时抢走放在桌子上的几本《转法轮》。第二天邵清明的儿子去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局长宋瑞生(人称笑面虎)又继续恐吓他。
4、方锦红: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农业局农业环保站职工。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方锦红到咸宁市机关幼儿园接儿子回家时,途中被咸宁市邪恶的国保大队长金国新带领六人绑架,金国新等人将方锦红及其儿子绑架到车上,方锦红丈夫及家人坚决阻止邪恶绑架。但邪恶说是省“六一零”的指使。国保大队长金国新等人将方锦红绑架到双鹤桥派出所。当晚邪恶国保大队长金国新等人到其丈夫及其父母家非法抄家,并将家中用的电脑抢走。
5、陶维香: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当时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陶维香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为首的恶头宋瑞生带领多个恶警在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许多私人财产,不给任何收据。
6、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学院医学院教师。汪礼迪和他的妻子姜亚伽都修炼法轮功。十三年来,这个家被中共恶人洗劫过多次,完全是入室抢劫,抢走了现金上万元。
7、许寒:女,四十多岁,原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点在湖北省咸宁市中南财大咸宁分院门口,从一辆车上窜下来的一帮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便衣恶警,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原市烟厂职工黄秋珍和许寒绑架至公安局。公安局一人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搜身,发现钱包后欲归还她们,而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强行抢走了,共计八百余元。当晚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国保大队长金国新、恶警左水生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审讯,并随即把她二人送至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咸宁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三点多,温泉公安分局恶警开了一辆车闯到许寒住处,七、八个恶警破门而入,把许寒家中的钱、物、大法书抢劫一空,最后就剩下几件旧衣没拿走,此暴行历时近一个小时。
8、陈建平: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职工。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陈建平与妻子陈静文在去亲戚家的途中发给一世人《二零零八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的光盘,被咸宁市古田乡不明真相者诬告,随后恶警刘军伙同咸安区国保大队及咸宁汀泗桥派出所多名恶警强行将二人拉上警车,陈建平的衣服被扯破。后两人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第一看守所。以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金国新为首的九名恶警拿着从陈建平身上抢走的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洗劫一空。被抢走的有存折、现金、手机、家用电器、大法书籍等等,只剩下饭锅和衣物,并不通知其家属及单位。在单位发现二人未上班后向金国新打听才得知其被非法关押。
9、陶席珍:女,五十多岁,原咸宁时建筑公司职工。十三年来,当地恶人金国新、程乐斌等多次非法抄她的家,抢走很多私人合法财产。如: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恶徒金国新、程乐斌、度志祥等伙同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等恶警、一号桥派出所恶警一伙,非法私闯民宅,强行抢走陶席珍家中的私人财产,邪恶之徒阴险狡诈,怕明白真相的世人传递消息,采取同一时间同时撬开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非法抢劫私人财产。特别是陶席珍家,恶人把她家的大门用铁器砸开,然后翻箱倒柜,连厕所也不放过,抢走现金几百元,另包括大法师父法像、书籍、讲法录音带、录像带,连她儿子,女儿的东西也抢走了一些,简直是活生生的一群土匪。邪恶之徒还抢走了她家中的接收卫星电台用的锅、接收器、转换器等。恶徒们非法撬门抄家时,法轮功学员严厉制止说:你们身穿警服竟干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恶徒陈迪坚无耻的说:抄家就抄家,这不是你们讲过我们都是政匪一家吗?!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温泉公安分局程乐斌、刘宁、岔路口派出所所长张会龙、一号桥片警、咸宁市广播电视局、温泉铁路疗养院保卫科等八、九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家,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了陶席珍家中的卫星电视接收器。法轮功学员刘云霞、吴娴意等也遭到骚扰。据悉,东升物业人员水电工张玉林一直非法监视陶席珍。
10、李金桥:男,七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十三年来,当地恶人金国新、程乐斌等多次非法抄他的家,抢走很多私人合法财产。如: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恶徒金国新、程乐斌、度志祥等伙同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等恶警、一号桥派出所恶警一伙,非法私闯民宅,强行抢走李金桥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私人财产,邪恶之徒阴险狡诈,怕明白真相的世人传递消息,采取同一时间同时撬开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非法抢劫私人财产。
11、刘云霞:女,五十多岁,武汉市温泉石化疗养院职工。十三年来,当地恶人金国新、程乐斌等多次非法抄她的家,抢走很多私人合法财产。如: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恶徒金国新、程乐斌、度志祥等伙同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等恶警、一号桥派出所恶警一伙,非法私闯民宅,强行抢走刘云霞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私人财产,邪恶之徒阴险狡诈,怕明白真相的世人传递消息,采取同一时间同时撬开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非法抢劫私人财产。邪恶之徒还抢走了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家中接收卫星电台用的锅,接收器,转换器等。
12、吴娴意:女,六十多岁,武汉市温泉石化疗养院职工。十三年来,当地恶人金国新、程乐斌等多次非法抄她的家,抢走很多私人合法财产。
13、袁志勇:男,三十多岁,咸宁学院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九月份,法轮功学员袁志勇在自己开的诊所上班时被绑架,并非法抄家,他也被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几个月后,勒索家中一大笔钱后才放回。
14、王淑谦:女,八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法轮功学员王淑谦在中百超市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诬告,随后国保支队长金国新等人绑架王淑谦并非法抄家,拿走私人财产,主要有外甥学习用的电脑、打印机,还有大法书籍等。
15、曾庆春:女,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及汀泗桥派出所所长庞斌等三人非法闯进曾庆春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曾庆春及在他家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刘明宏。
16、邵春荣:女,五十多岁,咸宁市马桥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下午二点左右,邵春荣象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店里做生意,突然以马桥派出所所长徐峰(音)为首的四个恶警(另三个是:严锋、陈杰、杨昌伟)窜到店里,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店里非法搜查抄家,在柜台里乱翻,随即就要绑架邵春荣。当时围观的百姓都说,邵春荣是好人,不能抓她,恶警就不让百姓说话。邵春荣也抵制绑架,徐锋又打电话叫来几个人,强行把邵春荣抬上车拉到派出所。后来又要把邵春荣非法送看守所,邵春荣同样不配合。当晚八点左右,几个恶警拉的拉,拖的拖,强行要将邵春荣送到市看守所。当时邵春荣已经休克躺在地上,没有知觉。恶警怕承担责任,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医生诊断为高血压,恶警一看此情形,又强迫邵春荣的丈夫和女儿签字保证等邵春荣好后,还要支持他们继续迫害邵春荣。
17、黄美英:女,七十多岁,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晚上九点多钟,黄美英与黄秋珍在二号桥河边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当时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后来又来了一车(约七、八个)警察,强行用暴力把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拖上车,拉到三号桥派出所进行审问,并把法轮功学员的手机、三百多元钱、MP4全部没收,恶警金国新还带人到黄美英家去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第二天恶警金国新又到黄美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一部电脑。
18、章红萍:女,四十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白茶村民。由于坚持法轮功信仰,她被恶人多次非法抄家迫害。如:二零零一年七月,章红萍被咸宁市制药厂保卫科长告发传递大法师父新经文,被咸宁市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度志祥非法关押在一小房里,私设公堂,非法审问二个多小时非法抄家后一无所获而释放。二零零三年六月,便衣警察皮剑发现章红萍传递《明慧周刊》,就绑架她,并把她非法抓押在三号桥派出所,并非法抄章红萍的家。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恶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并非法抄了她的家。
19、盛婆婆:女,七十多岁,温泉军分区休干所职工家属。由于盛婆婆腿走路不太方便,为了帮助这个老人,几个法轮功学员有时间就到她家去一起读书学法。二零零九年七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军分区休干所某政委伙同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国新将门骗开,说对天发誓决不抓他们,盛婆婆就将门打开了,结果门一开,金国新一伙冲到她家把法轮功学员的书抢走了,并将几位法轮功学员强行带去审问到深夜才让回家。
20、黄厚明:男,七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多年来,黄厚明老人开始生活不能自理,又不识字,温泉法轮功学员陈新华(女,五十多岁)等,为了帮助老人,有时间就去读法轮大法给黄厚明老人听,放大法师父讲法录像给老人看,很快黄厚明老人生活能自理了,多亏了大法救了他。然而,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晚,温泉建筑公司到化纤厂聘请来的、在建筑公司物业上班的保安彭小国带领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国新等八人冲到建筑公司黄厚明老人家里,在老人家翻箱倒柜,把大法书、大法录像带抢走。黄厚明老人给他们讲道理,其中一个恶警对老人说:你们再说把你们一起带走。老人没见到过这么邪恶的不讲道理的家伙,当时急的说不出话来,只是哭。没有人性的恶人威胁老人,还强行将法轮功学员陈新华带到温泉岔路口派出所审问,后由家人带回。
21、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上班期间,湖北省“六一零”、公安厅、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派出所等一伙人闯到黄彬的工作单位,伙同其单位人员以有东西要核对为由,把黄彬骗去、绑架,同时恶警非法抄了黄彬的家,电脑等物被搜走,办公室也被翻过。
22、胡红梅: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号晚上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二号桥派出所一群恶警非法闯入胡红梅家中,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不让动也不让喊,然后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张纸,没等她看清楚是什么,就开始强行抄家。胡红梅拼命站起来,并大喊:有人迫害法轮功啊,快来人呀!抢劫啊!其中一彪形警察用力狠狠地打了她两巴掌,当时就把脸打肿了,并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喊。
中共警察们在胡红梅家非法查抄了近三个小时,抢走诸多私人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左右。直到深夜一点左右,警察把胡红梅强行塞上警车,一共三辆警车,把她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非法软禁和审问,十几人分两班轮流看守着。警察们采用威逼利诱和谎言欺骗等手段,并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关材料,给胡红梅罗列罪名。胡红梅对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并绝食抗议迫害。直到第三天早晨七点左右,在警察们交接班时,胡红梅跑了出来,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辗转到上海打工。
23、刘社红:男,四十多岁,咸安区人,人们都叫他牛仔。在武汉市白沙洲废品收购交易市场上班。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下午,牛仔和侄儿刘进华在武汉市江夏区喷真相标语,被江夏区公安分局绑架,并被两次抄家,经证实已被抄走一百多本大法书,真相光盘一百多盘,电脑一套,Mp3,Mp4,音响等。
牛仔曾有数年吸毒史,走过弯路,得法一年多,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是朋友中公认的按法轮大法“真、善、忍”做人的好人。他要把自己从法轮大法中得到得益处告诉所有的人,就出来讲法轮功真相,然而却遭到中共恶人的绑架迫害。
24、刘进华:男,三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在武汉市白沙洲废品收购交易市场上班。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下午,牛仔和侄儿刘进华在武汉市江夏区喷真相标语,被江夏区公安分局绑架,并被两次抄家,经证实已被抄走一百多本大法书,真相光盘一百多盘,电脑一套,Mp3,Mp4,音响等。
25、陈银芝:女,七十多岁,咸宁市大幕乡东元村人。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咸宁市大幕派出所恶警钱勇带六个警察到陈银芝家里,将她强行绑架到大幕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把她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九天。在那里,看到她是个不识字的老婆子,恶警使尽各种手段欺骗她,诱导她说诬蔑法轮功的话,勒索她二千多元钱,才放她回家。回家后,恶警又抄她的家,抢走了很多本法轮功书籍。
五、咸宁市被非法骚扰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恶人非法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事情太多了、太普遍了,无法统计。严重干扰了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稳定。中共才是社会最不稳定因素。这里列举若干例说明:
1、方妈:女,七十多岁,咸宁市横沟镇杨畈乡湖桥村村民。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前,方妈夫妇俩、方妈的儿子、两个女儿都修炼法轮功,全家乐融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方妈的儿子方隆超被中共诬判三年劳改后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残酷迫害,他的耳朵被打聋了一只,人脱了相。方妈的老伴积劳成疾,加上方妈的老伴那时被文革时的“干将们”打的好多内伤,在悲痛忧虑中含冤过早离世。方妈为此很痛苦。后来,儿子出狱后又被中共迫害得不知去向。所有这些对方妈的打击是巨大的,黑发变成了白发,生活无着落,身体日趋衰弱。在这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想起了法轮功,她觉得法轮功那么好,教人做好人,不做坏事,对身体又好,她也炼起了法轮功。这法轮功真是太灵验了,果然她的身体状况日趋向上,越来越好,脸色变的红润,身体变的轻松。就在方妈平静生活之时,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早晨六点多钟,咸安区横沟镇杨畈乡湖桥村村书记杨大林(男,四十多岁,)与另一个村干部高万开(男,五十多岁),受人指使到处找方妈(因方妈已离开湖桥村几十年了)。最后,他们找到她女儿家,非要她女儿说出方妈的下落或说出她的电话号,并要她女儿替方妈签字。女儿说不能签这字,并质问他们:“我妈怎么了?一个七十多岁的婆婆了,我爸被中共整死了,弟弟又被中共整的不知去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生活无着落,你们从没人来关心她的生活,却还要找她的麻烦,你们有没有良心?我妈七十多岁了,只要身体好,就好。”。他们看到其女儿不肯签字,又要方妈的女婿代签,女婿也不签。他们就说自己随便签个字。临走时,又逼方妈的女儿说出了方妈的电话号码。他们当时就打电话去骚扰老人。
2、胡伟: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咸宁市卷烟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很严重的单位之一。卷烟厂解体后,在当地建立了金叶小区,金叶小区居委会人员艾玉华和门卫陈登洲经常配合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艾玉华和陈登洲这二人经常跟踪法轮功学员,给国保大队通风报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艾玉华和陈登洲配合当地国保大队金国新二次到“壹佰家”那边骚扰法轮功学员胡伟的家;半月后,这两人又配合当地国保大队金国新到本区陈腊荣家骚扰,并非法入室抢劫;有一次,本单位职工黄秋珍到本单位同事家来玩,门卫陈登洲告密当地国保大队,骚扰黄秋珍家。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本单位职工唐会云、胡红梅在晚上十点钟从附近的恒丰公司门口经过,艾玉华和门卫陈登洲又向当地国安告密,当天晚上国保大队金国新一伙人到唐会云家骚扰,并非法入室抢劫。
3、廖保清,赤壁市棉麻纺织厂职工。二零零四年正月,被中共恶人逼迫在外流离失所的廖保清回到家中,四月一日到所在单位开始上班。四月二十二日这天,市“六一零”成员王某,马某等人逼迫正在工作岗位上的廖保清立刻关闭机器,拿一套换洗衣服随他们走,是要送他去武汉洗脑班。廖保清不从。
廖保清的妻子闻讯后赶来说:“我丈夫是世上最好的人,在家对得住老婆、孩子,在车间对得住老板。以前我丈夫是先进工作者,奖二百元钱没要,给车间职工做了福利。工作上该我丈夫做的事他都完成得很好,不该他做的他都主动去做。别人动不动就争工资,他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好人你们还要去迫害他,真叫人心寒,你们要拆散我家,全厂职工知道了都会骂你们没人性。”
“六一零”王某和马某见廖保清、叶欣不配合,就打电话叫来一恶警,准备强行带人。廖保清车间的江老板也对“六一零”的人说:“当初给我施加压力要安排他工作的人是你们,现在好不容易安排了,你们又要带人走,廖保清在我们这工作的表现非常好,你们把他带走了,我的车间就要停产。”
“六一零”的人对江老板说:“廖保清以后杀人你们负责吗?”以如此荒唐的理由来抓人实在令人嗤之以鼻。并逼迫江老板在当日一定要招人来代替廖保清的岗位,声称二十三日定要将廖保清带走。
廖保清二十三日辞去工作,四月二十七日顶替廖保清工作的二名员工都走了,江老板再次请廖保清上班。
四月二十八日中午,市“六一零”王某和市供销社联社主任龚某又找廖保清的妻子叶欣进行骚扰,扬言要用武力押人。王某无耻的说:“你就当廖保清还没回家就是了。”
叶欣正告他:“我丈夫不在家近三年,你们不迫害他,他能跑吗?现在好不容易一家人团聚了,家里贫困极了,靠乡下婆婆送米送油才得以生存,这次好不容易才上点班,你们又要拆散我家,你们太无人性了!”
迫害还在继续,廖保清一家人精神处于很大的压力中过着每一天。
4、陈芳: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咸宁市六一零姚雄、公安分局金国新,还有一个长的瘦瘦的人等三个恶人到法轮功学员陈芳上班处骚扰,要她写什么所谓的思想汇报,并要求其去沙洋范家台监狱接丈夫(同修),目的是要她去做丈夫的转化工作。均被法轮功学员拒绝。
5、徐长虹:男,四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咸宁市国保大队度志祥、金国新等人到徐长虹家去骚扰,企图再次迫害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当时徐长虹不在家,徐长虹的儿子徐正圆抵制恶人,不给恶人开门。徐长虹本来是市中心医院中药房的药剂师,因被非法判刑三年,随之被单位开除了。刚从监狱回来不久,中共恶人就去骚扰他。
6、陶席珍: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一辆车停在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的楼下,从车里出来一年轻人到陶席珍家敲门,见家里没人又到对面敲门自称是派出所的,问陶席珍的情况,恰巧那时陶席珍不在家,那个自称是派出所的年轻人还到陶席珍家的房子旁边象小偷一样的到处看。另一个便衣坐在车里贼头贼脑一直到五点多钟看陶席珍真的不在家就开车走了。他们自称是警察,如是真是警察就没有其它的事干了吗?为何要浪费一下午的时间来骚扰炼法轮功的群众,真是丢警察的形象!
7、黄秋珍: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点在湖北省咸宁市中南财大咸宁分院门口,从一辆车上窜下来的一帮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便衣恶警,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原市烟厂职工黄秋珍和许寒绑架至公安局。公安局一人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搜身,发现钱包后欲归还她们,而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强行抢走了,共计八百余元。当晚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国保大队长金国新、左水生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审讯,并随即把她二人送至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咸宁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三四点多钟,两个穿制服和两个穿便衣的恶警到温泉建材大厦叫开大门,追问黄秋珍家住哪栋楼,无人回答,八月二十三日下午,这伙恶警又到黄秋珍单位叫人配合抄黄秋珍的家,也被人拒绝。二零零九年七月下旬,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新带一伙恶警手提着铐子到法轮功学员黄秋珍家去准备强行抓黄秋珍,由于当时黄秋珍不在家,此次恶行未果。
8、邵清明:男,七十多岁,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由于咸宁市邪党党校里的恶人诬告,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岔路口派出所的邪恶之徒左水生、陈迪坚跑到当时七十多岁的邵清明家中骚扰,所经核对笔迹在公安分局的真相传单是邵爹所写,甚至妄想非法抄家并通知分局来人企图绑架邵爹。得知此事的法轮功学员正念加持,家人机智周旋,分局只有金国新一人来了,最后不了了之。但邪恶之徒威胁邵爹的儿子(未修炼法轮功)不到派出所写保证就强行抓人,并说他们不抓邵爹但谁去他家就抓谁。
9、陈银芝:女,七十多岁,咸宁市大幕乡东元村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大幕派出所的恶警天天到陈银芝家骚扰,并在她家附近蹲坑,监视她的言行,让她不能自由生活。二零零八年,由于陈银芝的女儿生了孩子,需要她去照看孩子,她就去了。然而,大幕派出所恶警钱勇等人又到她女儿家去骚扰。给她女儿家的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干扰了她女儿家人的正常生活。
陈银芝的丈夫是个很善良的农民,胆小怕事。这些年来,由于陈银芝常常受到非法关押、罚款,她的丈夫常常被恐吓,其精神压力很大,加之她的丈夫身体弱,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就过早离世了。丈夫的过早离世,完全是中共邪党经常迫害她造成的。
六、咸宁市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采用各种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其中就采用了精神病医院迫害法轮功,将精神病院用做治疗非精神病人的地方,从而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这已成为中国人权恶化的主要忧虑之一。一些非常理性、理智、和平的人被迫接受精神病治疗。他们不仅被关进精神病病房,而且被注射有害的、损害神经的、或试验性药物,以及遭受电休克治疗。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曾质疑中国的国家审查:“中共当局应该采取行动确保无人因非医疗理由被强制关押在精神病院。在一些精神病院,如因治疗理由需要住院治疗时,中共当局应该确保完全依照独立的精神病专家建议做出决定,并确保可以对这样的决定提出上诉。”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有2人,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迫害致疯。现列举如下:
1、刘晓莲:女,六十多岁,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被赤壁镇邪党恶徒绑架到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迫害。在赤壁市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政协主席方保安的直接指挥下,赤壁市蒲纺医院精神病科恶医韩海、沈祖波、张宏景,是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晓莲致死的直接行为者,他们一定要对此负直接的责任。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刘晓莲老人被中共集团第四次非法抓捕,这次抓捕,并没有送进拘留所和看守所,而是直接绑架到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这次的拘禁,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非要置刘晓莲于死地!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身陷魔窟,恶人要她配合放弃信仰,以免遭迫害。她拒绝并回答说:正道绝对不配合邪道。恶医张主任与赤壁镇政府、派出所做交易,要赤壁镇拿六千元钱来残害她的生命。恶医张主任及其帮凶使用高压电击、电针她四个小时、并指使年轻男精神病号侮辱、打骂、侵犯她。使用毒药灌食、吊针注射,一天一夜吊注毒药水十斤,毒害她的生命。这次注射后,她整个身体发黑,与黑人没什么两样。这次她被恶人毒昏了两天两夜,待她清醒时突然不能说话了,成哑巴了……
在拘禁于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的两年半时间里,刘晓莲老人受尽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百般折磨,或者长期给被注射毒针,或者强逼吃精神药物,或者在食物中暗暗下毒……恶医说:刘晓莲只能活二十几天。赤壁镇恶人看到全身浮肿、进食困难、生命奄奄一息的刘晓莲,确信她只能活二十几天了,就支付了蒲纺精神病医院五万元的迫害费后,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将她放回家。
从医学常识看,刘晓莲老人这回的身体状况比起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被摧残得更为彻底。在前几次拘禁结束时,身上的毛孔还往外渗血、结痂,可这回,就连血也渗不出来了,尿也不排,全身浮肿,透过皮肤看去,那气色就象全身的肌肉已经被腐蚀成了水一样。上医院做彩超时,连医生也忍不住说,真是太惨不忍睹了,心脏被打移了位,心室心房全被打得再也合不拢……
在过去累计长达五年零四个月的非法拘禁与折磨中,刘晓莲老人多次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已经一再让中共恶人领教过。赤壁镇派出所一个何姓警察也曾对人说,按道理刘晓莲早就应该死多少回了,如今居然仍活得好好的,这真是个奇迹!
在饱尝了中共集团累计长达五年零四个月的非法拘禁与非人折磨后,在抗拒了中共集团数年以来处心积虑的无耻虐杀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含冤离世!刘晓莲的死,完全是中共恶人的疯狂报复和杀人灭口。因为恶人害怕刘晓莲用她的嘴再次把它们的邪恶迫害阴谋揭露出来!
2、徐勇:男,三十多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零零年上访途中被赤壁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后因检查出其有病而释放。二零零零年底,他又因为向人讲清真相而再次被不法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从劳教所释放后,没有在家中呆过一天,其所在工作单位就把他劫持在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病科进行迫害,曾被放出来几天,就又被邪党人员们抓去继续关在精神病科迫害。由于徐勇被迫害致疯,他受迫害的详细经历无从知晓。据法轮功学员刘晓莲老人说,法轮功学员徐勇,因年轻,遭受的迫害更惨烈,徐勇被迫害失去了知觉。
那么,是谁将法轮功学员送进精神病院迫害的?谁是真正的幕后真凶呢?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罪恶核心就是中共的恶毒迫害政策。“六一零”和政法委正是迫害政策的罪恶执行者。罪恶的“六一零”及凶险的上层领导(“六一零”是中共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对法轮功的迫害几乎全部与它相关。没有它的指令或默许,就不可能有这么大规模的在精神病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狠毒的执法部门(有了“六一零”的前车之鉴,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执法部门就更可以为所欲为了,这就是中共体制的“上行下效”。)、阴险的政府机关(并不是只有执法部门能够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迫害,有时法轮功学员所在的单位也会成为劫持法轮功学员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的元凶。)、被蒙蔽的家人(中共爪牙在精神病院惨无人道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外却极尽欺骗之能事。要不,一些不明真相的家人也就不会把自己的亲人送到精神病院了。)这四个方面,是将法轮功学员劫持进精神病院迫害的主要责任者。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范围之广,民众受毒害的影响之深,以及在社会上的疯狂迫害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中共从中央到地方,整个系统都对法轮功犯了大罪。法轮功修炼者在精神病院受到的虐待充份暴露出中共的凶残、虚伪和没有人性。然而,这恶贯满盈的巨大罪恶,却被中共的谎言掩盖着,不被世人所知。世人被中共的谎言长期欺骗蒙蔽着,认不清中共的真面目。
不要让这场迫害再继续下去了,请把我们的被迫害经历告诉您身边的人,请把迫害真相传播给您所有认识的朋友,让所有善良的人认识这场邪恶,看清中共的邪教真面目,从而自救和救人。这是慈悲和大善之举。这是我们现在能做的,也是你们现在能做的,也是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