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份《刑事判决书》凸显中共践踏法律、破坏人权
所谓的判决书[(2007)西刑初字第417号]这样写着:审判长王焕先,审判员胡乃杰、张云庆。(一)“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刘淑香携带法轮功宣传品在莱西汽车站被查获”(三)(2)证人宋文哲证言证实,2007年7月4日上午我与协管员曹京勇到土地局家属楼刘淑香家登记户口,向外走时刘淑香让我等待,给我点东西,她从家中拿出一本《九评》书还有一袋护身符给我。(3)证人曹京通证言证实,2007年7月4日我与宋文哲登记莱西市土地局住户的户口,下楼下宋文哲说刘淑香给他法轮功东西,我看是一本《九评》、三个护身符。判决书上面的时间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
针对这份判决书我有几点质疑:一、“公开开庭审理”。事实是莱西市法院到青岛大山看守所里秘密非法“提审”了我,我是接到判决书才知道被非法判刑的。这就是所谓的“公开开庭审理”!二、在“莱西汽车站”查获。事实是我在我家楼下被绑架,家人质问恶警,他们向家人谎称我在“莱西汽车站”发材料被抓。三、证人证言中前后一个“曹京勇”、一个“曹京通”。本应庄严执法的法律机构,不是运用神圣的法律来保护守法善良的公民,反而如此耍流氓,把法律当成迫害好人的工具,践踏人权,犯罪的正是你们自己和胁迫你们犯罪的中共。
二、捏造偷车罪名绑架,被冤判四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正值暑假期间,我到北京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莱西610非法关押了40多天,扣掉了我近一年的工资。我和两个孩子的生活全靠我的工资来维持,我没耽误一天工作,照常上班,就因为说真话工资不给发,连生活费都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言论自由”,犯法的是谁呢?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610恶人无耻的窃听了早上我与姨母的手机通话,知道我要去看望病危多日的姨母。在我出门走到楼下的时候就被青岛路派出所第二警务区的恶警宋文哲和赵宾等五六个便衣无缘无故的绑架到城关派出所。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赵宾等人说:你是偷车人,那个偷车的人跑了,你们是一伙的。我这才知道他们是早已预谋的绑架我:我刚走到楼下,看到宋文哲正在打电话,一个骑摩托车的陌生男人对我说:我带你上车站吧,没有公交车了。我说不用。他一边说一边拉我,表现得象是很熟悉我的样子,一会功夫,一辆没有牌子的白色面包车开到小区大门口,下来五、六个便衣把我抓进破面包车上,原来他们是在演戏。
我莫名其妙的被610恶人光天化日之下诬陷、绑架。他们抢走了我的包,偷走了我家的钥匙,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没有经过我的家人,恶警偷偷的私自非法抄了我的家,抢走了家里的电脑、复印机、MP3、所有大法书、师父法像等。当时李为魁拿着抄家时的物品清单让我签字,我跟他讲真相,他不听。我说:你这样做会遭报的,你要上恶人榜的。他说:我不怕,有第一次上恶人榜,就不怕有第二次。
我被非法囚禁在城关派出所一天多,他们把我给姨母准备的送终衣服全都翻开了,弄得乱七八糟。我跟他们说:我姨母快不行了,我得赶紧去看看她,你们别再胡说八道了。你们昧着良心作恶,将来遭报的是你们。恶警说;你把偷摩托车的人放跑了,等找回来再放你。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他们给我戴手铐非法送往青岛看守所,610的恶人这时才现出本相,改口跟管教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原来是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我送了一本《九评共产党》给派出所的宋文哲,希望他能分清是非,他不但不看,还故意诬陷设计把我送进监狱。
七月十九日晚,我小女儿贝贝回家拿学费,发现门都反锁着,钥匙打不开。贝贝找来锁匠打开锁一看,家里乱极了,衣物扔满地,拉开抽屉找我给准备的学费钱,什么也没有,再一看自己心爱的电脑也不见了。贝贝放声大哭,到处去找我,孩子知道妈妈又被抓走了,可怜的贝贝嗓子都哭哑了。
我小女儿打电话把大女儿叫回来了(她在外地上大学),她俩一起去公安局找沈涛,沈涛恶狠狠的对大女儿说:再来叨叨就把你也抓起来,吓得小女儿哇哇直哭。后来我弟弟也去找沈涛要人时,沈涛撒谎,欺骗家人说:她在车站发法轮功资料。当时家里人都信以为真。
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莱西恶警到看守所跟我说:你被逮捕了。之后莱西法院偷偷非法给我判刑四年,无任何手续,既不通知我,也不通知家人。可在判决书中竟然说公开开庭审理,难道还有不用被告到庭就可以审理判决的吗?想判谁就可以用这种方式判谁,这也叫法院啊?
我不服这样的所谓判决,我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也没有伤害他人,只是澄清法轮功真相,劝人行善,言论和信仰是天赋人权。于是我上诉青岛市中级法院,法院一不知名的女法官说:维持原判。我问为什么?凭什么?她说:就凭一本《九评共产党》就够四年。就这样,无处申冤,我被非法诬陷冤判四年。
我被非法送进山东济南女子监狱,在集训队,她们没有人性的逼迫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写所谓“四书”“六书”,不配合,犹大就大打出手,好人不让当,必须“转化”当恶人。在监外不准当好人,在监内不让当好人,叫你骂师父骂大法,不骂就打,逼迫的手段很多种。集训队就是法西斯队,体罚、罚站、不许睡觉等等。我被他们罚站腿站不住了,不会走路,到医院医生问怎么了,她们不让我说真话,我实话实说是她们罚站罚的,她们说我告状,又改变方式罚我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破了皮也不让站起来,就这样连续几个月的罚。在集训队近五个月的时间说我心脏病,非让我吃药,不吃就灌。近半年后,我被分下监区了,才离开集训队这个黑窝。在监区不转化的就不准打电话,不准接见;不配合邪恶不写“四书”,就被剥夺了一切自由,不准跟其他人说话、接触等等;因为不写“四书”不写批判师父和大法的材料,不转化,就是劳动得一万分,干的再好再多,一天刑也不给你减。
就因为一本《九评共产党》我被诬陷迫害了四年,被迫害的家破人散,我的亲身经历更加印证了这本书所讲的都是事实,记录了共产党的累累罪恶!中共就是怕人们说真话才残酷迫害我们。
为了构陷绑架我,居然设套诬蔑我偷摩托车,非法判刑时又说是因为我给警察送了一本《九评》,使我身陷冤狱四年,还无理开除了我的工职,断了我两个孩子的生活来源和生存条件,哪个政府会如此卑鄙残暴,对自己的乡亲百姓毫无人性的横加迫害?!
当时莱西恶人非法提审我时,要我供出莱西同修、资料来源等。我不配合他们,他们竟扬言:不说(不出卖大法弟子)就判她。多邪恶啊。恶警沈涛明知道我孤儿寡母,却是非不分,丧尽天良,而且一直在幕后指使。在济南监狱,沈涛还勾结监狱集训队,让他们迫害莱西的大法弟子
三、修炼大法获得健康和生活勇气,我全家受益
其实我也曾有一个很幸福的家,丈夫在土地局工作,有两个聪明可爱的女儿。可在一九九八年一场车祸夺走了丈夫的生命,这个家从此不完整了,剩下了我和两个年幼的女儿。由于自己过度悲伤,身体渐渐不佳,可谁能替我承受呢?谁又能帮的了我呢?在我身心交瘁、生活最困苦时、最无望时,一九九九年初同事帮我找到了宝书《转法轮》,解除了我的痛苦,消除了我和孩子的忧愁,我也因此有了把孩子抚养成人的信心。
自从学习了法轮功,我按书中教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体渐渐好了,精神也好了,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包括父母兄弟也做不到啊!是大法的教导让我有了支撑起这个不完整的家的勇气,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力量。
十多年来我没有吃过药,没有打过针。大女儿先天眼疾(散光),从六岁就戴眼镜,医院让孩子做手术,因为孩子太小没去做手术。因常年戴着高达850度的眼镜,鼻梁压破了皮,眼睛也变形了。她还有严重的鼻炎,每年冬天都要打针吃药,不吃药连学都上不了。自从我炼功以后,不知啥时候女儿的病不治而愈了,不知不觉中女儿850度的眼镜扔掉了,到考上大学时检查视力正常了。起初我并没有想到孩子也会受益,只想自己炼功祛病健身,现在我真的体会到师父讲的法:“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小女儿从我炼功以来到二零零七年间,她从来没得什么病,也没吃过药。但就从我被绑架以后的这四年中,小女儿不仅生活无人照顾,无依无靠,被邪恶惊吓,身心都受到严重打击,身体出现毛病,因饥一顿饱一顿,胃也有病,靠吃药打针来维持。仅从这些就足以说明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效果是真实不虚的,是无法抹杀和掩盖的。
二零零六年十月份我在单位管理卫生,有一个班主任让学生到厕所用洁厕灵刷厕所,准备市里来检查,中午十一点多钟我正下班时,看到学生在刷厕所,我想孩子这么小,万一出事怎么办?我要过喷雾器自己在厕所喷刷,不小心喷雾器坏了,全喷在我整个脸上,两只眼睛一点看不见了,到医院眼科门诊就诊,医生说必须住院治疗,诊断是化学性烧伤,我想家里孩子在上学,不能住院,我要求回家,就这样坚持没住医院,在家里休息了两个月就全好了。我的住院病例还有,这都是真实的。假如让那个学生去干,后果不堪设想,事情发生后,领导不让人说,也不准别人知道。这件事,如果我不学法轮功,我也不会去管这个事,只因我学大法真心的为他人着想才会去干。
类似的事情不知有多少次。二零零三年非典时间,也是人们从中捞钱的机会。很多单位都是领导亲自购药,也有的为捞钱免职的。可我们单位领导不仅不亲自购药,他们甚至连问都不问一句。一直都是我自己购药、购物,领导都很放心,都知道我修大法,都知道我不会去做损人利己的事。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我买回来的物品,领导直接就签字,从不过问花钱多少的问题。说实在的,如果我不是修大法的,或许在这个时期,我也能赚一笔很可观的钱。不仅如此,我为了能让全校师生有一个好的环境,我经常早来晚走的背着喷雾器楼上楼下的喷洒药物,甚至有时一天要好几次。领导多次在校会上表扬过我。
我工作认真,全心全意的为广大师生服务。谁都了解我,在学校按理单位录取学生时应有医疗费,可单位不收,我只得自己先拿钱购药,然后再用于师生(多数是学生用的)遇到学生头疼脑热的、或是跌打外伤的,收费都是只收本钱,一元两元的,可就是这些本钱也是经常收不起来的,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垫上,这样的事无计其数。作为医生,救治病苦是我的责任,所以即使收不上钱,我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何况法轮功教我们在哪都要做个好人。难怪“610”恶人几次到学校欲骚扰我时,都被领导拒绝了:人家这么好,叫人家往哪转啊?
四、非法剥夺基本生存权,呼吁善良的人给予帮助
经历了四年的监狱迫害,我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回家了。回来后我才知道,教体局已在二零零八年十月将我无理开除,我欲哭无泪。
中共不仅邪恶的迫害了我四年,也迫害了我幼小的孩子四年,教体局开除了我的工职,就等于剥夺了孩子们的生活来源,剥夺了我们娘仨的生存和生活权利。我全家只靠我的工资维持生活,莱西政府、“610”都明知我的情况,不仅没有一个有正义、有良知的党政官员过问,还要断绝我们娘仨的生路,这就是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所为吗?我不要你们额外帮我什么,我只要我劳动挣来应得工资,你们扣我的工资,不也是在协同恶人迫害好人吗?你们良心能安吗?
我的孩子上学,初中没毕业就被高中录取,在尖子班,可是因为我被非法诬判,孩子也受到影响,没有学费也没有生活费,也就无法维持学业。二零零七年孩子只有15岁,大女儿刚考入硕士,两个女儿正急需学费,莱西“610”昧着良心做下这伤天害理的勾当,害的两个女儿东借西借维持生活,欠下了一大笔债。这些年,女儿们在大学里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被恶人逼的无家可归,放假过年都不回来,只能在学校里,即使回来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母亲的关爱。
我是一九七三年参加工作的,二零零九我还被关在监狱里,我的退休年龄已到,女儿去找劳保局,问人事局,人事局的人说不给办。就这样没有工资,退休也不给办,逼的两个孩子走投无路,身心受到严重打击。
我回来一周就开始打市长公开电话,寻求帮助。连续打了五、六次,他们让我找教委。我也是十多次到教委找领导,可局长一直不见,信访科主任吕平平多次告诉我说:我们是按照文件规定作出决定的,工职人员判实刑的就开除是有文件规定的。我说:我们根本就没有罪。她说:不要紧,没罪的话你就到法院去把案子反过来,只要法院给你反过来,我们就给你恢复工职。
这期间,我去过单位月湖小学,教体局,人事局,劳保局,信访局,都这样推来推去的不给办理,没有一点点的责任心。现在,我真的无路可走:在教育单位辛勤工作三十多年,到今天,我竟然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俩孩子上大学,这几年已经欠下一大笔债了,我这也是快六十岁的人了,竟然连自己的孩子都养活不了了。
古时的官员都懂得为民做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现在的所谓人民政府却没有人敢于主持正义,无理的剥夺那么多好人基本的生存权。但是我始终相信天理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好人有好报,恶人必遭天谴人惩,了解了事实、良知尚存的好人,一定能够分清善恶正邪。所以我会向所有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我的情况,一级不解决,就层层、级级上访控告,让所有的人都知道那几个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了解真相的人越多,正义的力量就越大,坏人就越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