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工产品——电容器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与湖南省一生产电容器的公司相勾结,强迫劳教人员生产电容器,每天高强度地剥夺吸毒人员的时间,从早七点半到下午六点干十几个小时的活,由于高定额的任务,迫使吸毒女犯每天为抢活只吃两餐,头不抬,眼不眨地干活,到月终仍完不成任务。苦不堪言。上面来人检查时,还叫吸毒人员谎称一天只工作六个小时。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完不成任务,晚上必须坐大厅抄牌子,如果一个月完不成任务,就不让接见,不让买生活用品等手段惩罚。而里面同性恋丑恶现象很严重,狱警却视而不见。
包夹、不让讲话、不让睡觉、罚站
二队、五队两个队的主要迫害手段,用两名包夹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不让学员炼功;不让学员与别人讲话,如曾被非法关押在五队的刘丽敏被迫害得几乎失语;不让学员睡觉,每天迫害学员到深夜十二点钟以后才让睡觉;逼迫学员在大厅吃饭,不让回监室吃饭;如不“转化”﹙放弃信仰修炼法轮功﹚的学员,不让接见、不让打电话、取消上诉的权利,如肖映雪在非法关押期间,每月要求上诉,接见权被无辜剥夺。
六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更多。一号房间画地为牢,不让走动,罚站,“站树桩”,学员杨维芳在非法关押期间,腿站肿了;学员王玉洁的腿被狱誓胡芳指使劳教人员打断了,人被迫害得精神恍惚。
在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期时,管理科姚爱军﹙女﹚伙同六一零人员共同构陷不放人,将学员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即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黑牢。﹚或其它洗脑班继续迫害。
其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所长:陈明超
政委:陈萍﹙女﹚
书记:于增月
副所长:刘辉﹙女,原六队队长﹚、杨某﹙女﹚、陈丽霞﹙女﹚
管理科科长:姚爱军﹙女﹚
二队队长:段春华,副队长:毛、丁、郑春梅
五队指导员:黄爱华,队长:姚琦,副队长:敖剑珍、黄虹、张润梅
狱警:方红、袁桂芳、宋诚芳、郑华华、刘长华、李蕾、张兰英、张伟
六队队长:鲁晓俊,胡芳、吴卫珍、刘雁、练建君
狱警:王琼 何青 关凤兰 刘爱敏 张霞 戴霞 钟惠群 郑春梅 罗静 王郁 许虹 邹汉荣李先利 张顼 刘雁 吴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