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南地区(包括日照、莱芜、泰安、济宁、菏泽、枣庄、临沂等七个地市)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以下的法轮功修炼者,都被非法关押此地进行强制洗脑。
由于法轮功学员的讲清真相,使得更多的人明白真相,越来越多的参与迫害的恶人被曝光出来。在此奉劝还在助纣为虐的恶人,在天灭中共之际,请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做中共邪党的陪葬品。
赵威,男,泰安监狱监狱长
杨秋生,男,泰安监狱政委
亓福祥,男,副监狱长,全面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与山东省“610”签有迫害协议,是泰安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
杨玉敏,男,纪委书记,泰安监狱全面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之一。
李学利,男,泰安监狱监狱长助理。
律文峰,一九七一年生人,一监区教导员,专职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原教导员、恶警高令山调任侦察科副科长)。
朱叙虎,一九七零年生人,一监区监区长。(原监区长刘欣荣调任所谓教改科科长)。
律文峰、朱叙虎自2011年5月上任以来,迫害持续发生,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目的,以减刑为诱饵,利用、指使犯人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在监区长朱叙虎、教导员律文峰的指使下,罪犯王一兵、袁新可、孙启明、郑全生、朱培军等对法轮功学员刘永进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从在深夜殴打,发展为白天公开殴打,连续一周的殴打导致刘永进遍体鳞伤,无法走路。为掩盖罪行,邪恶之徒强迫刘永进把脸部的血迹洗净后才准去厕所,洗过后的水都变成红色。为了抗议迫害,刘永进于八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绝食,并且再次提出申诉请求,表示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所有强加给自己的一切罪名都是不成立的。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山东临沂刘永进被泰安监狱酷刑迫害命危”,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刘永进在泰安监狱遭持续殴打”,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高令山,原五监区(一监区)教导员,现任侦察科副科长。山东泰安市肥城人,原是部队转业干部,分配到泰安监狱工作。此人表面伪善,目的是欺骗逼迫修炼者写所谓的“四书”和转化材料,他把这一切当成他的工作“成绩”和“荣誉”,是不折不扣的替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尽管法轮功学员向其讲了许多真相,但此人没有半点良心的发现,从2004年以来一直执行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指令。各个地区(包括:日照、莱芜、菏泽、枣庄、泰安、济宁、临沂等七个地市)被邪党判刑十年以下的法轮功修炼者,都送到此地进行强制洗脑,恶警用邪恶手段逼迫法轮功修炼者写所谓的“四书”,并以减刑为诱饵进行欺骗,以罚站、坐冷板凳、还从犯人中挑选打手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高令山还利用经济罪犯到管理组当组长,所谓的管理组就是看管和间隔修炼者的囚室,一个经济罪犯当组长,配上一至三个罪犯,白天黑夜两班倒换监视与看管修炼者。
此人曾在武汉空军雷达学院学习通讯,后来在部队服役二年,二零零零年转业至泰安监狱,从二零零四年以来一直执行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指令,用极其卑鄙邪恶的手段逼迫法轮功修炼者写所谓的“四书”。同时,他还利用管理新收犯人之便,随时从犯人中挑选合适的打手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由于其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邪党先后授予他三等功、二等功,二零零九年还被中共邪党省委“六一零”、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教育转化能手”,多次代表监狱参加山东省委“六一零”、山东省监狱局组织的所谓经验交流会。
刘欣荣,泰安监狱教改科科长,原原泰安监狱五监区(现一监区)监区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之一。还被中共邪党省委“六一零”、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教育转化能手”,多次代表监狱参加山东省委“六一零”、山东省监狱局组织的所谓经验交流会。
刘增忠,泰安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之一。
赵某某,男,一监区警察,主管迫害
洒洪宇,泰安监狱教改科狱警,原泰安监狱五监区(现一监区)狱警,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之一。
于志军,明慧网多次曝光,一九六一年生人,此人原本是青岛市崂山区交通局的局长,曾当过镇长、土地管理局局长,因贪污500万元被判刑15年,以后青岛某法院又到泰安监狱给他追加了2年徒刑。从2004年以来,在高令山的指使下,于志军甘做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工具,妄图把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转化成不真、不善、不忍的人。于志军是罪犯中的主要打手,此人虚伪、奸诈,人品极端卑劣,表面上待人和气,其实干的都是丧尽天良的事。于志军很长一段时间腰腿疼痛,走路都困难,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告诉他善恶有报的道理,但是此人还是不知悔悟,继续充当残忍的打手。于志军不但是罪犯中的积委会主任,还是邪恶分配到管理组做转化工作的主要骨干。为了达到减刑的目的,亲自参与制定了所有被中共邪党非法关押在泰安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计划,因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被记功三次(一次记功减刑半年),减刑幅度之大令人吃惊。该邪恶之徒已于2011年12月1日假释,现居青岛市。
王一兵,一九八一年生人,山东泰安市大汶口镇人,因杀人罪被判刑12年,该犯毫无人性,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是恶党政府信任的人。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极端仇视,亲自挑选犯人中的邪恶之徒殴打法轮功学员,是继于志军之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恶棍。明慧网多次报道的法轮功学员田新芳、刘永进、刘乃伦等被迫害的情况,都是其亲自参与的。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该恶获得邪党两次嘉奖。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山东临沂刘永进被泰安监狱酷刑迫害命危”,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田新芳正在山东泰安监狱绝食抗议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刘永进在泰安监狱遭持续殴打”,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赵玉佩,一九八四年生人,山东省新泰市人,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10年。该邪恶之徒没有善恶是非之分,只要能减刑,什么坏事都干,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二零一一年八月的一个深夜,该恶人伙同杜善辉毒打法轮功学员刘乃伦,整个楼道都能听到刘乃伦的痛苦呻吟,当时的监督岗(犯人)和值班的新入监犯人听的汗毛倒立,私下里都说,这里(一监区)简直就是地狱。
杜善辉,山东省莱芜市人,因贩毒罪判刑七年,该邪恶之徒做事阴险,都是背地里悄悄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表面在外人眼里就和没事一样。目前该恶人与赵玉佩在管理八组(严管组)。
郑全生,一九六五年生人,原肥城水利局科长,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刑五年六个月。该邪恶之徒在狱中时为一监区管理二组组长,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永进的凶手之一。其积极配合邪恶,乱编所谓的教材,黑白颠倒,并在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立的课堂上胡言乱语,诋毁大法。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刘永进在泰安监狱遭持续殴打”,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张庆树,一九六五年生人,原泰安市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因受贿罪、贪污罪判刑十四年。目前为一监区管理四组组长,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田新芳的凶手之一。其积极配合邪恶,乱编所谓的教材,黑白颠倒,并在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立的课堂上胡言乱语,诋毁大法。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田新芳正在山东泰安监狱绝食抗议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贾庆国,山东省莱芜市人,因贪污罪判刑十年。该邪恶之徒五十多岁,性格暴躁,品行低劣,不仅殴打法轮功学员,还经常欺负其他犯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该恶徒伙同其他四名犯人,对滕州老年法轮功学员肖崇德进行殴打,并脱掉老人的棉衣棉裤,强行让肖崇德跪在泼满污水的水泥地上,并且指使三个人趴在肖崇德的身上,一跪就是一天一夜,迫害导致肖崇德留下腿疾,现在走路还有些摇晃。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该恶人获得邪党一次嘉奖。
丰东军,一九六二年生人,山东省泰安市人,原泰安市公路局路政大队干部,因贪污罪判刑六年,其妻在泰安市环保局工作,其女名叫丰远,在泰安一中读高三。该邪恶表面仁义道德,实质为人阴险,内心仇视“真善忍”,其积极配合邪恶,乱编所谓的教材,黑白颠倒,并在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立的课堂上公开诋毁大法,并引以为荣。经常刁难法轮功学员,指使、暗示、挑唆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涛,原管理四组组长,回族,诈骗犯,判刑十年,泰安市二十里铺人,该犯极其邪恶,曾直接、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十余人。在二零一零年十月,在得到当时的监区教导员高令山(现为泰安监狱侦察科副科长)暗示后,他指使罪犯袁新可、孙启明,在二零一零年十月底至十一月初,四次殴打田新芳,田新芳四次绝食抗议迫害。目前该恶人已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假释出狱。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田新芳正在山东泰安监狱绝食抗议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赵文忠,山东省肥城市人,因贪污罪判刑五年,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该恶人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提前假释。
牛玉波,山东省莱芜市人,原莱芜市莱城区水利局局长,因贪污罪判刑。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该恶人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提前假释。
李中心,一九六六年生人,回民,山东省泰安市人,因故意伤害罪判刑八年。该邪恶之徒曾担任管理组组长,其毫无人性,极端仇视“真善忍”,是恶党政府信任的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该恶人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提前释放。
亓学山,山东省莱芜市人,原莱芜焦化厂厂长,因贪污罪判刑十年。其积极配合邪恶,乱编所谓的教材,黑白颠倒,并在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立的课堂上胡言乱语,诋毁大法。
梁建华,山东省泰安市人,该恶人曾担任管理组组长,为达到减刑目的,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该恶人已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假释。
袁新可,一九八一年生人,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大袁楼村人。因绑架罪判刑十年,该犯极其邪恶,曾直接、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余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刘永进、田新芳、周宁等人的主要凶手。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田新芳正在山东泰安监狱绝食抗议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孙启明,山东省泰安市人,因盗窃罪判刑三年。该犯极其邪恶,曾直接、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数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刘永进、田新芳等人的主要凶手。目前该恶人已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假释出狱。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田新芳正在山东泰安监狱绝食抗议迫害”,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朱培军,山东省莱芜市人,原莱钢某企业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永进的主要凶手之一。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刘永进在泰安监狱遭持续殴打”,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东泰安监狱对刘永进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