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省高法“私了” 秦月明家属坚持申诉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自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对“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一案决定立案审理后,整个案件在省高法的受理期限已经到期了。在此期间秦月明的家属往高法跑了近百次,无法见到或联系到主审法官,省高法一直在阻挡秦月明的家属和律师进行正常的法律程序。

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秦月明家属才见到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口头宣布了不予赔偿的决定。秦月明的家属和代理律师依法向省高法提出申诉,要求主审法官回避,并依法投诉主审法官在本案中的违法行为。

高法暗箱操作 主审法官现身

由于省高法自立案后一直在故意拖延开庭时间,主审法官也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秦月明家属多次到高法询问未果。但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高法突然通知秦月明家属与法官单独会面。三月三十日家属如约来到高法接待大厅,终于见到了主审法官王滨红。

高法的法警对王滨红与家属会面的整个过程进行了录像。王滨红对家属说:“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三十四条、二十七条规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规定,不予赔偿。”王滨红还说,你家也没什么生活来源,法律也是仁慈了,我们可以帮忙联系监狱管理局狱政处,与监狱协商给你补偿点“抚恤金”。然后把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王延军的电话给了家属。王滨红法官的态度很冷漠,脸上没有表情,语速很慢,边说边看着书记员记录。王法官说完后,家属要求高法出具不予赔偿的决定书,并对王法官说,“几个月前王法官问我们同不同意做尸检,我们说同意。王法官还答应让我们阅卷,我们一直在等待,后来为什么都不了了之?”“因为见你一次实在不容易,我都来了一百多趟了,也见不到你,我对你没有怨,也没有恨,我就想让你回答我这个问题。”王滨红面对家属的询问始终说着同样的话:“我们记录在案,择日回答你。”

家属拒绝在笔录上签字并且坚持要求在笔录中写明“王滨红法官没有履行”,但王法官让书记员改成了“法院没有履行”。可以看出王法官害怕留下证据将来自己要承担责任。

当家属再次到高法要求院方出具不予赔偿的决定书时,接待窗口的朱法官非常恼怒,追问家属为什么不联系王法官提供的电话,就能得到“补偿金”。 家属向接待人员再三说明不会接受“和解”、“私了”,而是要光明正大的继续上告,坚持还原事实真相,为家人伸冤昭雪。

至此,高法以为家属能接受“私了”,表面上宣布不予赔偿,走个过场,私底下暗箱操作,安排家属找监狱管理局以得到赔偿了事,企图以“和解”的方式了结此案。

法官涉嫌违法 家属申诉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秦月明家属通过电话与王滨红法官约定次日见面,并说明本案的代理律师从北京赶来,希望王法官不要失约。可第二天上午三位律师来到高法,王滨红仍然避而不见,正如前文所提及,这种躲避和拖延已经让秦月明家属经历太多次了。

律师向十四号接待窗口的朱法官转达了来意:关于王法官在本案中已经涉嫌违法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她有自行回避的义务,但是现在我们观察她并没有履行这个义务。那么我们就正式提出申请,要求王法官对本案回避;并对她多次以各种借口躲避、不接待家属及律师的行为提出谴责和批评。

坚守道义良知 善恶面前作选择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折磨致死。狱方一直在掩盖事实真相,逃避罪责。秦月明家属历经公检法及人大、信访等部门的层层申诉与控告,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在省高法立案。省高法以各种借口拖延并一直在阻挡此案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但家属始终坚持到高法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多次遭受推诿、恐吓。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哈市公安局以“非法集会”为名将原告秦月明妻子王秀清和小女儿非法劳教,只剩下秦月明的大女儿秦荣倩为父母妹妹申冤。秦荣倩在为母亲、妹妹申请行政复议时,前进劳教所恶恶警意构陷,将她绑架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用“老虎凳”非法审讯折磨八小时。秦荣倩在坚持控告的过程中,不仅遭受绑架、酷刑、恐吓甚至险些以装有毒品的邮包对她进行陷害,但都没有动摇她为父伸冤昭雪的信念。

秦月明一家人的悲壮故事,令每一位有良知的人感动,在家属不断上告、上访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在多次接待家属时,越来越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能以暗示、提供线索等方式帮助家属,给予同情和支持。这些人在善恶面前作出了选择,同时也为自己生命的未来作出了选择。

中共司法系统罪行累累,积恶难返,在这个过程中裹挟着大量司法工作人员在协同犯罪,这些人员是最可悲的。因为一旦司法形势拨乱反正,他们必将面临着其相应罪行的应得惩罚。就如同重庆薄熙来、王立军的内讧,从昔日所谓的“政治明星”、“打黑英雄”,转眼之间落到了让人预想不到的悲惨下场。希望司法工作人员在正义力量依法惩办到来之前,能够明智谋身,良知决断,不要随着中共走向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