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来,咸丰县政法委、六一零、国保紧跟江氏流氓集团,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江氏迫害法轮功的株连政策运用到了极致,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违反《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等国家法律,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以下是咸丰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具体案例:
贺光莲(女,五十岁,小学教师),二零零一年因散发真相传单被大路坝乡派出所所长游家龙勒索二百元;二零零八年,因给学生讲真相,县“六一零”给她学校领导施压,后被停课,罚她打扫学校卫生,校领导告诉她放弃信仰即可恢复上课,而她不为所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当天被“六一零”、国保大队非法抄家,抄走电脑一台(不修炼的丈夫所用)、过塑机一台、大法书籍和真相光盘等物品,被强行戴上手铐,后被送到湖北武昌洪山区马湖特一号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原本体态稍胖的她,解教出来时被迫害得整个脱了形,瘦得简直不敢相认;二零一一年六月(端午节刚过),向学生传播神韵光盘被一学生家长构陷,“六一零”、国保警察王洪一伙人闯入她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一台(其丈夫重新买的)、新手机一部和真相光盘等,先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一段时间后放回,并被停课赋闲在家至今,取消一切晋级资格,还不断受到“六一零”的骚扰,威逼她说出资料来源。
徐玉祥(男,三十七岁,原电信局技术员),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国保邓志书、公安局长谭志国等人绑架到县城党校临时开办的洗脑班迫害一周,谭志国在洗脑班上发表讲话,污蔑法轮功“宣称二零零零年地球要爆炸”,当被徐玉祥质问“法轮功的哪本书里这样说过”时竟恼羞成怒;六月底七月初,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传单徐玉祥被人构陷,于七月四日的晚上被国保警察王洪、李道凡绑架并戴上手铐,李道凡故意用力将铐子卡进手腕的肉里,后被带到公安局政保科刑讯逼供,追问资料来源,由于徐玉祥始终不说,打手王洪用拳头反复猛击小腹部,之后被带到徐的住处抄家,后被关押在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由于徐玉祥拒绝背监规,一名朱姓管教给他戴了三天脚镣。不法人员又用卑鄙手段、恐吓其妻子,诱骗其供出与徐玉祥相关连的法轮功学员以及真相信件五百封。在“六一零”的施压下,被邪党法院判处五年冤狱,并被单位无理开除,其妻也和他离了婚。后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冤狱五年期满后又被当地“六一零”、国保绑架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后才回家。
金艳秋(女,四十二岁,城市户籍),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政保股长邓志书多次到她家里和其商店处骚扰,无理要求她到公安局办理功派证件和缴纳为学员义务请购的大法书籍所得税,被严词拒绝;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两天,金艳秋被非法扣留在公安局政保科审讯并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弘扬法轮功的简介锦旗、录像带和录像光盘各一套,要她说出咸丰所有法轮功学员及炼功点的情况,期间其商店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二零零一年,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传单,在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被国保邓志书、王洪、陈学林等人绑架抄家,一无所获,被非法拘留三个月后放回,又监视居住半年;二零零六年,因给世人讲真相和邮寄手写的真相信,被人构陷,同年六月十四日下午被国保邓志书、杨义政、黄亮、余长江(此人陪同没动手)、陈学林等人非法抄家,一无所获,后被强行绑架到咸丰县看守所关押、审讯,戴手铐,遭恶人恶警谩骂,以恶人余朝阳为甚(管生活的),唆使在押人员不给打开水打饭菜,此人于二零一一年搞男女不正当关系被人捉奸,逃跑时从楼上跳下摔死,年五十岁左右。
金艳秋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九天后,被恶人急忙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武昌洪山区马湖特一号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六一零”、国保又对县城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统一抄家,李道帆、陈勇和一名女警察三人抄走金艳秋家打印纸一箱(价值为一百八十元)、《九评共产党》书一本,人在公安局被扣留一天,之后由梅中立、王洪两人到家骚扰两次。
袁学军(男,近五十岁,中学教师),二零零八年十月,他因给世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当天被活龙乡派出所扣留至深夜,扣留期间他始终给警察讲真相,后被释放回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遭咸丰县“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并抄家,后被送到湖北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廖仓敬(男,四十九岁,畜牧局职工),二零零一年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件被国保勒索了二百元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因妻子金艳秋邮寄真相信件也被国保邓志书、杨义政、黄亮、王洪等人一同强行带到国保办公室非法株连审讯;二零零七年因手写真相币于十月九日下午上班时,被国保杨义政、王洪、黄亮等一大帮人一到办公室就把他戴上手铐、抢下钥匙后推上警车,直接送到异地宣恩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另一批人非法抄办公室,连没上班的同事办公抽屉盒也被抄,后又拿着抢到的钥匙到廖仓敬家里,其妻金艳秋已外出几天没回家,他们就用抢到的钥匙擅自打开房门进屋里,在无家人的情况下乱抄一通。抄走法轮功书籍和二百三十四元钱。廖仓敬被绑架八天后金艳秋才回家,看到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衣服被褥摔在地上,犹如鬼子进村扫荡的惨样,这才知道丈夫已被绑架,就赶紧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要求见人。国保先是推诿,后不见面,连续几天金艳秋只好在他们上下班时间守在国保办公室门外,当打听到国保大队长杨义政的手机号后并找到他不几天,国保给了她一张廖仓敬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的劳教书。廖仓敬被非法关了一个月就被送到湖北沙洋钟祥市七里湖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被非法劳教期间,调职称和加工资全部被取消,“六一零”、国保还不时给单位施高压、评文明单位取消、扣工资扣奖金,挑起单位职工仇恨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国保警察王洪带一大帮人来到廖仓敬家企图绑架其妻金艳秋,妄图抄家因打不开铁门未成,第二天下午王洪又带人到廖仓敬上班处非法给他戴手铐劫持到高乐山镇派出所巡逻防控中队办公室,强抢钥匙准备抄家,因始终打不开防盗铁门锁无奈离去,扬言暴力破门。
曾桂芝(女,六十多岁,农民),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长邓志书和公安局长谭志国等人绑架到他们临时在党校开办的洗脑班迫害一周;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上午因向世人发放真相信传单被人构陷,政保股长邓志书一行多人绑架她并抄家,关押在县城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因其被迫害引发了修炼之前患过的肺病,严重吐血昏迷,恶人们把她送到医院后怕担负医疗费和人命责任,就慌忙给她办了“保外就医”叫其子女领回治疗,监外执行非法判的刑期。
游家培(男,五十几岁,工人),二零零一年七月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传单被政保股长邓志书及其同伙绑架、抄家,拘留一个月后被敲诈勒索了三千元钱后才放回。
熊怀菊(女,六十多岁,退休教师),二零零八年十月初,因散发真相资料被国安跟踪,后被绑架拘留一个月。
吴子西(男,七十几岁,退休教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大路坝乡派出所所长游家龙带到派出所体罚多日,罚站(站军姿)、烈日下曝晒、不准喝水、不准吃饭、每天写检讨、如要离开大路坝乡辖区必须写请假条,假日还不能超过三天,否则就抓捕拘留。二零零八年因给世人讲真相被人构陷,被活龙乡派出所扣留至深夜近十二点钟才放回,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国保大队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物品,后被带到公安局国保办公室严厉非法审问后被非法关押,妄图劳教。其儿子八方托情后被“六一零”敲诈勒索了几千元钱才放回家,很长一段时间遭到监控,每隔一天还被带到公安局审讯,写保证等。
李大凤(女,七十多岁,原籍湖北仙桃市,常住咸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咸丰“六一零”、国保驱车数百公里赶至湖北仙桃市(李大凤老家),将李大凤抓回咸丰审讯,理由是参与集体学法,后被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其儿子经商用的电脑(后来在其儿子强烈抵制下,恶人才答应拿去检查后归还),并勒索了五百元钱。
任娥娇(女,三十几岁,农民),二零零一年发放真相传单被大路坝乡派出所所长游家龙勒索二百元(当时她怀孕在身,经家人坚决抵制才免遭拘留),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长邓志书和公安局长谭志国绑架到他们在邪党党校临时开办的洗脑班洗脑迫害一周。
周良谷(男,八十岁,农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号,因给世人劝三退,被其中一人构陷。国保大队和高乐山镇派出所二人去他家强行抢走《转法轮》一本、《精進要旨》一本、《洪吟》一本,离去时扬言威胁说还要到他家去骚扰迫害。
吴银秀(女,六十几岁,原合作社百货退休人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国保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相关物品,后被勒索了五百元钱。
朱礼河(男,六十来岁,农民),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政保股长邓志书和公安局长谭志国等人绑架到他们临时在党校开办的洗脑班迫害一周。
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首、帮凶如下:
杨胜权(男,现年五十六岁,县“六一零”主任),从二零零零年任“六一零”主任至今,阴险狡诈圆滑,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操控指挥公、检、法、司对咸丰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勒索钱财,抢劫不修炼的家人私人物品,每件案例都受他指使。对法轮功学员单位和领导施压,扣奖金,取消评先进文明资格,唆使同事检举,遇到邪党敏感日让人搞监视监控,挑起群众斗群众,仇恨法轮功,仇恨法轮功学员;吊停法轮功学员上岗工作、开除工作等迫害。
邓志书(男,五十几岁,帮凶),原政保股股长,此人尖奸巨猾多疑、好大喜功(比如:其同伙抄法轮功学员家时已抄过了的地方,他都不信任要亲自再重抄)、阿谀奉承、好邀功请赏,是邪党的忠实党徒,邪党还没有迫害法轮功时(九六年至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他时不时的到法轮功学员金艳秋家里和其商店处骚扰,要求她到公安办理功派证件和缴纳学员请购大法资料所得税的无理要求,被严词拒绝,当邪党一迫害法轮功时,他心喜狂妄至极,积极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争邀一等功多捞奖金,他与杨胜权沆瀣一气,双手沾满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周德贵(男,五十几岁,帮凶),原政保科科长,也是邪党的忠实党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积极分子,不大露面、缩头缩尾背后使阴招。在法轮功学员贺光莲于二零一零年正月被非法劳教回家后,周德贵佯装“关心”去她家“看望”,实际是刺探和恐吓,二零一一年腊月他又去找她丈夫说,为让贺光莲避免再被抓,赶紧拿钱给他,好帮忙到恩施州“六一零”去疏通关系。
王洪(男,四十几岁,国保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积极分子,他非法给法轮功学员戴手铐,暴打学员刑讯逼供,在二零零一年对法轮功学员徐玉祥刑讯逼供时,用拳头不断猛击徐玉祥的小腹部;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他带领一帮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金艳秋家企图非法抄家绑架金艳秋未成,又在第二天下午带人到廖仓敬上班处非法给廖仓敬戴手铐抢钥匙再到金艳秋家门前企图打开防盗铁门,未成。
陈学林(男,四十几岁,国保特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积极分子,利用小恩小惠收买人替他刺探情报构陷法轮功学员,比如在二零零八年间他就买一包十元钱的烟收买人刺探法轮功学员吴子西的情况预谋迫害。
谭志国(男,四十几岁,县公安局局长),在他任职期间(二零零一年)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袁学军(又名袁烨)、贺光莲、任娥娇、徐玉祥、曾桂芝、游家培、金艳秋、廖仓敬等,他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后被提拔到恩施州任公安局局长,但好景不长,终因腐败问题落马。
屈丙桥(男,县公安局局长,接任谭志国),他任职期间(二零零六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金艳秋使其劳教一年,之后不久,他就调离此职位。
张仁谦(男,县公安局局长),他任职期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八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廖仓敬、袁学军、贺光莲、吴子西、熊怀菊、李大凤、金艳秋、吴银秀。
杨义政(男,五十几岁,国保大队队长),他任职期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八年)经他手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金艳秋、廖仓敬、熊怀菊、袁学军、贺光莲、李大凤、吴子西、吴银秀。
李道帆(男,五十几岁,警察),他特别仇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谩骂并多次参与非法抄家事件。二零零一年后的几年中,国保指使他在县城内的打印店和网吧处巡逻蹲坑,企图查获资料和构陷法轮功学员。
黄亮(男,三十几岁,警察),他多次参与非法抄家事件,态度蛮横,跟踪法轮功学员。
游家龙(男,五十岁左右,原咸丰大路坝乡派出所所长,现为公安局“六一零”负责人),他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才从乡下调到县里。
肖建国(男,四十几岁,看守所管教),歧视谩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法轮功学员金艳秋被非法关在看守所时,他威胁说要注射精神药物迫害。
余朝阳(男,五十来岁,看守所管教,已遭报死亡),歧视谩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法轮功学员金艳秋被非法关在看守所时,他曾唆使犯人不给打开水、不打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