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时,恶人以在她家中抄到了电脑、打印机、纸张等,以“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罪”为由,欲对赵桂华非法治罪,赵桂华不服,当场做了自我无罪的辩护。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赵桂华与丈夫石峰、嫂子吴桂云一起,被辽宁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姜成、义县头道河乡派出所所长杨州、义县留龙沟乡派出所所长谢臣、警察王维等大约二十多名恶警闯入家中,强行绑架的。
恶警随后非法抄家,抢劫,抢走了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纸张无数、轿车一辆;还抢走赵桂华全家一年的玉米款一万五千七百元。恶警绑架后,将三人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迫害。
在锦州市看守所,赵桂华不配合邪恶,被单独非法“关小号”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中下旬,石峰、吴桂云分别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勒索五万元巨额现金后,放回。而被抢走的私人财物,包括两台电脑、打印机,一辆轿车和玉米款一万五千七百元,至今未还。
赵桂华则被继续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义县法院刑事一庭对赵桂华私自提审过一次,未公开。近日,义县法院对赵桂华欲强加之罪再次秘密非法庭审。目前,赵桂华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