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郑祥星 |
早春的唐海,春寒料峭,还是比较寒冷,人们起床也比较晚。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左右,太阳还没有出来,冷风嗖嗖,在这嗖嗖的冷风中,唐海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加满及国保大队李福国共同制造的一场人间悲剧也在悄悄的实施着。
咚咚咚,随着一阵敲店门的声音,唐海县十农场街面星云家电门市的店主郑祥星边起床边问,谁啊,外面两个女的答应:修电动车的。一向热心肠的郑祥星想,这么早就来敲门修电动车,一定有急事等着用,什么也没想就去开门了。就在他打开店门的一瞬间,进来的不是修电动车的女人,却是十几个便衣及警察,他们将郑祥星按住,问郑祥星家里还有什么人,郑祥星说只有儿子在睡觉,问郑祥星的媳妇呢,郑祥星说在娘家伺候脑出血刚做完手术不久的岳父。随后这些人把郑祥星悄悄的带上了警车,之后又推开郑祥星儿子睡觉的房门,可以想象一个学校毕业刚步入社会时间不长的孩子,突然看到这些象土匪一样的人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当时吓成什么样了。
郑祥星儿子被叫醒后,吓懵了的孩子,无助的看着这些人在家乱翻乱抢。这时街上的人渐渐也多了起来,街坊邻居、来回过往的车辆及行人,吃惊的看着这一切,不明白他们心目中公认的好人郑祥星到底怎么了,家被折腾成这个样了。一时间整个十场、十一场传开了:场部星云家电店主郑祥星被公安局带走了,家也被抄了,十场派出所的所长及李八廒村队长书记也被唐海公安局刘加满、李福国等叫到现场。李福国等人从郑祥星家抄走的东西拉了两大车,郑祥星家用于进货的双排车也被抢走。在人们猜测和不安中,慢慢从队长、书记口中得知,是因为郑祥星修炼法轮功做个好人,才遭此迫害。可怜郑祥星的儿子看着好端端的一个家,一个店面被抢的乱七八糟,父亲被公安局绑架走。可以想象孩子当时的心情:恐惧、惊吓、惊慌、不知所措的承受这一切。
隔了三天唐海公安局李福国又自己写了一些东西,让郑祥星儿子签字,亲眼目睹了父亲被绑架,家被刘加满、李福国抢劫,母亲又不在身边的孩子,心里的恐惧、不安是可想而知,再加上李福国写的字草,孩子善良的以为李福国是自己一个分场的,两家还有亲戚关系,跟他父亲又很熟悉,也就很相信李福国,以为他能帮助他父亲,所以根本就没有看清李福国写的是啥,李福国让签字时,他就签了,直到现在孩子才知道,那是李福国为了加重迫害他爸爸的材料。孩子真的很伤心,也无法想象他心目中的人民警察、他家的远房亲戚能做出这样的事。
郑祥星的街坊邻居也都议论纷纷,也都很关心郑祥星家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郑祥星身犯何罪?因为方圆百里的人,只要和郑祥星接触的都了解他的为人。自从他开家电门市以来,他和蔼待人,诚信经营,对顾客热情服务周到,尤其是售后服务,更是让人起敬,他不分路远或路近,起早贪黑,只要是家里的电器损坏或出了故障,只要是一个电话,他都尽量及时赶到修理,而且都是免费修理。他真诚善良,特别对待老年顾客,更是多嘱咐几句,骑车要慢,多加小心。十农场、十一农场买家电、电动车基本到郑祥星家来买,因为他们对祥星的为人放心,对家电满意。谁家电器坏了都到这里修,因为祥星技术精,态度好,更使老年人心里感到热乎乎的,凡是和郑祥星接触过的,都说他是个大好人,在十农场街面没有修马路之前,他为了方便大家走路,用车拉炉渣垫道,用自己家的车拉粪便和路边的垃圾一起送到外边,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在农场机关上班的人也都知道。
郑祥星妻子到公安局找相关人员打听郑祥星的消息,想要回自己家被刘加满、李福国抢的用于进货的双排车。一个农村妇女,从来没有进过机关大楼,到公安局找李福国的办公室找不着,看到一个办公室开着门,一个看起来很和善的老头坐在里面,心想这个人一定不错,一定是个善良人,就上前打问李福国的办公室在哪,这个人问她有什么事?她说自己是郑祥星的妻子,突然这个表面看似和善的人吼起来了:“你还敢上这来,谁让你来的!郑祥星炼法轮功还想放回去,没门!”叫来了两个人把郑祥星妻子拖出办公室,后来才得知这个看似和善的人就是公安局长白玉礼。
为了减轻郑祥星被迫害,郑祥星妻子的家人及郑祥星的家人,多次通过李福国的亲友找李福国。因为李福国的家就在和十农场相邻的十一农场,李福国丈母娘家和郑祥星家同在十农场。李福国岳父及有的亲友因李福国在自己家门口绑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而劝告李福国。十场、十一场的众乡亲至少写了三封联名信,先后有562名乡亲联名要求公安机关释放郑祥星。因为他们觉得根据自己耳闻目睹的郑祥星的实际情况,他并没有入什么教,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他只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用自己的言行实践着“真、善、忍”,揭穿着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乡亲联名要求公安机关释放郑祥星 |
郑祥星在修炼法轮功前按他自己的话说,是个有名的小混混,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但人变的和善,而且处处为乡亲着想,为他人着想,这就是众乡亲写联名,签名按红手印要求释放郑祥星的原因所在。因为他们实在想不通郑祥星修炼法轮大法后,处处为他人着想的行为,哪个是破坏法律实施。如果说一部法律规定做好人,讲真话是违法的话,那这条法律一定是害人的恶法,如果如此对待郑祥星的话,所有参与迫害郑祥星的人一定都是执法犯法了。
三月十七上午郑祥星家属为郑祥星请的北京正义律师董前勇来唐海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郑祥星,看守所拿出公安局李福国给看守所的一个便条,上面写的是郑祥星犯有泄露国家机密罪,不让律师会见。律师和郑祥星的家属都感到惊愕,郑祥星是因为卖家电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呢?还是因为做真善忍做好人呢?还是因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泄露国家机密呢?如果说向民众讲清法轮功被造谣迫害的真相是泄露国家机密罪的话,那这个国家机密一定是谎言欺骗构成的、是邪恶的、怕曝光的!
因为看守所要求律师找李福国写条子才能见。郑祥星家属及律师到公安局去找李福国,同时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要向李福国递交律师信函,当律师及郑祥星家属找到李福国办公室时,李福国不在,只有参与迫害郑祥星的孙敬森在,律师和郑祥星家属说明来意时,孙敬森作为李福国迫害郑祥星的同案人员,不但不接律师正常递交的信函,拿起一个本子就往外走,说要去开会,郑祥星家属问孙敬森,你不管,我应该找谁?孙敬森说找副局长刘加满。
董前勇律师和郑祥星家属来到刘加满办公室,刘加满一听是因为郑祥星的事,就破口大骂,对律师及郑祥星家属进行人格侮辱,吼叫着:什么破律师,滚出去。”律师依据法律给刘加满讲这是他作为律师的职责,并明确告诉刘加满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是不符合法律的。刘加满理屈词穷之下竟然恐吓律师:“你也是炼法轮功的吧,把你也抓起来。”律师坦然一笑,对刘加满说:“炼法轮功有什么错?”刘加满恐吓郑祥星家属:“我不出两个月把你也劳教了。”郑祥星妻子一下闷了,这哪象个公安机关的领导人员、警察应有的文明素质哪去了,我问我丈夫的消息有什么错?公安局想抓谁就抓谁?想劳教谁就劳教谁?那要法律干啥?这不是警察在执法犯法、破坏法律实施吗?
三月十七日下午,律师及郑祥星的家属再次来到公安局找李福国递交律师信函,孙敬森、李福国办公室的门一直锁着,律师及郑祥星家属等了一下午,也没有见着李福国,第二天整个一天,律师及郑祥星家属多次来到公安局,孙敬森、李福国办公室的门仍然锁着,律师只好先回北京。
当郑祥星的家属再次来到公安局,李福国办公室依然锁着。孙敬森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祥星的家属就跑进办公室把门反锁上,郑祥星的家属在门外怎么哀求也不给开,等了四十多分钟后孙敬森开门要走,郑祥星的家属就挤进办公室说:“就占用你一分钟,问一下祥星的情况。”孙敬森说:“没空,你出去!”就动手往外连拽带推郑祥星的家属,郑祥星家属一会被磕在桌角上,一会被磕门框上,手腕也被拽红了,浑身疼痛了好几天。真让人无法理解,孙敬森作为一个老公安干警,和刘加满一样,公然违反警察法,对无故的农村妇女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三月二十六日郑祥星父母听说郑祥星在看守所生命垂危,要求见儿子一面,郑祥星父亲因风湿病,生活已经不能自理,母亲也因乳腺癌作过手术,去年年底又脑出血,两位老人身体都很差。但为了能见儿子一面,他们早早就来到唐海公安局,由于门岗警卫不让进办公大楼,老人只能一直坐在外面冰冷的水泥台阶上。大约十一点左右,从办公室出来两个穿便衣的,也未做自我介绍,劝老人回去,并说郑祥星如果死在看守所里了,公家负责。我们真的无法理解,作为一个执法工作人员,这样说话,拿着老百姓的生命不算回事?好好端端的一个健康的人,为什么三十天就被迫害到这个程度呢。
下午,刘加满让郑祥星母亲及部份家属到一楼会议室。郑祥星母亲要求看一下自己儿子,因为听说已经生命垂危,刘加满说:“我昨天还见到你儿子,好着哩。”刘加满口口声声向郑祥星母亲说,郑祥星好着呢。可是在4月6日,也就刘加满见郑祥星母亲十天之后,郑祥星在看守所被迫害的人已经快不行了,被送往唐山安康医院(实际是戒毒所),当时家属在看守所门口看到郑祥星已经奄奄一息,无力的靠在后座上,头都抬不起来,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郑祥星都被迫害成这样了,还被戴着沉重手铐和脚镣!这难道是刘加满所说的人好着吗?
作为看守所所长的丁建义,不但没有对一个身强力壮的健康人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变成现在的惨状所悔悟,反而还对郑祥星的妻儿、亲友、及年迈的老母亲,指手画脚的恐吓,还指挥手下,拿出相机,给在场的所有人照相。并恐吓在场的人们,谁不走就拘留谁!当时在场的人们看到郑祥星的妻子及母亲,面对生命垂危的郑祥星,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都感到很难受,也很难理解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郑祥星被劫持至唐山安康医院后,郑祥星家人为郑祥星请的北京及河北的两位知名律师到唐山安康医院见郑祥星时,虽然郑祥星躺在病床上,但仍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律师和医院的人争执,要求给郑祥星把脚镣摘掉,医院说他们没有钥匙,他们要求唐海看守所摘掉,唐海看守所不摘。
4月17日左右,郑祥星又被从唐山安康医院劫持至唐海看守所,到看守所时,已经不能走路,是让人背着进监室的。4月29日郑祥星父母及家人到唐海县政府找主管公、检、法的唐海县政法委书记孙志东,孙志东躲在楼上不敢见,后来叫来十场的村队和农场的领导哄骗老人及家人回家。5月24日北京知名律师董前勇来唐海看郑祥星现在的情况时,法院才告知董前勇律师,郑祥星于5月29日下午2:00要被非法开庭。
法轮大法在世界已经洪传至100多个国家及地区,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今已经20年了,中共从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也已经十三年了,公安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名都是破坏法律实施罪,但具体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至今没有一个公检法人员能说清。请您好记住郑祥星被非法开庭日期是:2012年5月29日下午2:00,到时也请您一定来听听,到底是郑祥星在破坏了法律实施呢,还是公检法在执法犯法,在破坏法律实施,在犯罪呢?看看唐海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加满及国保大队李福国是怎样把一个善良人送上法庭的。
唐海县法院电话:03158723671 03158723581
院长 杨立民 办电:03158723599 宅电:03152048528 13582912811
副院长 谭剑 办电:03158723588 宅电:03158755908 1383289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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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英 办电:03158723598 宅电:03158718986 13582908599
韩建英 办电:03158723567 宅电:03158722888 18832519688
纪检组长 周汉强 办电:03158723595 宅电:03158711733 139325042888
政治处主任:孙海明 办电:03158723578 宅电:03158717986 13582877849
执行局局长:张海涛 办电:03158723596 宅电:03158722400 13832524499
办公室主任:刘春平 办电:03158723586 宅电:03158755805 13933356377
参考资料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郑祥星信仰法轮功的“真、善、忍”做好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公、检、法等被邪恶的非法组织“610”操控(“610”是1999年6月10日由中共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此组织凌驾于宪法之上,肆意践踏法律,对包括郑祥星在内的法轮功学员迫害,真正在破坏法律实施。信仰法轮功从来都不违法,都是合法的。
一、为什么说信仰合法
信仰,就是人们对某种道理虔诚相信和尊敬,或对某个人及其教导虔诚相信和尊敬的思想活动。
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不仅教人炼功拥有健康的身体,他的法理更是教人修心向善,赋予法轮功学员全新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从而拥有美好幸福的人生,并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因此每个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都是虔诚的相信和尊敬,所以说法轮功就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
由于信仰是人的思想活动,而人的思想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人的思想本身也不会对别人产生危害,因此世上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思想自由,更不存在因为有什么思想而违反了法律或是犯罪。因此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何况法轮功是教导人信仰“真、善、忍”的,由此可知,修炼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在任何国家和社会都应是天然合法的。
实际上到二零一一年,在中国大陆之外,在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或地区里有人在炼法轮功,而且都是合法的,唯独只有中国大陆的中共和中共政权在利用国家机器公然迫害法轮功。这就足以说明,正是中共在迫害普世公认的信仰自由。中共违反了国际法对信仰自由的保护,同时中共也在违反自己的宪法。
二、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
人类对信仰自由的认识经历过一些曲折的过程,人类历史上也发生过许多政治权力对信仰的迫害,并因此而造成了许多的灾难。但人类对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也由来已久。
早在公元313年,罗马帝国西部和东部的两位皇帝君士坦丁和李锡尼就共同签署了《米兰诏令》,明确规定了信奉各种宗教都享有同样的自由,从而也结束了罗马帝国对基督教近三百年的迫害。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18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这一规定使信仰自由成为了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并成为国际人权法律的一项基本准则。
1981年11月,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该宣言重申了上述信仰自由的基本概念。同时规定:
“任何人不得受到强迫,从而损害他信奉他所选择的某种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受到任何国家、机构、团体、或个人以宗教或信仰为理由的歧视。”、“表示某人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只能受到法律规定的且为保障公共的安全、秩序、卫生和道德以及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要的限制。”
该宣言第6条还对“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做了规定,比如:
宗教或信仰的礼拜或集会的自由,以及为此目的而设立和保持一些场所的自由;适当制造、取得或使用与宗教或信仰的仪式或习俗有关的物品或材料的自由;编写、发行和散发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方面相关出版物的自由;在合适的场所传播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与个人和团体建立和保持有关宗教和信仰的联系的自由等。
该宣言第7条还特别要求联合国各成员国:“国家的立法应与本宣言所列的各种权利和自由相一致,从而使人人在实际上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
由此可见,信仰自由作为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任何迫害信仰自由的行为都是反人道并违背国际法准则的。
三、法轮功要求的“真、善、忍”与中共理论不一致但不违法
中共长期欺骗人们,误导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如果谁的思想与中共不一致就是“违法犯罪”,所以,在中共有意的欺骗与误导下,很多人就认为一切不是共产党理论范畴之内的思想都是“反动的”,因而都是“违法的”。由于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所以中共历次打击异己、迫害善良时,总能轻而易举的将打击对象扣上“反革命”、“迷信”、“伪科学”、“邪教”等帽子,歪曲法律来迫害人民。
修炼法轮功信仰并实践“真、善、忍”,相信善恶有报应、相信神佛的存在,用“真、善、忍”的标准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而中共实践的却是“假、恶、斗”,相信无神论和暴力革命,宣扬“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反天反地反人类,不相信因果报应。从思想上说,法轮功的思想的确与中共的理论不同。
但人的思想并不违法,只有行为才存在是否违法的问题;法轮功在思想上的追求属于信仰自由的范畴,受到国际法和中共宪法的保护,中共自己也得受其宪法的约束,因此中共没有权力干涉。
那么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又如何呢?是不是象中共所栽赃陷害、抹黑诽谤的那样呢?
实际情况是,法轮功学员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时时处处要求自己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做任何事先考虑别人,因此不会去做危害他人的事情。
法轮功的法理明确要求“炼功人不能杀生”,并指出自杀也是罪。因此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不可能自杀或杀人。中共利用媒体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都是中共自编自演或者歪曲事实、编造谎言,通过垄断国家权力和公众媒体所进行的造假宣传,经不起任何公正的调查和检验,其目的就是欺骗民众,让民众仇恨法轮功,从而达到中共迫害真善忍信仰、维持其暴政统治的罪恶目的。
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后,变得身强体健,性格善良,使家庭和睦、邻里和顺、社会和谐。他们总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人。这样做好人能是犯罪吗?!所以修炼法轮功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也就不会存在违法或犯罪的问题。
现在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中国大陆禁止法轮功外,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的港、澳、台,也包括共产党执政的越南),都没有禁止人们修炼法轮功,大多数国家还给予法轮功以高度的评价,世界各国给予法轮功的表彰就超过一千多项。法轮功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对个人身心健康改善神速,对人类道德回升贡献卓著,这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已被大多数中国人所认识。
综上所述:法轮功修炼者的思想信仰不违法,法轮功修炼者在行为上也没有任何有害社会的行为。中共通过媒体诬陷法轮功学员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证明都是中共的栽赃陷害,要不为何多年来在中国大陆之外一百多个有人炼法轮功的国家都没有此类报道呢?因此,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四、中共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法无明文不为罪”,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违法或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那么,中共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呢?在中共媒体所制造的谎言欺骗下,很多人都以为法轮功是违法的,很少人真正去思考过法轮功是否违法的问题。
一个惊人的事实是:
法轮功根本就不违法!就是按中国现行的中共的法律,法轮功也是不违法的。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律师和法官,也都逐渐认清了这一点。中共最高效力的法律是《宪法》。翻遍中共《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法轮功违法,相反,中共《宪法》保障了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按照中共现行法律体系,在效力最高的宪法之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统称“法律”)。 翻遍中国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也没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经详细核实:至今中国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
公检法机关理应依照法律来办案,而不能依照政治运动中的媒体报道或内部指令来办案。有的公检法人员一再说他们是依法办案,可是当法轮功学员请他们拿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时,他们却不能拿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因此所谓的“依法办案”,只不过是一句欺骗百姓的谎言。实际上,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一直在“以权代法”,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