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
陈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国首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他担任审判长,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徒刑。陈因此获得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赏识,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然而,恶有恶报。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刚满五十一岁的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离世。
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副庭长原全生癌症死亡
原全生,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因追随中共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判处重刑(十二年、十五年不等),于二零零二年九月间死于癌症。
据说他得病很突然: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扑克时,突然感到肚子疼得很厉害,以为是阑尾炎,去医院检查说是肝癌,后又转为骨癌。其重病期间遭了不少罪,疼痛难忍,于九月份死亡,年仅四十多岁。
黑龙江鹤岗市法官接连恶报死亡
邵波,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法院法官,在法院口碑极差,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许多公款。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他积极追随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参与非法开庭及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在参与制造一桩桩冤案后,邵波连遭恶报:先是一只肾坏死,摘除;接着,另一只肾也患重病,多方医治无效,腹腔感染,每天医药费几千元,在将贪污公款花的所剩无几后,于二零零八年死亡,死时只有四十四岁。
李士峰,原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院长,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报应,二零零四年因脑出血死亡。
刘兰祝,原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法院院长,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报应,于二零零四年到海南游玩时突发心肌梗塞死亡。
陶立君,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并多次说过仇恨、侮辱法轮大法的话。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自家五楼窗台擦玻璃时,坠楼身亡。
河南鲁山县法院警车翻车,三庭长惨死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南鲁山县法院紧随江泽民、罗干团伙,对本地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至少非法判九位法轮功学员重刑。据明慧网报导,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史大绍,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二零零八年秋被鲁山县国保恶警从家中绑架,后被鲁山县法院枉判十年重刑。
让河乡法轮功女学员田聪玲,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在家中无端被鲁山县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在鲁山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个月之后,被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非法枉判六年重刑。在田聪玲被看守所关押期间,为了营救田聪玲,更为了挽救参与迫害的不明真相的所有相关人员,当地法轮功学员向整个鲁山县公、检、法、司系统发出大量的公开劝善信和讲清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有的把劝善信直接送到杨东升家门口,也有的打电话给杨东升向其讲真相,劝其对此事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助纣为虐、加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条后路。然而可惜的是,这些法官们拒不听劝,态度强硬,声言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
多行不义必自毙,二零一一年八月,鲁山县法院载有八个庭长及副庭长的警车,在由郑州培训返回途中,在河南郑尧高速公路发生惨烈车祸,包括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在内的三个庭长(副庭长)当场死亡,另外七人不同程度受伤。
河南南阳社旗县法院副院长车祸死亡
河南南阳社旗县法院副院长常青在任期间,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孙玉波、老安分别两年、两年半。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常青车祸身亡,死时五十岁。
河南鹿邑县法院院长荣世杰猝死
荣世杰,五十多岁,原河南鹿邑县法院院长。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郸城法轮功学员杨志在鹿邑被非法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经荣世杰批准,被关押近两年,后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被送外地劳教所。杨志不服判决,向高级法院上诉。然而荣世杰听信江氏邪恶谎言,不分善恶,仍然维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荣世杰在别人家赌博时,猝死在赌桌上,遭了恶报。当时人们把他送到法院,从法院又送往医院,中共邪党对外声称其是在上班期间死的。
辽宁朝阳市北票法院院长吴绍良被撞死
吴绍良,辽宁省朝阳市北票法院院长,五十四岁。二零零一年八月,他秘密将法轮功学员张华萍、胡国红、杨新宇分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九月初从朝阳乘轿车返回北票的途中与北票市粮食局的车相撞,吴当场被撞死。
辽宁大连法官、检察官频遭恶报
陈洪涛,男,大连金州新区法院院长,曾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陈洪涛在任瓦房店市与金州新区法院院长时,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制造冤案,现已遭恶报,患心肌梗塞,几次出现生命危险。
自二零零九年七月,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网上曝光之后,近日一位检察官说:“哪只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说的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检察院,原来在同一个办公楼内办公,一家一半楼。这几年,同在一个楼办公的法官、检察官得癌症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得肝癌的最多。而且人死的很奇怪,法院死一个法官,紧接着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法院紧接着就死一个法官。人死的很怪,也很有规律。当法院死一名法官后,法院的人就幸灾乐祸的说:“下一个,该检察院死人了。”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的人就说:“下一个,该法院死人了。”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法院就死一个法官,几乎每言必中。
甘井子区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的儿子,在甘井子区检察院当检察官得癌症死亡时年仅二十八岁。这个政法委书记老年丧子,也是自食恶果,罪有应得。此人,在大连市中山区任政法委书记时,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指挥中山区的公检法等部门,疯狂的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
湖南郴州安仁县法院院长、副院长一周内横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湖南郴州安仁县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十六人,其中五人被判重刑,最长达九年,其余的被迫害数月后罚巨款释放,最高金额达二万元。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安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银平,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暴病身亡,死在郴州某宾馆。安仁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立丰,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夜遭车祸身亡,时年四十二岁。
湖南常德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夏友初全身瘫痪
夏友初,男,六十二岁,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紧随江罗集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判以重刑。如青年法轮功学员郭照青,因不放弃法轮大法的修炼,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遭绑架后,惨遭毒打,现场地下流下大量鲜血。酷刑致使郭照青遍体鳞伤,双下肢萎缩瘫痪,连坐都坐不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劝夏友初“不要判了”。而夏友初则坚持说:“要判!这是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了。”他要用法轮功学员的血肉之躯及巨大痛苦承受,来换取和满足个人的“虚荣与成就感”。结果,郭照青被夏友初冤判十年。
然而,夏友初万万想不到,两年后,恶报就开始了,二零一一年夏天,夏友初突发脑溢血,全身瘫痪,神志不清,生不如死,只有一口气躺在床上,偿还着欠下的血债。
湖北武汉洪山区法院审判员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
李要兵,湖北武汉洪山法院原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二零零九年四月曾参与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冤案,并秘密分别将他们非法判处七年、六年和四年有期徒刑。此迫害案例被中共邪党当局树为“洪山模式”,在武汉市法院系统内推广。两个月后,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仅四十九岁。
湖北孝感前法院院长褚星来遭报患肺癌晚期
褚星来,湖北孝感市中级法院前任院长、邪党党组书记,其在位八年(一九九八年——二零零五年),刮得公款民财无数。在他的带头下,整个孝感法院系统邪气蔓延,贪腐成风,昧良心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层出不穷。
褚星来不仅擅长捞钱贪财,还追随江泽民邪党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和异议人士。例如法轮功学员饶旭明,被褚星来指使手下法官非法诬判三年刑罚。再如异议人士杜导斌,也是被褚星来操纵其手下法官非法判刑五年的。除此之外,褚星来还利用中院院长的审判职权,大肆盗卖死刑犯的器官,捞了不少缺德钱、黑心钱。
然而苍天有眼,善恶必报。极讲究保养身体,不抽烟,不喝酒,甚至谁在他小车旁或者办公室门前抽口烟,都会被他训的狗血淋头的褚星来,被诊断得了晚期肺癌!
吉林长春中级法院庭长张辉脑溢血死亡
张辉,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四十六岁,农安籍人。在非法审判长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对电视插播英雄刘成军非法审判。张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广东省广宁县法院院长陆淦成癌症死亡
广东省广宁县法院院长陆淦成,被江氏邪恶集团操控,兼职监视法轮功学员。他到给他分配的几个镇收缴法轮功书籍,收一本烧一本。陆淦成毁天书,罪不可赦。于二零零三年生鼻咽癌,二零零五年八月恶报身亡。
甘肃永昌县法院院长石多英被摩托撞死
石多英,男,四十八岁,甘肃永昌县法院院长,曾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入监狱,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撞死。
辽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官鄂安福脑出血死亡,临终忏悔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官,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因脑出血死亡,时年四十五岁。和其他遭恶报者不同的是,鄂安福在临终前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并虔诚的向法轮功学员忏悔,同时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
据明慧网报导,鄂安福是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突发脑出血,被送进医院的。在住院期间,一位探望的亲戚在和他唠嗑时说:我看到了法轮功(学员)送到我家门口的真相资料,说你们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刚在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六到十一年的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死了,还有一个叫亢荣东的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出了车祸,骨头都撞折了,有这事吗?当听到这位亲戚的话时,鄂安福的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
也许是对报应的恐惧,也许是出自内心深处的忏悔,鄂安福不断地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
一位法轮功学员知道了,前去看望鄂安福,当着这位法轮功学员的面,鄂安福讲述了自己十年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过。二零零一年,中共对法轮功打压初期,新城子法院(现沈北新区法院)曾非法秘密判处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数位被判五到八年),鄂安福参与了这些案件的非法审理。被无罪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中,第三小学的体育老师王敏是鄂昔日的同事。鄂安福说:我竟把自己昔日的同事送进了大北(辽宁)女子监狱,后来得知王敏在狱中吃了不少苦,还得了重病,心里感到有些内疚。
鄂安福还说,近几年,在法院不断的接到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电话和信件,知道自己当年做错了,但却没从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真正的忏悔。他今天把这些十年前干的坏事都说出来,向那些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深深的忏悔,他要在死之前,说出自己干的这些昧良心的事。
鄂安福表明自己要退出共产党的一切组织,没有共产党的谎言欺骗,自己当年不会对法轮功那么仇恨,以至于助恶为虐,迫害好人,使自己犯下了大罪,受到天理的惩罚。他说:十年了,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大的亏心事儿!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四十五岁的鄂安福医治无效死亡。
对他的死,我们感到深深的惋惜:年纪轻轻,做了中共的替罪羊。同时我们也为鄂安福庆幸:在他生命弥留之际,能够明善恶,公开深深忏悔自己的罪行,并退出了害人的邪党,他未来的生命会得到救赎,可能还会有一个未来。
看到这一篇篇触目惊心的恶报事例,我们异常沉重。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以“真、善、忍”为原则,要求修炼者行善救人,慈悲众生,我们不忍看到这么多生命因为听信中共邪党的谎言,白白做了中共的陪葬。愿以此文唤醒那些还在追随中共邪党行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的良知,及早悬崖勒马,用行动来赎回自己所犯的罪过,救赎自己,给自己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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