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究竟在掩盖什么?

——攀枝花市优秀警察徐浪舟被害情况调查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攀枝花市警察徐浪舟,1994年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后,年年被评为优秀警察,攀枝花市电视台还为徐浪舟做过报导。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徐浪舟曾遭二年劳教迫害,2004年被攀枝花610构陷绑架,遭受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吊铐24小时折磨致昏死过去,又在所谓“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8年;先后被非法关押于四川广元和乐山五马坪监狱于2012年3月18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九岁。

徐浪舟的遗体胃腹处有一道刀痕,监狱人称是做胃部手术时留下的;前身腰腹两侧分别有两个小圆洞,那五人又称是手术后插管导腹腔瘀血留下的;对于两前胸胁内侧的有一处很大的血瘀……

一、徐妈妈在手术单上签字后被赶出医院

对徐浪舟的死,大家更多是的怀疑,都感到整个过程太蹊跷了:2012年3月7日上午,乐山五马坪监狱打电话通知徐浪舟在攀枝花的母亲,称徐浪舟胃穿孔,病危,需要做手术。3月8日中午,68岁的徐妈妈赶到成都双流成都警官总医院,一位由省医院请来的主刀医生当着众人的面告诉她:“你儿严重营养不良。”大约下午五六点徐妈妈在手术单上签字后被赶出医院。

3月9日上午,徐妈妈见到了徐浪舟,当时他还未完全清醒,身上一根导管已导出了很多血,警官医院的“主治医生”称:徐浪舟已排出了2000多毫升尿液;“诊断书”上也写着每天都可排出1700-1800毫升的尿液(说明此时徐浪舟的肾功能正常)。

徐妈妈见儿子手术后又导出这么多血,而医院却没有给徐浪舟输血输液,也没有配心电图检测仪,当即指出儿子流了这么多血,你们怎么不给他输血输液?要求给儿子输血输液,并提出如果医院没血用自己的也可以。医院却称:“你(岁数)这么大了,不能输,如果需要我们会输的。”并把徐妈妈赶走。

一个已下了病危通知又做手术流了很多血的人,又是“严重营养不良”,为何不给他输营养液,并拒绝徐妈妈为儿子输血的要求?难道他们要徐浪舟还要用原本就很虚弱的体质来硬撑吗?

二、再次被赶出医院

直到3月12日,下周二即医院的所谓接待时间,徐妈妈终于再次见到儿子,此时徐良舟人已完全清醒,能坐起来,还能吃一些半流质食物。徐浪舟对母亲说:“妈妈,你帮我买个盆子和一些洗漱用品吧。”周围其他的医护人员和病人都七嘴八舌的说:“东西送不进来的,只能存钱。”见到儿子恢复的这么好,徐妈妈也暂时松了口气,欣慰的给徐浪舟存了2000元钱(后来这钱却被医院退给了五马坪监狱),很快就被赶走了。

谁也没想到,这次见面竟成了徐浪舟与母亲的诀别,也是徐浪舟被非法判刑后与母亲的第二次相见。(徐妈妈在儿子被非法被判刑后,八年来一直四处为儿子申冤,竟也因此被蒙冤判刑两年,去年10月回家立即赶到五马坪见了儿子一面,本来打算今年天气暖和一点再去看儿子的)。

3月13日、14日、15日,徐妈妈每天都去医院要求见儿子,并打了要求接见的条子,但医院门卫处一警察却以规定只有周二才能见人为由不让进去,还很凶的与徐妈妈吵:这是监狱医院,不比普通医院家人可以侍候,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徐妈妈请他通融:儿子是特殊情况,是下了病危通知的。该警察只好给里面打了电话每次都说:“你儿子病情稳定,情况很好,好的很。”就这样把徐妈妈给打发走了。

三、蹊跷的通知“病危,要转院”

3月17日(星期日)晚,五马坪监狱突然绕开徐妈妈,打电话找到徐浪舟在大连的妹妹,说“徐浪舟病危,要转院”。五马坪监狱为何不通知徐浪舟的直系亲人--母亲,而是通知远在大连的徐浪舟妹妹?他们故意避开就在徐浪舟附近的母亲想干什么?

直到18日早上才得知消息的徐妈妈,当即赶到医院,见徐浪舟人已昏迷,口微张,只有呼气没有吸气。但却没有戴氧气罩,依然没有心电监测,没有输液。孤立无助的徐妈妈又急又气,连连质问:上次见人还好好的,后来每天你们不让我见都说人很好,好的很,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但根本没人理会,只说徐浪舟肾衰竭,要做透析,但他们武警医院没有透析仪器,要转到华西医院去。徐妈妈此时也无力再追究儿子突然病危的原因,只好一再催他们赶快转院,他们却推说还要打申请等等。并再次把徐妈妈赶走,也就是说直到徐妈妈离开时,人仍未转走。

18日中午12点后,心急如焚的徐妈妈再次到医院询问。门口的警察称人已转走,但转到哪个医院哪个科室,该警察却耍无赖:“不跟你说。”徐妈妈耐着性子:“你不跟我说,我到哪去找呢。”此人一脸蛮横:“就是不跟你说!”

既然要转院,家属就有知情权!武警医院和五马坪监狱都负有告之义务,但他们非但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相反却在徐家人找到他们时欺负徐家妈妈孤身一人、势单力薄,还故意拖延、隐瞒。他们究竟想要达到什么目的?究竟他们背地里对徐浪舟做了什么?!

四、究竟在掩盖什么?

无奈之下,徐妈妈想起他们曾说要送华西医院,当即赶到华西住院部各个科室逐个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徐浪舟……直到近晚七点,绝望无助的徐妈妈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旅店,没有吃东西,整夜都不能合眼:儿子究竟被弄到哪去了,现在究竟怎么样了?

第二天,即3月19日,顾不上吃饭的徐妈妈又于七点左右赶到华西医院寻找儿子。9左右,却突然接到女儿从大连打来的电话:“哥哥已去世了。”

原来五马坪监狱直到9点才打电话通知了徐浪舟的妹妹。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单”上注明的死亡时间却是2012年3月18日22:55,也就是说是徐浪舟死亡10个小时之后才通知的家人。而徐妈妈从3月18日中午就一直在寻找儿子,五马坪监狱却故意不通知徐浪舟的直系母亲。这一系列有违人伦常理的做法究竟想掩盖什么?

可怜的徐妈妈再也控制不住的失声痛哭:天啊!天啊!我的儿冤啊……,医院很多病人家属也为之动容,纷纷说:“去找报社、找记者。”女儿的同学也很快赶到医院安慰老人。

直到中午五马坪监狱才派了五人:两个什么科长(其中一人姓王)、一什么队长、两个女警到华西医院,见了面就只说了什么在乐山堵车,然后把老人和徐浪舟妹妹的同学接到一饭店吃饭,几人在饭桌上说说笑笑、吃的很欢,没有对徐浪舟的死因等情况作任何解释,可怜的老人就一直在旁边无助的哭泣。

第二天即3月20日,徐浪舟妹妹从大连赶回才与母亲一道与五马坪监狱那五人一同在新都东林殡仪馆见到了徐浪舟的遗体。徐浪舟的胃腹处有一道刀痕,监狱人称是做胃部手术时留下的;前身腰腹两侧分别有两个小圆洞,那五人又称是手术后插管导腹腔瘀血留下的;对于两前胸胁内侧的有一处很大的血瘀,他们则称是血小板减少的原因(血小板减少,当诊断书上并没有注明这点),如果是血小板减少造成的瘀青,那为何单单只有胸部一处呢?那五人不是医生没有参与医治,又刚从乐山过来,却如此应答自如?

后来这几人又给了徐家一张华西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单”,诊断栏打着:上消化道穿孔术后,急性肾功能衰竭,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重度贫血,呼吸循环衰竭。

徐浪舟的母亲与妹妹找到医院就徐浪舟的死因提出质疑,:人手术后已过了72小时危险期,已能正常排尿排气。母亲探望时,人神志清醒能正常交流,还能进食半流质食品,其主治医生也说手术成功,人恢复的很好。后来几天母亲每次被拒绝探视时你们都说人好的很好,人为何突然就去世了?他们不敢解释,那个所谓主治医生刚开始凶狠地说:“不跟你俩个说。”最后当徐浪舟妹妹出面与他们交涉时,又支支吾吾的说反正他们尽力了。可又说不出他们做了哪些抢救措施。并且营养不良,输液就可解决。

当徐家向成都警官总医院提出要看徐浪舟的病历和相关书面材料时,他们却欺骗徐家:“你们没有这个权利!”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表、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家有患者在场。

警官医院不会不知道这些基本法律的规定,那他们为何要拒绝徐家的合法要求。难道他们怕这些病历资料会暴露徐浪舟的真正死因吗?徐浪舟的妹妹向乐山检察院提交的检举信中再次提出要警官医院提供徐浪舟的病历,依然没有得到结果。后来又找到双流检察院驻该医院的办事处,依然也未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五、刁难“司法鉴定” 逼迫火化遗体

徐家无奈之下要求做死亡鉴定,但五马坪监狱方和乐山检察院监察科李主任拒绝了她们的合法要求。坚持称徐浪舟是正常死亡。那如果真是正常死亡,又为何不敢做鉴定呢?这不是正说明有问题吗?徐浪舟妹妹被迫走访了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又就哥哥的死因疑点及哥哥在五马坪监狱遭受的折磨虐待分别向省人大及乐山检察院投诉,五马坪监狱怕事被闹大才不得不勉强同意,却提出就在省内找司法鉴定所。徐家坚决不同意,坚持在省外找第三方鉴定机构。

徐浪舟妹妹先后找到重庆几家出名的司法鉴定所,头几家刚开始还同意,但后来就突然变卦,都以太忙为由推却了,直到4月12日才有一家承诺一定“客观、公正”的名为“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机构愿意做此鉴定。徐浪舟妹妹因大连单位催,家中小孩无人带,与该所办完手续后于4月14日离开成都回到大连。后来就是由乐山检察院在与该所联系,两万多元的鉴定费用也是由乐山检察院垫付的。

4月20日,五马坪监狱突然找到徐浪舟母亲,以两万多费用相威胁,逼她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上面有三条:一。如鉴定结果徐浪舟系正常死亡,一切费用由徐家出、二。如果是非正常死亡,费用由狱方出、三。鉴定结果一出来,无论是正常还是非正常死亡都必须火化遗体。

这个“承诺书”真是愚蠢的好笑:如果鉴定结果系正常死亡,那就与他们无关,不必徐家做什么“承诺”,费用也不会由他们出,又何必如此紧张的多此一举;如果徐浪舟系非正常死亡,那也决不同于狱中过失致人死亡赔点钱那么简单,从医院在徐浪舟手术后及病危期间未对他进行任何抢救措施可以排除医疗事故的可能,很可能已涉嫌与医院串通一气故意谋杀,将面对严厉的法律刑事责任!更无须由受害人家属来为一点钱作什么“承诺”;第三点更让人匪夷所思,如果系正常死亡,也与你们无关,人家愿意何时火化就何时火化,对你们没有半点影响,你们何必多管闲事?如果是非正常死亡,遗体就是你们和医院串通一气搞谋杀的证据。

因徐妈妈拿不出两万多元,又不愿放弃调查儿子死因的机会,只好被迫在那张所谓“承诺书”上签字并盖上手印。

4月24日,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代所长及一助手终于到新都东林殡仪馆开始取证。徐妈妈流着泪准备拍照,却被五马坪来的两个女警强行拖开,说什么:“你女儿都照过了,你还照什么嘛。”,还假惺惺的说:“你的眼泪滴到你儿子身上不好。”就这样两个身强体壮的女警把年近七十的徐妈妈强行拖了出去。也就是说整个取证过程,徐家没有一人在场。

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第二十四条: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也就是说五马坪监狱阻止徐浪舟母亲拍照及把她拖离现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必将影响这种情况下做出的鉴定结果“公正性”和“合法性”!

大约两三个小时后,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代所长出来对徐浪舟母亲说了一句让人匪夷所思的话:“现在遗体已无保留的价值了,还是火化了吧。”作为一个专业作司法鉴定的机构说出这样的话来太不应该了吧?他们会不懂鉴定的目的和保留遗体的意义吗?这种话也说的太不专业、太不讲职业操守了吧,他们能“公正”的做出司法鉴定吗?徐妈妈坚决不同意。现在徐浪舟母亲已公开声明,因为尸检过程不公平,所以家属觉得尸检结果也不会公正,因此她签的那张承诺书也作废。

4月25日,五马坪监狱那五人又找到徐浪舟母亲,态度非常殷勤,两个女警还牵着徐妈妈的手,让她小心走路。“诚恳”的问:“有什么要求,你要提出来嘛,你不提,我们怎么知道呢。”徐妈妈看穿他们的伪善,指出:我儿子原来体重一百五六十斤,2010年5月他妹妹到广元监狱探望时,他身体状况还良好,体重正常,到你们那不到两年,你们就把人给我迫害死了,你们要承担责任。提出赔偿五十万。他们立即原形毕露:“肯定不得行”,并威胁如果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是正常死亡,两万多元鉴定费由你们自己出。

五马坪监狱干嘛这么紧张,如果你们心中无鬼,就安心等结果了,又何必跑来表演一番。如果是正常死亡,一个受政府迫害十多年的小老百姓还敢来逼你一个监狱出什么费用吗?两万多元的钱可能还不够你们当官的一顿饭钱,犯得着为了这点钱跑来兴师动众呢。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你们心虚,徐浪舟的死更可疑。

徐浪舟母亲当即怒斥:“你们欺负人!我同意火化了,将来我找谁,你们根本就不会理我。”他们立即又来软的:“到时你可以打官司嘛,我们这么大的单位,你告嘛。”徐妈妈说:“我没钱打官司,我不相信法院,不相信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刑法,你们公检法司哪个执行了的。”

几人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凶相毕露的拿出那张所谓“承诺书”张牙舞爪:“这个是你签了字的哦,你盖了手印的哦。”徐妈妈对此嗤之以鼻:“我一个小老百姓,签个字算什么,那也是在你们的胁迫下签的,不算数。连人大制定的宪法法律,你们都不执行,我那个字又算什么。”

其实无论结果如何,对于徐浪舟的死,五马坪监狱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