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
2004年12月份,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恶警绑架,押我到兰州市城关区看守所。家中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物品抢劫一空,连我代步用的自行车也未能幸免。在看守所期间,强迫背监规,强迫奴役。长时间高强度的干活,嗑大豆致使门牙松动,不久便脱落。恶警勾结看守所号室中的“牢头”“狱霸”进行强抢豪夺其他犯人和法轮功学员的财物,多次胁迫我写条子给家人,要买烟酒及其他物品,他们黑心地进行挥霍浪费,家人不知内情,前前后后花了好几千元,大大加重家里老母亲(同修)已失去经济来源的生活负担。这也是邪恶想在“经济上拖垮”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之一。
二、法院非法判刑,在兰州监狱再受迫害
(一)2005年7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在兰州监狱入监中队,狱警操控牢头狱霸强迫法轮功学员和其他犯人一起干活,每天剥大蒜10小时以上,满手被刀划的伤痕累累,加之蒜水浸泡,更是火烧的疼痛,卫生条件极差,阴暗潮湿,我和许多人身上都生满了疥疮痱子。
(二)2006年2、3月份,在兰州监狱十大队,恶警戴学义(注:明慧网上曾把此人误写为“代诗学”、“戴学文”等,特此纠正一下)任教导员,绰号“戴猴子”和恶警陈欣对我做所谓的重点“转化”工作,说不通便辱骂殴打,停止家人接见,禁止登货(买生活用品),十分恶毒。在2007年初,将我关在小号室由四个犯人包夹,不许出门,不准上厕所,白天大小便都在号室马桶解决,晚上不准睡觉,整夜不熄灯,强迫我洗脑“转化”,持续50多天。
(三)2008年3、4月份,在兰州监狱八大队(号称魔鬼大队),我声明所说所写的“悔过保证书”等材料作废,并谈了我的真实看法,恶人因此又关我小号室,同关禁闭一样,不准睡觉,整天戴着手铐,四个犯人24小时包夹监视,停止接见,禁止登货,再一次进行强迫“转化”。当我询问恶警赵之勇(当时任教导员)“为什么不让人睡觉?剥夺人基本的生存权!”他竟无耻的回答道“让你清醒清醒,不要再胡说八道”等等。
在八大队被迫害期间,我的正常接见总有专人包夹,警察也时时做监听记录。有一次警察马振远认为所说的话一不对劲,当即掐断,强令停止接见。每天干活10到12小时,天天晚上加班。恶警赵之勇任大队长后,2009年底至2010年年初,整个冬季,为邀功,强令法轮功学员和其他犯人在外挨冻,露天吃饭,毫无人性。
强迫定期专门学习,并要求写心得体会,定期检查,对所有犯人编组,每3、4人一组,称为互监组,互相监督法轮功学员。恶搞连带责任,出了事情都有份。对法轮功学员不仅有互监组,还有专门的包夹犯人(即监视和记录法轮功学员言行的犯人),这些包夹犯人一般都是警察的关系户,每月给一定的奖励分,除正常干活外,还负责监视和记录法轮功学员每日的活动情况,监狱还对记录定期检查,包夹犯人若发现法轮功学员有“不轨”言行要及时汇报,若不及时汇报,其他犯人也有可能打小报告,那时也要处理包夹犯人。监狱警察就是通过犯人互相监视,打小报告,分别施压恐吓,以扣分(影响减刑)等借口威胁利诱犯人干这些罪恶勾当。我曾到关押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张涛(白银市人)的号室找人,结果被包夹张涛的犯人马克林碰见,他便将我的活动汇报给警察,随后管教办便将包夹我的四个犯人进行连带扣分处理,这些包夹犯便向我恼怒施压,要我“老实点,不要再找麻烦”等等,严加监视我起来。
2011年12月,历经冤狱七年,我回到家中。
三、兰州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
关于兰州监狱明慧网多有曝光,兰州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系统性的罪恶。是甘肃省设立了四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基地”之一,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掀起了几次大规模,残酷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行动,恶行累累。“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阴险恶毒:
不许睡觉。说这样“转化”率高:一般人不超过三天就痛苦不堪。风险低:法轮功学员没有外伤,不用担心被法轮功学员家属追究。
“车轮式”的迫害。把法轮功学员关入封闭式的小号室或禁闭室里面,门窗全都封闭,不让与外人接触,也不让外人知道,二十四小时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由警察和警察指使的包夹犯人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时刻不离,强行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直到所谓的“转化”为止。并且将培训录像在各个监狱播放,让狱警提高迫害水平,以达到他们邪恶目的。
监狱邪恶长期张贴着诬蔑大法的邪恶宣传画,多次搞大型图片展,宣传板,诬蔑栽赃法轮功,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并在各监区巡回展览,毒害所有刑事犯。图片中宣传对法轮功学员施加劳教或判重刑的方式,恐吓其他刑事犯,使他们不敢接近法轮功学员,不敢了解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迫害法轮功的同时把更多的不明真相的世人拖入“魔窟”和“地狱”。
甘肃省兰州监狱:
地址:兰州市佛慈大街298号 电话:8364911-2015
监狱长:楚志勇
副监狱长:张全民
政委:刘元珍
管理科长:段宝峰
八监区教导员:叶毅 监区长:赵之勇 分监区长:段小露
十监区长:李文 教导员:支山
兰州市政法委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
区号:0931 邮编:730000
政法委书记: 李森洙 金祥明
政法委副书记、市“610”主任:张明泉(女) 市委610办公室主任董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