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张焕茹被单位不明真相的人告密,在23日值中午班时,被单位及保定南市区公安分局绑架,送涿州洗脑班遭受迫害一个月(详细有过报道)。回来后不久被保定市裕华路派出所的杨增利及保定市机床厂(张焕茹原住址是机床厂宿舍)书记张新伏、车间主任赵明和从家中强行把户口本拿走,后张焕茹将户口本要回,裕华路派出所的人告诉:户口已迁至保定市红星路派出所(张焕茹现住址是红星路),还没来得及办迁移户口,张焕茹于2002年3月20日又遭绑架,由于第一次遭酷刑迫害的阴影,造成她内心极度恐惧,导致她从保定市红星路派出所出走,离开了她热爱的工作、单位及自己的家。
当时家中有80多岁的公婆,公公双目失明,严重肺心病,婆婆老年痴呆,娘家母亲脑血栓,都需要照顾。她很孝敬老人,经常给公婆清理大便,有时弄得床上、地上都是,有时下班回来洗漱间的便器、水龙头都是大便,她都一一清理干净,还经常在家给公公输液做治疗。母亲长期卧床不能排大便,她由用药、灌肠、到手抠。她几次遭绑架,派出所还经常进家骚扰,娘家、大姑姐家、姐姐家、妹妹家都多次被骚扰恐吓。老人经不住恐吓,又担心她在外面有危险,母亲由于思念女儿,在她流离失所半年后去世,临死时还喊着她的名字。
张焕茹被迫流离失所后,她丈夫一个人又上班又照顾老人,忙不过来,后来公公又把腿摔了,造成骨干骨折,只好由大姑姐轮流伺候老人,给家人及亲戚造成极大的身心及经济负担,公婆在她流离失所一年后也相继去世。南市区公安分局和红星路派出所的邪党人员为抓到她,威胁、监控、跟踪她丈夫、楼下蹲坑长达9年,几次用汽车将她丈夫挤到马路牙子欲绑架,迫使张焕茹回家。
在张焕茹流离失所期间她丈夫曾多次去红星路派出所办户口,派出所不给办,第一次说要省医院开信,医院开了信,又说要街道开信,街道开了信,户籍任东红又指示街道书记蒋信要回,说得有东西证明你们是夫妻才行。她丈夫又拿结婚证去,任东红又说得她回来才行。今年她丈夫又去办,说张焕茹已回来了,片警李信说:明天上午十点你让她本人来,我给你办了。
次日张焕茹和丈夫一起去办,李信让张焕茹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她不写,又让去街道开信,她和丈夫又去街道,街道的人说;不用我们开信,你都来过几次了。她和丈夫又返回派出所,结果李信不在了,回来的时候刚巧碰上街道书记去叫社区的人说去叫李信到你家里看看,当她俩走到楼下时,街道另一人正在单元口站着,问其干什么,回答说是找人,在张焕茹的丈夫一再追问找谁时。其人急忙走开。最后也没进家。因张焕茹的丈夫要退休,得用户口办身份证,才能办理退休。她俩又找到南市区公安分局,主管抓法轮功的副局长黄长春(因黄长春和张焕茹的丈夫是师兄弟)想让其帮忙,黄当时答应,一周后找黄长春,黄说不行,把所长找来了,说政府不让办,怕担责任,让去市公安局信访办。五月九日张焕茹的丈夫又去街道去办,街道的人说先办一个人的,张焕茹的丈夫说:我们是一家人得一起办。这样街道要求到家里查看,电话找片警李信一起去,李信不去。张焕茹的丈夫又到红星路派出所找到李信,李信说:张焕茹必须得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所长祖永刚说炼法轮功违法。要求:俩个人都写才行。共产党讲老有所养,看来只是一纸空文。因家人炼法轮功就不给全家上户口,这又不知是哪家的法律。
张焕茹流离失所后,医院一直没给开工资,她回家后一直找单位要求上班,书记朱惠娟让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否则不准上班,张焕茹多次给书记讲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炼法轮功不犯法,也没犯罪,更不干坏事,而且身体好。书记多次气愤地说:你去找“610”吧,要不我让党办室主任夏娟陪你去,你没犯法,那你去告我吧。找原任院长王洪,王说:你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市里汇报。找现任院长张海松却说:我决不允许一个法轮功在我这儿上班,不管张院长怎样对待她,骂她,当着其他医生的面向外赶她,她都不记恨,总是和善的讲自己在大法中修炼身心受益的情况,讲法轮功在国际上弘传的盛况,希望张院长能够理解,妥善解决,不让上班提前退休也行,老了得让吃饭啊。张院长却说;从来没见过你这么没皮赖脸的。咱不说国际上,就说国内不让炼你就不能炼。几次将她轰出办公室。张院长也有明白的时候,也曾说其他大夫跟你张姐一起炼法轮功吧。
为什么在中国做一个好人这样难,到处都有人管,抓你、打你、判你、甚至挖你器官卖钱。呼吁所有善良的人能够伸出你的援手。帮助制止这场迫害。
保定市红星路派出所:监督电话:0312-2064110
所长:祖永刚 办公室电话:0312- 2064110
副所长:史兴明 手机: 13333122029
户籍:任东红
片警:李信 手机:13582089410
张子阳 手机:13582208918
保定市红星路街道办事处电话:0312-3350776
副处长:王丽霞 门永乐 梁守喜
保定市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院长:张海松:手机 :13333221566 宅电:0312- 5011094 办公室:0312- 5981661
书记:朱慧娟:手机:13803278181 宅电 :0312-5995533 办公室:0312-5981699
党办室主任:夏娟:手机:13833093128 办公室:0312-5981670
原任院长:王洪:手机:13903128906
保定市南市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黄长春:手机:13930275777 13333128128
“610”主任:闫某 手机:1333312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