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村血案
2012年5月12日晚,山东威海初村镇威海职业学院附近发生一起血案。6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殿松老人与齐秀春女士在这里遭遇不测。王殿松老人不幸遇害身亡,齐秀春女士受伤。据现场目击者说,三辆警车呈三角形把二位妇女围在中间,一位老太太躺在路上,还有一位50多岁的妇女跪在路上大声呼救。有人靠近现场驻足观看,但很快被警察驱赶,接着有医院急救车赶到。在初村医院,有医护人员称,5月12日晚送来两名妇女,其中一位老年妇女送到医院时,已死亡。但是作为现场目击惨案发生全过程的另一名受害者齐秀春,却立即被警方带走,下落不明。
5月17日,王殿松老人和齐秀春女士的家属火速从外地感到威海,他们强忍悲痛立即到威海高新区公安局了解事件真相。然而奇怪的是,负责本案的刑侦队长王峰情绪异常激动,对家人的询问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矢口否认关押齐秀春,甚至恶语相向,多次驱赶家人。在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母女同在一册的户口本的情况下,王峰仍无理要求通过DNA验血证明亲属关系。
二、被迫害致死的王殿松老人
死者王殿松老人,家在山东省海阳市徐家店镇李新庄,在修炼法轮功前,曾患有多种疾病:有胃炎、胆囊炎、关节炎、肩周炎、骨质增生、妇科病等,多年被病魔折磨。1999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功,随后各种疾病很快都不翼而飞了,丈夫和女儿都说她身体变化真大。
王殿松老人遗照 |
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说明法轮功真相,王殿松老人曾多次遭受迫害。2001年1月20日,在北京被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劳教一年多,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每天被强迫高负荷劳动,调遣处不管老弱病残,谁不完成任务就不让谁睡觉,老人经常干到半夜一、二点钟、甚至通宵。在新安劳教所,同样被强制做苦役、强制“转化”,谁不放弃信仰就遭受酷刑折磨。
2005年5月,山东省海阳市当地“六一零”欲非法劳教她,王殿松被迫出走,中共警察竟将她女儿绑架替代母亲劳教了两年。自2005年起,王殿松老人就再也没回过家了。
惨案发生后,威海警方5月13日在无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尸体解剖。后在死者王殿松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警方才出具了一份用词非常模糊的鉴定结论,称王殿松“锁骨骨折,后脑和面部有伤痕,嘴唇被打肿,鼻腔等多处出血”,法医判断系钝物击打死亡。
法医鉴定书照片 |
三、被无理关押的齐秀春
因为高区警方拒绝透露齐秀春的下落,家人忧心忡忡,多方求援,并几次到威海看守所询问。5月28日在详细说明情况后,看守所承认确有此人被关押,人是高新区警察送来的,而且是无名登记,关押的罪名居然是“涉嫌故意伤害”。
齐秀春,今年五十五岁,祖籍山东德州,家住黑龙江勃利县北兴农垦农场。一九九八年末,因为连续两年宫外孕,导致大出血,经急救虽然保住性命,但却留下严重后遗症,血色素只有六克,医生诊断她要静养半年到一年才能重新上班。在朋友的介绍下,齐秀春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她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到一个月就骑着车上班了。患有严重结肠炎的丈夫也因此走入修炼,两人经营一家鞋店诚实经商,心地善良的夫妻在当地曾被称赞为“少有的好人”。在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为了说句公道话,齐秀春和丈夫都多次被绑架、抄家甚至劳教。 在丈夫被劳教迫害后,齐秀春流落到威海,举目无亲,只能依靠打零工,给人当保姆艰难生存。
一次,一对年轻夫妻雇佣了她,让她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亲。齐秀春细心照料,每天跑前跑后,擦洗收拾,她给老人讲述法轮功的美好,让老人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把自己装有李洪志老师讲法的MP3给老人听。奇迹出现了,老太太能自己下地上卫生间了。不久,老太太完全康复了,那对年轻的夫妇从此和齐秀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向朋友推荐,给她介绍了更好的工作。王殿松老人生前与齐秀春因修炼大法相识,交往多年,关系非常好。
在本案中,齐秀春明明是惨案的关键证人,却被居心叵测的高区警察诬陷成“凶手”,震惊而愤怒的家属向威海高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高区警察无视法律,践踏人权,为达到迫害目的混淆视听,抹黑造谣。
四、是调查真凶还是掩盖真相?
血案发生,人命关天,作为公安刑警本应立即着手调查案情,缉拿真凶,还死者一个公道。然而,高新区刑警对受害人家属的合理要求不是无理拒绝、故意刁难,就是搪塞拖延。对于追查真凶毫无兴趣,他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如何对目击证人进行封口──继续迫害目击证人同时也是受害人之一的齐秀春,并对真相处处掩盖,严密封锁。高新区刑警到底是在调查案情还是在掩盖事实?是惩办凶手还是迫害好人?所作所为已让人一目了然。
王殿松老人和齐秀春女士相约出门时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好。根据法医的鉴定,当晚齐秀春女士负轻伤,而死者王殿松系钝物击打死亡,这说明两人都遭到过恶人的殴打。众所周知,大法弟子们依法讲真相的行为一直被中共打压迫害,到2012年6月底为止,明慧网披露的3571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中,绝大多数是被610操纵下的公安、劳教所和监狱等司法部门残杀。在本案中,威海高区公安、当地610才是真正涉嫌杀人的罪犯。
为了达到迫害目的,高新区公安局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和法律规定。
* 警方含糊其辞、迟滞通知家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齐秀春家属聘请的律师在向高新区公安局了解有关情况时,高新区公安局却对拘禁理由含糊其辞,不置可否,更甚者恐吓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在5月17日,齐秀春的家人到威海向高新区公安局表明身份后,对方仍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直至其家人向威海警务督察投诉,又从东北家乡公安机关快递了全部户籍、身份及亲属关系的证明,高新区公安局才承认了有此案此人存在。
* 签写日期不符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拖延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羁押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0日,然而,至今高新区公安局既没有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也没有释放齐秀春,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高新区公安局从5月13日关押齐秀春,但却签写了一份从6月4日开始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这种做法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地侵犯人权,其目的无非是想拖延时间,掩盖犯罪事实。
* 将证人关押至千里之外的迫害场所
刑事拘留应在就近的看守所里执行,但高新区公安局在6月4日签发刑事拘留证后竟然将齐秀春绑架到离威海千里之外的淄博王村洗脑班关押,而王村洗脑班是臭名昭著的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魔窟,自2000年至今已经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疯。莱西的潘晨虹、烟台荣成年仅19岁的王玲玲、乳山地区王玉珍、唐修美等,先后在这里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有理由怀疑,齐秀春在非法拘禁和洗脑期间也同样遭到了酷刑折磨和虐待。威海公安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假借破案之名而行迫害之实的阴谋。甚至高新区公安局现在就开始宣称齐秀春“精神不正常”,其残忍迫害企图可见一斑。
* 高区警方不断变换的、前后矛盾的说法
高区警方在出具了尸检通知书给王殿松的家属后,就要求家属尽快火化遗体,而且对此案的说法换了很多版本,最初的说法是王殿松是本地人,出门前被丈夫殴打导致外出时死亡;而在王殿松的家人从外地海阳赶来认尸,发现不是本地人后,又慌忙编出王殿松和齐秀春坐出租车没钱付车费出租车司机将王殴打致死;后来又编谎说齐秀春“精神不正常”,“涉嫌故意伤害”,并想尽一切办法隔离封口。
此外,在两名受害人被送去的初村医院,当家属向医院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医护人员避过不谈,并称警方禁止当晚知情人员向任何人谈论事情经过。警方在接待王殿松家人期间,办案人员首先问王殿松的家人,王殿松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来的家人里有没有炼法轮功的。王殿松老人的丈夫说:炼法轮功的就该被打死吗?你们不是查谁把她打死的,而是关心她炼不炼法轮功?后来高新区公安局刑警队长宫本峰却向王殿松的家属咆哮:“人命案破不了的多了去了,你们不要再来了!”
种种前后矛盾的说辞,所有违背常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说明,威海高区警方完全了解初村血案始末,并且他们还是杀害王殿松老人的重大嫌疑人。但是惧怕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唯恐案情大白。 故想方设法隐瞒案情,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故意拖延时间,甚至栽赃受害人,无理拒绝律师的正常参与。在黑幕被撕开,栽赃失败后又想把刑事案政治化,不去追查真凶,反而假借破案之名加重迫害齐秀春,销毁证据。
五、受害人家属呼吁更多的世人关注本案
齐秀春和王殿松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在这十几年间遭受了一般人难以承受的不公和苦难,没有怨恨,始终本着讲清法轮功真相、唤醒世人良知的善念,然而七旬老人被殴打遇难身亡,齐秀春也受伤,不但无人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反而被警方恶意诬陷、加重迫害。目前,警方无意调查真相,却处处销毁罪证,齐秀春作为唯一的目击证人,其家属非常担心她的生命安全!
警察应该是保卫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却被中共利用来维持十余年来对修炼群众的迫害。每个人的头顶还有湛湛青天,还要遵循道德、良知,善恶有报的天理如影相随。如果依靠制造谎言来愚弄老百姓,依靠权力和暴力来迫使受害人消音息声,失去的就是更多的民心,天怒人怨,面临的是更危险的局面。
在此,两名受害人的家属和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呼吁,希望更多的世人来关注此案,帮助家人提供更多的证据,也希望能有正义人士站出来依法办事,彻底追查真凶,还死者一个公道,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齐秀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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