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自四大洲、七个国家、不同专业背景的作者所编写的《国有器官》(State Organs)一书 ,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在中国发生的非法器官移植行径和野蛮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该书收集了证人报告、官方资料、事件发生的时序,并对中共的器官摘取行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作者们在书中还提出了制止非法器官移植的方式。
*医生特雷:中共有秘密器官供体来源
反对强制摘取器官医生组织的发言人托斯坦•特雷(Torsten Trey)医生在书中说,通常情况下,捐赠者会自愿同意捐赠器官。但在中国,根据官方的声明,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这违反了西方医学的标准。根据中共官方的数字,每年有二千至八千名死刑犯被处决,但是,每年却有一万到二万器官移植手术。考虑到年龄、健康状况、囚犯患有的传染病、血型、器官组织因素和短期的等待时间,中共官方的说辞无法解释这么多移植的器官来源。这表明,还存在一个器官供体来源。中共没有有效的公开的器官移植捐赠计划,这意味着还有另外一个秘密的器官来源。
由于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要接受体检(包括昂贵的抽血、验尿、照X光片、做超声波等),而在同时他们却遭受酷刑折磨。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体检的目的是什么?看看麦塔斯和乔高所著的《血腥的器官摘取》调查报告就明白了,法轮功学员就是这个秘密的器官供体来源。
特雷医生在书中说:“为获得器官杀人,再把器官移植到别人身上,这是在亵渎器官移植医学,也是在亵渎医学。”
*美国大学主任:中共为了摘取犯人器官而判处他们死刑
美国宾州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亚瑟•卡普兰(Arthur Caplan)在书中讨论了出现的器官移植旅游和贩运的现象。他强调,自愿捐赠器官是“至关重要的”。他认为,在中国发生的从囚犯和被关押者身上摘取器官的行径违背国际道德标准。在中国,为了要摘取犯人的器官而判处他们死刑。
卡普兰呼吁中共停止获取器官的做法,并向世界发出呼吁:采取强硬措施,拒绝接受来历不明器官。
卡普兰在书中说:“依靠死囚器官的现行制度应该改变。不是在未来三到五年内改变,而是应该在三、五分钟内马上改变!”
*马来西亚内科主任:人们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旅游
马来西亚吉隆坡医院肾内科主任卡扎里•阿莫德(Ghazali Ahmad)介绍了在亚洲地区的器官移植旅游,以及中国如何取代印度成为主要的供体国。他展示的医疗文件表明,马来西亚公民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后返回到马来西亚。他注意到,病人移植器官后匆匆回国,术后病人如何进行护理的文件说明不清楚。二零零六年后,中方不再提供书面的病情文件了,病人回马来西亚后没有任何的医疗文档。而在二零零六年,恰好是第一例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案例被媒体曝光,也是麦塔斯和乔高发表第一份活摘器官调查报告。
*智库学者: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是反人类罪
《失去新中国》一书的作者、前美国智库研究员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书中讨论了关于薄熙来和王立军事件。他表示,这二人都是中共的关键人物,他们很可能知道或参与了器官摘取。
葛特曼分析了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的人数,并在书中引述了他采访的四十名证人关于器官摘取的证词。他还谈到了法轮功遭到的迫害。
他在书中写道:“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是反人类罪。总之,没有任何的西方机构具有道德权威,允许中共以承诺医疗改革作为交换条件,来掩盖中共的群体灭绝罪行。”
*张而平:中共从法轮功学员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
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介绍了中国文化和中国的移植法律。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允许摘取死囚器官的法律可以追溯到一九八四年。中国的移植器官不足,因为孔子的儒家思想认为,人死后要留全尸。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中国很少有民众捐献器官的原因。
张而平描述了中共非法摘取器官的形式,包括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
张而平在书中写道:“令人严重关切的是,器官的来源缺乏透明度。在中国每年发生的处决人数不详:这些被关押者是谁?他们因何罪行而被执行死刑?”
*麦塔斯:中共公布的器官移植数字不可信
加拿大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研究了中国方面的数字和声明。他观察的结果显示,许多由中共当局公布的有关移植相关的数字不可信。他算出了法轮功学员可能面临被摘取器官的人数。
*大卫•乔高:应采取强硬行动阻止活摘器官暴行
加拿大前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及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加拿大教育家杨•哈维(Jan Harvey)在书中详细讲述了法轮功被迫害的情况,并列举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和器官被摘取的案例。
他们还列出了在中国发生的器官摘取事件时间表,并就面对中共的活摘器官暴行民众应该做什么提出了建议。
他们在书中写道:“我们应该采取强硬行动阻止野蛮的器官摘取行径,因为这些行径违反了人类最基本的尊严:对人体的尊重和医学道德标准的实质。”
*以色列专家:以色列人不再去中国进行器官移植
以色列著名器官移植专家雅各•拉维医生(Jacob Lavee)在书中提到了他个人的经历。他有一个病人到中国做心脏移植手术,中方告诉病人两个星期就可以提供供体。拉维医生出于好奇,自己亲自做了研究。他了解到在中国被关押的人成了器官供体。拉维医生因此开始反对器官移植旅游,同时实施了新的器官移植法律,使以色列本国的器官捐献数量增加了百分之六十。文章展现了主动打击野蛮器官摘取的做法。
拉维医生在书中写道:“以色列采取的法律措施成功地使以色列人不再去中国进行器官移植。”
*医学主任:医生应谴责中共的野蛮器官摘取
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教授兼肾移植项目医学主任格本里尔•丹诺维奇(Gabriel Danovitch)注意到中国医生在西方医学期刊上刊登的器官移植程序的论文。他发现西方医学期刊在接受中国医生的论文时没有尽职。中国医生提到的“标准方法”实际上是指“头部上的枪伤”。这些科研不应成为西方的科学知识。
丹诺维奇表示,我们虽然在中国没有控制权,但我们可以控制我们的医学期刊。我们不应该牺牲我们的道德标准。她认为在自由社会的医生应该拒绝并谴责在中国发生的野蛮器官摘取。她建议医学期刊不要接受来自中国的器官移植论文。从中国来的医生不应该被允许在医学大会上谈论他们的器官移植,除非他们明确地表明他们用的器官不是来自死刑犯的身上。
丹诺维奇在书中写道:“我们无法控制在中国发生的事,但是,最起码,我们可以控制我们的会议和期刊的内容。让我们共同努力,让中国的器官移植业将来可以成为国际器官移植社会中受尊敬的一员。”
*瑞士人权专家:移植的器官要有可追溯性
瑞士人权专家阿恩•施瓦茨(Arne Schwarz)阐述了制药公司在中国就抗排斥药物等移植相关的药物进行的临床试验。他表示,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在中国接受了器官移植。但是,据中国卫生部副部长提供的数据,百分之九十的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因此,这些参加临床试验的病患,他们被移植的器官很可能来自不道德的途径。这些临床试验的药剂就产生了道德问题,这些药剂还被销往世界各地。施瓦茨提到罗氏公司(Roche)就是这样的一个制药公司。他提醒道,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的原则规定,要求移植的器官要有可追溯性。另一条原则是,审查制定要透明。他呼吁企业要负起社会责任,以确保道德标准。
施瓦茨在书中写道:“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委托野蛮器官摘取系统获得器官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医学教授:要采取行动保护受伤害的人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老年病医学教授玛丽亚•费托罗•辛(Maria Fiatarone Singh)听到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暴行后,感到震惊。尽管她的职业不涉及器官移植,但她积极参与了反对强摘器官医师组织(DAFOH) 的活动。一次,一个自称是学生的中国人强迫她接受活摘器官不存在的观点。这名中国人还称六四屠杀根本没有发生。但当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移植协会决定,澳大利亚器官移植培训项目不再接受中国外科医生,除非他们签订书面合同,表明他们回中国后不会使用囚犯作为器官移植的来源,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中国移植外科医生到澳大利亚进行培训。
辛教授在书中写道:“作为医生,我们都宣誓过,要防止伤害,这包括采取行动,保护那些正在被别人伤害的人。作为人类,我们至少应该这样做。”
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曾说:永远不要怀疑一小群有决心的人能改变世界,事实上,也只有他们才能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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