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去证实大法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九九七年,我从部队转业,摆在我面前的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工作分配。如果按明面上官方渠道正常安排,肯定我分不到好单位,于是我也就找了一个关系,弄到了一个电力系统的分配名额。准备过几天报到上班。就在此时,我有缘得到了大法书《转法轮》。不看则已,一看就再也放不下了。这个大法太正、太正了。我要修炼,我从心底深处发出了返本归真的愿望。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宝书,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有关“不失者不得”的法理。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争来了自己还会给别人相应的那么多德。联想到了我的工作安排问题:放弃这份常人中的美差吧,心里还割舍不下,就这样我在修炼和个人利益之间徘徊了一段时间之后,最终选择了大法。走正当的工作安排程序,被分配到了现在的工作单位。

当时单位的经济效益非常不好,只开一半的工资。也许是因为师尊看我走对了修炼道路,我去后,单位的效益竟渐渐好转起来,能开全工资了。我知道这都是师尊的慈悲呵护。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疯狂迫害大法之后,我利用一切机会讲真相救众生。二零零二年初,我在去南方出差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绑架到了长沙劳教所非法关押。在邪恶的魔窟里,我也是利用一切机会讲真相,不仅给犯人讲还要救度那里的警察。

有一段时间,我被邪恶迫害的腿脚浮肿,象紫黑色的大面包。民间流传着一句话:“男怕穿靴,女怕戴帽”,意思是那时就有生命危险。劳教所怕承担责任,逼我進医院检查。我想证实大法,于是我对狱警说:“给我一天的时间让我调整,我的脚保证能消肿。如果明天脚肿还不退,你们再送我去医院也不迟。”他们半信半疑,但终于答应了。我对包夹我的犯人说:你知道我的身体为什么成这个样子吗?是因为他们不让我学法炼功,我只要一炼功,马上就好。因为我在劳教所里也一直按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替别人着想,与人为善,所以与犯人的关系都很好。于是,我让犯人给我“望风”,我就开始盘腿打坐炼功了,并在心里默默的求师尊加持。

脚腕肿的厉害,双盘很困难,一搬腿都疼的龇牙咧嘴。我背着师尊的:“难忍能忍,难行能行”(《转法轮》〈第九讲〉)的法咬牙坚持着。一分钟、两分钟……整整过了二十分钟。在这过程中两只脚尖就象喷火一样,脚变成了透明的,并且裂开了小缝,液体从浮肿的脚面渐渐流了出来,用了一整卷卫生纸都没有擦干。第二天早上狱警来找我去医院时看到我能走路了很吃惊,腿脚完全消肿了。并凝缩成了一层皮。劳教所的犯人和狱警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狱警当场就说,“咱不去医院了,真神了。”

二零零五年初我出去办事,在市区环形路边,我停下自行车正接电话,突然一辆轿车噌的直向我冲来,“啪”的一声我的头撞在汽车棚子上,轿车的玻璃被撞的粉碎。我当时的第一念就是:我是炼功人,不会有事的。司机跳下车来查看情况,我摆摆手说;没事,你走吧。我再转身一看自行车,车圈已完全变形,根本就不能骑了。我拦下一辆出租车,司机见我头发上满是玻璃碴子,忙问是咋回事?我说明了情况后,司机仗义的说道:“是哪辆车撞的?我帮你去追!”我笑道;“不用了,我是炼法轮功的,我的师父要求我们遇事替别人着想,与人为善。我也是个司机,我非常理解他,谁也不愿意出车祸。”司机感动的说:“我的一个朋友是炼法轮功的,天天跟我们说法轮功如何如何好,我们都不相信,我今天可看到了,法轮功真的是教人做好人的。”于是我又借机和他讲真相,他明白了真相后就说一句“法轮大法好!”

我在单位是主管后勤,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这在常人的眼里是个“肥差”。而我在这个岗位上公正、廉洁,不贪不占,用实际行动证实着大法的美好。一次,我拿着一叠维修单去找主管领导签字,领导连看也不看就开始签字了,办公室的其他人不干了;你怎么不检查一下就签字呢?领导说;“要是你拿来的,我肯定要检查,他拿来的就不用检查,因为他是炼法轮功的!”

就这样我在单位里用实际行动证实着大法,让人们都知道了“法轮大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