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计兴中及审判员王萌列举新民公安在曹阳家抢劫的光盘、《明慧周刊》、塑封机等29种物品及曹阳的签字作为所谓的“证据”,妄图达到他们构陷良善的目的。
北京律师对他们提供的所谓证据提出异议,当庭指出新民公安先抄家,后抓人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问题,并在15分钟内,抄出29种物品并查清数目(其中包括300张光盘,150本小册子等其它数目的一些物品)是不可能的,其中有假,并指出出示的证据有新民国保副队长王炳园的一些签字,同一名字用了两个(炳、丙)三个(圆、园、元),王炳园是不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是何用意?这说明行恶者心虚怕自己的恶行以后败露遭到清算,他们对律师提出的异议没有合理的解释。
庭审过程中出现了荒唐的一幕,公诉人身边一不明身份的人直接对曹阳提出质问,律师当庭指出:这不符合法律,这是什么人?开庭前没公布此人。法官狡辩说:这是公诉人助理。
所谓的“审判员”王萌在庭审过程中说了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话,攻击大法与曹阳并说曹阳以前因修炼法轮功被判了九年,这回即便没查出那么多数量,只要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判刑。听起来多么可笑荒唐,不知道光盘内容,光凭有没有光盘或有多少或是其它物品比如:电脑、塑封机、打印机等来作为治罪的证据,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些执法者在知法犯法。至于说曹阳以前因修炼大法被判了九年,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并没有错,原本就是枉判,这次在没有法律依据欲再次构陷迫害好人更是无耻,错上加错。
曹阳当庭指出他签字,是因为国保诱骗他说只要按他们说的做很快就让他回去,他一时糊涂才签的字。家里光盘也没那么多,只有几十张,其中有一些还是他孩子的教育光盘,还有自己看的一些《明慧周刊》,数量不实。
曹阳,一九七七年出生,家住辽宁省新民市,一九九八年考入大连外国语学院。父亲曹广富和母亲赵敏都在医院工作。一家三口都修炼法轮大法,并严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和睦,为同事和亲朋好友所称道。曹广富和赵敏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用真心对待每一位患者,深受同事和患者的爱戴和好评。曹阳待人真诚,尊老爱幼,长辈都夸奖他是一个难得的好孩子。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沈阳铁西轻工派出所去了两辆车,在新民将曹阳一家三口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父亲曹广富和母亲赵敏也同时被非法劳教,曹阳在铁西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到长达一年多,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到辽阳灯塔铧子监狱,每天被迫从事奴工生产达十几个小时。期间还被关押在大北监狱两个多月。曹阳由于给大家看带进去的师父讲法,被发现后,关在禁闭室半年之久,关在一平方米的小屋里,戴上手铐和脚镣三个多月,又给他加刑三年。后将其转至大连南关岭监狱关押。
二零一零年十月,出狱不久的曹阳与惠丽綦喜结连理,婚后生下了女儿天馨,乖巧可爱的女儿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天馨刚满九个月,已牙牙学语,会喊爸爸了,而曹阳却再次被绑架,非法关进看守所,父女天涯各一方。
听到此消息的亲友同事无不感到震惊、愤怒:为何一个善良正直的青年因信仰屡遭当局迫害,一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如此残害人民、肆意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
迫害相关的单位和责任人:
沈阳市“610”:23106009
沈阳市国保:25850233
沈阳国保支队 :23106023
皇姑610办公室:86855063
皇姑分局国保大队:86404354
新民公安局局长:赵跃之
新民政法委:李明
新民国保大队长:苏剑平13889186666
新民国保副大队长王炳元
(主要责任人):13504977263
警察:赵延林,李佳佳
新城派出所所长马海良:13898802999
指导员杨玉春:13840030006
警察:倪洪波,周宝国,张阳
东南街派出所所长汪瀛飙13940131111
警察:丁钊,夏经龙,郭峰
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
新民看守所长:齐付春
新民检察院公诉人:
陈洪岩:024-27600280 13604908722
计兴中:024-27600283 13842051112
程旭川:024-27600253 13504978896
新民法院:厅长:景连柱
法官:王萌,王成林
直接参与绑架抄家的还有:陈福洋,
吴想,张萧,秦铭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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