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当天,整个沈阳大地笼罩在一片蒙蒙的雾霾之中,沈北新区公、检、法的大楼在迷雾里显得格外阴森,晚上才接到通知的家属们(有的家属没有接到通知)一大早就等候在法院门前,大约九点半钟,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和脚镣等重刑具,先后被劫持进沈北新区法院。法轮功学员们经过半年的非法关押迫害,身体遭到严重摧残,其中牛桂芳、周凤兰(六、七十岁老太太)走路已经是非常吃力。
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步履蹒跚,挪着沉重的脚步,似乎随时要倒下,牛桂芳的四个姊妹与她的丈夫,已经半年看不到牛桂芳,一见到牛桂芳的样子,姐妹们个个泪流满面,她们没想到牛桂芳被迫害成这样子,整个人都脱了像,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牛桂芳朴实的丈夫,看到妻子的情形,心碎得不停地流泪。按法律规定,法院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做贼心虚,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根本就没接到通知。本来是公开庭审,可沈北新区法院只允许两位家属进入法庭,男性家属都被全身搜身,不允许和亲人说话。
牛桂芳在被非法庭审当中,拒绝回答法官王旭的一切非法问话,当法官王旭指控牛桂芳“利用邪教组织(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时,身体虚弱的牛桂芳严正指出: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牛桂芳还当庭讲述: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新城子街派出所将我绑架,抢走我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四千多元的电脑,一枚金戒指、两个存折,一个数码相机,一架缝纫机。之后把我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份我被“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非法审问,警察强行我按手印,我不从,他们就撅我的手,我的手当时就肿了,他们捂我的嘴,把我手背过去,拉上窗帘打我。在我被带回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样子,都生气地对带我回来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再把人打成这样就不要再送回来了,我们不收”。我的胳膊肿得老粗,好几个月手都提不上裤子。
在牛桂芳讲述的过程中,法官王旭多次打断牛桂芳的控诉,企图掩盖警察打人真相。最后牛桂芳要求:我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了,我没犯法,你们对我的审判是非法的,应该立刻放我回家。法轮功学员曲丽红被劫持进法庭时,到处寻找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家人。当法官王旭读完对她的指控时,曲丽红说:你读的所有这一切都是栽赃陷害。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有错吗?当法官王旭问曲丽红:晚上你到新城子来干什么来了?曲丽红说:我来告诉新城子百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曲丽红质问法官:你们对我开庭为什么不通知我的家人?法警喊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是曲丽红的表妹。曲丽红问:为什么不通知我的丈夫与婆婆?法官狡辩说:我们通知了,但没找到你家。多么荒唐的借口。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一群警察去曲丽红家抄家,可法官竟然说没找到曲丽红家。
曲丽红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已经有半年没有见到妈妈了,他经常对奶奶说:“我在梦中看到妈妈回来了,梦一醒妈妈就不见了”。
法轮功学员周凤兰已经六十多岁了,身体虚弱,在法庭上,周凤兰有人搀扶,法官问周凤兰认罪不?周凤兰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法官不允许周凤兰的老伴和儿子与亲人说话。家属明明知道大法教人向善,对于恶党的迫害,家人上告无门,无可奈何。
当天还有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该学员四十多岁,皮肤白皙体态微胖,可能是外地学员。
当天,在沈北新区邪党法院外,沈北的“六一零办公室”与沈北新区国保大队的恶警四处巡逻与录像。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国保恶警查问。其中一名国保恶警被家属认出后,自称是保安,不敢露面,此恶警曾用瓶子殴打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沈北新区法院一直充当恶党“六一零办公室”的打手,已非法判刑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年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报应不断,制造“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在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无法医治而死亡。诬判法轮功学员王敏的法官鄂安福,年仅四十五岁,因脑出血而丧命。这些年来,法官们接到了很多法轮功真相电话,渐渐相信了迫害法轮功学员要遭报应的事实,尤其法官鄂安福死前自曝参与判处了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对所作恶行公开忏悔后,许多法官退了党,不愿接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在此善劝沈北新区法院王旭等参与迫害者,不要再充当中共打手,法轮功学员什么罪也没犯,这一点,你们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心里都很清楚。当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坚定的捍卫宪法赋予的天赋人权时,她们可能是柔弱的妇女,也可能是年迈的老人,然而她们对于正义与真理的维护,是何等的令人尊敬与钦佩,然而,你们这些堂堂男儿的法官,却毫无一点阳刚,甘心的践踏自己的良知,违心的扭曲法律,做中共恶党的黑帮打手。
近日,又传出沈北新区法院的一名年轻法官暴死,为什么一个个正当壮年,就突然死了,“下一个”是谁,一种恐惧的气氛在法官中蔓延,希望沈北新区法院的法官们都能选择善良,都能从心理上摆脱中共恶党的控制,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好的未来,不要再成为“恶有恶报”这一天理中的“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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