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常 |
以下是刘延常自诉被迫害经历。
我叫刘延常,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生,现年四十九岁,原是黑龙江省同江市临江镇中学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
一、在同江看守所遭毒打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晚,我和一位法轮功学员王英霞女士骑摩托车到同江市清河乡东宏村散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村民诬告。晚九点左右,清河乡派出所所长吴红伟同多名警察、村干部,在修车的村民家把我们绑架。我们奋力争脱,并向他们讲述法轮功的美好及被中共迫害的事实真相,王英霞当时跑出了房门,被一村干部劫持回来。两个人上来绑架我,折腾了半个小时也抓不住,后来四个人一拥而上把我压倒在沙发上,我的全身都被窝在沙发里,使我喘不过气,四个人在上面摁着。他们把我俩绑架到平原(清河)派出所,十一点左右他们把我俩绑架到同江市公安局。
在同江公安局,一名瘦小的警察疯狂的用拳头打击我的头部两侧太阳穴,一边打一边骂,足足打了半个小时。我疼痛难忍,心里直翻个。我并不仇视他,只是祥和的对他说:你打我你疼。他愣愣的瞅了我一下才停了下来。于是我和王英霞给他讲真相,他态度也缓和了。后来国保大队的陆文双、张好君给我们做笔录,我们不配合他,他诬陷我说我的摩托车是偷的。后来陆文双拿出做笔录的纸自己坐在那儿写,写完让我签字我拒绝了,警察又把我们劫持到同江市看守所。
第二天,看守所所长杨华逼迫我们照像按手印。王英霞拒不配合,又高又壮的杨华一巴掌把瘦小的王英霞打个趔趄。王英霞刚站起来,杨华又一脚踢在王英霞的肚子上,一下子把王英霞踢出一米多远仰坐在地上,后背撞在办公室桌上。我忙上来劝解说:你别这样打一个弱女子,有损你的形像,再说我们炼功人都是好人,也没犯什么法。杨华这才住手了。
在看守所,我和王英霞都绝食反迫害,王英霞头部肿的脱了像,他们把我弄到六号监舍,我被四肢固定在床上,所长杨华指使犯人付国山强迫我吃饭,我不吃就打我头部。犯人付国山又鼓动同屋的犯人打我,用拳头猛击我头部和太阳穴使我眼冒金星,感觉头象要爆炸一样痛。
我绝食七天后,杨华给我同屋的犯人施压,叫他们对我施暴,大半天过去了没有人动我只是劝一劝,到下午三点多,杨华在监控器的对讲机里说:你们今天要不叫刘延常给我吃饭,你们号里的人别想得好,接见别想往回拿东西,抽烟喝酒就更别想了,电视也给你们关了,谁也别看。沉默了一会儿,犯人贾大林和牢头田春开始嘀咕了一阵,看来田春同意打了。当时贾大林、葛长坤,赵国床、赵志国、国全雷等犯人一拥而上围着我就开打。有的用书卷成筒打,有的用拖鞋打,打累了歇一会儿,过一会又打,二十四岁的犯人赵志国抱起我的头往板铺上使劲摔,咣咣的摔个不停,我两眼冒金光,视物昏花模糊,几乎失去了意识,脸全肿了青了,腿上胳膊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他们足足打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让我吃饭。
酷刑演示:暴打 |
两年前,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被非法劳教,半道我逃出了魔掌,同江公安局把责任推到职务最小的警察吴红刚身上。吴红刚有一天到看守所,发现我在这说:“刘延常又进来了?你呆好啊。”过了二十天左右的时候,号里调人,把我从三号牢房调到一号。犯人们都知道一号人都很黑,牢头唐振东是市里的地癞子,和警察关系都很好。一天他让我帮他洗袜子,他回来后说我洗得不干净,说我没瞧起他,糊弄他,把我一顿毒打。还有一次,他说我擦地不干净,照我头部打了两拳,我没生气,和他讲道理,满屋的人都乐了说:看这法轮,挨打了还能乐。唐振东也乐了,就在他张嘴一乐的瞬间,挥拳照我的鼻子上就是狠狠的一拳,当时我鲜血直流。还有一次,唐振东也是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一拳打在我的右脸下侧嘴角处,一下子把我打出去两米多远,摔在东墙角的厕所里,当时也是血流如注,唐振东的右手被硌掉一块皮,我的右腮被打穿了,一吹气,右腮从里往外冒血泡,我报告所长,所长不管。不见血的挨打,次数就更多。我在看守所遭虐待,所长杨华负有责任,他不允许也不会发生。
二、抚远县法院非法庭审遭诬判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我和王英霞被抚远检察院非法批捕,我拒绝签字。检察院来了两个人提审我,我不吱声,他们就把我弄到小屋里,强行把我弄到老虎凳上铐上双手,又开始审问我,我还不吱声。这两个人说:不吱声也能判你。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早晨五点左右,警察把我和王英霞劫持到了抚远县法院非法开庭,庭审中不允许我和王英霞说话。最后,在个人辩护中,我质问:“你判我你得叫我明白,你也得明白,你以刑法中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判我,那我破坏哪条法律实施了呢?你哪条法律实施的时候我不让你实施了呢?我们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资料的内容也都是教人做好人的。对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团体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破坏大法的人才是真正有罪的。”审判长张波恼羞成怒,满脸通红,厉声说:“不许破坏庭审秩序”。最后非法宣判我四年半徒刑,王英霞三年徒刑。
三、在佳木斯监狱被警察打断肋骨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我被送到香兰监狱集训队,集训了近三个月,被强迫卷牙签,干慢了就挨打。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我被非法转到佳木斯监狱一队。大队副教导员许崇文党性大于人性,分不出善恶,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信仰,我没听他的。他就对我进行一级严管,禁止我去超市购物、放风、不许我走出房门廊门,头两年,几乎不让家人接见。家人来了两次,都是在原办公楼的三楼窗户上面与我喊话,相距近三十多米。还有两次是领着我到了接见室,说是接见,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见家人,狱警告诉我说你家人走了。我知道他玩的什么游戏,他们是想刁难我,又不想承担非法不让我接见的责任。
二零零九年夏季晚上八点左右,我在水房里看我的大日记本,被三中队的中队长翟传龙抢去了,当晚交给了中队教导员倪虎,第二天中队长孟君把我叫到没有监控的库房里,右手早已缠上了白毛巾,见面就照我脑袋上打,并说:“知道我为什么打你不?”我用手臂护住头,冷不丁他用拳头猛击我右腋下的软肋上,当时一下把我打出去两米多远,咕咚一声我一跟头栽在门口的墙角里。门外两个犯人闻声开门把我搀出了库房。回到房间,犯人问我怎么样?我用手一摸腋下很痛,肋骨已折了一根,将近三个月,肋骨才长好。
四、出狱不让回家团聚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是我到冤狱期回家的日子,家人和朋友早早就来接我,一直到上午十点多我才被放出监狱。出来之后才知道,在释放我的前几天,同江六一零主任莫亚甫到家里告诉我病危的父亲,不用家属接我,他们要把我直接送到伊春洗脑班继续迫害,把在洗脑班已经非法“洗脑”拘禁四十多天的妻子放回,不让我回家、不让我和妻子见面。最终在朋友和家人的抵制下,同江六一零妄图继续迫害我的阴谋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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