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定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押后,家人虽然知道关押地点,却因为当局有关人员阻挡,长期不能探望,从而无法知道他们的生死情况,这都属于强制失踪,可以在联合国立案。请强制失踪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通过明慧网告知法轮功人权工作小组。
在任何社会里,强制失踪都破坏了最低限的价值观,破坏了法治、人权和人的最基本自由。当强制失踪作为对某类人群的广泛、系统的攻击的一部份而存在时,就属于反人类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1]
被强制失踪者有的是家庭的经济和精神支柱,很多亲友为此长期处在等待、担心、失望的煎熬中,这一切都让强制失踪成为严重的罪行。
张云鹤女士,生于1973年11月2日,青岛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原任青岛德瑞皮化公司,住青岛市南区单县路44号,于2002年在青岛被警察绑架,据悉,当时是山东省公安厅下令抓的,青岛市公安局(反×教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没有通知她的家人。此后被关押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女牢208号超过半年时间,后来又被秘密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2]。整个被抓、被拘留、被判刑、被监狱关押的过程中,青岛市和山东省的公检法都没有给张云鹤的亲友任何通知,这是非常严重的犯罪。
邹松涛、张云鹤夫妇 |
山东省女子监狱从济南工业南路搬迁到章丘附近的新地址后,善良的人们多次打电话到该监狱询问张云鹤的情况,该监狱后来伪称:“打错了,这是家庭电话。”
几个月来,张云鹤的亲友多次要求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调查此事,但监狱管理局对此长期保持沉默,副局长张卫宁本来答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可是当张云鹤的姐姐一个多星期后问询此事的结果时,张卫宁没有答复,声称“这是家庭电话”,问询是在“骚扰”。张云鹤的亲友问询狱政管理处的秦泗鹏、王民成、苗玉宽、梁鲁杰、贾吉升、乔希久、周建设,同样没有得到结果,后来打电话问询调查结果时,有的也声称“打错了”,尽管电话机显示所打的号码准确无误。
在对待张云鹤的事情上,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不作为、不负责的表现,是渎职行为,显示出了迫害中政府部门的协同态度和犯罪表现。
由于营救的需要,请了解情况的人士通过安全方式通知明慧网最近一次看见或者了解到的张云鹤当时被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的年、月、日(其中年、月最重要),以及当时所看见所知道她的状况。
如果了解张云鹤2002年被绑架和此后被秘密判刑情况,请告知抓捕张云鹤的人是警察还是便衣、有没有出示证件、办案的派出所名称、法院名称、判了多少年、用的是什么罪名。
注:
[1]. 参见《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以及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制失踪国际公约》(“Declar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from Enforced Disappearance”)。同理,当监禁、谋杀、人口灭绝、奴工、酷刑、强奸、强迫绝育、信仰/政治迫害、或强制迁移人口等作为对某一类人群的广泛、系统的攻击的一部份而存在时,都归于反人类罪范畴。
[2].明慧网2002年4月19日,2002年7月28日,2003年8月9日,2011年8月18日消息。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11/5/143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