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昌月女士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昌月,被大东区法院诬判三年,因被迫害严重,卧床不起,所谓“在家监外执行”,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或许是二十七日夜)含冤离世。据悉,沈阳市大东区法院于三月二十八日非法到马昌月家中对其审判。

马昌月女士,六十岁左右,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在给路人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看守所,因被迫害得十分严重,出现生命危险,取保候审在家,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底四月初,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沈阳警察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部份学员被释放,目前仍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沈阳市看守所,其中男学员一名,女学员十名。四十三岁的付辉女士,被绑架到铁西区兴工派出所,后被三个警察劫持到一个没有窗户的地方,被铐在铁椅子上,双手用手铐铐住,双脚也被固定住,电击腿部、阴部,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六十岁的赵淑云,被大东区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劫持到沈阳市大东看守所,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酷刑演示:绑在铁椅子上电击
酷刑演示:绑在铁椅子上电击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沈阳市大东区四十七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吴树艳女士,历经辽宁女子监狱七年的残酷迫害以及由此导致的肝腹水病痛折磨后,含冤离世,留下八旬老父的悲伤和丈夫、女儿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