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晋宁县李文英遭受的绑架、劳教和判刑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云南晋宁县法轮功学员李文英女士,自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坚持信仰,并坚持将法轮大法的真相告诉受蒙蔽的世人,多次遭到中共的绑架、非法关押、劳教,甚至判刑迫害,她还被单位落井下石,无理解除劳动合同,至今没有退休工资。

以下是李文英女士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修大法疾病痊愈 家人相继走入修炼

我叫李文英,今年五十九岁,云南云天化集团公司昆阳磷矿退休职工,家住昆阳磷矿家属区。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得法,修炼法轮功前浑身是病,从三十多岁开始就饱受病痛折磨,头昏、头疼、浑身没劲,经常晕倒、心脏病、肠胃炎,还有无名的恐惧症,大白天一个人不敢进屋,那时的我天天去看病。

一九九六年,一次我去看病,一个医生对我说象我这样从头到脚都是病,医学上根本解决不了,推荐我去炼法轮功,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我们单位有几百人炼法轮功。我炼功一个月后请到了一本《转法轮》,通过学法、炼功,我身体的各种疾病逐渐的都消失了,尤其是恐惧症,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但不怕了,胆子还大起来,那个高兴劲儿真是没法形容。

看到我修炼法轮功的巨大变化,我的父母、妹妹都相继走入大法修炼,在他们身上也出现了许多神奇,我的妹妹修炼前也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修炼大法后,这些病也都不翼而飞。

坚定修炼被单位强行“下岗”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单位邪党书记张建忠,我所在的部门设备科科长以及工会、人事部门的领导就将我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都叫去开会。我记得当时叫去的有吴福云、朱万珍、王树萍、谢梅、李惠萍以及我等十多人,我们被叫到单位办公室。张建忠当时就逼迫我们当场表态,要修炼法轮功就立即“下岗”。

我们十多个法轮功学员都坚决的表示要修炼法轮功。结果从八月份开始,就不让我们上班了,我们十多个法轮功学员每月单位只给发180元的生活费。在此期间,晋宁县公安局声称我是辅导员,专门负责拿资料,还对我罚款200元。从那之后,我每月就只有这180元钱,艰难度日。

遭绑架、关押、劳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和同修吴福云一家——她的老父亲吴天德、丈夫朱明、还有本单位的李惠萍、朱俊章以及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韩蓉,还有一个在昆阳磷矿打工的丘北小伙子,我们一行八人从昆阳各自通过不同的方式上北京,决定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好。

此次北京之行原本还有我单位的朱万珍、王树萍,当时我们几人一起买了火车票准备进京,然而不知怎么被单位知道了,伙同警察将朱万珍、王树萍绑架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八个月。我们得知她俩被绑架后,心情很沉重,但并没有改变我们进京的决定,我们退了原先买的火车票,化整为零,分头出发,有的坐火车,有的坐飞机,约定到北京见。

我和吴福云十二月二十二日坐飞机,当晚就到了北京。之后几天,大家都相继到达北京。等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我们七人都到了北京的一个旅馆,我们带了三条三米长的横幅,上书“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们拿出横幅,打算先演示一下到了天安门广场怎么打出横幅。原计划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在天安门打横幅,但没想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我们所住旅馆的房间就被北京警察给包围了,之后来了两辆车,把我们所有人带到云南驻京办事处的地下室非法关押起来。当时在地下室还有从甘肃来北京的二、三十人以及山东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两个警察以及我们单位昆阳磷矿保卫科副科长徐康俊以及一人员到北京,将我们带到火车站拉回昆明。一月九日中午,火车到了昆明站后,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从包里拿出在地下室甘肃法轮功学员给我们的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喊声震天,警察吓的惊慌失措,冲上来揪着头发打我们,朱明被警察按在地上又踢又踹。我们在昆明火车站不仅高喊大法好,还发真相传单,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晋宁公安局的警车开到昆明站,将我们七个法轮功学员直接劫持到晋宁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有一次晋宁公安局警察非法提审我,叫我出牢房门时喊报告,喊犯罪嫌疑人某某某,我不喊,警察就打我。等提审完回牢房又叫我喊,我还是不喊,另一个警察就过来踢我,还叫犯人来打我,并给我戴上两副脚镣,戴了一个星期。

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我和李惠萍、吴福云三人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吴福云的丈夫朱明被劫持到禄丰县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我被分在劳教所的二大队,分管警察是苏中菊,刚到那里,每天都有人来做我的所谓“转化”,逼迫我放弃信仰。过了几个月后,我被分到手工组,绣花、打杂,有时还会到蔬菜组去拔草。二零零二年八月我从劳教所回家。我回家后,晋宁县公安局、县“610”的李正科以及单位保卫科叫我到保卫科去,昆阳磷矿邪党书记胡红叫我写保证书,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从劳教所回家后,单位强迫我内退,每月只拿原工资的80%,一直到二零零四年五月。

传播真相遭绑架、判刑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我在菜市场发“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资料,被一个便衣绑架,他叫来晋宁县公安局警察将我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问我资料哪里来的。审讯完后就带我回家非法抄家,去了四、五个警察,其中一个叫张永平、一个叫周国顺。这些人抢走了我的二十多本法轮功书籍、师父在广州讲法磁带、炼功带、大法真相资料、录音机,抄家后就将我带到晋宁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门口,我喊“法轮大法好”,我说我没有罪,我不进看守所,看守所的副所长韩玉龙就扇我耳光。五月二十六日晋宁县公安局对我非法逮捕,县检察院一个女的还到看守所来问我的资料从哪里来的。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到晋宁县法院对我非法秘密开庭,不通知家属,枉判我三年。我不服判决,向省高院上诉,十一月十日省高院的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昆矿发[2004]58号文件非法开除我矿籍,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起,我就没有了退休工资,一直到现在。

二零零五年二月的一天,当时下着雪,我被劫持到了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二监区,原先负责的警察叫李燕,之后又换成李吉。我每天在监室被罚坐小板凳,在二监区呆了几个月后我又被转到九监区,九监区的监区长丁一、教育科科长每天逼迫我放弃信仰、写三书,几个月之后我又被转回二监区干奴工:做衣服,剪线头。

“坐小凳”模拟图
“坐小凳”模拟图

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我从监狱回家,回家后,我就找单位的邪党书记胡红、晋宁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江永林、晋宁县“610”主任要求发给我退休工资,他们口头表示帮助我解决,但一直拖了一年多,到了二零零八年也没给我解决。

传《九评》、劝三退再遭绑架、判刑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我回云南省牟定县老家看望我父亲,一月二十三日,我给隔壁的叔叔讲真相并赠送《九评共产党》,没想到被他举报到牟定县“610”。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牟定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姓普带着三、四个人、以及牟定县“610”、政法委来到我父亲家,公安局的人声称有人举报我,要抄家,拿出搜查证晃了一下,就开始翻箱倒柜。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炼功磁带、录音机。抄家后我被戴上手铐,拉到牟定县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姓普的这个大队长及其他几人轮流对我非法审讯,审讯到半夜,就将我用手铐铐在床边上。

第二天一月二十一日给我签拘留证,把我劫持到楚雄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后就对我非法逮捕。六月份,牟定县法院到楚雄对我非法开庭,枉判我五年,当时牟定县检察院的公诉人叫李建科,审判长姓彭,审判员叫宋一仙。七月份的一天我又被从楚雄市看守所转回牟定县看守所,我提出上诉,七月七日,楚雄州中院的裁定下来了,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的一天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专管我的警察是专管组组长梁洁,每天从早上七点开始就坐小板凳,一直坐到晚上,我来例假时不准我上厕所,穿三条裤子,血都顺着裤腿流。我一进监狱就出现高血压的症状,头晕,经常住院。二零零九年二月份我被转到四监区,缝钱包,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我从监狱回家。

回家后仍被继续骚扰 没有经济来源

才从监狱回家的第二天,晋宁县“610”的办事员付泽波就叫我到晋宁县政法委,骗我说给我办保险,但我去了后,不但不给我办保险,还隔三差五就叫我去,后来骗我买部手机,又给我配张电话卡,说方便联系。

晋宁县政法委王敏(也是县“610”的副主任)、付泽波、段运华经常打电话骚扰我,而保险却一直不给我办。每逢所谓敏感日,付泽波就打电话给我儿子,叫我儿子看管我,不许我出门。今年八月十五日,王敏、付泽波等人还到我家,我就对王敏等人讲真相,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天理。

二零零八年,我回牟定看望父亲给邻居叔叔讲真相,却被他恶意举报,之后他们村四五百人开大会,散毒并威胁村民说如果见到法轮功真相资料要上交、要举报,象这个叔叔这样,还给了叔叔所谓的几百元钱“奖励”。可没想到,去年叔叔的儿子骑摩托车不知怎么钻到大车底下,压断了双腿,遭到了恶报,全村人都知道是他父亲恶告法轮功学员而遭到的报应。

以上是我被中共邪党迫害的一点事实,写出来是为了曾经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能够警醒,不要再做恶,善恶必报是天理,要对自己的作为负责,为自己选择未来的光明之路。希望晋宁县各级政府、昆阳磷矿能够补发我、李惠萍、谢梅的退休工资,不要助纣为虐,在这场本身就是邪恶、非法的迫害中还对我们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