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西民众继续签名呼吁无罪释放戴美霞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江西报道)湖北黄冈中级法院裁定黄梅县法院程序违法,二零一三年七月撤销了黄梅县法院对戴美霞的刑事判决,要黄梅县法院“重新审理”。近日,有六百多名湖北、江西民众签名、按手印,要求黄梅县法院立即无罪释放戴美霞女士。这是继半年前黄梅县两千多名民众签名声援戴美霞之后的再一次民意展现。

江西民众签名、按手印要求释放戴美霞女士。
江西373名民众签名、按手印要求释放戴美霞女士。

湖北237名民众签名、按手印要求释放戴美霞女士。
湖北237名民众签名、按手印要求释放戴美霞女士。

四十二岁的戴美霞女士,湖北黄梅县小池镇涂嘴村人,曾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得到了康复。九九年后屡遭当地警察迫害,一家三口被逼迫到江西九江市谋生,现在家住九江市三中对面。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早晨,戴美霞下楼过马路准备买防盗门,突然遭到黄梅县和九江市的蹲坑恶警绑架。两天后,五月十二日,黄梅公安恶警把美霞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酷刑折磨八十八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黄梅县法院对戴美霞非法开庭,来自北京、广州两位正义律师从法律角度阐明《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言论自由,戴美霞信仰法轮功合法,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庭审中,一法官当场昏迷倒地,令在场法庭人员惊恐不已!可黄梅县法院不顾上天的警示,强行诬判戴美霞五年。

戴美霞上诉到黄冈中级法院。二零一三年七月,黄冈中级法院裁定黄梅县法院程序违法,撤销了对戴美霞的刑事判决,要黄梅县法院“重新审理”。

戴美霞被非法关押在黄梅县看守所已经一年六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