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十一点,法轮功学员李桃华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去龚家湾看望被非法关押在龚家湾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兰州市国保大队便衣将他们劫持到龚家湾洗脑班。进去后,六一零人员将李桃华随身携带的一切物品、手机及家中钥匙全部抢走(手机至今未还)。当时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何晓兰、牛小琴、付菊兰、李萍、吴玉英、许梅香、李福斌、孙红、周伟等。
被脑瘤折磨的李桃华修炼大法无病一身轻
李桃华,女,一九五三年出生,今年六十岁,甘肃省祁连山水泥集团公司职工。修炼法轮大法前,李桃华是单位出了名的病号,三十多岁就一身病,曾患有颈椎病、乳腺增生,最痛苦的是神经性头疼,长期失眠,人虚胖的连路都走不动,上楼时,得休息两次,才能上去。兰医一院内分泌科初诊为脑垂体腺瘤,一九九六年,李桃华在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做核磁共振,医生建议她于九七年到北京天坛医院做伽玛刀手术,一次就花两万多元。做完手术后,李桃华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又住了五次医院。每天吃不完的药,而且一吃药,就恶心呕吐,一吐就必须躺下休息,整天痛苦不堪。由于病灶,李桃华动不动就发脾气,单位同事,尤其家人都害怕,给家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负担,给单位每年损失七、八千元医药费。
二零零三年四月,李桃华有幸得大法,在短短几个月内,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飞,真是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走到哪里都感到心里特别高兴,说不上的一种喜悦感,感到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看到李桃华身心的巨大变化,全家人都为她高兴,家里来亲朋好友,她丈夫就对他们说:“法轮功真好,我家人炼法轮功把一身病都炼没了,让你们家的人也快炼吧。”
关心受难中的功友 李桃华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晚上七点,由各区派出所分别将包括李桃华在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转押,并非法审讯。李桃华被转押到五泉派出所,兰州市国保大队一男一女、派出所关姓片警胁迫非法讯问、登记,到深夜两点,又将李桃华劫持到兰州市桃树坪拘留所。
法轮功学员孙红在龚家湾洗脑班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直接送往甘肃省平安台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牛小琴在深夜一点被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李萍深夜二点多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第二天下午,付菊兰、何晓兰、吴玉英、许梅香也被非法关押到桃树坪拘留所。当时,李福斌也被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在此期间,兰州市国保大队陆续又非法审讯、罗织罪名,李福斌、吴玉英、何晓兰被先后非法劳教。
六月二十四日,五泉山街道办事处田书记、派出所黄副所长派车与祁连山水泥集团公司退休办工作人员郑某、李桃华丈夫一起去桃树坪拘留所接李桃华。他们逼迫李桃华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字,说:“签完字就可以回家。”李桃华拒绝签字。
半路上,田书记给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高丽娜打电话:“让李桃华直接回家吧。”电话中,高丽娜坚决拒绝放人,并指使他们直接将李桃华又劫持到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
龚家湾洗脑班洗脑迫害
1.反复“谈话”逼放弃信仰
在龚家湾洗脑班,第一次找李桃华谈话的有五个人,其中乔学瑞做记录,还有罗秀芬、牟向阳等。牟向阳说:“你为什么炼法轮功?中央早就下文件不让炼,你不知道吗?你现在还炼。”李桃华说:“我原来一身病,做手术都没做好,炼法轮功炼好了,这么好的功法我为什么不炼?”
他们不相信李桃华炼法轮功把身体炼好了,就把李桃华送到兰州市武警总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看看到底脑垂体腺瘤是不是真炼没了。结果到医院检查一切正常,他们无话可说了。牟向阳却又说:“法轮功是个好功,能祛病健身,但你们不要反对××党。”
没过几天,又有三人找李桃华谈话,其中一人谎说她们是街道办事处的,但谈话的内容、语气根本不象街道办的,就她一个人讲了二十多分钟,最后她说:“你们明慧网把××党骂的,你还炼法轮功,你想推翻××党。”李桃华平静的告诉他们:“我没有想推翻那个政党,炼法轮功对我身心健康都有好处,我就炼了。”其实,这三个人就是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高丽娜、主任王桂兰和一名六一零人员。
2.“中央专家组”逼“转化”
七月,甘肃省政法委找来所谓的“中央专家组”进驻龚家湾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轮流强制“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一系列他们在全国各地惯用的诬蔑大法,诽谤大法师父的碟片,威逼恐吓法轮功学员“转化”,在所谓的三书上签字。
刚开始由湖北省黄冈劳教所龚健强迫威逼李桃华观看碟片,用恶毒的语言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谈起话来指手画脚,高声威吓,没有达到目的。后来换成浙江司法部门钱姓女人负责“转化”李桃华,她直接写了一张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所谓“转化”草稿,威逼利诱李桃华抄写一遍,被李桃华拒绝。
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高丽娜亲自出面,由龚家湾洗脑班与七里河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签订协议,龚家湾洗脑班雇用的保安人员的工资由法轮功学员承担。在此期间,由龚家湾洗脑班雇来的保安人员每天两名陪同做监视,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不让炼功,连上厕所都跟着。牟向阳,杜梅,罗秀芬轮流值班,每天晚上半夜查看,做所谓的胁迫“转化”。
直到八月三十日,李桃华被非法关押了七十多天,临走放人时,龚家湾洗脑班以不交所谓的“教育转化费”四千五百元,兰州市七里河分局保安公司大队长龚满福以不交“保安费”为由,说:“不交钱,就不让出。”在逼迫下,由李桃华家人交了一万六千元的“教育转化费”和“保安费”,才于九月三日,由五泉派出所黄副所长、城关区政法委主任王桂兰、街道办事处杨主任、祁连山水泥集团公司吴秘书派车将李桃华接回家中。
3.城关区政法委高额勒索钱财
从龚家湾洗脑班黑窝出来后,李桃华与家人去城关区政法委索要在龚家湾洗脑班被非法勒索的一万六千元钱时,政法委副书记高丽娜说:“我们要和所在单位协调,钱应该由单位出。”后来,政法委副书记高丽娜、主任王桂兰、派出所黄副所长、街道办杨主任与社区人员一同到祁连山水泥集团公司去“协调”,单位领导说:“我们财务审计很严格,你们拿出文件来。”高丽娜说:“这么多年,法轮功的事从来就没有什么文件,没有办法,上面一直就是这样的。”单位拒绝出钱。高丽娜说:“给你们也只能给一部份,只能以生活补助的方式给。”最后,只给家人退回七千元,剩下的九千元至今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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