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再次来到北京证实大法,两次打出大法真相横幅。第一次是十一月十九日,我和其他两位同修在天安门广场打开“法轮大法好”横幅,被天安门警察绑架送往郊区南口派出所。第二天,趁警察看报纸的空,我们三个人堂堂正正从派出所走出来。第二次是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又去天安门广场打开“还我师父清白”的横幅,又被天安门警察绑架,送往北京广内派出所。第二天早晨,再一次趁上洗手间的机会走脱。在师父的呵护下,顺利返回。
(二)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我独自一人在家照看侄女不满两岁的小女孩。突然,向阳分局的警察伙同单位内勤人员来家绑架。我不配合他们,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强硬的把我和孩子一起拽上车。
一路上,我不停的给他们讲真相,被拉到向阳公安分局。中午时分,小孩饿了,被一警察抱在怀里有些哭闹,我走过去,拍着手,要过孩子,在多名警察眼皮底下,边哄孩子,边走出向阳分局大门。
出来后,不能回家,怕再遭绑架,身上没带钱,不能坐车,只能抱着小孩走路。走着走着,来到松花江大桥边,正好有一辆马车过桥,看见我,就让我上车,就象特意来接我的,我就坐上马车过了桥,来到江北一个村子。我向村民讲述自己的遭遇,有些善良的村民送给我馒头、韭菜合子、苹果等。谢过好心人,想起在望江镇有位认识的同修,但从来没去过,也不知有多远的路。问清方向后,抱着孩子开始走,可我一走大路,孩子就哭,走小路,就不哭,我就往大地里走,孩子一点也不哭了。
傍晚,走到一个塑料大棚边,在塑料大棚外边的塑料布上坐下来,小孩在我怀里睡着了。半夜里,也不知几点,突然鸡鸣犬吠,警车在村边路上鸣笛,刺耳的叫,巡逻几个来回。我抱着小孩坐了一夜,孩子却安静的睡了一夜,我们也没有冷的感觉。要知道那是东北的四月份,还是在野外。
天蒙蒙亮,身边下起了小雨,我抱着孩子准备走,刚走几步,雨不下了。我开始顺路往回走,走过松花江大桥,又顺着铁路往前走。也不知走到哪里了。看到前面路边有一个小房子,墙上用白灰写着“公安”二字,有一男人还牵着一条警犬在遛。不能再往前走了,又没有其它路,路旁有一排平房是连在一起的过不去,只能从居民家中穿过去,这时就看见一家围墙上有一个人头大小的洞。我想看看里面的情形,抱着孩子刚把头伸过去,俩个人一下就过来了,回头一看,那洞好好的,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在路上,边走边想,我现在不能回家,应该把孩子交到她父母手里,如果能看见她父母就好了。就这么在路上走着想着,突然就看见小孩的爸爸(常人)了,我跑过去说:“孩子给你。”递过孩子,我就赶快跑了(怕小孩爸爸抓住我)。
后来得知,从公安分局走脱后,警察到家里找我,并在我家周围等了一下午。我在外面流离失所二十多天后,又来到向阳公安分局,我给那里的警察讲法轮功真相,抱着慈悲、善念救度他们。那些警察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我问:“那天,你是怎么走的?”我说:“我从你们手里接过孩子,就从大门走出去的。”他们都感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