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月九日的法庭上,张景华的一位亲属担当辩护人,为她做了无罪的辩护。辩护人引用法律,指出张景华信仰法轮功、传播真相无罪,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驳斥所谓公诉人对张景华的侮辱诽谤、栽赃陷害,并指出公诉人触犯的法律计有:1、《宪法》第三十六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2、《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3、《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等。
辩护人还讲述了张景华原患胃癌绝症,因修炼了法轮功,身体得到完全的康复,以及她在家庭巨难中顶起一片天的经历,闻之感人肺腑。
二百多人签名要求释放张景华
张景华的亲朋、邻里、乡亲得知她被非法判刑后,都感到义愤,表示要继续声援张景华。这些亲友、乡亲们在非法庭审后曾向法庭递交了有两、三百人签名的请愿书,要求法院尊重事实,依循法律,无罪释放善良的张景华。
人们在请愿书中写道:我们是张景华的邻居、街坊、乡亲、朋友和亲属,我们和睦相处几十年了。张景华为人朴实、善良,几十年来没有跟谁红过脸、拌过嘴。多年来,她以一个柔弱之身、克服了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她一个人不但要赡养高龄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还要护理因公致残、又得了脑血栓的丈夫,又要抚养两个孩子。她自己又患上绝症胃癌。全家老少三代人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就在这时,她万幸遇到了法轮功,炼功仅几个月,身体就迅速好转。全家人重新有了希望。
可是她现在却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抓,她的家又陷入了绝境,她的丈夫本来就是工伤致残、脑血栓,现在加上着急上火,行动更加困难,多次摔倒摔伤。她的两个儿女都在外地生活、工作,不能长期回家照顾父亲。真是抓了她一人,害了全家人,也伤了我们乡亲的心。请南票法院放了张景华吧,快过年了,让他们全家过个团圆年吧!
确诊胃癌 修大法绝处逢生
张景华的丈夫蔡忠仁,原是南票矿务局三家子煤矿矿工,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在井下采煤时由于煤块脱落,造成头部外伤,属四级残疾,从此不能工作,还要被护理;二零一二年初,他又患脑血栓,致半身不遂。张景华的兄弟张洪尧,也是南票矿务局三家子煤矿矿工,于 八十年代初在井下采煤时,遇事故身亡。从此赡养双亲的重担就落在了张景华的肩上。
一九九五年前后,张景华被锦州市附属医院确诊为胃癌。她的父亲张恩凯得知消息后,急火攻心,不久便去世了。母亲王玉珍也是百病缠身,一九九二年患白内障,二零零零年年患脑血栓,二零零二年开始患老年痴呆症,双目逐渐失明,直到二零一一年底以九十九岁的高龄去世时,都是一直卧床不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压在张景华一人身上,她既要赡养年迈多病的父母,又要照顾工伤致残的丈夫,还要含辛茹苦的抚养两个子女,用贷款供儿子念完大学。
她被诊断出胃癌后,曾经去北京协和医院、锦州附属医院等地治疗,都不见好转。后来她病情继续恶化,终日胃疼、咳血,只能吃小米粥,走路都困难,上三层楼都要休息三、四次,上街买菜也要休息几次。她再也不忍心用家里仅有的那点钱去治病了,最后决定放弃治疗,并含泪给女儿留下遗嘱:妈走以后,咱家就靠你了,你要照顾好姥姥、姥爷、爸爸、弟弟……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张景华全家人陷入绝境的时候,她遇到了法轮功, 炼功一两个月之后,她就可以吃米饭馒头等食物了,走路也不再费劲,胃疼、咳血的症状也都消失了,整个人都恢复了精神。这真是个奇迹!全家人都为之高兴,生活又有了希望。
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同时,也挽救了她全家人。张景华更加信仰法轮大法,时时刻刻坚定的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一个好人,用她的善行感动着身边无数的人,并坚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真相……
传真相遭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张景华、赵丽华在暖池塘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构陷,遭暖池塘派出所警察绑架。赵丽华被非法拘留十天。七月十二日,亲友去葫芦岛市拘留所接人,拘留所拒不放人,后来被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暖池塘镇派出所绑架至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才放人,赵丽华回家。
张景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暖池塘派出所所长谢朋说在张景华家里找到了真相资料,说她是“头”,得判刑。南票区检察院批捕科杨丹丁非法批捕,南票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向恩合谋编造迫害张景华的所谓案件后提起“公诉”。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南票区公检法三方合谋非法庭审理张景华,当日没有做出任何判决。但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南票区法院终于屈服于非法组织“610”的指令,罔顾宪法,非法判张景华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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