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都知道,修炼法轮功在中国从来都是合法的。中共也知道这一点,因此在迫害时不许正义律师介入,一切都由“610”暗箱操作,使法庭成了“610”的临时办公室,审判人员成了“610”的家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八年、张立芹和邵连荣七年半、李秀华、孙永生和杨占民七年徒刑。之后,审判长冯小林面对受害者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这种按照“610”内定的非法判刑,用法律作幌子、蒙骗国际社会的表演,并不是涉案法官的个人行为,而是中共控制“公检法”的“610”和“政法委”所要求的,就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对法轮功学员高德玉的律师所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笔者的朋友去年被非法庭审的情景,使大家亲眼看到了中共法院枉法的一幕: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对被绑架关押了八个月的法轮功学员姜德新、孟庆洁、翟晖进行庭审,北京两位律师为姜德新、孟庆洁、翟晖做无罪辩护。姜德新等当庭揭露自己遭受的毒打折磨。
姜德新说,他在被绑架时,头上被戴上黑头套,当日(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打了一天一夜,并要把自己身上的伤痕曝光,但是法官焦玉玲不让他曝光,还不让姜德新说话。姜德新的牙齿被打掉了,满嘴的牙齿都被打松动了。姜德新还拿着打掉的一颗牙,在法庭上让他们看,让人们了解其被残忍迫害的情况。
在被害人与正义律师陈述的过程中,非法庭审人员根本不认真倾听,只是等把程序走完一走了事。法官焦玉玲也承认她说了不算。
是啊,法官没法说了算,因为所有所谓法轮功的案件中,都只有守法的被告——法轮功学员,而没有违法的原告——中共邪党。
尽管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十三年的苦难,但他们无怨无悔。在法庭上,尽管还在被迫害之中,他们想的是迫害者的未来,慈悲的告诉法庭人员大难来时得救的方法。
善哉,法轮功学员。愿大家共同努力,扶正中国的“天平”,在天灭中共到来之时,使更多的世人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