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艳,今年六十一岁。修炼法轮功前,焦艳曾患各种疾病,如:腰椎骨严重错位变形压迫右腿神经,造成右腿没有知觉;患严重产后风十几年,眼睛不敢见风,手脚冰凉,用凉水洗手脚就抽筋;严重神经衰弱;胃溃疡、胃炎、胃发凉等,通过修炼法轮功,不久这些病都痊愈了。
一、三次上访讲真相 被非法劳教两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流氓集团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不允许民众修炼法轮功。对大法学员开始了疯狂的迫害。电视、报纸等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抹黑法轮功,毒害世人来仇视法轮大法。为了向政府说明法轮功事实真相,焦艳作为亲身受益的大法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信访局去上访。被北京东城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在东城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后,被丈夫单位人接回。并遭到恐吓和看管。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焦艳不顾所谓相关人员的警告和家里人的反对,又一次踏上了去北京的上访路,希望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让亲身受益的大法弟子有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还大法、大法师父清白。然而还没到上访局门前,就被警察拦截,被绑架回原地。同样遭受到社区和辽河油田公安人员的绑架拘禁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焦艳第三次去北京上访,遭北京前门派出所绑架关押,被街道办主任刘凤珍和退休办崔姓工作人员接回来后,绑架到辽河油田拘留所非法关押。第一天,连续二十四个小时,焦艳一直被扣住手脚,坐在铁椅子上。没给吃,没给喝,没有人问津。就这样,焦艳被扣了一天一宿。一周后,没有任何手续,焦艳就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盘锦劳教所(当时被非法关押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
二、恶警、街道办施阴毒 被冤狱五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焦艳回到家后,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放弃对大法的修炼。恶人再一次准备把焦艳绑架。兴油街道办主任刘凤珍多次带着警察到家中来绑架,每次都是带上十几、二十几个警察、五、六辆警车来焦艳家抓她,使焦艳不得不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街道办刘凤珍等人以领住房补贴为借口,并一再“保证”不再迫害焦艳,让家人把焦艳骗回家。但当焦艳到兴隆台采油厂退休办二楼去领房补时,上来四个大汉,突然抓住她,不由分说,强行将焦艳抬上警车拉到辽河油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焦艳被辽河油田法院马力(此人多次构陷诬判大法弟子)等人以莫须有的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五年。
焦艳不服非法判决,上诉到盘锦中院,上诉时,焦艳质问孔姓检察官:“我破坏什么法律实施了?”他们回答不出来,几分钟后,就告诉焦艳维持原判。也不通知家人,整个过程就是走过场。焦艳被强行绑架上警车,送到沈阳女子监狱遭非法关押迫害。
三、在沈阳女子监狱遭殴打、虐待、奴工迫害
焦艳在沈阳女子监狱十监区关押期间,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折磨。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干活,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回到宿舍又给分配活,干完才能睡觉,有时干到凌晨三四点,这还是干的快的。有时一宿干不完,睡不了觉。如果干不完活,恶警就算欠债,一个月合计欠多少,折合多少钱,从家中要钱给他们,不然就加刑期。有普通犯人因承受不住各种折磨,而在厕所里上吊自杀。八监区死过两个普犯。
一次警察唆使女犯人王利(贩毒犯)、李雪丹虐待焦艳:打嘴巴子,用板子扇,不是扇多少下而是用小时计算,脸被扇成紫色,耳朵扇破流脓血。扇脸时,嘴角往下流血水,衣服上全是血,疼还不让出声,左耳朵轰轰响,捂住右耳朵,左耳朵听不见,左眼睛红肿,看东西模糊。白天不让上厕所,请假偶尔给一次上厕所机会,还得长时间坐在小凳上,头朝下等着;其实就是变着法的折磨人。
伙食上吃的是清水白菜、萝卜,两个小窝头。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吃不饱。当有人来检查时,才看到菜里有点肉、吃到大白馒头。这时录像、照相,做足假后,一切又恢复原样。
焦艳遭中共迫害给家人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家人承受不住,焦艳的丈夫于二零零一年被迫上法院与其离了婚。为了不牵累家人,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连续八年,焦艳再也没与家人在一起生活。使一个美好完整的幸福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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